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苍南县金乡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11N002537530202412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金乡镇道路小修养护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CNDL2024031
四、项目名称:2024年金乡镇道路小修养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苍南县金乡镇人民政府
地 址:金乡镇文苑路158号
联系方式:13858780668
供应商(乙方):温州陆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金田工业园区综合楼第8幢5单元701室(苍南县龙港金田工业园工贸有限公司厂房)
联系方式:1585802255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金乡镇道路小修养护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74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规定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规定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2.合同金额(元):74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年金乡镇道路小修养护项目合同协议书.pdf

2024年金乡镇道路小修养护项目合同协议书采购人:苍南县金乡镇人民政府成交供应商:温州陆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双方经协商,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本公司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伴随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合同价格合同总价:740000元,工程量暂定,结算按实际工程量*包干单价+第三方责任险(固定费用)办理,结算单价按中标单价执行,实际采购金额以采购人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但不能超过采购预算74万元人民币。采购金额已经接近或达到采购预算74万元,则终止合同,整个项目完成。)成交供应商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10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大面积)1)、铣刨沥青路面10cm厚,建筑垃圾外运及消纳。2)、路床整形碾压,铺设10cm厚细粒式沥青砼路面。193.19元/m2184.50元/m225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零星修补)1)、铣刨沥青路面5cm厚,建筑垃圾外运及消纳。2)、路床整形碾压,铺设5cm厚细粒式沥青砼路面。3)、喷洒石油沥青粘层。4)、零星沥青场内运输、摊铺、压路机碾压等全部施工内容。5)、零星修复移动围护措施及机械进出场费用等。112.43元/m2107.37元/m215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大面积)1)、铣刨沥青路面5cm厚,建筑垃圾外运及消纳。2)、路床整形碾压,铺设5cm厚细粒式沥青砼路面。3)、喷洒石油沥青粘层。4)、零星沥青场内运输、摊铺、压路机碾压等全部施工内容。5)、零星修复移动围护措施及机械进出场费用等。103.12元/m298.48元/m2序号名称全费用单价最高限价(元)全费用投标单价(元)备注710cm厚C30水泥混凝土路面(大面积)1)、人工割槽锯缝、拆除10cm厚砼路面。建筑垃圾外运及消纳。2)、路床碾压整形。3)、浇筑10cm厚C30非泵送商品混凝土路面(含砼场内运输、浇筑等全部施103.35元/m298.70元/m2620cm厚C30水泥混凝土路面(零星修补)1)、人工割槽锯缝、拆除20cm厚砼路面。建筑垃圾外运及消纳。2)、路床碾压整形。3)、浇筑20cm厚C30非泵送商品混凝土路面(含砼场内运输、浇筑等全部施工内容)。4)、砼路面刻防滑槽及养护。5)、新、旧路面嵌缝处理。6)、零星修复移动围护措施及机械进出场费用等。338.77元/m2323.53元/m2520cm厚C30水泥混凝土路面(大面积)1)、人工割槽锯缝、拆除20cm厚砼路面。建筑垃圾外运及消纳。2)、路床碾压整形。3)、浇筑20cm厚C30非泵送商品混凝土路面(含砼场内运输、浇筑等全部施工内容)。4)、砼路面刻防滑槽及养护。5)、新、旧路面嵌缝处理。6)、零星修复移动围护措施及机械进出场费用等。215.80元/m2206.09元/m2410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零星修补)1)、铣刨沥青路面10cm厚,建筑垃圾外运及消纳。2)、路床整形碾压,铺设10cm厚细粒式沥青砼路面。3)、喷洒石油沥青粘层。4)、零星沥青场内运输、摊铺、压路机碾压等全部施工内容。5)、零星修复移动围护措施及机械进出场费用等。217.14元/m2207.37元/m23)、喷洒石油沥青粘层。4)、零星沥青场内运输、摊铺、压路机碾压等全部施工内容。5)、零星修复移动围护措施及机械进出场费用等。19B级单面波形护栏板160元/m152.8元/m18A级单面波形护栏板205元/m195.78元/m包括配件、安装17车位热熔标线100元/m295.50元/m216双组份标线厚度1.8mm以上77元/m273.54元/m215振荡标线条状型138元/m2131.79元/m214热熔标线厚度1.8mm以上46元/m243.93元/m213混凝土护栏上面钢护手200元/m191元/m12防撞混凝土护栏(含钢筋)1400元/m1337元/m11橡胶减速垄(减速带)113.33元/m108.23元/m10检查井提升每增加10cm,在原检查井提升20cm基础上,每增减10cm,金额增减63.73元/座60.86元/座9检查井提升20cm以内1)、将原有检查井盖及井座拆除后清洗干净,检查井提升采用砖砌提升,砖砌墙身内外抹灰后,重新安装检查井盖及井座。2)、检查井提升井筒直径70cm,混凝土实心砖砖砌井筒,壁厚24cm井壁抹灰,检查井盖安装(利用原井盖)。3)、零星修复移动围护措施及机械进出场费用等。259.27元/座247.60元/座810cm厚C30水泥混凝土路面(零星修补)1)、人工割槽锯缝、拆除10cm厚砼路面。建筑垃圾外运及消纳。2)、路床碾压整形。3)、浇筑10cm厚C30非泵送商品混凝土路面(含砼场内运输、浇筑等全部施工内容)。4)、砼路面刻防滑槽及养护。5)、新、旧路面嵌缝处理。6)、零星修复移动围护措施及机械进出场费用等。175.89元/m2167.97元/m2工内容)。4)、砼路面刻防滑槽及养护。5)、新、旧路面嵌缝处理。6)、零星修复移动围护措施及机械进出场费用等。37D89弹性警示桩D89×800150元/根143.25元/根36警示桩φ140×1700×3.5367元/根350.49元/根35警示桩φ114×1700×3.5304元/根290.32元/根34警示桩φ114×1200×3.5214元/根204.37元/根含钻孔、配件、安装33安装维修护栏板(含配件)190元/档181.45元/档32A级桥头连接板(3.32米)1300元/片1241.50元/片31附着式轮廓标11元/个10.51元/个30柱式轮廓标(含钻孔φ114×1700)90元/根85.95元/根29双连接拓展式端头(含反光膜)600元/个573元/个28分设型圆头式端头(含反光膜)228元/个217.74元/个27柱帽φ11416元/个15.28元/个26柱帽φ14014元/个13.37元/个25托架厚度4mm16元/个15.28元/个24A级防阻块厚度4mm40元/个38.2元/个23全钻孔φ15059元/个56.35元/个22法兰式立柱□114×700×4.5265元/根253.08元/根21B级立柱φ114×1950×4.5237元/根226.34元/根20A级立柱φ140×2150×4.5320元/根305.6元/根注:如有其他清单内未涉及项目,经采购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单位按信息价组价后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由中标单位进行作业。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1、成交供应商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货物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本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2、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1、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成交供应商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采购人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成交供应商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如采购人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第四条:包装要求1、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第五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缺陷责任期:自整体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第六条:服务方式中标供应商在接到施工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采购人要求,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第七条:验收成交供应商送货至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根据货物的要求和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人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就位调试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就位、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成交供应商直接损失。第八条:售后服务成交供应商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时承诺的服务计划实施。第九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交履约保证金。第九条:货款的支付签订合同后,采购人预付30%的合同价款(中标供应商需开具正式发票并经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供应商根据每批次实际完成工程量申报工程款,经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申报工程款的80%(预付款按比例扣回),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的100%。工程量暂定,结算按实际工程量*包干单价+第三方责任险(固定费用)办理,结算单价按中标单价执行,实际采购金额以采购人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但不能超过采购预算74万元人民币。采购金额已经接近或达到采购预算74万元,则终止合同,整个项目完成。)第十条:质量保证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就位、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12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成交供应商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根据合同规定对成交供应商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第十一条:补救措施和索赔1、采购人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索赔。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人提出索赔,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且采购人可以收取成交供应商合同总价的20%违约金:(1)成交供应商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人所遭受的损失,经过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同时,成交供应商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3、如果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成交供应商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成交供应商接受。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人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进一步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第十二条:履约延误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3、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延期交货违约责任按每延期一天支付违约金3000元处理,如果超出合同规定期限15天应不能供货,则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取成交供应商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如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过部分由成交供应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三条:不可抗力1、合同履行期内,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人有权直接向成交供应商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五条:违约处理1、在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在下列情况下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承诺的标准;(2)成交供应商没有按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3)成交供应商没有按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2、如果采购人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成交供应商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成交供应商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第十六条:合同转让和分包除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七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伍份,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各贰份,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执壹份。第十八条: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合同,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第十九条合同附件下列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采购人的采购文件与采购补充文件;2、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3、询标纪要和承诺书;4、成交通知书。5、如上述文件与本合同有不符之处,以有利于采购人的为准。采购人(盖章):,中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账号:,账号:签约日期:,签约地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