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设备采购合同公告(丽水学院2024)



丽水学院中医药与健康产业(职业教育)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

项目名称:
丽水学院中医药与健康产业(职业教育)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
项目编号:
A3311011160014381

招标人:
丽水学院
代理机构: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码:
123325004722606600
代理机构代码:
91331102148868666F

标段名称:
丽水学院中医药与健康产业(职业教育)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
标段编号:
A3311011160014381001001

中标人:
丽水精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中标人代码:
913311023135023433
质量目标:

工期:
安装工期:根据工程实际进度,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配合土建总包单位,同时不影响其它专业工程的施工进度。
合同期限:
100

合同金额:
2528000.00
交易平台名称: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合同签署时间:
2024-04-07 00:00:00

丽水学院中医药与健康产业(职业教育)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
附件下载:

药建楼电梯.pdf

丽水学院中医药与健康产业(职业教育)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合同书格申好甲方(发包人):丽水学院甲方(代建单位):丽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承包人):丽水精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4月7日甲方(发包人):丽水学院甲方(代建单位):丽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承包人):丽水精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根据本招标文件及承包人投标文件,三方协商一致,就电梯设备买卖及电梯设备安装、调试问题,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并共同执行。一、制订“合同条款”的依据制订“合同基本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供货范围及价格:甲、乙双方应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委员会确认的设备的价格、安装及调试价格、技术要求、安装、调试要求、质量标准、数量和交货日期等作为本条款的基础。详见附件一。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购设备、配套设备等相关的技术资料。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用于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有关的技术资料。四、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相互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1、合同书及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甲乙双方签署的文件、电传、协商纪要等文件4、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5、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五、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提交本项目合同总价的2%即¥50560.00元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将专业工程验收档案资料及完整结算资料提交总包审核、发包人1确认后15天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3、违约金的支付:乙方违约需支付违约金的,甲方可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须补足履约保证金),也可在当期合同费用中扣除六、图纸提供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套土建施工图(包含建筑、结构图)、联系单,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联系单后自行完成现场勘察、测量、复核等工作,并于10日内提供经土建设计单位核准的三套《电梯土建布置图》报甲方备案。注:承包人提交的经原土建设计单位及总承包单位核准的《电梯土建布置图》,须对电梯实施需预留部位或由总承包单位实施的工作进行明确并出具详图。若因承包人的《电梯土建布置图》未标注预留或明确其他由总承包单位实施的工作的,由承包人承担整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担违约责任;若《电梯土建布置图》要求原土建设计图进行调整的,由发包人负责原设计单位的调整工作;若需总承包单位实施的,发包人协调总承包单位实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七、交货地点交货地点:本工程工地现场八、交货时间、安装竣工时间及交付时间:1.电梯设备交货时间:按工程实际需要,收到业主书面通知后的6个月内(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相应顺延)2.电梯设备安装时间:根据工程实际进度,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配合土建总包单位,同时不影响其它专业工程的施工进度。3.电梯设备交付时间:根据工程实际进度,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九、安装及售后服务;(1)本次招标的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必须由本产品的厂家、直属子公司或直属分公司直接负责,否则,甲方将不予接受。需提供厂家承诺函,但该承诺函不排除乙方对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应当承担的责任,凡因厂家原因未能适当履行电梯设备安装调试义务而导致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2)新梯在验收合格通过前及通过后第一次年检相关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次起年检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十、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根据承包人的设备排产定单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排产款(承包人须提供等同金额的排产款担保给发包人(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综合保险合同或担保保函形式)):货到工地经初步验收无表面损伤后支付已到部分电梯合同总价的20%;安装完毕由特种设备检测部门验收合格并上交相关归档资料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8.5%,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剩余1.5%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付清(不计息)。注:1、本工程由发包人(丽水学院),代建单位及承包人三方共同签订合同。根据代建单位与发包人代建合同的约定,承包人申请相关款项支付时,需开具发包人认可的增值税发票给发包人(发票的抬头为丽水学院),经发包人审核无误后按合同约定支付;若承包人未按要求开具发票的,因此造成付款延误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十一、设备发运、包装及运输:1、乙方在交货前将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件数每件包装箱的尺码、毛重及对货物的卸车、贮存和特殊要求等用电报或传真通知甲方。2、设备由乙方负责运输,运输中的所有责任和风险均由乙方承担,因承运人或者包装不善等其他任何原因造成设备的锈蚀、破损、丢失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包装箱外应用不褪色的油漆,按规定打上清晰的包装标志。对无包装的设备应系有金属标签。3、乙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在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应在交货期内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以向第三方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4、唛头4.1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上,明显地标注下列标记:(1)收货人(2)产品名称(3)合同号(4)品目号和箱号(5)到达站或到货地点(6)外形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7)不包装的金属结构件应将唛头标签系牢在结构件上(8)乙方应根据设备特点,在包装箱上标明“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吊装标记。5、本合同产品运送到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之后,在本项目竣工之前货物的保管维护均由乙方负责。十二、交货方式:本项目电梯招标为交钥匙工程,总价为交付使用价格,即包括设备及材料价格、安装费、管线费(电梯及井道内与电梯相关的管线铺设、招标人设置的电源接入点到电梯控制箱的管线铺设由投标人负责,监控中心到弱电井的五方通话、监控及楼层显示布线由总包单位负责,投标人需配合)、关税、增值税、国内外运杂费、二次搬运费、国内外保险费、安装工程的一切费用、维护保养费、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特殊工具费、售后服务费、技术培训费、调试和试运行费、安装水电费、电梯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清理外运费、总包配合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检验费以及保修期内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现有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投标时报价不足或不报均认为此项工作所需的费用已含在投标总价中。十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有关约定及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设备性能、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符合质量要求的全新设备。3、设备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后,在竣工验收之前,由投标人承担一切保管责任。4、乙方应负责安排甲方对产品质量认证和操作、维修的培训5、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有责任继续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6、乙方在设备质保期内,负责各种故障的免费技术服务,负责免费修理和替换各种损坏及故障,即质量保修责任及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部件或零件更换后的质量保证期为更换之日起顺延36个月。7、维修服务网点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甲方维修需求。8、乙方须对合同中规定的整套电梯提供36个月的质保期及免费维修和保4养,时间从特种设备检测部门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保证期内因设备本身及安装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使用要求者,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退货处理;(2)更换设备,由乙方承担由此所发生的所有费用(3)贬值处理。9、质保期内必须每15天至少1次派遗具备操作资格的维修保养人员对上述电梯进行例行保养工作,即根据保养周期清洁机房、引机、控制柜、限速器、轿顶、轨道、钢丝绳、底坑、润滑轨道、钢丝绳与轴承、检查电梯各机械装置、电气设备及门机系统工作状态,调整电梯各部分达到最佳工作状态。具体的操作程序和内容须在投标时说明。10、在质保期结束时,必须由专业工程师对电梯进行另一次测试,任何故障须由乙方自费解决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特种设备检测部门检验合格。11、每次故障修复后,乙方需一式两份报告给甲方,包括故障原因,解决措施,完成修理所费时间及恢复正常运行日期。12、乙方提供24小时服务,维修人员在接到维修电话后15份钟内赶到现场,常规问题立即解决,须要更换大部件24小时内提出维修方案,12个小时内完成维修恢复使用。十四、验收:1、设备到达现场后,乙方应派人参与甲方的开箱检验工作,甲方委托有关专家进行当场验收。2、乙方交货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检验方法,作出全面检测。其记录附在质量证书内。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明书中加以说明,本项目关于电梯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3、系统的安装、调试结束后,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转考核无故障,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十五、违约责任:产品质量责任: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凡设备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或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降价处理。或乙方承担5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十六、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甲方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除了赔偿所有损失外,按下列规定处以违约金1、逾期交货: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部分设备价的3%计算违约金。若整机中的零部件逾期交货,按整机逾期交货计算违约金。2、乙方不能交货:乙方在逾期交货的违约赔偿达到最高限额还不能交货的,另向甲方支付设备总价10%的违约金。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提出中途退货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4、乙方出具《电梯土建布置图》、向厂家下定单、排产单等环节,要求乙方自行完成现场、图纸复核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差错、遗漏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产生的相关费用也由乙方承担,造成逾期交付的,按逾期交付条款支付违约金。5、乙方逾期交付甲方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6、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乙方到场配合不到位的(如未能够按照委托人要求的时间点及时完成工作的、未能够积极有效配合委托人相关工作的、出现工作推楼、效率低下、态度恶劣行为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7、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质量问题和其他故障,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或未在24小时内提出维修方案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须要更换大部件无特殊情况3-7天内未能恢复正常使用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违约金在质保金中扣除。8、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必须由本产品的厂家或直属子公司或直属分公司直接负责,否则,甲方不予接受,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按逾期交付条款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且无需支付违约金者不在此列。10、乙方违约需支付违约金的,甲方可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须补足履约保证金),也可在当期设备款、安装费中扣除。6十七、违约终止合同:1、甲方在乙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考虑并提出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或部分设备。(2)逾期交货的违约赔偿最高限额为迟交货合同总价的20%,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乙方仍不能交货,甲方可终止合同并上报有关部门上黑名单处理。(3)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规定时间(现场已具备安装条件,电梯设备到场10天)内开始安装,视为违约,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10%,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委托安装,剩余工程款不再支付。2、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中止部分。3、在甲方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或部分设备的产品质量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不免除违约行为引起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和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十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以及终止合同后的善后事宜。十九、诉讼: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法定地址所在人民法院起诉。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3、诉讼费用除人民法院另行有判决外,由败诉方承担。二十、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2、甲、乙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本合同即行生效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进行友好协商,协商结果以“纪要”的形式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4、甲方如要求本合同产品进行额外装潢,或在电梯井道、机房等与电梯相关的部位增设其他设施,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5、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书及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甲乙双方签署的文件、电传、协商纪要等文件(4)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5)投标文件(6)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不一致时,以专用条款为准。注:乙方未按上述合同不可分割的内容执行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上报有关部门上黑名单处理。二十一、补充条款1、电梯大门套洞口周边封堵,基坑(如基坑底部的支墩、顶部混凝土的包边等)安装电梯等需要实施的内容由承包人在《电梯土建布置图》中明确,由承包人实施并承担相关费用。2、电梯五方通话的随行电缆需带网络型监控视频线,由承包人提供并开放接口,电梯轿箱顶须提供监控电源。3、承包人应以项目建设为前提,服从发包人、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制定施工组织计划提交总承包单位审核,经总承包单位同意后报发包人备案,总承包单位须按审核通过后的施工组织计划控制工期、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4、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5、电梯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承包人按发包人、总承包单位要求分别将工程档案资料递交至总承包单位处,将竣工结算资料直接递交至发包人,未按时间和要求递交的,将分别支付违约金为人民币1万元整。6、承包人应根据档案管理标准进行归档,如涉及到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7、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制定施工组织计划提交总承包单位审核,经总承包单位同意后报发包人备案,总承包单位须按审核通过后的施工组织计划控制工期、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总承包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按延误一天违约金1000元的承担违约责任。8、项目开工前,承包人应与总包单位核实工程量清单,如项目中部分工程量已由总包单位实施的,结算时应扣除相应费用:若工程需要另行增加电梯设计施工图外工程量的,由发包人另行签证。9、承包人应做好工地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发包人和总承包单位或有关部门对现场安全施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等提出整改意见的,承包人必须及时予以整改,如不及时予以整改的每次支付违约金0.5万元。施工现场的保护由承包人负责,由于保护措施不力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在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应保证安装人员的人身、财产及安装现场施工完全若因此给自身人员、财产,甲方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财产造成损害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甲方因此先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向乙方进行全额追偿,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10、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散装物料运输管理秩序,维护城市道路的整洁和市容环境秩序,本项目建筑垃圾运输车应符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丽水市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及《丽水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11、总承包单位未尽管理职责,影响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按总承包合同进行违约处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关键线路延误或其他导致总承包单位在项目上有实质性损失的,承包人按实补偿给总承包单位。12、竣工验收过程中承包人必须在总承包单位要求的时间内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否则将按工期延误处罚。13、招标范围外与该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应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应无条件按质量标准、时间节点,负责实施完成14、本工程纳入总承包管理范围,由总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全面负责,并承担总包的一切义务和贵任15、其他:15.1招标人仅提供安装所需的水电接口,电梯调试时使用的临时电缆由中标人自理,设备制造、设备运输装卸、井道照明及爬梯、井道内井架搭拆、调9试、验收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内。15.2电梯所用强电、弱电、物联网等接入招标人设置的电源接入点及弱电井的所有管线桥架,由中标方自行考虑敷设,费用纳入总报价。15.3投标人在现有井道尺寸及现有的土建施工实际情况下,应提供最先进及轿厢空间最大的电梯型号。15.4电梯安装调试进度应符合招标人现场要求,投标人应及早完成电梯小门套的安装。15.5投标人应对电梯调试及试运行负全权责任。15.6设备到施工现场及安装验收合格,移交给招标人前的设备成品保护与运行维护均由投标人负责15.7电梯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至交付物业管理之前,投标人应配备专人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15.8各楼弱电井至监控室之间应预留五方对讲线,此部分由总包负责:本电梯电源为380V三相五线制电源线,电源接入点至电梯部分布线由承包人负责。15.9本项目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在电梯验收合格、移交给招标人之前,所有的设备保管均由中标人负责。(此期间产生的所有人工费均由中标人自理,费用须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注:以上违约金均从合同款中予以扣除。10此页无正文甲方发包人:承包人:丽水学院丽水精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分管领导: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现人:Mu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314023135023433123325004722606600地址:丽水莲都区学院路1号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52号邮政编码:323000邮政编码:323000经办人:1经办人:电话:0578-2173127电话:0578-2111802传真:1传真:电子信箱:1电子信箱:1163721401@qq.com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处州支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丽水人民路支行账号:1210200009200000896账号:384467062816甲方(代建单位):丽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0791758369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木清华苑48幢201室邮政编码:323000经办人:/电话:1传真:1电子信箱: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丽水分行账号:33001693500053006160附件一三、投标设备数量价格表招标项目名称:丽水学院中医药与健康产业(职业教育)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单位:2345678910人民币元11品目项号货物品称型号规格产地数量出厂单价(含税)运杂费运输保险费安装及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其它总计1GeN3无机房无障碍容梯DT11000kg2.0m/s21/21/21中国(天津)1台242000含含900003320002GeN3无机房客梯DT2、DT51000kg2.0m/s21/21/21中国(天津)2台237000含含180000含含6540003GeN3无机房客梯DT31000kg2.0m/s220/20/20中国(天津)台234000含含90000含含3240004GeN3无机房无障碍客梯DT41000kg2.0m/s21/21/21中国(天津)1台242000含含90000含含3320005GeN3无机房货容梯(货梯,担架,消防)DT6、DT71600kg1.75m/s21/21/21中国(天津)设00含含190000含68.10006GeN3无机房无障碍客梯DT81000kg1.0m/s3/3/3中国(天津)精台14含含60000含含202000投标总价投标总价投标总价(大写伍拾贰万捌仟元整(小写:¥2528000.00元)(大写伍拾贰万捌仟元整(小写:¥2528000.00元)(大写伍拾贰万捌仟元整(小写:¥2528000.00元)(大写伍拾贰万捌仟元整(小写:¥2528000.00元)(大写伍拾贰万捌仟元整(小写:¥2528000.00元)(大写伍拾贰万捌仟元整(小写:¥2528000.00元)(大写伍拾贰万捌仟元整(小写:¥2528000.00元)(大写伍拾贰万捌仟元整(小写:¥2528000.00元)一注:※第5栏包括要求供货范围内的主机和附件,出厂装箱消车所列易损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并包括各种税费※第6栏为制造厂运至建设单位装置地点全部货物运杂费。※第7栏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率第8栏(包括井道照明设施费用)和第9栏的总价为安装费合同价:※第9栏的技术服务费包括培训费(培训招标方管理、操作人员)、培训资料费及食宿费等(具体按照第五部分第条说明12※第10栏的其他费用包括第三方检验费(即货到工地时,招标人将委托有关专家进行现场验收费用)及验收费及技术咨询服务费等,列入投标总价。。※第11栏设备投标总价=4×5+(6+7+8+9+10)项。设标人(旅房):丽水精电管吴利民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子或章日期:2024年02月27日水A饭13专用音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梯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