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其他法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贵州省农业农村厅2024)



一、采购人名称: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二、供应商名称: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
三、采购项目名称: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定点采购馆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591351000000296622
五、合同编号:529900255174705420505620240010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法律服务


1.00
63000
63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阳睿玲
联系电话:17385169979
传真: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62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法律服务的定点采购馆合同(52990025517470542050562024001003).pdf

政府采购网上服务市场合同编号:52990025517470542050562024001003采购单位(甲方):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服务单位(乙方):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贵州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定点采购(分散采购目录)供应商征集项目-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贵州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定点采购(分散采购目录)供应商征集项目-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贵州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定点采购(分散采购目录)供应商征集项目-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陆万叁仟元整陆万叁仟元整陆万叁仟元整陆万叁仟元整陆万叁仟元整陆万叁仟元整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63000.0063000.0063000.0063000.0063000.0063000.001制定贵州省农业农村“一目录五清单”(分类检查目录和“不予、免于、从轻、减轻和从重处罚清单)、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修订贵州省农业农村行政裁量权基准--(一)符合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二)制修订内容体现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与具体业务工作、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符合我省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三)符合制定目录、清单的规范要求;(四)符合甲方关于项目工作的有关要求。1件63000.00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二、付款方式乙方在本项目工作任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等额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委托费用人民币陆万叁仟元(¥63000)。三、服务条款一、委托项目第一条制定贵州省农业农村“一目录五清单”(分类检查目录和“不予、免于、从轻、减轻和从重处罚清单)、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修订贵州省农业农村行政裁量权基准。二、项目成果第二条项目成果包括:(一)贵州省农业农村“一目录五清单”文本及制定说明;1/7(二)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文本;(三)《贵州省农业农村行政裁量权基准》文本及修订说明、依据。第三条项目成果要求:(一)符合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二)对制定、修订的内容体现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与具体业务工作、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符合我省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三)符合制定目录、清单的规范要求;(四)符合甲方关于项目工作的有关要求。三、项目完成期限及验收第四条乙方根据项目进度提交项目阶段成果,5月15日前组织甲方参加的专家论证会,论证通过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第二条所有项目成果纸质资料及电子文档,由甲方依法公开征求意见后,按程序印发文件。本项目工作任务结束。四、工作方式第五条甲方指派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联系、协助项目相关资料提供以及调研活动的安排与开展。第六条乙方进行资料收集和汇编研究后,按照本合同约定协助甲方开展调研工作,负责制定经甲方同意的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并按期向甲方提交阶段性工作资料,做好调研日志。第七条根据项目任务,乙方协助甲方开展省内外调研,调研地点由甲方确定。乙方认为需要开展省内外专项调研的,可以自行确定调研地点和单位,甲方出具调研函(或者介绍信)给相关单位,甲方派人参加。第八条乙方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后,根据甲方要求协助和派人参加甲方召开协调会、论证会、改稿会、听证会。第九条甲方根据乙方调研及制作项目文本工作需要,如实提供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信息和资料(涉及国家秘密资料除外)。第十条乙方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第十一条乙方授权乙方团队负责人负责项目工作、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五、工作计划第十二条乙方拟开展项目工作计划如下:项目工作计划表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本年度6月15日前验收并移交所有资料。自合同签订后本年度6月15日前验收并移交所有资料。自合同签订后本年度6月15日前验收并移交所有资料。5专家论证和社会风险评估向省农业农村厅提交项目成果资料,协助并派人参加省农业农村厅召开的协调会、论证会、改稿会、听证会,对工作成果进行总结汇报,整合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并完善成果文件,向省农业农村厅提交最终成果。15-20日历日4结合调研结果撰写项目成果等结合调研结果,专项调研组整理调研数据和日志,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形成调研报告的初稿、修改稿、审定稿。根据调研报告以及前期汇编材料和研究成果修订制作《贵州省农业农村“一目录五清单”》《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贵州省农业农村行政裁量权基准》文件的讨论稿、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稿、公示稿、审定稿。20-25日历日2省内外实地调查研究根据项目任务,计划省内三至四个市州县乡镇、二至三个外省市县乡镇实地调查研究。协助省农业农村厅开展调研工作、制定调研方案,并着重在农业农村领域新修订的上位法、基准实施情况做出评估调查。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个别访谈等方式,了解并总结贵州省内对“新基准”适用现状以及意见反馈,研究省外立法、执法情况。15-20日历日1资料搜索收集及汇编研究组织熟悉相关领域的律师及专家组成专项调研组,搜索收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文献资料研究成果论文、省内外同类类似规范文件,汇编成册并进行研究,分析最新政策及新旧“基准”差异,研究成果作为本项目的依据和参考依据。并确定调研重心,制定初步调研计划。5-10日历日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时限项目名称制定贵州省农业农村“一目录五清单”(分类检查目录和“不予、免于、从轻、减轻和从重处罚清单)、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修订贵州省农业农村行政裁量权基准(项目编号:62024032768772277)制定贵州省农业农村“一目录五清单”(分类检查目录和“不予、免于、从轻、减轻和从重处罚清单)、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修订贵州省农业农村行政裁量权基准(项目编号:62024032768772277)制定贵州省农业农村“一目录五清单”(分类检查目录和“不予、免于、从轻、减轻和从重处罚清单)、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修订贵州省农业农村行政裁量权基准(项目编号:62024032768772277)3/7六、工作经费预算第十三条乙方工作经费预算如下:3项目成果撰写等专项调研组整理调研数据和日志,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形成调研报告的初稿、修改稿、审定稿。根据调研报告以及前期汇编材料和研究成果修订制作《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农业农村行政处罚“一目录五清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文件的讨论稿、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稿、公示稿、审定稿。预算用于支付:包括不限于专项调研组研讨会议费用、影印费用、专项调研组成员工作补助费用等。200002省内外实地调查研究专项调研组成员到省内外实地调查研究,计划省内三至四个市州县乡镇、二至三个外省市县乡镇实地调查研究。省农业农村厅出具调研函(或者介绍信)给相关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可根据情况派人参加。预算用于支付:包括不限于调研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补助费用和研究费用等。400001资料搜索收集及汇编研究组织熟悉相关领域的律师及专家组成专项调研组,搜索收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文献资料研究成果论文、省内外同类类似规范文件,汇编成册并进行研究,研究成果作为本项目的依据和参考依据。预算用于支付:包括不限于知识产权费用、汇编影印费用、交通、食宿费用和研究费用等。10000序号工作名称工作预算明细预算价格(元)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制定贵州省农业农村“一目录五清单”(分类检查目录和“不予、免于、从轻、减轻和从重处罚清单)、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修订贵州省农业农村行政裁量权基准(项目编号:62024032768772277)项目名称:制定贵州省农业农村“一目录五清单”(分类检查目录和“不予、免于、从轻、减轻和从重处罚清单)、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修订贵州省农业农村行政裁量权基准(项目编号:62024032768772277)项目名称:制定贵州省农业农村“一目录五清单”(分类检查目录和“不予、免于、从轻、减轻和从重处罚清单)、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修订贵州省农业农村行政裁量权基准(项目编号:62024032768772277)工作经费预算表工作经费预算表工作经费预算表工作经费预算表预算合计预算费用90000元,超出本合同委托费用63000元的部分由本所自行承担。预算费用90000元,超出本合同委托费用63000元的部分由本所自行承担。预算费用90000元,超出本合同委托费用63000元的部分由本所自行承担。5管理费用和税收对项目全程协调、进程跟踪、质量等管理和依法纳税。预算用于支付:包括不限于所内会场安排、布置,进程跟踪、质量管理等费用,依法应当缴纳的税费等。100004专家论证和社会风险评估改稿会、论证会、社会风险评估会。预算用于支付:包括不限于会议费用、论证评估专家补助费用、影印费用、调研人员工作补助费用等。10000七、服务团队成员第十四条乙方指派的服务团队主要成员为:方晨茜副秘书长专职律师/法律硕士贵州省法学会能源资源法学研究会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殷爱华专职律师/法律、管理学双学士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王美副秘书长专职律师/法律硕士贵州省法学会能源资源法学研究会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施茗芮副秘书长专职律师/法律硕士贵州省法学会能源资源法学研究会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梁正霞理事专职律师贵州省法学会能源资源法学研究会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令狐昌勇常务理事权益合伙人/专职律师贵州省法学会能源资源法学研究会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夏昌华常务理事高级合伙人/金融团队负责人/专职律师贵州省法学会能源资源法学研究会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牟洪亮常务理事高级合伙人/环境与自然资源团队负责人/专职律师/法律硕士贵州省法学会能源资源法学研究会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王磊常务理事/常务副秘书长高级合伙人/北京分所负责人一级律师/法学硕士贵州省法学会能源资源法学研究会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胡卫副会长法学教授/法学博士贵州省法学会能源资源法学研究会贵州大学法学院姓名职称/职务单位团队主要成员团队主要成员团队主要成员毕健副会长兼秘书长高级合伙人/考监委主任/二级律师贵州省法学会能源资源法学研究会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姓名职称/职务单位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于海涛实习律师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田干实习律师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伍习军实习律师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陶媛副秘书长专职律师贵州省法学会能源资源法学研究会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陈波副秘书长专职律师/法律硕士贵州省法学会能源资源法学研究会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倪平峰副秘书长专职律师/法律硕士贵州省法学会能源资源法学研究会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吴胜蓝副秘书长专职律师/法律硕士贵州省法学会能源资源法学研究会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八、知识产权第十五条本项目委托专项工作完成之后,甲方享有对委托工作成果及文件的全部知识产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外披露本合同的项目成果,不得以甲方及项目调研小组名义出版发行或传播本合同相关法规解读资料。九、保密规定第十六条乙方不得披露起草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尚未确定、公开的信息以及甲方要求应当予以保密的信息、资料、数据及其他相关内容。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继续有效。十、违约责任第十七条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受委托项目工作未能按期完成,或者最终成果未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乙方应当采取措施尽快完成协助调研起草工作或者协助使最终成果达到合同要求,并承担由此而增加的费用。第十八条乙方无正当原因未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要求退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九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受本项目委托工作或项目成果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委托费用两倍的违约金。第二十条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由其违约行为而给甲方或有关单位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十一、合同的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第二十一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第二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应当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一)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二)国家法律、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的。6/7第二十三条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30日前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协商解决。因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致使守约方遭受实际损失的,除按合同约定和依法可免除责任的情形以外,应由违约方负责赔偿。第二十四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双方有权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解决,但在裁决结果作出之前,双方有义务保证本合同不中断履行。十二、附则第二十五条有关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六条为保持联络畅通指定联系人,甲方指定阳睿玲,电话:17385169979;乙方指定陶媛,电话:18822271732。第二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各当事人各持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乙方(公章):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62号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金源国际财富中心A栋14层电话:17385169979,电话:17585518063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黔灵山路支行账号:,账号:520501101323000000307签订日期:,签订日期:7/7甲方(公章):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乙方(公章):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62号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金源国际财富中心A栋14层电话:17385169979电话:17585518063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黔灵山路支行账号:账号:520501101323000000307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其他法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