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台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台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



一、合同编号:11N02668100J20241801

二、合同名称:台州湾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2024-2027)采购合同(标项一)(首年)
三、项目编号:台财采确临[2023]11565号-1
四、项目名称:台州湾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2024-2027)(重新招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台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甲南大道东段9号
联系方式:0576-88538812
供应商(乙方):宁波市设联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悦盛路359号滨江商业广场1号楼18层
联系方式:1896784102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台州湾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2024-2027)(重新招标)(标项一) 数量:1.00 单价(元):80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80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3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台州湾新区图审合同签字版(标项一).pdf

台州湾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2024年-2027年)采购合同(标项一)(首年)项目名称:台州湾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2024-2027)项目编号:台财采确临[2023]11565号甲方(委托方):台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乙方(供货单位):宁波市设联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台州湾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2024-2027)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总价及中标下浮率:本合同签约总价为88000万元(暂定,具体以实际业务量为准),中标折扣率为80%。二、服务年限:3年,本次签订首年合同,即:合同视服务情况一年签订一次(如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不进行续签下一年合同),本次合同期限为中标之日起一年(2024年3月6日-2025年3月6日)。三、服务范围:台州湾新区管理范围四、质量标准:受托人提供服务以及成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施工图审查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且满足委托人要求。五、服务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决定(建设部令第46号)、浙建[2018]14号文、浙江省、台州市现行的有关施工图审查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依据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进行联合审查,对各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通过的,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审查合格书。六、完成时间:施工图联合审查原则上不超过下列时限:(1)一般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幕墙、外立面装饰、室内装修、附属钢结构、智能化、室外环境和景观、既有建筑改建等,一审为5个工作日,复审为3个工作日。(2)简单项目,小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勘察文件,一审为3个工作日,复审为2个工作日。(3)重大项目,规定的重大项目,一审为8个工作日,复审为5个工作日。在主管部门正式明确重大项目的范围前,暂包括规模8万m以上公共建筑工程、30万m以上住宅区或厂区、5万m以上地下工程,结构超限工程、特殊结构工程、涉及结构体系或受力改变的即有建筑加固、加层、改造工程,其他技术特别复杂工程。以上时间不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时间。七、结算方式:图审费用结算标准以《关于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浙建【2017】6号文件中《浙江省施工图联合审查结算标准》的标准为计费基数并结合受托人中标优惠率执行,结算方式以《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住建局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执行,项目审查完成后,按项目合同金额90%先行结算,剩余费用根据服务考核结果等次支付相应比例。八、违约责任:如果受托人有下述违约行为或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违约行为的情况,委托人可以向受托人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在这些情况下,并不影响委托人向受托人提出的索赔:(1)受托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委托人同意延长的最终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项目、技术文件,每超出一个工作日(以施工图审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予以扣除5%被审查项目费用,扣除上限为被审查项目费用(因系统等非受托人原因的除外);(2)受托人未达到服务及审查质量的,根据《台州市政府定点施工图审查机构考核办法(试行)》及《台州湾新区施工图审查机构服务质量考核表》要求进行相应扣分;(3)受托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且受托人在收到委托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委托人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每发生一起,在年度考评中予以扣除2分。在委托人根据上述条款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委托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受托人或其他人购买与合同被终止部分同种的服务项目,受托人应对委托人购买同种服务项目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受托人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九、其他情况终止合同(1)如果受托人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委托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而不给对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委托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2)如果委托人认定受托人在竞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委托人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3)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委托人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十、转让和分包受托人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一、合同的协商变更与修改委托人可以以书面方式向受托人发出变更要求,协商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事项,合同修改书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十二、争端的解决(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或诉讼,仲裁和诉讼应在委托人所在地进行。(2)仲裁或诉讼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另有裁决外,仲裁或诉讼费均应由败诉方负担。(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十三、受托人须遵守台州湾新区有关施工图审查的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并接受委托人和相关部门的监管和考评。十四、受托人每半年提供审查项目清单、审查合格书向我单位申请结算。十五、合同订立本合同一式肆份,委托人贰份,受托人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理委管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7487198854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兴宁支行帐号:帐号:401371412260地址及邮编:地址及邮编:宁波市州区悦盛路359号滨江商业广场1号楼18楼签订时间:2026月18签订时间:2024年3月12日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