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建水县利民乡财政所2024)



合同编号:

4532524HT2024001230101

合同名称:

建水县利民乡竹鸡河村委会海田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合同

项目编号:

4532524JH202400123

项目名称:

建水县利民乡竹鸡河村委会海田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采购人(甲方):

建水县利民乡财政所

供应商(乙方):

云南泽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红河州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建筑业

合同金额:

99600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4-03-27

合同公告日期:

2024-04-09

代理机构:

云南卓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建水县利民乡竹鸡河村委会海田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141228

中标、成交公告:

建水县利民乡竹鸡河村委会海田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建水县利民乡竹鸡河村委会海田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合同).pdf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建水县利民乡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云南泽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水县利民乡竹鸡河村委会海田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建水县利民乡竹鸡河村委会海田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2.工程地点:建水县利民乡竹鸡河村委会海田村3.工程内容:拟建设:1.基础设施:村民活动广场铺设青砖、砖墙砌筑、混凝土路面铺筑、土夹石回填、地面硬化;2.新建LED太阳能路灯(100W);3.埋设DN300钢带增强波纹管、DN200HDPE管、新建雨水口、污水检查井等。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4.工程承包范围施工设计图所含内容及发包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月27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个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玖拾玖万陆任元整(¥996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汤晓红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碳商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果有);(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碳商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1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3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建水县利民乡人民政府_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四份承包人执二份。程有承包公(公章)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学)(签字)组织机构代码:115325240152009377组织机构代码:91533301MA6Q6P9267地址:建水县利民乡水觅街1号地址:云南省怒江族自治州泸水市上江镇中交绿色香料产业园邮政编码:654307邮政编码:67320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52882832670873-790100115288283267传真;0873-7901006传真:0886-3213718电子信箱:1电子信箱:1开户银行:云南建水农村商业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利民支行红河建水小微支行账号:3600009821856012账号:8739007492105062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招标答疑及其附件;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书面协议等_.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_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云南省相关规定执行。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本项目《招标文件》质量技术标准和发包人要求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以及适宜本工程建设项目的国家新的强制标准和国家、地方或行业新的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通用合同条件执行。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本合同协议书、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工程开工前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施工图四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设计总平面图、盖板涵平面图、施工大样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开工报告、机械进场进场报验、进场管理人员报验。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7天四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书面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7天3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2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1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绿地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按照甲方指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满足工程现场及进度要求。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照实际发生工程调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车振军身份证号:/职务:乡长联系电话:0873-7901001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建水县利民乡水觅街1号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工程从签订合同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建设基本环节的相关事宜。发包人代表的职责:全权代表本合同发包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工程量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所有文件经发包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发包人专用章后生效。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4/2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七天内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及竣工图电子文档,必须满足相关单位文档要求_。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4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方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必须满足相关单位存档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无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汤晓红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贰级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号:云2532022202206524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云建安B(2023)0064737;联系电话:i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派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他工程职务,且每个月的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1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发包人要求立即整改,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发包人要求立即整改,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按发包人要求立即整改,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按发包人要求立即整改,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7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发包人要求立即整改,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批准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发包人要求立即整改,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_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发包人要求立即整改,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5分包5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照管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建设单位提供办公场所。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7电子信箱:1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1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按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经验收评定为合格。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云南省和红河州现行相关标准。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及云南省和红河州现行相关标准。竣工验收后十天内,做到料净场清,若因承包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则发包人有权自行安排清理,发生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倍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纳入合同价格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执行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开工前三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书,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后实施,并在当月20日前提供次月施工进度计划表。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上述资料后五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认可。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上述资料后五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认可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无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承包人按相关要求和约定自行准备。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_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并确实影响施工进度:②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③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④不可抗力,此延误工期顺延,逾期不予认可。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天按人民币500元/天。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工违约金的上限: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30%。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4小时内降雨量大于50mm的大暴雨二(2)风速达到8级台风灾害(3)且气温超过38℃的高温大于3天;日气温低于-20℃的严寒大于3天;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2样品8.2.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执行,并满足工程要求_。8.3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3.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_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有关规定执行_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设计变更项目以设计单位出具并经发包人、监理人确认的设计变更通知书为准。其它变更项目以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现场共同签证为准。其余执行通用条款。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施工图变更后,由承包人对变更部分工程进行组价,组价后报监理及发包人审查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施工单位按招标设计图纸施工,原则上工程施工项目不做调整。(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定后确认调整。(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的工程变更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定后确认调整。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无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无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8安全生产合同为在_建水县利民乡竹鸡河村委会海田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建水县利民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云南泽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6.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7.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8.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9.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份数相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盖章):建水县利民乡人民政府乙方(盖章)云南泽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签字)地址:建水县利民乡水觅街1号地址:云南省怒江棵族自治州泸水市上江镇中交绿色香料产业园电话:0873-7901001电话:15288283267日期:202463月21日日期:202443月27日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建水县利民乡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云南泽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建水县利民乡竹鸡河村委会海田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施工图所含的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路基、路面、管网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1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本项目竣工验收后_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建水县利民乡人民政府承包人(公章):云南泽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建水县利民乡水觅街地址:云南省怒江族自治州泸水市上江镇中交绿色香料产业园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0873-7901001电话:15288283267传真:0872-7901006传真:0886-3213718开户银行:云南建水农村商业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利民支行红河建水小微支行账号:36000009821856012账号:873900749210506邮政编码:654307邮政编码:673202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0873-7901001传真:0872-7901006开户银行:云南建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民支行账号:36000009821856012邮政编码:654307发包方、总公司、分公司三方补充协议书甲方(发包方或业主):建水县利民乡人民政府乙方(总公司):云南泽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丙方(分公司):云南泽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水分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地方有关规定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保证甲乙双方为工程合同的履行,保障甲乙双方权益和经济安全,经友好协商,就甲乙与乙方已签订合同的基础上,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的补充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建水县利民乡竹鸡河村委会海田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2、工程地点:建水县利民乡竹鸡河村委会海田村3、工程内容:拟建设:1.基础设施:村民活动广场铺设青砖、砖墙砌筑、混凝土路面铺筑、土夹石回填、地面硬化;2.新建LED太阳能路灯(100W);3.埋设DN300钢带增强波纹管、DN200HDPE管、新建雨水口、污水检查井等。二、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工程质量标准、合同形式、签约合同价、丙方的责任与义务等均执行甲乙签约的原合同。三、本协议就甲乙两方签约的原合同进行如下补充:1、云南泽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水分公司(以下简称丙方)是云南泽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的分支机构,在本项目中全权代表乙方与建水县利民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处理工程施工中的有关事项,甲方将工程款直接支付给丙方银行账号(账户名称:云南泽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水分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32524MACWKL5G7Q,账户号码:873900749210506,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建水小微支行),并由丙方按原合同要求开具发票给甲方。2、本协议属甲乙双方施工合同有效补充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原合同的相应条款执行。3、乙方授权丙方的一切行为,均代表乙方本单位,其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丙方无转委托权。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利民成人民政府乙方:云南泽瑞建设丙方:云南泽瑞建设工程工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建水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盖单位章)(盖单位章)(盖单位章)224年3月27日2024年3月27日2024年了月27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公司名称:云南泽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地址:云南省怒江族自治州泸水市上江镇中交绿色香料产业园成立时间:2018年7月13_日经营期限:2021年03月24日-长期姓名:杨凯_性别:男_年龄:35岁职务:总经理系云南泽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姓名杨凯居民身份证世男民汉出生1989年8月7日挂址:云南省绍通市镇县牛场镇读宗村民委员会场家惠工程组33号签发机关镇雄县公安局电工楼60076210G有效期限20230524-2043.0524公民身份建瑞公司名称:云南泽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4年3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姓名杨凯居民身份证世男民汉出生1989年8月7日挂址:云南省绍通市镇县牛场签发机关镇雄县公安局镇读宗村民委员会场家惠工程组33号电工楼60076210有效期限20230524-2043.0524公民身份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公司名称:云南泽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水分公司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族自治州建水县临安镇工业大道金山国际商贸城C区3幢3层305成立时间:2023年09月05日经营期限:同隶属公司一致姓名:王宝_性别:男年龄:31岁职务:总经理系云南泽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水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王宝名居民身份证性别男民出生1993年10月27日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甸尾乡黑善村71号签发机关建水县公安局有效期2020.0904-2040.0904公民身份号号532524199310273210公司名称:云南泽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水分公司(盖单位章)2024年3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