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医疗设备 宫腔镜成像系统 黄疸仪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定向透药治疗仪 犬伤清创机采购合同公告(泸州市中医医院2024)
一、合同编号:N5105012024000024-1
二、合同名称:2024年医疗设备第一批
三、项目编号:N5105012024000024
四、项目名称:2024年医疗设备第一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泸州市中医医院
地址:江阳区江阳南路11号
联系方式:2962180
供应商(乙方):四川杭缘汇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酒谷大道七段31号
联系方式:1886872788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宫腔镜成像系统
2(台)
¥108,000.00
¥216,000.00
SZJ-HD型浙械注准20142060870
2
黄疸仪
2(台)
¥20,000.00
¥40,000.00
JH20-IC苏械注准20162071152
3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1(台)
¥14,800.00
¥14,800.00
IPC400A京械注准20162090653
4
溶栓床
1(张)
¥30,000.00
¥30,000.00
WG-HBD3A鲁械注准20192150355
5
定向透药治疗仪
4(台)
¥3,500.00
¥14,000.00
HC II型晋械注准20172090077
6
犬伤清创机
1(台)
¥29,000.00
¥29,000.00
SP-CXQ100C浙械注准20222141270
7
监护室吊桥
5(套)
¥31,800.00
¥159,000.00
SH-Q-1Z
合同金额: 502,8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零贰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11日至2025年05月1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4年医疗设备第一批合同盖章.pdf
泸州市中医医院
2024年04月11日
泸州市中医医院2024年医疗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台同号:LZSZYYYJZ20240094甲:泸州市中医医院(采购人)乙方:四川杭缘汇贸易有限公司(中标人)甲方委托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泸州市中医医院2024年医疗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进行采购,于2024年3月25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2024年医疗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第1包中标人。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105025153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详见报价表,附后)1.招标编号:N51050120240000242.项目名称:2024年医疗设备第一批采购项目3.具体内容:(详见乙方报价表)。4.合同金额:人民币502800元(大写:伍拾万零贰仟捌佰元整)。二、付款方式及期限1.付款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款的100%。2.甲方凭乙方开具的送货清单、发票及相关手续,按医院财务规定的程序办理转账支付,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3.履约保证金:乙方按合同总金额5%标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全部验收合格一年后,甲方凭验收记录表以非现金形式无息退还,乙方以保函的方式提供。三、交货时间、安装地点及交付方式1,交货时间: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完工2.交货地点:泸州市中医医院指定地点。3.交付方式:免费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到能正常使用。四、履约验收11.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2.乙方提供的产品为最新生产的全新的原装正品,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各项指标符合出产国检测标准和出厂标准,各项技术参数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承诺。3.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包换,并承担换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甲方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本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验收。(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采购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3)产品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6.甲方应自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故逾期不进行验收工作的,视同验收合格。五、保修条款、售后服务1.质保期:验收合格后至少1年。(详见报价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2小时内响应到场,48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让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在质保期外,只收取成2本费用提供产品的更换、维修;应向用户承诺技术后援支持,工作时间须提供电话咨询服务。终生提供易耗材、零件、备件、附件及免费软件升级服务。3.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其它服务承诺:(1)乙方将于合同签订前将售后服务电话书面告知甲方,并保证24小时畅通且有专人值守,甲方售后服务诉设备发生故障时,乙方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提供电话等服务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2)乙方保证所供货物的质量、安全;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破损产品,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个工作日内若不能解决问题,保修期顺延天数=待机天数×2,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3)如项目实施完毕后,交付甲方使用过程中发生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安全事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4)质保期后,乙方承诺应向甲方提供及时的、优质的、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5)设备投入使用后,乙方提供每年至少一次的回访服务。(6)乙方提供的产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其质量达到原产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达到生产厂家优级产品出厂时的标准。(7)技术培训:乙方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对甲方进行现场培训,使其能掌握操作技能。(8)乙方承诺设备质保期内开机率不低于95%,如不足天数,保修期加倍顺延。(9)终身零配件供应:乙方保证设备安装验收后备件供应不少于8年,并不得高于市场维修价的90%提供该设备所需的维修零配件。(10)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承诺不会设置限制甲方正常使用或维护维修的密码。六、相关权利及义务1.甲方在验收时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和追究违约责任。2.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3.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4.甲方有义务并指派专人积极配合乙方进行交货及安装调试工作。指派人员:高云祥电话:152830494925.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36.乙方有义务按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7.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指派人员:李真平電电话:17781870517七、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非因不可抗力而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除按以上标准追究违约责任外,同时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由甲方提请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2.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请示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股)取消其中标资格,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的违约金,并按照泸州市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视情况在延迟交货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按照泸州市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及本合同第八条处理。3.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第七条第2款进行处理。甲方可将乙方货物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检测费用负担原则参照第九条第1款。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应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如有违约,将赔偿因服务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若因乙方未按承诺的响应及到场维修时间进行排除故障,甲方有权部一分或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若甲方电话通知乙方,未按承诺时限到场维修,超过1天未解决问题的,甲方有权动用履约保证金进行故障处理,并凭票扣除履约保证金,追究服务违约的相关责任,并按照泸州市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八、不可抗力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和见证方、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4履行合同时,应在交货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和见证方、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九、争议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最终根据鉴定结论依法由相关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合同标的减少与追加处理1.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存在减少有关产品数量情况,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股)审核同意后,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减,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2.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追加与本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总价不得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0%,在不改变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股)审核同意后,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增,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3.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不同意进行变更的,经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视为提出变更方违约。十一、其它事项1.甲、乙双方约定其他事项:无。2.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五份、乙方和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4.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附件等是本合同重要内容,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附:乙方报价表。5甲方(印章):乙方(印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地址:江阳区江阳南路11号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黄舰镇酒谷大道七段31号电话:0830-3191861电话:1886872788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高新支行开户账号:51050163004300000676银行行号:105657000435日期:2024年4月11日6附件报价表品目号产品名称制造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金额(元)质保期是否为进口产品注册证名称1宫腔镜成像系统杭州桐庐医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福澳SZJ-HD型21080002160001年否内巍镜摄像系统2黄痘仪南京理工大学科技咨询开发有限公司南京理工JH20-1C220000400001年否经皮黄痘仪3空气波压力治疗仪北京龙马负图科技有限公司龙马负图IPC400A114800148001年否空气压力波治疗仪4溶栓床威海威高齐全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威高WG-HBD3A130000300001年否电动病床)5定向透药治疗仪太原市怀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怀诚HCII型43500140005年否定向透药治疗仪6犬伤清创机宁波三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三平SP-CXQ100C129000290001年否医用外伤冲洗器7监护室吊桥宁波晟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晟禾SH-Q-1Z5318001590001年否报价合计(元):502800.00大写:伍拾万零贰仟捌佰元整报价合计(元):502800.00大写:伍拾万零贰仟捌佰元整报价合计(元):502800.00大写:伍拾万零贰仟捌佰元整报价合计(元):502800.00大写:伍拾万零贰仟捌佰元整报价合计(元):502800.00大写:伍拾万零贰仟捌佰元整报价合计(元):502800.00大写:伍拾万零贰仟捌佰元整报价合计(元):502800.00大写:伍拾万零贰仟捌佰元整报价合计(元):502800.00大写:伍拾万零贰仟捌佰元整报价合计(元):502800.00大写:伍拾万零贰仟捌佰元整报价合计(元):502800.00大写:伍拾万零贰仟捌佰元整报价合计(元):502800.00大写:伍拾万零贰仟捌佰元整口X子一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 宫腔镜成像系统 黄疸仪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定向透药治疗仪 犬伤清创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