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周边道路保洁 周边道路保洁等作业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金山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2024)
一、合同编号:11N42480001X20248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新城公园周边道路保洁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SHXM-16-20240229-1145
四、项目名称:2024年新城公园周边道路保洁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金山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学府路11号
联系方式:57970636
供应商(乙方):上海展才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瑛(女)
地址:
联系方式:5728245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新城公园周边道路保洁
数量:1.00
单价(元):4259931.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新城公园周边道路保洁等作业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1)按时保质地完成项目保洁任务;(2)应保证责任范围内的道路及周边环境整洁、无堆放垃圾等废弃物、呈现路面本色,每天的作业保洁时间不少于16小时;加强巡查巡捡,及时发现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路面垃圾。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2.1按照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1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57 号)、《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126号)及《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道路和公共广场及附属公共设施保洁质量和服务要求》等法规和行业标准,检查合格。2.2服务的总体满意率达到95%以上。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
4259931.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2024年新城公园周边道路保洁的合同(11N42480001X2024801).pdf
2024年新城公园周边道路保洁的合同合同编号:11N42480001X2024801甲方:上海市金山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乙方:上海展才实业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及要求道路清扫保洁项目1、项目区域:新城公园周边区域内18条道路保洁2、承包内容:对新城公园周边区域内18条道路、废物箱清扫保洁3、项目任务量:3.1机械清扫:机械道路清扫保洁,总长度19.44695公里。3.2机械冲洗:机械道路清扫保洁,总长度19.44695公里。3.3人工清扫和人工巡回保洁(清扫)综合保洁:共18条路段,实扫路面面积341031.32平方米。3.4废物箱保洁:102只。4、项目服务要求:4.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126号)、《上海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服务管理办法》、《道路和公共广场及附属公共设施保洁质量和服务要求》及《上海市绿化市容工程养护维修预算定额(SHA2-41(01)-2018)》等法规和行业标准,按时保质地完成保洁任务。4.2乙方应保证责任范围内的道路及周边环境整洁、无堆放垃圾等废弃物、呈现路面本色,每天的作业时间不少于16小时;加强巡查巡捡,及时发现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路面垃圾。4.3根据“排水清管”和环卫作业要求,及时完成人行道、路面、沟底清扫以及雨水口和废物箱垃圾清理,清理后的垃圾应及时委托专业单位清运,禁止将垃圾扫入窨井、河道、绿化带等;4.4乙方作业人员上班必须穿工作服、上班期间道路上必须有作业人员。4.5乙方须维护道路上的废物箱等环卫设施,损坏以维修为主不得随意减少;4.6乙方应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赛事、重要会议、重要节假日等期间环境保障工作;4.7乙方应做好责任范围内道路冲洗,并完成每月15日的城市清洁行动暨大冲洗活动,控制扬尘污染。4.8加强自身安全防护,做好废物箱保洁消毒管理,垃圾日产日清。4.9其他:在提供保洁服务期间,应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遵守相应的安全规程,确保保洁服务的安全;在提供保洁期间如发生乙方人员或其他第三方人或物伤害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相应的责任。5、保洁人员配备要求5.1乙方须按作业时间、劳动定额和作业质量及招标文件要求配足不少于49名作业人员。其中保洁员不少于47名,具有大型车辆驾驶证照的驾驶员不少于2名,以保证承包作业顺利进行。5.2乙方应准备一支8人的应急队伍,由甲方调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群众投诉,必须30分钟内安排保洁人员到现场处置。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项目总承包费用中,不另行追加服务费。5.3保洁人员至少应配备从事保洁作业需要的不少于8件套的随身保洁工具套件,以提升保洁管理水平,达到精细化管理要求。5.4其他:/。6、保洁机械设备配置要求6.1本项目应至少配备机械清扫车1辆,机械冲洗车1辆,另外,按照《上海市“十四五”时期新能源环卫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要求,本项目的车辆设备中至少配备一辆新能源环卫作业车。6.2其他:作业单位应配置适用于人行道、广场保洁所需的至少4辆新能源小型作业机具,以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精细化管理要求。7、其他:/。第二条环卫作业服务期限本环卫作业养护项目,甲乙双方约定服务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止。第三条环卫作业服务费用本合同项目作业养护服务总价为(人民币)小写:4259931元,大写:肆佰贰拾伍万玖仟玖佰叁拾壹元整。第四条付款方法(一)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服务期间,作业服务费用原则上按季度结算支付。其中:3月份支付1季度服务费用,6月份支付2季度服务费,9月份支付3季度服务费,11月份支付4季度(10月-11月)费用,12月份服务费在下一年度支付,经费支付以财政实际支付日期为准。(二)根据最新版《上海市市容环境质量实效监测和整改评分细则》内容,采购人按月进行服务检查,并按检查结果实行季度考核支付,达不到考核目标的按本办法规定扣除相应的服务经费。月度检查考核分90分以上的(含90分)实得季度服务检查考核经费,低于90分将予以一定比例的扣除,年度考核经费按照低于90分扣经费3%;低于85分扣经费6%;低于80分扣经费9%的比例扣除。(三)其他:/。第五条作业养护服务质量考核环卫作业服务任务量明细、质量考核标准、考核要求、考核方式、奖惩办法和标准等,由甲、乙双方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委派专人负责对乙方作业养护服务的质量、进度和安全作业等进行协调、指导、监督;每年组织对乙方的作业养护服务质量进行评议,并公布评议结果。评议结果为优良的,可给予优先续约权或竞标时加分等奖励;评议结果不合格或差的,可给予惩罚性经济措施或解除作业养护合同的处罚。2.甲方应协调相关部门或人员确保乙方正常开展作业养护服务;监督检查乙方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情况,以提高作业养护技术水平。3.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月视乙方作业养护服务任务量及质量考核结果办理结算手续,并结清上月的作业养护费用;本合同最后一笔作业养护服务费用,应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付清。4.甲方应提供乙方道班房等管理设施。5.甲方应提供乙方作业服务人员工作服、佩卡的样服和样卡,作业设备的标识等。6.其他:/。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履行投标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作业养护服务。2.乙方应委派相关主管人员全面负责协调作业养护服务项目工艺的执行,质量、进度和安全,并负责处理相关事宜。3.乙方必须与从事本合同作业养护服务管理和保洁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4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安排作业养护服务人员从事作业服务。实际支付给各类作业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年度本市环卫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确定的薪酬标准(以上海市绿化市容行业工会和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发布的为准),不得拖欠员工工资。对获得职业技能等级的作业服务人员,按上海市绿化市容行业工会和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协商意见,发放技能等级工补贴。5.乙方应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含节假日加班)以及环卫岗位津贴、高温津贴、早夜班津贴等。6.乙方应保障员工的权益,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用;按规定为员工购买环卫作业服务人员意外人身保险等社会保险。(意外人身险是商业保险,商业险不能取代社会保险。如果乙方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可以不为员工购买商业险)。7.乙方保洁人员作业养护服务时必须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包括工作帽、工作鞋),并按规定佩带工作证件。8.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15天内上报全年作业养护计划(包括季度、月度计划)送甲方(在合同期内,以后每年1月底上报年度计划)。9.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需调整作业方案(作业组织、作业工艺(流程)、作业时间等),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10.遇突发情况或自然灾害,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11.其他:/。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作业养护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支付部分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由于乙方服务质量经考核未达到约定的要求(考核标准),乙方应向甲方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的作为违约金;如在第二次考核仍未达到考核标准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作业任务量转让或分包给其他法人企业、民非组织和个人。乙方擅自将作业任务量转让分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收回,另行处置。4.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赔偿额为,。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附则1、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但因新一合同年度服务商尚未确定,则乙方应延续服务至甲方通过招投标确定的服务商开始为甲方提供服务之日止,期间的服务费用参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价格计算,由新服务商支付给乙方。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方(盖章):上海市金山区市容环境卫乙方(盖章):上海展才实业有限公司生管理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王瑛(女)委托代理人:黄展,委托代理人:陈军住所/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学府路11号住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054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行石化支行账号:,账号:31001939348050001075本合同签约地址:签约日期:2024-04-0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周边道路保洁 周边道路保洁等作业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