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信采与座席服务外包采购合同公告(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
一、合同编号:11N73961204920241001
二、合同名称:青田县智慧城市信采与座席服务外包合同
三、项目编号:QTFSCG2024-019
四、项目名称:青田县智慧城市信采与座席服务外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鹤城街道涌泉街22号三楼
联系方式:13777829225
供应商(乙方):成都高新区景新市政设施维护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7栋1单元14层1402号
联系方式:1570018078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青田县智慧城市信采与座席服务外包 数量:1.00 单价(元):13552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13552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年青田县智慧城市信采与座席服务外包项目合同书.pdf
青田县智慧城市信采与座席服务外包项目合同书甲方: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乙方:成都高新区景新市政设施维护有限公司JA签订地点:青田县签订时间:2024年4月项目名称:青田县智慧城市信采与座席服务外包标编号:QTFSCG2024-019甲方(采购人):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乙方(中标人):成都高新区景新市政设施维护有限公司1.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甲乙双方根据青田县智慧城市信采与座席服务外包的招标结果,中方委托乙方就青田县智慧城市信采与座席服务外包项目,依据“数字城管”统一的管理标准,负责对城市事件动态问题及部件完好、变更信息的限时采集;对热线投诉、视频监控、领导交办等途径反馈问题进行核查;对所发现问题结案前进行核实。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为本项目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2.合同文件2.1本合同条款和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2.2中标通知书;2.3投标人在询标时的书面承诺:2.4投标文件;2.5会议纪要;2.66采购文件;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先后顺序为准3.合同金额、服务要求3.1本次服务为中标后第一年金额:(大写)陆拾柒万柒仟陆佰元(¥677,600元)人民币。合同价格包括利润、税金、管理费、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奖金、房补、劳保福利、社保、工伤费、教育培训费、暂住费、服务方案、规范制度编写费、调研费、设备购置维修费、方案计划评审费、培训费、差旅费、交通费、风险费、不可预见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完成合同所需2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凡中标人漏项、漏报均认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不作调整。3.2服务期限: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具体实施开始时间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一年期满后采购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将对实施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视情况作出下一年度是否续约意见。3.3服务地点:本期项目信息采集范围:约5.3平方公里建成区范围,鹤城街道为东至塔山大桥、南至瓯江干堤景观工程、西至迎宾大道、北至丹山门外;瓯南街道为东至石郭上村、南至铁路沿线、西至瓯江大桥、北至瓯江干堤景观工程;油竹街道为东至江滨路、南至油竹大桥、西至青岱路、北至雅蚕路。3.4定量基数:指每年投标人上传有效案卷的累计总量。一年必须保证上传有效数据量21900件(含上报、核实、核查、专项普查等),其中部件不少于1000件,该有效信息数可在实际运行阶段进行协商确定。4.服务内容4.1乙方组建一支信息采集与座席人员队伍,共计12人(信息采集员和管理员7名:座席人员5名),为甲方提供“数字城管”信息采集与座席人员外包服务。4.2依据相关城市管理标准,在覆盖区域内,采集人员以人工巡查的方式负责对城市事件动态问题及部件完好、变更信息的限时采集;对视频监控、领导交办等途径反馈问题进行核实;对责任网格内力所能及的市容环境脏乱问题做到“举手之劳”,具体工作如下(不仅限于此)4.2.1依据相关城市管理标准,采集人员以人工巡查的方式负责对城市事件动态问题及部件完好、变更信息的限时采集4.2.2对视频监控、领导交办等途径反馈问题进行核实4.2.3对所发现问题结案前进行核查;4.2.4对政府关注的专项内容提供专项普查服务;4.2.5针对台风、暴雨等灾害天气提供快速的紧急情况普查服务;4.2.6提供部件信息变更的变更信息采集服务;24.2.7处理业务相关指定任务。4.3依据相关城市管理标准,管理人员与座席人员负责按照数字化城市管理体系规定的城市管理事、部件动态信息处理流程与标准,对采集员上报、视频监控发现、上级交办等途径的城市管理信息进行收集、甄别、立案、派遣、审核、结案,及业务相关指定任务。具体工作如下(不仅限于此)4.3.1负责对采集员上报、视频监控、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问题进行受理、立案、派遣、核查、结案;4.3.2对专项数据普查、新增城市部件信息进行登记;4.3.3做好对采集员、市民投诉等信息的保密工作;4.3.4定期提供数据分析、趋势分析服务,提供阶段工作总结报告;4.3.5通过数智执法系统,对AI预警事件的误判、重复等问题及时处理;4.3.6协助数字城管办公室对系统运行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及反馈;4.3.7对执法人员采集事件审核工作;4.3.8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农贸市场周边监管、督办处置;4.3.9低空喊话系统对于流动摊贩、店外经营等行为劝导;4.3.10通过视频监控对高楼违建、水域不洁等情况进行监管、督办;4.3.11通过执法终端视音频实时指挥系统,协助系统日常维护管理;4.3.12处理业务相关指定任务。5.付款方式5.1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出具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首付合同总额20%预付款;一设入5.2服务至三个月后,甲方收到乙方出具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0%;5.3服务至六个月后,甲方收到乙方出具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0%;5.4服务至九个月后,甲方收到乙方出具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0%;5.5服务至十二个月后,甲方收到乙方出具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0%。6.保密义务6.1甲方:6.1.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6.1.2涉密人员范围6.2乙方:6.2.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相关资料等技术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6.2.2涉密人员范围6.2.3泄密责任:另行协商7.知识产权:7.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8.考评办法8.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具体要求及《采购文件》的规定,认真实施本项目,同时,甲方按《采购文件》要求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的承诺性条款对乙方的项目实施质量落实进行检查考评。9.违约处理9.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9.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时期擅自更换投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同时必须确保项目技术人员的数量和水平与投标文件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放弃或终止合同。9.3甲方未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1%,逾期达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立即结算应付未付的项目款项并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补足。若经乙方催款仍不支付费用及违约金的,乙方有权立即停止本合同项下服务,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10.不可抗力10.1不可抗力事故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5生及其后果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10.2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11.争议及仲裁11.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按有关规定向丽水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或向青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2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12.合同生效12.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监督机构和主管部门备案各一份。12.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13.合同修改13.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13.2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正节有限公司有效。14.其他14.1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和将部分合同项下的义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完成。14.2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14.3乙方人员在甲方场地工作时,应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14.4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6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14.5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单位名称方方盖位乙方(盖章)类别名称县青田果综合行致执法部成都高新区景新市政设施维护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涌泉街22号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7栋3单元9楼905号法定代表人熊联琼或委托代理人刘学君刘学君电话028-85341156传真028-85341156邮政编码610306开户名称成都高新区景新市政设施维护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帐号021205000120010007801签订地点签订日期724年4月1日724年4月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城市信采与座席服务外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