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物业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德州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2024)
德州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德州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南区餐饮和北区综合服务楼餐饮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4000002023010001851_001_012
二、合同名称:德州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南区餐饮和北区综合服务楼餐饮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400000202301000185
四、采购项目名称:德州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南区餐饮和北区综合服务楼餐饮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德州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
地 址:
联系方式:15153409869
供应商(乙方):山东旺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街道办事处三八东路中建华府小区57号楼05号门市
联系方式:153158502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万元)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 1 2.6 2.6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4-1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4-12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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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南区餐饮和北区综合服务楼餐饮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德州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南区餐饮和北区综合服务楼餐饮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4000002023010001851_001计划编号:37140000010010020230001采购人:德州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供应商:山东旺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无签订时间:二〇二三年四月一十二日采购人(全称):德州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供应商(全称):山东旺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德州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南区餐饮和北区综合服务楼餐饮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德州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南区餐饮和北区综合服务楼餐饮物业服务采购项目。2.服务地点:德州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3.服务内容和范围:德州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南区餐饮和北区综合服务楼餐饮物业服务。二、服务期限365日历天(2023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1日)。三、服务标准符合物业服务项目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万元(¥1,300,000.00元);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李占波。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130000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每月考核合格方可支付,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费用(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沟通可延后支付)。合同期内,年度前十个月按照合同总金额8%支付,每月支付10.4万元,后面两个月按照合同总金额10%支付,每月支付13万元。□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4月12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德州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3年4月12日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李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李占波(签字),(签字)住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街道办事处住所:陵城经济开发区桃李路1号三八东路中建华府小区57号楼05号门市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李占波委托代理人:李军,委托代理人:李占波电话:15153409869,电话:15315850268传真:,传真:开户银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开户银行: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八路支行行账号:86617001101421025409,账号:80901170101421009583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365日历天(2023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1日)。1.3服务内容:德州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南区餐饮和北区综合服务楼餐饮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包括:1、乙方提供的餐饮类产品严格实行“平进平出”的零利润经营模式并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制度。2、乙方要严格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乙方响应文件中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出现有关问题,按照相关条款进行处理。3、乙方在管理服务期内保护好南区餐厅和北区综合服务楼所有财产,管理服务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的完好。4、乙方应承担打蜡、用漆、文宣等物业管理工作中直接产生的低值易耗品。5、乙方需常备维修、维护、保洁、卫生所需要的各种设施、设备。6、乙方负责北区综合服务楼内生活、餐厨等垃圾的收集、整理和处理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7、化粪池、隔油池要及时清理,无杂物、无异味。如发生堵塞,乙方应先组织人员进行疏通,如无法疏通,再聘请专业公司进行疏通,费用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8、宿舍物品丢失、损坏应及时发现、寻找并落实责任,无法落实责任的,由乙方负责赔偿。1.4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4.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____山东旺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警察训练中心服务机构__。1.4.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4.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5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项目区域委托乙方进行管理;(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就管理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如因乙方完不成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3)听取和采纳乙方对中心日常餐饮、物业管理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4)对中心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及设备享有所有权,并有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使用和监督权。(5)负责了解掌握乙方经费运行情况,对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提出意见。(6)甲方可视乙方完成工作的优劣向乙方提出奖励意见和处罚意见。(7)甲方负责提供计费系统终端设备供乙方使用,并负责系统维护和乙方人员的技术指导、操作培训。(8)甲方负责食品卫生安全检测的监管工作。(9)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员工值班住宿、加班期间的更衣房间。(10)甲方有权利根据《德州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餐厅服务质量巡查督办考核办法(试行)》和《德州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物业服务质量巡查督办考核办法》,对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巡查情况进行专门登记、报告、反馈。2.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项目服务区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实现管理目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2)对项目服务区域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项目服务区域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3)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在本项目服务区域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此项情况应按照乙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人员上岗,或者持有同等资质证书人员上岗。甲方有权随时抽查相关人员的资质,如发现与上述情况不相符,甲方有权作出处罚。(4)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情况,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见有义务执行。(5)乙方应建立并保存详细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6)乙方应建立严格的食品、物品采购制度,选择信誉高、服务好的大型供应商,并将供应商报甲方备案。(7)乙方承担食品安全责任,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如果甲方人员或者培训学员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8)乙方负责北区综合服务楼内的消防安全,如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消防耗材根据实际情况,由乙方统计上报,甲方负责购买。(9)乙方对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缴纳意外身故及意外医疗商业保险。乙方员工出现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10)乙方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保证员工作期间遵纪守法。(11)乙方不得随意占用住宿房间,不得随意安排非培训人员和乙方职工以外的人员在餐厅就餐、综合楼住宿,甲方发现后,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因乙方私自安排其他人员就餐、住宿而发生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每月考核合格方可支付。3.2服务价款支付:按月支付。每月考核合格方可支付,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费用(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沟通可延后支付)。合同期内,年度前十个月按照合同总金额8%支付,每月支付10.4万元,后面两个月按照合同总金额10%支付,每月支付13万元。第四条保证1、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乙方违约,可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2、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值5%的违约金。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应给甲方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予以赔偿。3、乙方延迟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同的要求,甲方有权令其整改,整改期限为15天。整改期限过后,乙方仍无法提供合同要求的服务,甲方可与乙方解除合同,服务费以实际发生的天数计算,并且甲方无需支付违约金。4、如果乙方在提供就餐服务时造成损害事实的,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5、如乙方所购原材料及所提供的餐品质量不符合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规定的标准,乙方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未予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6、因乙方原因发生消防事故或食品安全事故,甲方视事故情况,有权解除合同,并无需支付违约金。7、甲乙双方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应承担保密义务,若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第五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法定或者双方约定的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0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六条仲裁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应当向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予以解决。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补充条款: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餐饮物业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