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改造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府2024)
2023年惠州市博罗县杨村镇驻镇帮镇扶村杨村镇杨平路圩镇段升级改造工程采购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惠州市博罗县杨村镇驻镇帮镇扶村杨村镇杨平路圩镇段升级改造工程采购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32200719862X2306200830
项目业主:
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府
服务机构:
四川宏图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2023年惠州市博罗县杨村镇驻镇帮镇扶村杨村镇杨平路圩镇段升级改造工程采购工程设计服务
合同编号:
44132200719862X2306200830
合同总金额:
¥97,5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07月01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07月01日至2023年09月01日
服务内容:
根据要求按国家建筑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进行设计、并提供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图纸。进行现场指导、验收和后续服务等工作。
合同附件
(已压缩)2023年惠州市博罗县杨村镇驻镇帮镇扶村杨村镇杨平路圩镇段升级改造工程采购工程设计合同.pdf
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府 2024-04-10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2023年惠州市博罗县杨村镇驻镇帮镇扶村杨村镇杨平路圩镇段升级改造工程采购工程设计服务工程地点: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府合同编号:H2023-383(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发包人: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府设计人:四川宏图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签订日其期:2023年7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1页发包人: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府设计人:四川宏图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2023年惠州市博罗县杨村镇驻镇帮镇扶村杨村镇杨平路圩镇段升级改造工程采购工程设计服务_项目设计工作,经双方友好沟通和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2.1项目名称:2023年惠州市博罗县杨村镇驻镇帮镇扶村杨村镇杨平路圩镇段升级改造工程采购工程设计服务2.2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390万元2.3项目阶段:施工图阶段2.4设计工作内容:根据要求按国家建筑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进行设计、并提供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图纸。进行现场指导、验收和后续服务等工作。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相关规划资料1签订合同3日内如有,由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2地形图及周边场地建筑等相关资料1签订合同3日内如有,由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3现场图片和成果资料1签订合同3日内如有,由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4其他现场踏勘搜集资料如有,由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第2页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或文件名称份数时间备注1施工图设计文件8合同生效后30天内保证图纸清晰、签字盖章合格2设计变更文件4提出后5天内3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版1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时电子文件与纸质文本保持一致第五条设计费按中介超市要求和规定,本次设计费包干价为(大写):人民币玖万柒仟伍佰圆整(¥97,500.00元)第六条支付方式6.1设计人提交符合国家规范和要求的施工图,并经业主确认后,发包人同意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20%的设计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60%的设计费,余款待财政审核定案,并以财政最终定案价*2.5%计算设计费,减去前期支付费用结算余款。6.2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6.3以上款项支付前,设计人应提供项目等额的税务发票,否则付款时间发包人有权顺延,由此造成不能按时付款的责任由设计人自行承担。设计人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支付如下列明的银行账户:单位名称:四川宏图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福支行第3页银行账户:41001900040029266第七条双方责任7.1发包人责任7.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员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责任,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7.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各项设计工作,应按合同明确的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7.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7.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7.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7.2设计人责任:7.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工程现状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并考虑对其他分项工程的影响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料,并对其负责。第4页7.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7.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国家规范规定年限7.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7.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7.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包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但索赔金额不超过设计合同总价。7.2.7设计人保证其向发包人提交的工作成果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合法权益的情形,否则由此造成的发包人任何损失及支出的,均由设计人予以承担;如设计人交付的工作成果存在侵权情形而发包人需继续使用他人享有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由此产生的使用费等全部费用及责任由设计人承担,保证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如因此影响发包人声誉和利益的,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合同款项,且设计人应当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赔偿损失不超过设计费总价。7.2.8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的的权利义务不得转交第三方。第八条违约责任:8.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8.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逾期支付设计费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程,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第5页8.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赔偿发包人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赔偿不超过设计合同总价。8.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延误30天以上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第九条其他9.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9.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9.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册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9.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9.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9.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9.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向发包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9.8本合同一式肆份,由合同双方各执贰份。9.9本合同末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10其它约定事项:无。第6页(以下无正文)(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发包人: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府设计人:四川宏图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人:联系人:陈秀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55-83510063地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五路6号天安数码城天经大厦CD座五楼5C11日期:2023年7月/日日期期:2333年7月1日第7页附件一、中介机构中选通知书中介机构中选通知书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HZ2306300839四川宏图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四川宏图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受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府委托,2023年惠州市博罗县杨村镇驻镇帮镇扶村杨村镇杨平路圩镇段升级改造工程采购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编码:44132200719862X2306200830)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方式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确定为人民币玖万柒仟伍佰圆整(¥97,500.00元)服务时限为:中选公司中选后5个工作日与业主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并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请你机构在此通知出具之日起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府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府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博罗县行政服务中心2023年06月30日第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升级改造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