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强省国土绿化建设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济源市克井镇人民政府2024)
公告内容文档
一、合同编号:济源采购-2024-33-A
二、合同名称:济源市克井镇人民政府河南省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2024年生态强省国土绿化建设工程(克井镇)项目
三、项目编号:济源采购-2024-33
四、项目名称:济源市克井镇人民政府河南省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2024年生态强省国土绿化建设工程(克井镇)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济源市克井镇人民政府
地址:济源市北辰路66号
联系人:张海峰
联系方式:6706231
2.供应商(乙方):河南丰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温县黄河路与司马大道交叉口往西150米路北
联系人:王琦
联系方式:156391806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142811.25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30日历天;地点: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克井镇;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其他建筑工程
克井镇荒山人工造林 2413 亩(详见工程量清单)
30
褚莉娟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豫24121229347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4月8日
合同(已签章).pdf
济源市克井镇人民政府河南省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2024年生态强省国土绿化建设工程(克井镇)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甲方:济源市克井镇人民政府乙方:河南丰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地:济源市签订时间:2024年04月08日本合同是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济源市北辰路66号发包人(采购人):济源市克井镇人民政府住所地:济源市北辰路66号承包人(中标人):河南丰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焦作市温县黄河路与司马大道交叉口往西150米路北乙方于2024年4月8日参加了济源市克井镇人民政府组织的“济源市克井镇人民政府河南省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2024年生态强省国土绿化建设工程(克井镇)(项目编号:济源采购-2024-33)”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河南丰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1.工程名称:济源市克井镇人民政府河南省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2024年生态强省国土绿化建设工程(克井镇)项目。2.工程地点: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克井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克井镇)荒山人工造林2413亩,主要种植白皮松、元宝枫、臭椿等树种。6.工程承包范围: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克井镇)荒山人工造林2413亩,主要种白皮松、元宝枫、臭椿等树种(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0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5月09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养护期:1年。工程质量符合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肆万贰仟捌佰壹拾壹元贰角伍分(¥1142811.25元);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30%的预付款,项目完工并通过省厅验收后支付至结算价的100%。承包人项目负责人:褚莉娟。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养护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养护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于2024年04月08日签订。本合同在济源市克井镇人民政府签订。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11411600005692317G组织机构代码:91410825097801014A地址:济源市北辰路66号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温县黄河路与司马大道交叉口往西150米路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5639180655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县支行账号:账号:41001544510050209478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5639180655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县支行账号:账号:41001544510050209478致:济源市克井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河南丰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91410825097801014A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琦联系地址和电话:15639180655为维护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我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按照招标(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提供工程、货物或服务,并根据质量保证的响应期限内提供如下承诺:1、质量保证的响应期限内采购人对工程具有管护责任,对死亡苗木及时补植补栽,确保苗木保存率在80%以上。2、若在质量保证的响应期限内非采购人的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我单位(本人)承担整改的全部费用,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3、质量保证的响应期限内工程苗木达不到成活要求,保存率低于80%,且不进行整改的,或整改后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除已付款项全额返还外,另外按已付款的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本承诺函系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与采购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优先适用本承诺函。供应商(公章):河南丰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04月0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强省国土绿化建设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