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工程 农业开发水土保持治理采购合同公告(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业开发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处2024)



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2024年度西瓦尔图镇农场项目区施工

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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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2024年度西瓦尔图镇农场项目区施工

发布时间:2024-04-10

项目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S1507000733009206001
招标项目名称
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2024年度

标段(包)编号
S1507000733009206001006
标段(包)名称
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2024年度西瓦尔图镇农场项目区施工

招标人名称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业开发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处
招标人代码
19152123MB02615770

中标人名称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伟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代码
91150722MA0N6W761L

合同名称
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2024年度西瓦尔图镇农场项目区施工

合同信息

合同金额
8005192

金额单位
元(人民币)

合同期限
321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递交时间
2024-04-09 09:26:24

合同签署时间
2024-02-26 00:00:00

合同主要内容
西瓦尔图镇农场项目区治理侵蚀沟 20 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5.4km2。建设铅丝石笼沟头防护 83 座,铅丝石笼谷坊 158 座,柳谷坊 4 座,柳桩(柳条编篱)10698m,营造侵蚀沟防护林 1.39 公顷,整修作业路 3293m,过水路面 1 座,铅丝石笼护坡 1092m,修建标志碑 1 座,宣传牌 3 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附件:
伟铁公司施工合同--最终.pdf

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2024年度西瓦尔图镇农场项目区施工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业开发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处承包人(全称):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伟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2月26日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业开发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处承包人(全称):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伟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2024年度西瓦尔图镇农场项目区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2024年度西瓦尔图镇农场项目区施工;2.工程地点: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西瓦尔图镇农场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呼水农发〔2024〕2号;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西瓦尔图镇农场项目区治理侵蚀沟20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4km²。建设铅丝石笼沟头防护83座,铅丝石笼谷坊158座,柳谷坊4座,柳桩(柳条编篱)10698m,营造侵蚀沟防护林1.39公顷,整修作业路3293m,过水路面1座,铅丝石笼护坡1092m,修建标志碑1座,宣传牌3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2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21日历天。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捌佰万零伍仟壹佰玖拾贰(¥8005192.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李海娜。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五合同在达瓦达舱尔族自治旗水利局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未尽街务合同当联入另行签订补充协作,补充协议是在同的组成合而生本合同自签B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共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莫力达瓦达翰尔族自治旗承包人(公章):莫力达瓦达韩尔族自治旗农业开发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处伟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共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同一类内组织机构代码:19152123B02515770组织机构代码:91550722MA0N6W761L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慈旗尼尔基镇地址:莫旗尼尔基汇江丽景7号楼1章。层巴特罕大街政府二号楼七楼105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李树生法定代表人:的期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470-4686300电话:不进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签开户银行:中国农行银行莫力达瓦达韩尔族开户银行:中国农行银行莫力达瓦达翰尔族自治旗支行自治旗支行账号:05118101040016243账号:05118101040014313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1.1.1.7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1.1.1.9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1.1.1.10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3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4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5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6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1.1.2.7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1.1.2.8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1.1.2.9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1.1.3.5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8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9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1.1.4日期和期限1.1.4.1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7.3.2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1.1.4.2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13.2.3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1.1.4.3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1.1.4.4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1.4.5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1.4.6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1.1.4.7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1.1.5.2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1.1.5.3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1.1.5.5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1.1.5.6计日工: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计日工计价的变更工作时,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1.1.5.7质量保证金:是指按照第15.3款〔质量保证金〕约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1.1.5.8总价项目:是指在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的计量规则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以总价或以费率形式计算的项目。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1.3法律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1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1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竣工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图及其他竣工资料肆套。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竣工退场13.3.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竣工结算审核:由发包人组织,;发包人审核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关于承包人收款账户的约定:/;关于承包人上报决算的约定:/。14.3最终结清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4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期满。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核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28日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签发后14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15.2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3保修15.3.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年。15.3.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6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按通用条款执行;(2);(3);(4)。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按通用条款执行;(2);(3)。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1)按通用条款执行;(2)。(3)。(4)。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报财政部门后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9.争议解决19.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19.2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起诉。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业开发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处承包人(全称):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伟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2024年度西瓦尔图镇农场项目区施工(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西瓦尔图镇农场项目区治理侵蚀沟20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4km²。建设铅丝石笼沟头防护83座,铅丝石笼谷坊158座,柳谷坊4座,柳桩(柳条编篱)10698m,营造侵蚀沟防护林1.39公顷,整修作业路3293m,过水路面1座,铅丝石笼护坡1092m,修建标志碑1座,宣传牌3块。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1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线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排项:五程竣工后工程款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后返还工程质量保线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规工验收前主同符置,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1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学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1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学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工程施工费报价表项目名称: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2024年,第1页、共2页度西瓦尔图镇农场项目区施工6钢筋制安t5.46263.08338215铅丝石笼护坡、护底40cm厚m3104.16270.12281364C30钢筋混凝土过水路面及挡墙m344.28477.72211533砂砾石垫层m312.597.6712212土方回填m3120.659.2911211土方开挖m3281.594.721329(三)过水路面工程25m长座18914089140(二)宣传牌(1.5m×2m)块315004500(一)标志碑座189008900二配套工程264618⑶土工布15kN/mm26467.649.0658597⑵铅丝石笼40cm厚m33589.85270.12969690⑴土方回填夯实m35036.889.29467931铅丝石笼护坡m1173916.521075080(三)护坡m1173916.5210750802柳编篱植物谷坊m52386.4620096⑷土工布15kN/mm2239199.06216706⑶谷坊铅丝石笼40cm厚m314385270.123885676⑵谷坊土方回填夯实m392059.2985514⑴谷坊土方人工开挖m3115085.33613381铅丝石笼谷坊座15826893.894249234(二)谷坊工程座16226353.8942693304土工布15kN/mm284829.06768473铅丝石笼40cm厚m31634270.124413762土方回填夯实m39799.2990951土方人工开挖m312255.336529(一)沟头防护工程处836431.89533847一谷坊、沟头防护工程5878257第一部分工程措施6142875编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备注1风化砂路面(压实厚度0.15m)m213665.9511.86162078(四)作业路m329349.221620787土工布15kN/mm2260.49.062359编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备注4柳桩(柳条编篱)m10698107.3211481093柳树株947576.46064452柳树栽植株928990.9836091穴状整地(30cm×30cm)个928990.2624154一水土保持造林工程公顷1.391339796.41862317第二部分林草措施1862317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备注莫力达瓦达翰尔族自治旗农业开发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处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莫力达瓦达翰尔族自治旗2024年度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莫力达瓦达翰尔族自治旗2024年度西瓦尔图镇农场项目区施工中标通知书莫力达瓦达翰尔族自治旗伟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无)莫力达瓦达翰尔族自治旗农业开发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处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莫力达瓦达翰尔族自治旗2024年度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莫力达瓦达翰尔族自治旗2024年度西瓦尔图镇农场项目区施工(施工)2024年02月06日09时30分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推荐,并经公示,招标人确定你单位中标,承包内容为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发包内容。中标金额:大写捌佰万伍仟壹佰玖拾贰元整,小写8005192.00元项目经理(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李海娜招标人:(加盖三)招标代理:(加盖公章)2024年02月15日2024年02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治理工程 农业开发水土保持治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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