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基础设施及设备 多联室外机 集中控制系统采购合同公告(金华市博物馆2024)
一、合同编号:11N5803779462024601
二、合同名称:金华市博物馆基础设施及设备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YG2024-HW6213-ZFCG020
四、项目名称:金华市博物馆基础设施及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金华市博物馆
地 址:东市街128号金华市博物馆
联系方式:0579-82323822
供应商(乙方):浙江索信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金星北街833号办公楼一楼
联系方式:1592424371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金华市博物馆基础设施及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85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附件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285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间不能影响日常开馆。试运行60天,书面通知甲方进行中期验收,要求提供施工记录;2026年完成终期验收。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6213-合同.pdf
金华市博物馆基础设施及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金华市博物馆基础设施及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G2024-HW6213-ZFCG020甲方:(采购人)金华市博物馆乙方:(中标人)浙江索信商贸有限公司甲方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乙方为金华市博物馆基础设施及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金华市博物馆(以下简称:甲方)和浙江索信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货物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清单。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工程内容除附件所列设备清单以外,还包括以下工程:①多联室外机:主机安装,减振器支架制作安装,原旧机拆除及吊装搬运,系统冷媒管主管更换安装连接,制冷剂补充,电源线及桥架更换安装,系统调试;②吊顶暗装风管式室内机:风管式内机安装,原旧机拆除及搬运,系统冷媒管、冷凝水管(镀锌管)的安装连接,信号线安装,原外置节流阀拆除重新连接管路,吊顶开口、铝格栅拆装修补、帆布连接及重做回风口,系统调试;③天花嵌入式四出风室内机:天花式内机安装,原旧机拆除及搬运,系统冷媒管、冷凝水管(镀锌管)的安装连接,信号线安装,原外置节流阀拆除重新连接管路,铝格栅拆装修补,系统调试;④集中控制系统:集中控制系统安装,集中控制线敷设,系统调试:拆除旧机由乙方统一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国有资产报废仓库。如顶面有损坏或局部需开口,由乙方负责修复。2.馆内保留了部分原有系统的空调设备,包括6组多联机的主机(2023年安装)、16台室内机(2015年安装、拆装对吊顶及展陈影响较大)、1套集中控制器系统(2023年安装),附件清单中有部分本次采购空调设备需与原有多联机系统空调设备相匹配。3.甲方为安全、消防重点单位,施工人员应提前提供身份信息用于背景调查第1页共9页后进场施工。本次施工过程中不闭馆,且各空调机位下有众多的展柜和展品,要求乙方充分考虑施工的困难性和复杂性,在施工时间安排上应不与正常开馆时间相冲突。在展柜和展品的保护工作方面应做好各种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闭馆日施工时间应当在每日早上7点至晚上10点之间,全程不允许动火施工,并承担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安全问题和费用。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份数且符合规范标准的竣工图、施工记录等。4.所有设备要求生产日期一年之内,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二、合同金额本合同总价(含税)为:¥28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捌拾伍万元整),分项价格详见附件清单。三、技术规范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所供货物的设备质量及施工安装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的合格要求,同时符合甲方管理的质量、安全要求。四、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若因乙方所供产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约定的剩余费用不予支付。甲方若退回乙方所供的侵权产品,乙方必须退回甲方为侵权产品支付的所有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再次采购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所有损失。五、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第2页共9页疵。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间不能影响日常开馆。试运行60天,书面通知甲方进行中期验收,要求提供施工记录;2026年完成终期验收。2.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原旧机拆除及搬运、配合甲方完成报废手续、清洗管路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附随服务工作。本次采购的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需要保证项目效果还到预期。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4.延迟交货: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八、货款支付1.总金额分三年支付。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安装调试一套多联机系统)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100万合同预付款。2.2025年第二季度支付100万,2026年第二季度终验通过后一次性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3.乙方应随付款进度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由于甲方付款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若拨款存在滞后性不能按期付款,乙方不持异议。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第3页共9页1.乙方所供货物的质保期为自中期验收合格之日起6年。质保期内每年提供两次以上空调清洗服务,所有服务均为免费上门服务。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货物,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数量、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原装优质产品(包括所有零部件、元器件、附件、备件等),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提供相关产品的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和安装说明等资料。3.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4.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小时内上门服务,并在4小时内修复。出现故障后,乙方如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响应,甲方可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若12小时内不能修复,乙方将提供原厂配套备件替换上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5.乙方承诺按年度进行巡检,每年提供2次巡检。十一、验收要求1.验收时间:乙方在设备送达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60天后,书面通知甲方进行中期验收,要求提供施工记录;2026年完成终期验收。2.验收方式:(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2)初步验收完成后,甲方组织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第4页共9页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乙方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甲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4)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5)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6)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过程中相关检测费用(如有)由乙方负责。(7)甲方原则上应当在履约验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履约验收结果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十二、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或专业(部)标准规定。供货时须提供配套的附件,工具和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维修维护指南或服务手册等技术资料文件。2.由乙方将设备直接免费送至甲方指定的位置。如在运输、搬运、安装过程中造成设备损坏,甲方有权不签收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经济损失。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第5页共9页十三、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满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4.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1.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第6页共9页如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金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因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采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违约方须承担另一方为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调查费、差旅费、任何一方已支付的成交服务费等)十六、合同构成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中标或者中标通知书;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贰份(备案及资料归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机有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3307821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5024年4月8签订日期:2024年4月8日采购代理机构意见:201年4月10日合同内容与采购结果一致第7页共9页(008222000000062211000881I2002200080924000200000200000200000000L008800080020083000006000002400000009220090000L20000(价真台台台台台台台台台台台台台6531636361.2147111页g共页8第8第8第8第8第8第8第8第8第PAIIROINGANDAALORICNGNNS/MSI9-AN5/MOML-NNND/M/8L-ANN5/M0S8-AN5/MOO6-ANSf/MOIOINNS中接12345678910Ⅱ12314多联室外机格力GMV-1184W/J制冷量118.4KW,制热量131.5KW1台17000017000015多联室外机格力GMV-1184W/J制冷量118.4KW,制热量131.5KW2台17000034000016集中控制系统格力CC52-24/F每组控制不少于64台内机5组100000500000829845第9页共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及设备 多联室外机 集中控制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金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