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西安博物院2024)
一、合同编号:XCZX2024-0009
二、合同名称:安全保卫服务
三、项目编号:XCZX2024-0009
四、项目名称:安全保卫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博物院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72号
联系方式:18192933851
供应商(乙方):西安中诚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9号
联系方式:1879251294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安全保卫服务
1(项)
¥4,920,000.00
¥4,920,000.00
西安博物院安全保卫服务
合同金额: 4,9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玖拾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04日至2025年04月03日
履约地点:西安博物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西安博物院安保合同.pdf
西安博物院
2024年04月08日
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西安博物院安全保卫服务合同(编号:XCZX2024-0009)甲方:西安博物院乙方:西安中诚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鉴证方: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03月中国西安服务合同甲方:西安博物院乙方:西安中诚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鉴证方: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鉴证方就甲方所需服务,在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的监督管理下,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组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西安博物院安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CZX2024-0009)中标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经甲、乙双方协商,鉴证方确认,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合同标的物内容及数量(以响应文件正本和澄清表《函》为准)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计量单位服务时间数量备注1西安博物院安全保卫服务项目涵盖全园区及博物馆内安保,维护正常游览、接待、工作秩序,负责门卫、巡逻,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等人自2024年4月4日起至2025年4月3日止82合计4920000.00元4920000.00元4920000.00元4920000.00元4920000.00元4920000.00元说明二、服务条件:1、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服务期:自2024年04月04日至2025年04月03日。三、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肆佰玖拾贰万元整;¥4920000.00元。2、合同总价:包括保安薪酬(含国家法定的社保缴纳及其他相关费用)、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包括加班、食宿、制服、警具、具、雨具、通讯设备、电筒等用具用品费用)等所有含税费用乙方认为完成本项目需要的其他相关费用。合同总价系固定不变价格,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再为此增加任何费用。3、合同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四、款项结算1、支付进度:甲方根据考核情况按月据实结算,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服务费。每月支付服务费=合同总价12-当月考核扣款。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3、结算方式:验收合格后填写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乙方持服务合同、国家认可的差额纳税发票,与甲方结算。乙方收款账户如下:户名:西安中诚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长安南路支行账号:102046152684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为保安员提供基本的工作条件。(2)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保安工作服务质量,凭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正式劳务发票,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服务费用。(3)有权对乙方承诺的服务事项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到位。(4)协助乙方做好安保管理和培训教育活动。2.乙方权利义务:第2页共7页(1)为保安员提供食宿,并按时足额发放薪酬。(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项目秩序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3)及时向甲方介绍汇报安保工作情况。六、质量保证1、乙方所供服务必须执行下列条款:(1)服务方案和方式科学、可行,人员配置合理,全面满足要求。(2)符合国家有关服务规范要求,确保各项服务达到最佳运行效果。(3)乙方提供的服务,若发生侵权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索赔权力。(4)服务承诺内容。(5)在服务期间,乙方不得干扰或阻碍甲方对该办公区域和公共区域的正常使用。2、以投标文件、合同和随服务的相关文件为准。3.乙方应提供详细的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服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安保服务标准。4.成交乙方须结合甲方项目情况制定详细的保安服务工作计划。5.乙方应制定服务保障措施,如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较差的保安人员有具体处罚办法。6.提供详细的保安人员名单,分工明确,包括姓名、职务、职称、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七、验收1、服务内容完成后先由乙方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邀请甲方进行验收。甲方确认乙方的自检内容后,组织乙方(必要时请有关专家)进行最终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验收合格后,填写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一式伍份)作为对服务的最终认可。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送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并据此退还履约保证金。2、乙方向甲方提交服务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资料。以便甲方日后管理和维护。3、验收依据:(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澄清表(函);(2)本合同及附件文本;第3页共7页(3)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4)成交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资料,以便乙方日后管理和维护。八、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由双方按《民法典》、《保安管理条例》中的相关原则经平等协商后补充。3、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4、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甲方应当将乙方违约的情况以及拟采取的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根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处理意见,甲方有权依据《民法典》及合同有关条款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乙方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6、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的,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7、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8、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款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九、保密条款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服务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第4页共7页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交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但甲方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3、本条款为独立条款,本合同的无效、变更、解除和终止均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十、争议解决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15个日历日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则采取以下第2_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十一、合同变更在合同的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项目需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项目变更的,应双方协商后签订项目变更协议,并经鉴证方确认后生效(如双方变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仍按原合同履行,否则视为违约)。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鉴证方持壹份,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备案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鉴证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十三、其他事项1、鉴证方作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进行确认。2、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在合同的履行期间以及履行期后,可以随时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对采购标准、采购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表(函),中标通知书、合同附件均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4、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经鉴证方确认后签订政府采购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第5页共7页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7、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5个日历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6页共7页甲方乙方鉴证方西安博物院(盖章)西安中诚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盖章)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盖章)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72号地址: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9号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邮编:710068邮编:710061邮编:710018法定代表人:Y法定代表人:业务二处负责人:(签字)被授权代表刻签字被授权代表:(签字字)郑审核人(签字):电话:18710779777电话:17789119986承办人(签字):传真:029-87803591传真:029-87288155电话:029-86510151-8070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长安南路支行传真:帐号:102046152684日期:2022年月2日日期:202年4月2日日期2024年4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保卫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