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打印、复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商务局2024)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商务局
二、供应商名称:巴州宝志光轩商贸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商务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21101000010956165
五、合同编号:11N58932563220242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打印、复印服务
详见附件

1.0
4765
4765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商务局
联系人:田疆
联系电话:13999005775
传真:/
地址:库尔勒市文化路巴州电大综合楼三楼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合同4-8.pdf

2024/4/8,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合同中心府政X国工和共1民华中据十根木供六广口甲定P同合照照按应A测品立牌贴贴现现出得12024/4/8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一合同中心七、质保期质保期为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八、违约责任:1.所送货物如发现伪劣、低品质、以次充好、与样品不一致,经查证属实,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限期由乙方将货物搬走,另行采购,且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不搬走的,甲方不承担货物保管责任及风险,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元/天标准支付场地占用费。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为依法维权支出的律师代理费、交通费等全部费用3.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交货的,每逾期的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收货物,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30%。(不可抗拒力除外)4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无法按合同约定履行交付行为的,乙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告知甲方,以减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方式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修改本合同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合同向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库尔勒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终止。2.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需终止合同的,由双方按照规定协商终止合同。十一、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各方承诺本合同载明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全部可以送达,且系本协议通知及法律诉讼的送达地址。任何一项通知送达下面地址的视为送达,尽到通知义务。如任何一方地址变更的应当提前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任何一项通知及书面材料在送达时接收方应当配合送达方签字确认,本人签收或他人(含商店等)代收均视为已有效送达;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邮件被退回的,退回日即为有效送达日。为便于本合同相关通知及时到达对方,双方确认本合同所涉通知可采取电子邮箱方式进行送达,邮箱一经成功发送即视为有效送达。甲方邮箱:乙方邮箱:2338217595@qq.com甲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天鹅路55号欢乐海岸休闲商业购物中心3栋16层01号电话:13319960636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州分行营业部账号:65050170608600002084签订日期: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电话: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州分行营业部账号:65050170608600002084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打印、复印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