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监测采购合同公告(太白县自然资源局(太白县不动产登记局)2024)



一、合同编号:BRHDC2024-008号

二、合同名称:太白县城市国土空间监测

三、项目编号:BRHDC2024-008号

四、项目名称:太白县城市国土空间监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太白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太白县东大街16号
联系方式:0917-4951273
供应商(乙方):陕西自然资源勘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70号卫星大厦6幢11层
联系方式:1522922975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太白县城市国土空间监测
1(项)
¥488,000.00
¥488,000.00
以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依据2023年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最新的相关专题资料,综合采用内业解译和实地调查等方法,在全县开展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掌握县域建设总量、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等情况,支撑城市建设用地细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

合同金额: 48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09日至2024年06月08日
履约地点:太白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太白县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pdf
太白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4月12日

太白县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太白县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委托单位:太白县自然资源局承担单位:陕西自然资源勘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太白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时间:2024.4,采购人(甲方):太白县自然资源局供应商(乙方):陕西自然资源勘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太白县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BRHDC2024-008号)的竞争性碳商文件、响应文件等有关规定,为确保甲方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原则下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太白县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工作主要目标是以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依据2023年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最新的相关专题资料,综合采用内业解译和实地调查等方法,在全省开展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掌握城市建设总量、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等情况,支撑城市建设用地细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第二条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随国家、省、市要求时点节点调整)。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一)服务内容1.空间信息的细化与补充以太白县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以省级下发和地方收集的资料为指引,套合最新正射影像,利用多种技术手段,结合实地调查,确定监测对象的位置、范围和属性。对于有独立用地的监测对象,矢量化相关位置和范围,并标注相关属性;对于没有独立用地的监测对象,以单独图层表示其矢量位置,并标注相关属性。对于相关部门权威资料可以表明相关属性的,直接使用。全域监测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方舱医院,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供热厂,殡葬设施,高速公路服务区,水电站,河湖(含大型湖泊)岸线、河渠结构线,铁路(含高速铁路)、公路(含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乡村道路、室外滑雪场(含附属设施)。对于监测时实地与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地类发生变化的,需要细化与补充相关信息的地类,细化为三级类;原地类属于需要细化和补充的,现地类不属于需要细化和补充相关信息的,对其范围进行标注。2.交通数据监测更新分析各类与道路变化相关的专题资料,包括铁路、公路、城市道路、乡村道路相关的规划、建设、开通等信息,以及交通部门关于路网的最新专题数据,最新不小于1:10000比例尺道路相关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城市建设信息、地名信息等,结合最新监测影像,对太白县2020年地理国情监测路网数据成果进行更新。更新内容包括:更新铁路的线路位置,补齐名称、编码、起讫点、类型、上下行、单双线等信息;更新公路的中心线,完善名称、代码、宽度、通行方向、车道数、技术等级、类型、铺设材料等属性信息;更新乡村通车道路的中心线,完善名称、宽度、类型等属性信息;更新城市道路,补齐名称、类型、路宽、车道数、高架情况等属性。3.水域数据监测更新分析各类与水网变化相关的专题资料,包括各类水利建设工程、河湖治理工程、河(湖)长制测绘成果、河湖岸线变更信息,以及最新不小于1:10000比例尺河湖相关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地名信息等,结合最新监测影像,对太白县2020年地理国情监测水网数据成果进行更新。更新内容包括:更新河湖岸线的位置、河流的结构线、名称、代码,更新补充湖泊水质,水库用途、容积,河流类型、通航性质、等级,以及水渠的等级、流向等属性信息。4.室外滑雪场信息核实相关市(区)以国家下发的室外滑雪场监测矢量范围为指引,结合管理资料和实地调查,进一步确定其范围及相关属性。5.成果质量检查整改依照县级组织,对成果进行100%全面自检,确保成果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使用国家下发的数据库质检软件、对数据库进行检核与数据质量检查。通过数据库质检软件检查后,逐级上报。对于省、市内业检查反馈的疑似错误图斑进行整改,整改成果经省厅检查确认后报送国家。6.配合完成国家、省级核查根据国家要求,配合完成“两级检查、一级验收”,确保监测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成果经省、市检查确认后报送国家。2(二)质量标准1.乙方所提供的项目成果必须经甲方审核验收,符合采购人要求,并达到技术指标先进、质量可靠、配置合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成果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范,确保成果达到最佳使用要求。第四条政策要求与技术标准(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2号);(2)《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关于印发2023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方案的通知》(自然资源调查函(2023)13号);(3)《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3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调查发(2023)10号);(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自然资调查发(2023)18号);(5)《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49号)《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6)TD/T1064-2021城区范围确定规程;(7)TD/T1055-2019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8)TD/T1063-2021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9)GB/T7408-2005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ISO8601:2000,IDT);(10)GB/T25344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线路名称代码;(11)GB50090-2006铁路线路设计规范;(12)JTGBO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13)GB/T917公路路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14)JT/T132公路数据库编目编码规则:第五条主要成果1.文档资料(1)《太白县2023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2)《太白县2023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报告》;(3)《太白县2023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报告》;(4)《太白县2023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质量检查报告;32.数据成果(1)监测图斑成果监测数据成果主要包括变化数据集(BHDataset)、细化数据集(XHDataset)和补充数据集(BCDataset)3个数据集以及城区监测范围面层(CQJCFWA)。(2)元数据成果元数据成果主要包括数据基本信息、数据源情况、数据采集情况、外业调查情况和质量检查情况等4个方面、10个图层。(3)实地照片数据实地照片数据主要包括拍摄时间、拍摄点经纬度、照片方位角3项属性内容的JPG文件。(4)外业调查成果外业调查成果包括收集并使用的所有资料、外业调绘数据和外业原始轨迹数据。第六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服务费用根据成交通知书,该项目费用为人民币¥488000元(大写:肆拾捌万捌仟元整)。(二)付款方式1.付款比例:1.1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占合同总价款比例的60%,为人民币¥292800元(大写:贰拾玖万贰仟捌佰元整);1.2.乙方完成全部年度国土空间监测工作任务,成果资料经县、市自然资源局检查验收、国家核查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比例的40%,为人民币¥195200元(大写:壹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01.3甲方按合同约定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等额正式、合法的发票。2.结算方式:银行转账。第七条知识产权及保密要求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2.履行本合同所形成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4乙方不得擅自出版、发表、转让(借)、复制或利用。3.乙方应妥善保管项目相关资料及成果文件,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复制、转让(借)、公开或销毁。4.乙方应与甲方就本项工作由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数据资料签订保密协议。5.乙方应当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守甲方的各项秘密,并不得利用知悉的甲方的保密资料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涉及国家秘密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规定执行。6.甲方对乙方承担同等的保密义务。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6.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验收工作。57.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范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条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中途停止或解除的,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价款的10%;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经甲方审定的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工程价款,并按合同价款的10%,向乙方偿付违约金。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支付乙方价款的,每延迟一周,按合同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中途停止或解除的,乙方向甲方返还已付合同款并赔偿合同价款的10%。2.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且保证了工程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提交调查成果,乙方向甲方赔偿拖延损失费,每天的拖延损失费按本合同价款的0.5%计费。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等原因影响调查作业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等原因,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或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乙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返工后,成果质量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偿付合同价款10%的赔偿金。4.乙方擅自转包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三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太白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宝鸡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款项全部支付完毕之日终止。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叁份,乙方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太白县自然资源局6103310乙方陕西自然资源勘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N-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70号卫星大厦6幢11层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自贸区支行帐号:帐号:61050110066700000331签订日期:2024.4.9签订日期:2024.4.9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空间监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