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小型客车 公务用车采购合同公告(内蒙古自治区专用通信局2024)



内蒙古自治区专用通信局内蒙古自治区专用通信局小型客车直接订购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1日

一、合同编号:NMGZFCG-HT-2024-626217

二、合同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专用通信局小型客车直接订购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NMGZFCG-DD-2024-490806

四、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专用通信局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自治区专用通信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内蒙古自治区专用通信局
联系方式:15047850278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利丰新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巴彦镇利丰汽车技术服务园
联系方式:1564740305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公务用车
1(台)
¥227,000.00
¥227,000.00
排量(L):1.8L<L≤3.0 轴距:≥2700mm 生产企业批次:368 产地:广东 车辆类型:汽油 整车质保:三年或10万公里 最小离地间隙(mm):160 最高车速(km/h):200 最大续航里程(km):无 最大功率(Kw):185 最大扭矩(N.m):400 百公里及城市综合工况 油耗(L/100km):8.54 排放标准:国六 变速器形式:手自一体变速箱(AT) 变速器前进档档数:8档 车门数(个):5 空调形式:内置式 制动器形式:全盘 车身结构形式:承载式 行李舱容积(L):516-1586 车系:中国 车辆颜色:白色 车身尺寸(mm):5212*1893*1823 座位数:7座 轴距(mm):3070 整备质量(kg):2075 防抱制动 ABS+ 制动力分配系统 EBD:有 安全气囊:6 电子辅助制动系统 (EBA):有 车辆稳定系统(ESP):有 有无胎压监测:有 轮胎规格:225/60R18 100W 充满电时间(快充)(h):无 充满电时间(慢充)(h):无 发动机型号:4B20J1 排量(ml):1.7-2.0L 驱动形式:前驱 悬架系统:前麦弗逊独立悬架/后多连杆独立悬架 车辆主要配置:360度安全影像,定速巡航 其他配置(导航系统,可视倒车 雷达,CD/DVD,自动大灯,疝 气灯等内容):LED大灯

合同金额: 227,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柒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11日至2024年04月1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专用通信局小型客车直接订购采购合同.pdf
内蒙古自治区专用通信局
2024年04月11日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专用通信局小型客车直接订购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MGZFCG-HT-2024-626217采购计划备案书/核准书编号:项目流水号[2024]02135号-第1页-协议供货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MGZFCG-HT-2024-626217采购人(甲方):内蒙古自治区专用通信局供应商(乙方):内蒙古利丰新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地点:呼和浩特市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协议供货项目谈判文件、竞标文件、采购结果公告中的相关规定,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并共同遵守。一、采购合同项目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二、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产品名称技术规格备注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合计¥227000.00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柒仟元整¥227000.00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柒仟元整¥227000.00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柒仟元整¥227000.00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柒仟元整¥227000.00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柒仟元整小型客车广汽传祺/GACMOTOR,广汽传祺/GACMOTORGAC6520MDA6A新大师尊贵版小型客车,GAC6520MDA6A新大师尊贵版,数量:1;广汽传祺/GACMOTORGAC6520MDA6A新大师尊贵版小型客车排量(L):1.8L<L≤3.0轴距:≥2700mm生产企业批次:368产地:广东车辆类型:汽油整车质保:三年或10万公里最小离地间隙(mm):160最高车速(km/h):200最大续航里程(km):无最大功率(Kw):185最大扭矩(N.m):400百公里及城市综合工况油耗(L/100km):8.54排放标准:国六变速器形式:手自一体变速箱(AT)变速器前进档档数:8档车门数(个):5空调形式:内置式制动器形式:全盘车身结构形式:承载式行李舱容积(L):516-1586车系:中国车辆颜色:白色车身尺寸(mm):5212*1893*1823座位数:7座轴距(mm):3070整备质量(kg):2075防抱制动ABS+制动力分配系统EBD:有安全气囊:6电子辅助制动系统(EBA):有车辆稳定系统(ESP):有有无胎压监测:有轮胎规格:225/60R18100W充满电时间(快充)(h):无充满电时间(慢充)(h):无发动机型号:4B20J1排量(ml):1.7-2.0L驱动形式:前驱悬架系统:前麦弗逊独立悬架/后多连杆独立悬架车辆主要配置:360度安全影像,定速巡航其他配置(导航系统,可视倒车雷达,CD/DVD,自动大灯,疝气灯等内容):LED大灯1¥227000.0000¥227000.00说明:本合同价格已包含了购买货物的价格及保修、售后服务及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等货物伴随服务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交由甲方指定收货人收货并签字。四、验收标准货物必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和要求视为合格:(1)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书及其它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2)竞标人在竞标时提供的产品样本;-第3页-(3)该项目所涉及质量、技术、服务、鉴定、检验及验收的全部相关内容或其所指引的内容;(4)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或等于98%。五、保修及售后服务1、保修期:依据招标文件和竞标文件的保修期内容和有关售后服务条款执行。2、货物的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他期限均自完成最终验收并由需方签署了货物验收单之日算起。大型或复杂的采购项目,或需经调试、试运行的项目,其保修期限自动适用国家的有关规定中最长的保修期限。3、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甲方人员维护不正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乙方不负免费保修的责任,但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保修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担。4、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乙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乙方应负责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更换或修理,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合同规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软件或硬件缺陷导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六、付款方式及期限由甲方一次性直接支付资金的,应在验收合格并签署《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验收单》后10日内将货款全部付清;由财政直接支付的应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付款。供应商名称:内蒙古利丰新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开户银行名称: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银行账号:8615012014210001711、乙方收到甲方每一笔货款,应向甲方开具相应的金额的商业发票。2、如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其他赔偿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等额扣除。七、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5%的经济责任。八、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1、协商解决;2、向供方指定协调人投诉;3、向采购中心投诉;4、提请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其它约定事项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务第三方。2、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入驻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3、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备案一份。-第4页-采购人(盖章):内蒙古自治区专用通信局负责人或授权代表:陈德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内蒙古自治区专用通信局电话:15047850278供应商(盖章):内蒙古利丰新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范宝平地址:巴彦镇利丰汽车技术服务园电话:15647403056-第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型客车 公务用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