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整体综合管养及运营服务 墙面绿化 屋顶绿化 病媒生物防制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光明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2024)
【初始合同】光明区公园片区整体综合管养及运营服务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GMCG2024000015A
二、合同名称:【初始合同】光明区公园片区整体综合管养及运营服务(2024-2025年度)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GMCG2024000015A
四、项目名称:光明区公园片区整体综合管养及运营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光明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景观提升中心)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
联系方式:17724603022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特区建工园林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特区建工园林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明高新产业园观光路以南、邦凯路以西邦凯科技工业园(一期)1#办公楼四层)、深圳市天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7024号鲁班大厦26楼)
联系方式:139560749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光明区公园片区整体综合管养及运营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A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1543900
合同金额:615398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地点为:新城公园、凤举公园、塘家街心公园、平板显示公园、大雁山公园、凤凰公园、科学城展厅、依澜园、光照未来等18个公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3-2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4-10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光明区公园片区整体综合管养及运营服务合同(2024-2025年度).pdf
合同编号:2024-FW-0042光明区公园片区整体综合管养及运营服务合上转半附同书甲方:深圳市光明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景观提升中心)乙方一:深圳市特区建工园林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二:深圳市天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光明区公园片区整体综合管养及运营服务合同甲方:深圳市光明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景观提升中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梁月娥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电话:0755-88211370乙方一(主体方):深圳市特区建工园林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于晗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明高新产业园观光路以南、邦凯路以西邦凯科技工业园(一期)1#办公楼四层电话:0755-27108586乙方二(参与方):深圳市天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益涛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7024号鲁班大厦26楼电话:0755-83639893根据光明区公园片区整体综合管养及运营服务(项目编号:GMCG2024000015)招标项目的结果公告,联合体深圳市特区建工园林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主体方)&深圳市天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参与方)为中标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规定,经深圳市光明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景观提升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和深圳市特区建工园林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光明区公园片区整体综合管养及运营服务,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项目名称-1-光明区公园片区整体综合管养及运营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第二条管理养护内容一、服务范围及服务量清单本项目服务范围内包含光明区18座公园(百花园、大雁山森林公园、凤凰公园、新城公园、平板显示公园、凤举公园、塘家街心公园、科学城展厅公园、依澜园、光照未来、德园、城市广场、市民广场、明心园、竹韵公园、东周公园、开明公园、百草园),片区整体综合管养服务内容包括绿化管养、清扫保洁、病媒生物防制、水域保洁、公厕保洁、安保巡防、设施设备维护、场地场馆运营、活动举办等。其中,安保服务范围为公园红线范围。绿化、保洁等预估服务面积见下表:序号1类别一级绿地数量(m)116922.822二级绿地1045401.123一级硬地40676.834二级硬地306115.415二级林地1552606.786水体11306.247花境120708墙面绿化(模块式)17009屋顶绿化(花园式)80010时花2759.3211病媒生物防制1597072.72各公园红线范围面积明细表序号公园名称红线面积(m)1百花园174862.422大雁山森林公园1446548.883凤凰公园94999.924新城公园503556.535平板显示公园40037.826凤举公园41601.887塘家街心公园71532.478科学城展厅公园46003.139依澜园48936.910光照未来16762.2311德园30539.812城市广场64206.4613市民广场36663.8614明心园41758.9215竹韵公园21599.3316东周公园59647.2217开明公园84325,2918百草园214436.99合计合计3038020.05说明:上述招标数量与实际管养数量可能存在误差,甲方和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和最终签订的合同中均认为该招标面积为有效面积。在履约期间,具体管养范围、数量等内容以甲方要求为准,当管养项目、范围、数量或其他内容发生变动时,实际管养费用的支付应以实际管养数量为准,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出合同总金额。具体管养的范围以甲方现场确认为准。在合同期内,因市政建设需要征用、临时占用绿地、建筑物或甲方管理需要调整乙方公园绿地管养级别及面积、服务时间等,导致管理养护的内容、等级有所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赔偿责任。二、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绿化养护和管理,包括浇水、中耕施肥、拔除杂草、修剪、园艺造型、防病虫害、土改良、加土扶正、补植(包括特色苗木补植)等内容。2.环境卫生的维护。3.病媒生物防制、病虫害、消毒防疫、病害生物防治等事宜。4.公厕管养。5.设施、设备的巡查、管理及维修养护。6.园区配套商业场馆、设施及场地运营及活动的举办。7.安全管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安保服务、森林防火及地质灾害巡查管理。8.自然灾难及人为事件等应急事宜处理(防洪、防台风等)。9.管理档案资料的保管及管理。10.配合及协助相关单位开展各类迎检、接待、活动举办以及其他工作。11.打造不少于2个特色花卉公园。-3—12.协助甲方开展党建活动。13.甲方交办的其他公园综合管养及运营服务相关事项第三条承包期限及履约评价1.本项目为长期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为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为第一年合同服务时间:2024年4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一年合同期满后,履约评价合格的可按规定续签。合同签订时不具备交接条件(原管养单位合同未到期或暂未移交)的根据原管养单位合同到期情况以及交接方实际情况和移交条件情况,具备交接条件后再纳入管养范围,服务费从纳入本项目管养范围之日开始计算。后续纳入本项目管养范围的服务到期日和合同到期日一致。若甲方因政策影响、项目管理需要需终止合同的,甲方需提前3个月告知,乙方需无条件接受。若乙方因政策影响或企业自身原因要求终正合同的,乙方需提前3个月提出申请,并按合同要求继续管养至新的服务单位进场后方能撤离项目。2.公园面积及原合同到期时间见下表,具体移交和接管时间依据实际情况有可能提前或延后,乙方需无条件接受安排,不得因移交、接管时间的变更提出索赔。拟进场时间一览表序号公园名称拟进场时间备注1百花园2024年4月新建公园,暂未接管2大雁山森林公园2024年4月1日3凤凰公园2024年4月1日4新城公园2024年4月1日5平板显示公园2024年4月1日6凤举公园2024年4月1日7塘家街心公园2024年4月1日8科学城展厅公园2024年4月6日9依澜园2024年4月6日10光照未来2024年4月6日11德园2024年7月16日12城市广场2024年11月1日13市民广场2024年11月1日14明心园2024年11月1日15竹韵公园2024年11月1日16东周公园17开明公园18百草园2025年5月20日注:上表中拟进场时间均为预估时间,具体以实际进场时间为准。提前或延后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不作为索赔的依据。3.履约评价:甲方将对乙方总体服务质量进行履约评价,甲方有权根据制定的考核办法,依法进行相应处理。4.合同金额按本项目合同价执行,甲方不接受乙方提出的任何价格调整的理由,乙方必须充分考虑到工资标准调整、物价上涨等一切影响本项目服务价格的因素,并承担相应的风险。第四条合同价款及费用支付(一)合同价款1.本项目总服务费为:陆仟壹佰伍拾叁万玖仟捌佰元整(?:61,539,800.00元),包含但不限于管理费、车辆和设备购置和使用费(含燃油费、保险费、养路费、维修保养费、年审费、机械设备停放场地费、喷绘费等)、水费、苗木补植费、农药费、病媒生物防制费、人工费用(含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资、奖金、劳动补偿金、社保、公积金、高温补贴、伤亡保险及教育培训、处理一切伤亡事故、劳动保障费、食宿费等费用)、生产材料费(绿化养护设备的耗损、设备油费等)、办公场地(生活基地)租金、办公费用、企业利润、公众责任险、财产险、各项税费、固定资产折旧等一切与履行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2.本项目采用业务包干、经费在总价控制下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方式。乙方按甲方及主管单位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服务工作,并接受甲方及主管单位的指导、监督、考核和检查验收,不得将业务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分包。甲方及主管单位按项目价格进行考核后依据“按质付费”原则支付费用。3.实际总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二)结算方式1.乙方进场后费用按实际接管据实结算,具体接管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每月管养费用按实结算。2.设施设备维修费用(不含路灯、庭院灯、草坪灯、射树灯等灯具及视频监控设施设备)按实际支出单项核算,甲方先行在年度管养费用中扣除,当月按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核结果据实结算。-5-3.路灯、庭院灯、草坪灯、射树灯等灯具及视频监控设施设备维修费用包含在综合费用范围,不另外在设施设备维护费用核算支出。4.公园电费由政府财政支出,实报实销,用作商业运营的场馆、场地(不含公益部分)产生的电费除外。5.服务费用核算原则本项目服务费包含三项:日常管养费用、安保费用,以及设施设备维护。其中设施设备维护费用年度支付上限为3210600.00元,此项费用据实结算。节日装扮费用可从设施设备维护费中列支,具体以甲方实际委托情况为准。服务费用依据《光明区公园绿地综合管养服务合同单价》(以下简称“合同单价”)核算,结合实际管养数量、管养的天数、中标折扣率、检查扣罚情况,核拨当月管养费用。具体核算公式如下:每月日常管养及安保费用=(当月实际管养数量×指导单价)×当月服务天数/365天×投标折扣率+当月实际安保岗位数量×安保岗人员指导单价(5650元/人月)×投标折扣率+每月租用设备费用指导价×投标折扣率-考核扣罚费用其中:投标折扣率=日常管养及安保费用投标价日常管养及安保费用预算价6.本项目服务费用按月支付,第一个月15日前支付当月服务费的80%,此后每月15日前,甲方根据上月考核结果支付上月剩余服务费及当月服务费的80%,最后一个月的剩余服务费待合同履行完毕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15日内甲方根据考核结果支付。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数额的符合甲方要求的正规发票,逾期未提供的,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在履约期间,如因政策法令、政府管理、政府工程等原因导致公园管养范围或工作内容发生变动,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应按变动后的实际管养面积及工作量计取费用。甲方付款为财政拨付,若因财政拨付等非甲方原因导致的付款延迟,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7.乙方无法按甲方要求完成分配的任务或不能完全履约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单位履行乙方相应职责,费用从管养费用中扣除。8.本项目各分项合同单价如下:光明区公园绿地综合管养服务合同单价序号项目分类项目分类单位合同单价备注1公园绿地特级绿地(新)元/m·年24.64依据深光城管(2020)67号2公园绿地一级绿地(新)元/m·年14.05依据深光城管(2020)67号3公园绿地二级绿地(新)元/m·年12.22依据深光城管(2020)67号4公园绿地特级硬地元/m·年24.64依据深光城管(2020)67号5公园绿地一级硬地元/m·年14.05依据深光城管(2020)67号序号项目分类项目分类单位合同单价备注6二级硬地元/m·年12.227水体(新)元/m·年2.008一级林地(新)元/m·年2.009二级林地(新)元/m·年0.6210其他绿地造型筋杜鹃元/株·年502.5311其他绿地花境元/m·年271.2412其他绿地墙面绿化(模块式)元/m·年124.9013其他绿地屋顶绿化(花园式)元/m·年44.9914时花种植管养元/m·年1219.65依据深光城管(2021)72号15公园路灯管养5米以下路灯元/盏/年132.99依据深光城管(2016)648号16公园路灯管养5-20米路灯元/盏/年449.97依据深光城管(2016)648号17公园路灯管养20米以上路灯元/盏/年609.96依据深光城管(2016)648号18公园路灯管养景观照明依据深城管(2022)291号计算依据深城管(2022)291号19公园路灯管养监控设施97.59依据《深圳市绿道管养维护经费指引(试行版)》20公园公厕(10厕位及以下)公园公厕元/座/年139990.16二级标准,依据深光城管2016)648号21公园公厕(11厕位及以上公园公厕元/座/年149989.46二级标准,依据深光城管2016)648号22公园消杀消杀元/m·年2.40依据深光城管2016)648号23公园安保巡查服务安保人员元/年·人67800.23依据深光城管(2021)72号24公园安保巡查服务6座巡逻车辆元/年·辆15998.86依据深光城管(2021)72号25公园安保巡查服务8座(及以上)观光车辆元/年·辆19998.59依据深光城管(2021)72号26公园安保巡查服务消防物资元/套1999.86依据深光城管(2021)72号27公园安保巡查服务防暴物资元/套1099.92依据深光城管(2021)72号28公园安保巡查服务其它物资元/套1399.90依据深光城管(2021)72号注:新建、改扩建、因重要性改变及移交的道路绿地和公园绿地,其管养等级由甲方根据绿地管养等级划分标准进行申报,经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确认后定级。4.乙方账户:名称:深圳市特区建工园林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融支行-7-账号:443066467013005260442乙方一、乙方二共同指定上述账户为收款账户,若因账户异常(如账户被冻结或注销等)或乙方擅自变更收款账户导致无法收取款项的,其后果均由乙方一、乙方二自行承担。费用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数额的符合甲方要求的有效合格的发票,甲方办理支付手续即视为履行付款义务。逾期未提供的,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因乙方未提供有效合格的发票导致延迟支付款项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主张违约责任且欠款期不计算利息,乙方不得据此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在履约期间,如因政策法令、政府管理、政府工程等原因导致公园管养范围或工作内容发生变动,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应按变动后的实际管养面积及工作量计取费用。本合同的费用由政府财政拨款,如因行政审批或财政部门原因,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以致甲方未能及时付款,甲方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不履行或者迟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要求甲方支付利息或违约金。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三)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的来源(1)乙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20个日历日内按本项目中标金额的5%提供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76,990元)。乙方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缴纳,保函期限与本项目合同期限保持一致。2.履约保证金的使用乙方在履行本项目义务时,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及主管单位有权支取履约保证金用以确保乙方义务的切实履行,对于履约保证金支付责任款项的不足部分,甲方将使用应付服务费予以补足:(1)发生人员配置不到位、人员黑工或歇工等事件导致不能完全履约时,甲方及主管单位临时委托第三方单位履行乙方相应职责。(2)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其它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3)投入服务的车辆、设备配置、更新或增配不到位。(4)日常履约考核扣款。(5)损坏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需要赔偿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甲方及主管单位利益受损。(6)限期内服务期满交接工作不到位或未按项目要求移交撤场。(7)对突发紧急情况应对处理不到位。(8)乙方不能完全履约导致甲方紧急委托第三方履行乙方工作职责。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本项目正常结束时,甲方将于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余款,若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81一(1)乙方擅自转包或部分分包给第三方。(2)乙方未配合完成接替供应商的无缝衔接,所有交接手续(含人员培训交接、证件变更手续等)未在接替供应商进场前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3)乙方未将甲方提供的所有设施设备免费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接收人(4)乙方发生其他影响甲方及主管单位声誉及自身义务履行导致合同终止的行为。第五条公园管养的工作要求、质量标准1.管养标准参照深圳市各类公园等级标准进行管理养护,项目范围内绿化、保洁要求达到《园林绿化管养规范》(SZDB/4403T87-2020)、《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园林绿化行业高颜值管养标准》等其他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标准。合作期内,如相关规定或本项目绩效考核要求变化的,甲方有权调整更新,乙方按新规定或新考核要求执行。2.绿化管养要求管养范围内的绿地管养,包括乔木、水生植物、灌木、草坪、地被、垂直绿化、攀缘绿化、草本花卉、屋顶绿化、悬挂绿化、盆栽植物及自然生态绿化区域等的绿化浇水、施肥、修剪、艺术造型、病虫害防治等,具体参照作业规范标准要求。(1)浇水:根据植物的生长状况,适度浇水,并保证无缺水现象。(2)施肥:甲方对肥料种类、数量及品质等确认后,由乙方负责施肥管理,根据植物生长需要施肥,…般每年在春夏季、秋冬季各施肥一次(一年共施肥两次),开花乔灌木适当增加施肥次数,其它根据植物长势施肥。(3)修剪:根据植物的生长发育要求、景观要求、安全要求及防风要求等,对植物进行有计划的整形修剪工作。整形修剪工作须符合《公园园容绿化管理规范》(SZDB/Z205--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和修剪要求。(4)中耕除杂草及草坪复壮工作:精品区、一级绿地草坪目标草种自然纯度达到95%以上,冬春季保持常绿,通过加强肥水,铺沙、打孔等措施,保持冬春季常绿。(5)补植:对新增的缺株苗木和死亡苗木、黄土裸露、老化植物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补齐(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在采取了防范措施后仍造成的损失除外),修补和更换的苗木应与原苗木规格相接近,并对草本、球茎、宿根花卉(例如美人蕉、蚌花、风雨花等)每三年翻种两次。(6)防台风:台风季节,需提前做好树木支撑工作,有效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扶正倒伏树木、清理断枝落叶,迅速疏通园区主要道路,务求将危害降低到最小化。台风前,-9-43防蚊闸按需注:以上车辆、设备为乙方服务于本项目需要投入使用的车辆、设备,所有权及使用权属于乙方(1)以上车辆、设备为本项目预估的最低配置要求,乙方在配备车辆、设备时,不得少于合同中规定的最少配备数量。为达到更好的服务效果,在实际项目执行过程中,甲方及主管单位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对本项目的车辆、设备型号提出调整,或要求乙方增配车辆、设备,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调整和配置到位,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除上述车辆、设备外,乙方还需为所有作业人员及车辆配备GPS定位设备,并按甲方要求的数量为保安员配备执勤记录仪,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将与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乙方义务有关的全部车辆完成定位设的安装。合同履行期间新增、更换的车辆应在投入使用前完成GPS定位设备的安装。乙方安装、配置的定位设备应全部接入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数字化管理系统,并确保在合同履行期间运行正常。定位设备和执勤记录仪的购置、安装、维修、更新及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需落实后勤保障措施,在本项目服务范围附近设置车辆、设备停放场所,做好机械设备的收纳和存放工作,保障项目现场就近使用。第七条安全生产文明措施管理要求1.安全生产文明作业:绿化修剪(含草坪修剪)、病虫害防治及树木迁移、施肥、高空修剪、绿地补植等提前做好温馨提示。2.加强安全文明教育,尤其是对一线员工服务意识的教育,须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不得伤害游客安全,不得对游客粗鲁、鲁葬及发生口角等。3.因企业或员工管理不善等原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由企业负全部责任。4.作业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才能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等方面的教育学习。5.管养范围内施工不得影响游人安全,施工现场周边应进行围蔽,并设置警示标志,在工程险要处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原貌。6.喷洒农药应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高效低毒农药,并在人流较少的时段进行。现场应设置警示标识,避免危及游人。作业人员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操作,具体操作应符合《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NY/T1276)的规定。7.树木修剪操作应按照专业技术程序进行,避开游人高峰期,修剪大树应做好安全防护-36措施和疏导游人,设置警示标识进行隔拦。具体操作方法应符合《深圳园林树木修剪工作指引》(2022年修订版)的规定。8.高空作业驾驶人员、带电作业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9.落实防风、防汛、防雷以及突发事件的安全保障措施、成立应急队伍和制定应急预案,保证园区消防通道畅通。10.台风、暴雨来临前,应加强防御措施,对绿化合理修剪,加固护树设施,对排水沟渠进行清理疏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边坡或挡土墙应立即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围挡、封闭或安排人员值守直至彻底排除安全隐患。11.每个月对工人进行安全作业培训,要求工人规范着装,根据安全作业的要求,戴好安全帽、穿好安全服等。12.有限空间作业时,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八条项目管理要求1.乙方与甲方之间须相互配合,服从甲方管理,组织协调好管理养护工作,并按照本项目服务质量要求的相关规范、条例、标准要求执行,以保证高质量完成管养工作。2.合同签订后,由甲方根据相关标准,以及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或甲方最新印发的考核方案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管养项目进度和检查计算管养经费,扣除不合格项自及扣款金额的费用后,按月支付管养经费。3.为确保项目质量,项目履约期间乙方不得转包、如发现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进行分包的,依法终止管养合同。4.相关管理要求及规定如有疑义,解释权归甲方所有。5.乙方进场前,应组织相关管养人员以及新进人员学习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文件等其他管养需求应注意的相关内容。6.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只具有公园的综合管理权,对公园的管理应严格依据合同的承包内容进行管理,未经过甲方批准,不得擅自增减项目,或更改原有设施的功能,或增减设施。7.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购买接管范围内的公众责任险、公园(广场)财产险,为现场作业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险,并将保险单副本送甲方备案。保险要求如下:(1)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0元。(2)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0元。-37(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上述为最低要求,不影响乙方选择购买其他险种和更高保险额,也不免除乙方承担因履行合同而提供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如果发生意外,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索赔手续,并跟进事件的处理。乙方运营期间,如遇重大事故及意外伤亡,乙方须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立即派员进行跟进处理,不得隐满。购买上述保险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管养服务费中。8.所有该公园、广场管理、水体区域内的迎检工作由乙方负责,公园、广场、水体后续建设工程及甲方专项工作,乙方应该给予配合9.管理工作开始前,乙方应提前做好年、月工作计划,及管理实施方案并上报甲方审批。10.乙方应加强与其所在的管辖区域内公安、消防、卫生、居委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11.公园、广场、池塘、水库管理区域内的人员及财产的意外伤害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应有责任。12.交通事故损坏,以交警裁决及保险索赔为据,由乙方负责索赔并及时恢复。肇事者逃逸或无交警裁决凭证,则由乙方按原状恢复,费用由乙方承担。13.按甲方的要求落实公园的宣传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应急宣传海报、播放语音、广播、自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等。14.乙方须邀请具有绿化养护经验的专家或老师现场指导种植、养护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15.园区部分绿化区域种植植物,可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如种植农产品植物,调整后的植物仍按照原绿地管养等级标准和单价进行养护和费用计取。第九条检查考核要求甲方按照《光明区园林绿化行业高颜值考核项目方案》对乙方进行检查考核,在此基础上,按《光明区公园综合管养及运营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扣分扣款,详见附件。服务期限内,甲方有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对考核标准进行调整,乙方无条件接收。第十条违约责任1.乙方履行本项目发生以下情形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调整以下现有违约责任。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发生一次,由乙方按照当月管养费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的,乙方需另行补足。违约金从应付承包费用中扣减。因乙方违约,甲方为维护权益所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38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差旅费均由乙方承担。1)履约期间,乙方未落实安全防火、防风、防灾和安全生产措施,发生安全事故或者环境污染事故,乙方负责承担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发生1人以上(含1人)死亡(自然死亡除外)或3人以上(含3人)重伤,并负主要责任的。2)乙方出现行赔、违反廉洁规定行为并经查实的。3)上访行为未得到及时处理解决,造成恶劣影响的,属违约行为。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期届或符合提前终止合同情形的,乙方不按时移交,按10000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乙方将本项目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分包给第三人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经核实,乙方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合同、招标文件等其它相关规范性文件,严重损害甲方利益或社会公众利益等造成本项目无法履行的。3.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影响合同履行的,属违约行为,甲方向区财政主管单位申请同意后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移交和验收1、合同终止(包括合同到期终止和依法提前终止)前,甲方组织乙方与待接管单位,按综合管养服务管理质量标准,对管养项目进行全面的移交清点,乙方需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将完整的项目移交给接管单位。乙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甲方在管养服务经费中扣除有关整改所需费用,不足部分另行追加扣款,并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如乙方承包范围内受到非法占用、损坏等;乙方须承担经济赔偿和相关责任。2.乙方接管公园管养时,需在进场前对承包范围内存在问题(如缺设施、人为破坏等)进行全面排查,并防止新的人为破坏的产生;接管后所有问题视为乙方管理产生,由乙方负责整改。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载明的联络方式和地址即为本合同下任何书面通知(包括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均按照付邮日(以邮局邮戳为准)视作通知方已依本协议给予书面通知。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逾期未通知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变更方承担。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139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四条项目组成及其他(一)下列文件均为本项目的组成部分:1.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2.乙方的投标文件;3.本项目所有附件;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二)本项目及本项目的各有效组成部分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以对乙方要求最高者或最为严格者为准。若签订日期跟约定的服务期限不一致,以约定的服务期限为准。(三)招标投标文件与本项目及项目附件均具法律效力,本项目及项目附件与招标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投标文件为准,本项目未约定的,按招标投标文件约定执行。(四)本项目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共同作为本项自履行的依据。若本项目的实质性条款的约定与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有抵触之处的,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优于招标文件的除外)为准;若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优于本项目招标文件,则以投标文件为准。(五)光明区政府、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光明区街道办事处制定的关于综合管养、安保相关文件。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甲乙三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六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其中甲方执肆份,乙方一、乙方二各执贰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合同解释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附件:光明区公园综合管养及运营考核标准40(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处)甲方:深圳市光明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深圳市光助区城市景观提升中心)(盖章)科室(中心)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乙方一:深圳市特区建工园林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乙方二:深圳市天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3月28日合同签订地点:光明区-41附件:光明区公园综合管养及运营考核标准类别序号考核内容扣分扣款整改期满后的逾期扣款备注项目管理1乙方未按照要求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的5000元/次/台1000元/天/台项目管理2未按甲方要求落实相关工作的扣罚专项分2分5000元/次1000元/天项目管理3乙方未配备固定并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生产基地(仓库),或者使用甲方提供的管理用房用于经营性或其他用途的5000元/次1000元/天项目管理4未按要求佩戴GPS设备的,每缺少1台14000元/台1000元/天/台人员管理5乙方应严格按照实际岗位数量足额配置人员,经甲方检查(未提前向甲方报备)发现项目经理、安保队长、安保副队长、安保班长、安保队员、安全员缺岗的5000元/次/岗1000元/天/岗人员管理6项目各类主管及其他一线作业人员(含绿化工、保洁工、消杀工、水电工、维修工等)缺岗的一4000元/次/岗1000元/天/岗人员管理7合同履行期间,项目实施团队人员未购买社保或人员、人数与备案不符的二10000元/次2000元/天人员管理8乙方未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的,或乙方拖欠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达一个月以上的4000元/次/人1000元/天/人人员管理9乙方未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未到有关部门申办用工手续、员工劳动保险等手续的1000元/次/人500元/天/人人员管理10乙方未为上岗工人统一购买统一的工作服等设备二500元/次200元/天人员管理11乙方配置的人员不具备合同要求的资格、资质的I2000元/次/人500元/天/人应急迎检12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各种类型的迎检活动、接待等工作,落实甲方提出的各种公园管理质量要求。如未按要求落实迎检、接待工作的,影响考核当月服务费总额的10%/次类别序号考核内容扣分扣款整改期满后的逾期扣款备注结果的13工作不得当(如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对绿化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并短时间内无法改变的10000元/次2000元/天14在深圳市容环境综合考核中被扣分的,出现扣分的项目经申诉无效的15000元/处/15甲方安排的突击性任务未完成的5000元/次1000元/天16成立应急队伍,服从甲方和政府三防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等,在台风季节、暴雨等抢险救灾情况下,乙方不服从甲方和政府三防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等,未按要求落实的1000元/次2000元/天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17乙方在管理期间私自破坏、非法占用红线或占用公园绿地、树木、设施等超出范围的行为,公园绿地、树木、设施等被他人非法破坏、占用的,未及时发现并制止的,或未及时通知主管部门,造成绿化损坏的5000元/次1000元/天并且负责对损坏设施、绿地进行及时恢复18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乙方服务人员与市民口角致伤的或安全生产事故的当月服务费总额的10%2000元/天由乙方或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19未做好防风、防火等安全措施的,因此造成事故的,按事故严重程度,当月管养费用的5%-10%2000元/天并承担事故责任20未落实安全防风、防灾和安全生产措施12000元/次500元/天群体事件21发生5人以下的信访维稳事件。I10000元/次群体事件22发生5至9人的信访维稳事件。二20000元/次群体事件23发生10至29人的信访维稳事件。二50000元/次群体事件24发生30人及以上的信访维稳事件,扣除,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当月管养费的20%群体事件25发生国满件经核实乙方负主要责任的。10000元/次类别序号考核内容扣分扣款整改期满后的逾期扣款备注社会监督(指被媒体曝光、市民投诉等)26乙方服务区域受到市、区领导和上级部门书面通报批评、督办或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监督曝光,未妥善处理媒体负面报道的,经甲方查证属实的10000元/次2000元/天社会监督(指被媒体曝光、市民投诉等)27乙方应做好游客的咨询、投诉等服务工作,做好投诉问题的投诉记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涉及园区安保问题的,乙方应及时落实整改处理,未能妥善解决游客咨询、投诉服务的扣罚专项分2分2000元/次500元/天社会监督(指被媒体曝光、市民投诉等)28涉及运营方面的投诉,第一次投诉经核实的,给予整改,乙方收到同类型事件投诉2次及以上经核属实的、1000元/次200元/天活动开展29每逢节假日,如春节、元旦、五一、国庆节等或某些特别节假日,未能按上级要求做好管养保洁工作的5000元/次1000元/天活动开展30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运营场馆、场地进行装修、改造的二当月管养费的5%1000元/天活动开展31运营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停业或歇业的,或超出运营范围的活动未报甲方同意后实施的当月管养费的5%1000元/天活动开展32乙方经营的商品价格高于备案价格的,经甲方或相关部门检查、市民游客投诉查实的当月管养费的5%200元/天活动开展33乙方运营期间未配合提供场地给甲方或其他政府单位举办培训、沙龙、讲座等活动的二5000元/次1000元/天活动开展34年度品牌活动每少1场二10000元/场活动开展35其他小型活动(至少含2场公益自然研学活动)每少一场的当年最后一月管养经费的10%视为当月考核不合格活动开展36乙方未按照要求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的1当月管养费的5%/场/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整体综合管养及运营服务 墙面绿化 屋顶绿化 病媒生物防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