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专用值守控制台 领导观摩席 控制台灯光控制器软件 键盘托盘 主机托盘 显示器支臂 LED工作灯 电源PDU插座 多媒体盒 人体工程学转椅 领导观摩椅采购合同公告(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



一、合同编号: JSHR-HW-20231126-01
二、合同名称: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新指挥中心大厅坐席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JA014034X1699861810605
四、项目名称: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新指挥中心大厅坐席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本级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月光广场6号
联系方式:025-86335336
供应商(乙方):南京辰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100号
联系方式:025-5249858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专用值守控制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MT-C-S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56000.00
合同金额: 103.7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5年,江苏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3-2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4-09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新指挥中心坐席合同.pdf

新指挥中心坐席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采购合同合同编号:JSHR-HW-20231126-01项目名称: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新指挥中心大厅坐席采购项目采购人: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供应商:南京辰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3月甲方:(买方)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统社会信用代码:11320000JA014034XR住所地:南京市鼓楼区月光广场6号法定代表人:邓立刚乙方:(卖方)南京辰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1WFN5E9A住所地: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100号海通大厦607室法定代表人:周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包含法定必备条款和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采购标的质量、数量(规模),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价款或者报酬、付款进度安排、资金支付方式,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等。2、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序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位1专用值守控制台MT-C-S40米2领导观摩席MT-C-S-013.6米3控制台灯光控制器软件定制1套4键盘托盘MT-ZM-04527套5主机托盘MT-KJ-00168套6显示器支臂MT-BQ-035B54套7LED工作灯配套27套8电源PDU插座MT-KJ-00839套9多媒体盒定制27套10人体工程学转椅E2代+27把11领导观摩椅配套14把H第二条合同总金额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金额为壹佰零叁万柒仟元整(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见附件:“投标分项报价表”。2、本合同总金额是项目货物及送货、调试、质保等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乙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3、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签约合同总金额为固定总价。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_JSHR-HW-20231126-01号标的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服务承诺;4、中标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标的里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投标文件所附的“技术条款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第六条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或金融机构出具的独立保函,保函有效期为24个月;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第七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付款方式:(1)甲方与乙方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给乙方作为项目预付款;(2)乙方供货完成,且通过验收后并经甲方内部部门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100%,结算审减率超过10%以上的,审核费用由里方和乙方各承担一半,从结算价款中扣除。第八条双方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安装及接收条件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10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3)甲方需在内部部门结算审计审定确认之日起30日内支付完审定金额的全部款项,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5%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4)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5)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2、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如发生迟延,甲方同意给予乙方15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如乙方在宽限期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确定方式为:每延期1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误交货部分总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得超过延误交货部分总价的5%;(2)因甲方及其关联方、业主方等非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迟延交货,由同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第九条交付与验收1、乙方应自本合同“项目图纸确认函”甲方确认之日起30日内须具备完全供货条件,在得到甲方正式通知后5天内将货物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交货地点为:南京市建郊区黄山路51号。有关运输、保险和调换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在发货前,乙方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颜色、款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承诺与签订合同的供货产品在质量、规格、性能、数量、颜色、款式和重量保持一致。3、安装调试(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合理安排其他相关单位的进场施工时间,设备安装位置,做好与其他供应商的协调、配合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2)乙方需在施工前深化设计,设计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开展,在满足现有需求的前提下,留有充分的扩展余地,项目图纸确认函需甲方签字认可。4、货物验收要求(1)备到货后,甲方与乙方共同配合有关部门对所有设备进行开箱检查,出现损坏、数量不全或产品不对等问题时,由乙方负责解决。所投产品必须来自正规渠道,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供货证明及质保证明材料,如有发现是水货或者非正规渠道的,甲方将拒绝付款并追究法律责任。(2)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本次所有采购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进行验收。5、售后服务要求(1)货物免费质保期_自验收合格后5年;(2)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新三包”规定以及采购文件售后服务要求及响应文件售后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3)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条检验检测要求:(一)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对本项目所有设备的规格尺寸、款式、颜色等要求进一步确认后得到采购人的签字认可后方可生产。(二)在生产安装完成后,乙方应主动配合采购人组织验收,甲方会现场随机抽取成品耗材、零配件等送往当地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招标质量要求,乙方除无条件退货返工外,须承担甲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三)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应当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规定的办法,经技术鉴定符合安全要求。(四)乙方需在货物进场前后请甲方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前后两次空气检测(检测标准为:《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并出具空气环境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进场前空气环境检测不合格,乙方需及时向甲方反馈,由甲方协调处理,双方认可处理结果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场安装。如交货安装完成后空气检测不合格,由乙方进行整改,在合同期限内达到国家空气健康标准;如仍不合格,甲方有权拒付货款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五)甲方有权抽取核心产品和主要产品送交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破坏性检测,此项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由乙方无条件自行清场运回,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检测过程对已交付家具造成破损,家具的维修及增补费用,乙方应自行考虑在报价中。)(六)甲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应免费为甲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监造过程中发现乙方未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或未按招标文件执行、材料与样品不一致的由乙方重新整改且不得耽误项目进度,否则由乙方承担造成的。20361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尽管有合同条款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时,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第十二条项目履约验收1、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实施执行过程及完成结果进行履约验收;2、甲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或者甲方内部组织人员参与验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响应3、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或者甲方内部组织人员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的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向甲方所在地(南京市鼓楼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第十六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赔略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第十八条送达和通知1、甲乙双方均需在履行合同阶段,采用书面形式进行信息的通知、传达,信息接收方也应以书面形式做出相应的回复或解释。2、在发出信息、通知3日内没有收到回复,视为对方收到信息、通知。合同附件附件一:技术条款偏离表附件二:投标分项报价表防敦福甲方(采购:(盖章)江苏省消防乙方(供应商):(盖章)南京辰罡智救援总队能科技有限公司看委并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025-52498587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江宁支行帐号:帐号:125909043810802日期:24年月28日日期:9024年月29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专用值守控制台 领导观摩席 控制台灯光控制器软件 键盘托盘 主机托盘 显示器支臂 LED工作灯 电源PDU插座 多媒体盒 人体工程学转椅 领导观摩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