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 有机肥 有机肥料采购合同公告(彭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
一、合同编号:N5101822023000293-1
二、合同名称:四川省成都市2023年彭州市九尺镇、濛阳街道、敖平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地力提升物资采购)(三次)
三、项目编号:N5101822023000293
四、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2023年彭州市九尺镇、濛阳街道、敖平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地力提升物资采购)(三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彭州市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湔江大厦8楼
联系方式:028-83871146
供应商(乙方):成都市蜀都牛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彭州市桂花镇
联系方式:1838037089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有机肥
1(批)
¥990.00
¥990.00
1、(1)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 525-2021《有机肥料》。(2)产品形状:粉状,无明显残渣。(3)包装规格:不低于40kg/袋 2、有机质(以烘干基)≥30%。(以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为佐证,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 3、水分(鲜样)≤30%。(以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为佐证,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 4、酸碱度(ph)5.5-8.5。(以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为佐证,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 5、粪大肠菌群数≤100个/g。(以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为佐证,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 6、蛔虫卵死亡率≥95%。(以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为佐证,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 7、总砷≤15mg/kg。(以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为佐证,不满足作无效投标理。) 详情见第三章3.3技术要求
合同金额: 99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佰玖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02月20日
履约地点:全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372.1万元(政府采购合同).pdf
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04月08日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510182220002931签订时间:2022年12-月29日采购单位(甲方):彭市农业农村局供应商(乙方):成都市蜀都牛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项目编号:N5101822023000293)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有机肥40kgt3758.589903721000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柒拾贰万壹仟元整,即RMB¥3721000元;该合同单价已包括货物、包装、运输等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有机肥符合国家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2、有机肥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包换,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3、货到现场后因甲方转运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5日内开始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如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招标文件中交货期限为一个月。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有机肥有数量差异,不符合本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由乙方承担。(3)验收合格,由双方签署验收报告。3、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日内支付发票金额的40%,剩余的60%按交货进度付款。(招标文件中为第一期:签订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第二期:交货完成且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六、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均负有赔偿责任。(2)如因乙方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或者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延迟交货:乙方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部分货款万分之四/天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还应就不能弥补部分进行赔偿。未尽事宜在采购合同中双方协商约定。(4)乙方交付有机肥料如其中有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及时收回不符合质量的有机肥,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补足合格的有机肥给甲方。(5)乙方有机肥料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有机肥其中有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到乙方生产场地双方再次抽样补检。八、争议解决办法1、因有机肥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由乙方先行垫付;经鉴定有机肥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有机肥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彭州市人民法院起诉。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协商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壹式五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3、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4、售后联系人:龙雪娇,电话:18380370895、微信:1219075631电子邮箱:1219075631@QQ.com限公公人章技有用甲方:(盖单位公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权代态、复雅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行地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 有机肥 有机肥料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