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物业服务管理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乌鲁木齐市公安局2024)
一、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分局(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二、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庆尚云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分局(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01101000003702356
五、合同编号:11N01019985020232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物业服务管理
详见附件
年
1.0
7000
7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分局(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联系人:何华
联系电话:13579990800
传真:/
地址:沅江街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合同.pdf
关于物业管理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19985020232201).pdf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甲方: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仓房沟驻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分局(森林分局)乙方:乌鲁木齐庆尚云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一、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1、本合同中提到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保洁、绿化、水电暖维修、锅炉服务。乙方提供的保洁、绿化、水电暖维修、锅炉、服务,应满足本合同的各项条款的要求。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乙方为履行合同的真实性负责,甲方有权对合同的履行、项目的实施提出质疑,甲方提出质疑后,乙方必须在五日内做出书面答疑和澄清。3、明确双方违约责任,考核及反馈机制.4、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解释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基本条款(2)特殊条款(3)附件、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1物业类型和物业管理区域:3.1.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仓房沟驻地和森林公安分局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3.1.2物业类型包括政府类物业总面积3.1.3物业管理区域:办公楼、宿舍楼、锅炉房、办公楼大院3.2物业管理委托期限:一年,本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委托期限为一年自[2023年4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3.3甲方职责3.3.1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及办公条件。3.3.2对乙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乙方未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向乙方递交工作整改单。3.3.3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包括基本物业管理费和特约后勤服务费用(如有)。3.3.4协助乙方做好办公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3.3.5审核乙方提出各物业管理区域所需保洁物料和工具等低耗品,并按时按量配置到位。3.3.6根据需要及时通知乙方有关外事、会务、庆典等活动的安排情况。3.3.7在节假日及下班前,甲方应检查并关闭自身区域内的门窗及电器设备电源,如因甲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3.3.8在乙方服务过程中,甲方人员应尊重乙方劳动成果,不得随意丢烟头、扔杂物、吐痰或使用不礼貌语言,悔辱攻击乙方服务人员。3.3.9乙方给甲方提供其它物业服务项目时,甲方应给予配合。3.3.10协调物业管理区域属地的政府各有关单位的关系,解决相关问题。3.4乙方职责3.4.1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各区域内物业管理的各项服务工作,依照本合同确定的物业管理内容和要求履行合同。3.4.2严格物业管理人员的政审聘用,加强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相关业务和处理问题的应变能力和保密意识。3.4.3指定专人与甲方进行工作联系,协调甲乙双方关系,接受甲方的各项工作要求。定期(每周五)主动到甲方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征求工作意见,并按甲方要求切实改进提高。3.4.4统一员工服装,做到员工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文明,工作规范有序。3.4.5保证各岗位的人员配备齐全,特殊岗位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3.4.6因物管需要,重要岗位上的人员调动和岗位增减应事先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并将有关资料报其备案,得到甲方书面许可后方可进行人员调动和岗位增减。3.4.7每天须安排至少1名管理人员不定时检查并记录各物管工作岗位的情况,作为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的参考依据。3.4.8按时按需向甲方提供各物业管理区域所需保洁物料和工具等低耗品清单,本着节约原则,乙方工作人员应合理使用各保洁物料3.4.9乙方对所管辖区域内的设备、设施不齐全或已损坏不能使用的情况,应及时向甲方书面反映,由甲方进行处理或委托乙方进行有偿服务。3.4.10在节假日及下班前,在岗工作的物业服务人员应根据业主实际情况,合理关闭公共场所的照明灯电源、空调、门窗等,甲方有特殊要求除外。3.4.11甲方因建筑施工或工程安装产生的垃圾,应由甲方负责集中堆放,乙方负责处理,不得乱倒乱放。如甲方施工人员不服从管理,造成环境脏乱差现象,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进行整改。3.4.12如甲方对乙方现有的服务标准提出新的质量要求或需要增加新的服务项目和人员,乙方应根据要求进行整改或接受委托,收费标准另行制定并签订补充协议。3.4.13物业管理资料妥善保管,不得少于2年3.5保密3.5.1本合同一方(“披露方”)对其向本合同另一方(“接受方”)按照本合同(或就本合同)所提供的各类技术和商业资料、规格说明图纸、文件及专有技术(统称“保密资料”)享有合法所有权。3.5.2接受方应将保密资料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除本合同授权实施的行为外,不得将保密资料部分的或全部的对外披露。接受方可仅为本合同的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章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接受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接受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接受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披露方损失的,接受方应负责赔偿。3.5.3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依法律规定,接受方必须披露的;但接受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披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3.5.4如接受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应赔偿因此而给披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3.5.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获悉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持续有效。3.5.6接受方因履行合同需要可以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保密资料,但接受方的关联公司也必须遵守保密条款的规定,不得将保密资料以任何形式披露给任何第三方。3.6违约责任3.6.1甲方违反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超过合理期限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3.6.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或不符合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3.6.3甲方无故未按时按标准支付乙方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3.6.4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半个月物业管理费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该项违约金金额的部分,另·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3.6.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应信守协议,除本合同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视为违约,届时,由违约方向合同相对方承担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合同相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合同相对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产生的诉讼费、合理的取证费用、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差旅费等费用3.7不可抗力3.7.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政策等或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3.7.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15]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说明。3.7.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3.7.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30]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3.8通知与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甲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乙方:乌鲁木齐庆尚云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克西街2701号联系人:王军强电话:18160555587传真:邮编:830000上述信息如有变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因乙方通知不及时造成自身损失的,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3.9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3.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3.9.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1)将该争议提交[乌鲁木齐市]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2)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法院]起诉。3.9.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四、物业服务区域人员配置和服务内容1.物业管理区域人员配置和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保洁和维修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五、物业服务质量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5.1、设备外观:整洁、无损坏。5.2、设备运行:安全可靠,确保按季、按时运行。5.3、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按各类设备的维保规定进行检修、维修、确保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5.4、公共环境:干净整洁、无杂物堆放、无卫生死角5.5、急修:[在接到通知后15分钟以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小修:[壹]天以内,大修;叁]天以内。5.6、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责任,不得擅自脱岗,及时完成甲方提出的各项物业服务工作。5.7、经甲方相关部门和人员测评对乙方的满意率不低于[90%]六、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740534.88元,大写[柒拾肆万零伍佰叁拾肆元捌角捌分],由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仓房沟驻地承担75%,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分局(森林分局)承担25%。七、付款方式7.1物业公司进场3个月(试用期),第4个月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沙区公安分局支付承担部分的全额费用。7.2自物业公司进场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分局(森林分局)按季度支付承担部分的费用。7.3付款前乙方须提供满足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八、人身安全8.1乙方物业管理服务人员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加强对乙方人员的劳动防护、安全教育,并可依其合理判断自行投保相关的责任保险等。甲方为乙方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条件。8.2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配备齐全。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应当为其所有现场工作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必要的商业保险,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九、合同生效本合同式[肆]份,由甲方[贰]份,该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开始生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大(签字或盖章):5039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合同编号:11N01019985020232201采购单位(甲方):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分局(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服务单位(乙方):乌鲁木齐庆尚云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鲁木齐庆尚云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鲁木齐庆尚云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鲁木齐庆尚云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柒仟元整柒仟元整柒仟元整柒仟元整柒仟元整柒仟元整柒仟元整柒仟元整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7000.007000.007000.007000.007000.007000.007000.007000.001[2022]1172号物业服务管理---1年7000.007000.00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二、付款方式1[2022]1172号物业管理服务17000.00一般公共预算授权支付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三、服务条款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1/2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账号:,账号:0000020070110011366258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账号:账号:0000020070110011366258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管理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