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运维采购合同公告(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



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信息化运维(2024)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UEJCA2401105EGNO0

二、合同名称

合同名称
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信息化运维(2024)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HNBJ2024-033

四、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信息化运维(2024)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址
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发展西路与江北路交叉路口往东约120米

联系方式
0898-38380072

供应商(乙方)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联系方式
17789878207

六、合同的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
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元)
详见附件

合同金额(万元)
379.92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详见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2024-03-14

八、合同公告日期

合同公告日期
2024-04-09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附件:

合同公告.pdf

A包合同附件.pdf

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采购合同公告一、合同编号:UEJCA2401105EGNO0二、合同名称: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信息化运维(2024)项目-合同三、项目编号:HNBJ2024-033四、项目名称: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信息化运维(2024)项目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发展西路与江北路交叉路口往东约120米联系方式:0898-38380072供应商(乙方):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联系方式:17789878207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第一包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主要标的数量:详见附件主要标的单价:详见附件合同金额:¥3,799,200.00元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附件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3月14日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9日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上传合同合同编号:UEJCA2401105EGNOO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信息化运维(2024)项目-信息化运维服务合同ICA2401105EC项目名称: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信息化运维(2024)项目信息化运维服务委托方(甲方):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受托方(乙方):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3月1日签订地点:海南省乐东县抱由镇第1页共51页合同编号:UEJCA2401105EGNOO委托方(甲方):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发展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蔡新文项目联系人:李皓联系方式:15120789208受托方(乙方):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忠项目联系人:周文联系方式:1392210957305EGNO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及合同价1.1项目名称: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信息化运维(2024)项目-信息化运维服务(招标编号:HNBJ2024-033)1.2项自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信息化运维(2024)项目-信息化运维服务内容》。1.3合同价:本合同总额(含税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柒拾玖万玖仟贰佰元整],小写[¥3,799,200,00]。第二条交付地点和服务期限2.1交付地点: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2.2服务期限:一年,即自2024年4月日至2005年33月3日止第三条质量标准和要求3.1乙方所提供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第2页共51页合同编号:UEJCA2401105EGNOO准确定。所有标准就高不就低。3.2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合同及甲方提出的具体要求,按时以书面形式提交运维管理考核中要求的相应报告。第四条权利瑕疵担保4.1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4.2乙方应保证在其提供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3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4如甲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5.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5.2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的工作进展情况。5.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为完成服务工作所需要的信息、资料和其他相关协助。5.4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对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上述工作成果相关的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免费修改、免费咨询、技术支持等。甲方有权确认各阶段以及最终工作成果是否满足甲方的具体需要及该项目是否验收合格。5.5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如发现与合同约定不符或不满足甲方需求,有权拒绝接受该工作成果。该工作成果已经提供给甲方使用的,甲方有权就与合同约定不符或不满足甲方需求的部分拒绝支付相应工作成果的合同价款。如造成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全部合同价款。第六条乙方权利与义务6.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内容、项目要求及行业标准向甲方提供产品或服务。6.2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并配合甲方的检查与监督。6.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硬件丢失和损坏承担赔偿责任。第3页共51页合同编号:UEJCA2401105EGNOO6.4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内部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对甲方场所及相关移动设备进行数据、功能或设置的传输、改变。6.5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从第三方采购的产品或服务,乙方应按供应商的授权免费转授予甲方。6.6乙方须提交本项目完整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可执行文件、源代码和文档)给甲方。6.7如果项目工作成果的使用可能与第三方拥有的知识产权有关,则乙方应及时如实通知甲方。6.8乙方应给予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参与本合同项目的机会。6.9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应对实施本项目过程中获知的甲方及甲方关联机构的信息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6.10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包或分包。第七条验收要求7.1月度运维验收必提供报告及资料(1)《月度服务总结报告》;(2)《月度服务清单》,内容应包含每次服务的日期、故障设备、故障描述、故障状态、确认人等7.2系统年度运维验收(1)甲方组织验收,维保单位需积极配合,验收后出具验收报告。(2)乙方依据信息系统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模块功能的各项数据统计,对信息系统各项技术及性能指标的统计评价。(3)乙方提供月度运维报告和日常运维服务值勤保障相关的运维服务保障的验收文档资料。7.3根据附件五《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乙方指定其属地分公司即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的海南分公司”)承担本项目的实施、验收、考核等相关工作。第八条付款8.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第4页共51页合同编号:UEJCA2401105EGNO08.2本项目合同总额(含税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柒拾玖万玖仟贰佰元整],小写[¥3,799,200.00],分四期支付,具体的付款条件、方式与期限如下。8.2.1维保服务合同签订后开始支付维保费用,第一期维保费用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维保费用,即: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柒万玖仟伍佰贰拾元整],小写[¥2,279,520.00元]。8.2.2第二期维保费用在运维满4个月后的15日内,乙方向甲方出具已实施运维3个月的项目服务报告,甲方对项目服务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结果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期维保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维保费用,即:人民币大写[玖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小写[¥949,800.00元]8.2.3第三期维保费用在运维满8个月后的15日内,乙方向甲方出具已实施运维第4个月至第8个月的项目服务报告,甲方对项目服务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结果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三期维保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维保费用,即: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玖仟玖佰贰拾元整],小写[¥379,920.00元]。8.2.4第四期维保费在项目维保结束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已实施运维第9个月至第12个月的项目服务报告,甲方对项自服务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结果通过。同时,甲方组织验收,维保单位需积极配合,通过甲方组织的最终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的15日内向乙方支付第四期维保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维保费用,即: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玖仟玖佰陆拾元整],小写[¥189,960.00元]。8.2.5设备维修、更换和采购设备等费用超出合同总价款的40%时,乙方向甲方申请维修、更换或采购,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再进行维修、更换或采购,甲方应于发生维修、更换或采购后在运维服务期内结算费用给乙方。8.3根据附件五《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乙方指定其海南分公司开具发票和接收合同价款。每次付款前,乙方的海南分公司向甲方提供相应合同价款的正规发票,在收到发票后的30日内,甲方将应付款直接汇入乙方的海南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注:因甲方属于国家部门,如因审批手续延迟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的海南分公司的账户信息如下:名称: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690277866156552第5页共51页合同编号:UEJCA2401105EGNOO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高新技术示范区疏港南路(海南生态软件园孵化大楼)电话:0898-68588587开户行:光大银行海口迎宾支行账号:78980188000018413第九条运维保障9.1本项目运维保障费用包括:中心机房信息化项目系统软硬件日常维护、故障排除、机房保洁、巡检;UPS配电房的设备运维,环境保洁、巡检:视频监控配套设备的加固、遮档监控设备树枝的修剪、监控设备的卫生清洁、监控杆警示标识及编号制作钉固、前后端监控设备(因电线老化或电线被挖断、剪断导致电路故障,电路修复及电表的线管修复费用,此项费用乙方负责连接电缆线故障修复及重设、设备故障返厂维修(含返厂邮费、维护费等由乙方负责);设备更换、前后端设备软件升级;部分监控点摄像机的增装;前端监控点位配套的重建、迁移、设备调试和损坏设备的维修、升级、更新,由乙方负责采购,其中设备故障返厂维修、损坏无法修复的需由厂商出具无法修复证明并盖章,由甲方确认后更换同类设备,按网上商城、协议供货价或按照市场价格来执行。9.2维保期内,设备维修设备更换以及为完善、升级公安局已建信息化项目需求需要购买设备的费用不含铺材费用)如超过合同总金额的40%,超出的设备维修、更换和设备的采购费用甲方支付超出的部分。9.3维保期内,设备及辅件的更换、新增需要采购时,由乙方负责采购,采购的产品性能、参数须同等或优于已有产品,采购的价格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同方能进行采购。如视频监控点位因城市建设、治安形势复杂等需要建设,乙方应承担相应施工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从维保费支付。9.4因维护不到位引起的坏损更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购买设备的费用不计入维护费40%。9.5因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造成的设备损坏,乙方提供维护服务,但设备维修费甲方需按实际产生费用支付。9.6如遇到传输故障,乙方配合传输人员进行障碍排查。9.7乙方按招标文件配置的运维人员和运维车辆的数量履行承诺,以确保本项第6页共51页合同编号:UEJCA2401105EGNOO目运维服务的全部内容顺利开展。第十条违约责任10.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因此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全部费用。10.2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每逾期[7]日,甲方应当按照未支付的相应合同价款的[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支付的相应合同价款的[10]%;逾期累计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因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或政府财政资金的原因,致使甲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10.3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每逾期[7]日,乙方应当按照未提供部分的合同价款的[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部分的合同价款的[10]%;逾期累计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0.4乙方提供产品或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更正和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逾期未整改完成的,每逾期[7]日,乙方应当按照未符合要求部分的合同价款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符合要求部分的合同价款的[20]%;逾期累计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0.5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支付的维保费用专款专用,先期支付的维保费用须确保该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得到充分保障,乙方不得将维保费挪用至非本项目的其他事项支出,如违反该条款,甲方有权向主管部门上报。10.6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法11.1履行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补充协议、附件产生的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1.2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请调解。第7页共51页合同编号:UEJCA2401105EGNOO11.3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4如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2.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2.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2.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第十三条合同生效13.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追潮至服务期限起始之日起生效。13.2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合同附件14.1本合同附件包括: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方投标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相关授权委托书等,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后者为准。14.4附件:附件一: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信息化运维(2024)项目-信息化运维服务内容附件二: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信息化运维(2024)项目-A包(信息化运维服务)中标通知书附件三:备品备件清单第8页共51页合同编号:UEJCA2401105EGNOO附件四:投标文件部分承诺函附件五: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附件六:保密协议UEJCA2401105EGNOO第9页共51页合同编号:UEJCA2401105EGNOO签字页甲方: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法定(授权)代表人/负责人:[2¥]年[3]月[1]日有限乙方:中电信数智科科捷数法定(授权)TO5EGNOO新[24]年[1501021乙方的海南分公司: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负责人:理有限41年[3]月[14]日管项目郡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海南北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一街龙岐雅苑1304室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章):A60100006签订日期:[2024]年[3]月[14]日采购代理机构声明:本合同标的经海南北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定程序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内容与碳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第10页共5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运维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