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农务管理服务中心2024)



 

 

 

2024年南大港管理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九标段

 

发布时间: 2024-04-09

一、合同编号:南农建-2024-09 二、合同名称:2024年南大港管理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九标段 三、项目编码:HB2024033260010010 四、项目名称:2024年南大港产业园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七至九标段、监理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农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南大港兴港路 联系方式:董宪良 供应商:沧州丽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南大港盛景东郡B11-1-101 联系方式:迟丽洁0317-546865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南大港管理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九标段 规格型号: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342800 合同金额:43428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日历天、南大港产业园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4-04-07 八、合同公告2024-04-09 九、其他补充事宜:

 

九标段

 

  发布时间:
2024-04-09      采购人:
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农务管理服务中心

工程编号:合同编号:南农建-2024-09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工程名称:2024年南大港管理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且(国债)九标段工程地点:南大港管理区一、二分区发包人:南大港管理区农务管理服务中心承包人:沧州丽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订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一三年十二月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南大港管理区农务管理服务中心承包人:(全称)沧州丽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2024年南大港管理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九标段工程地点:南大港管理区一、二分区工程内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沧发改投资[2023]918资金来源:上级财政拨款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0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2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1四、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4342800元)人民币(大写):肆佰叁拾肆万贰仟捌佰元整其中:(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暂列金额:元)人民币(大写):(¥六、项目经理魏宏博承包人项目经理:七、组成合同的文件(2)条的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按以下第((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2.2款。(2)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1.2.2款。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2九、承诺1.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2.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签订时间本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4月7日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订立地点:南大港管理区农务中心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于当日后生效。十四、合同份数3叁份承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包人执参份。承包人:(公章)发包人(公章)址:地址: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长号:帐“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