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房票安置涉及评估机构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市江宁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0115-NJRJ-G2023-0024004
二、合同名称:江宁区房票安置涉及评估机构采购项目004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115-NJRJ-G2023-0024
四、项目名称:江宁区房票安置涉及评估机构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京市江宁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本级)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555号

联系方式:025-84989061
供应商(乙方):江苏苏地行土地房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乐山路190号
联系方式:025-8773286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江宁区房票安置涉及评估机构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对江宁区房源超市上架房源估价以及为拟安置区域未启动建设的安置房评估其市场价值。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征集文件。
联系方式:025-87732862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00000.00元
合同金额: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年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7-06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4-12 14:00: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苏地行.pdf

南京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项目编号:NJRJ-XY-202301086项目名称:江宁区房票安置涉及评估机构采购项目征集人:南京市江宁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供应商:江苏苏地行土地房产评估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3年7月6日征集人(以下简称“甲方”:南京市江宁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江苏苏地行土地房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江宁区房票安置涉及评估机构采购项目公开征集的结果,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一、本协议中的术语解释1、“协议”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关于江宁区房票安置涉及评估机构采购项目的征集文件、响应文件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服务”系指根据协议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义务及相关的后续服务。3、“甲方”系指南京市江宁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F4、“乙方”系指江宁区房票安置涉及评估机构采购项目的入围供应商。二、采购需求以及最高限制单价1、采购需求:开展江宁区房屋征收涉及房票安置评估活动。2、最高限制单价:协议价格以各入围供应商入围价为准。三、第一阶段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协议价格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入围折扣率协议价格详见征集文件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中更为严格者执行0.8“一房一价”评估服务费用12元/平方米;拟安置区域8万元/地块;四、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本项目不适用。五、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依据入围服务价格、质量、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情况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估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六、适用框架协议的征集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以及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1、适用框架协议的征集人:南京市江宁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2、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南京市江宁区。-1七、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八、采购合同文本(另附)九、框架协议期限本次框架协议的期限为2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十、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一)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1、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征集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1)征集人在第二阶段确定入围供应商后,确定的入围供应商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征集人有权直接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2)根据征集人对入围供应商单个项目或阶段时间内完成项目服务质量的考核结果,对于考核不达标的入围供应商,征集人有权暂停其服务资格,情况严重者,征集人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3)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2、入围供应商有以上情形之一的,以及无正当理由放弃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资格或者退出封闭式框架协议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追究法律责任。(二)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1)如出现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时,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补充征集供应商最多至初次征集入围供应-2商的总数。(2)征集人补充征集供应商的,补充征集方法为:根据初次征集剩余未入围供应商得分排名顺序依次上升替补补充。补充征集应当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十一、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确定框架协议采购需求。(2)确定最高限制单价。(3)确定框架协议有效期。(4)制定统一的采购合同文本供采购人、供应商使用,并明确要求采购人、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5)乙方存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时,取消入围供应商的入围资格,或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6)在框架协议期内,随时对乙方及其委托的代理商履约情况进行检查。(二)甲方的义务(1)为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2)对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3)对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4)根据框架协议约定,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因服务升级换代、用新服务替代原入围服务的情形进行审核。(5)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6)公开封闭式框架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7)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8)建立真实完整的框架协议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资料。(三)乙方的权利(1)乙方(及其委托的代理商,以下统称乙方)具有为被服务单位提供相关服务的资格。3(2)乙方有权拒绝被服务单位提出的以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名义购买非入围货物、服务、配件或满足采购人超出响应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3)对采购人在购买入围服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4)有权拒绝任何个人以采购人名义按照协议价格购买入围服务和进行现金交易。(四)乙方的义务(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价格和服务履约,遵守本合同条款。(2)乙方如委托代理商代其接受被服务单位合同授予并履行采购合同,在签订框架协议时需提供代理商委托代理协议和代理商名单,作为框架协议的附件。乙方委托的代理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3)随时接受并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并配合财政部门对被服务单位和其他入围供应商对框架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违约情形的,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4)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按照不高于协议价格的价格,向被服务单位提供相关服务。(5)乙方及其委托的聘用专家对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委托的聘用专家必须履行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责任和义务。(6)框架协议期内,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乙方如出现因服务升级换代,需用新服务替代原入围服务情形时,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十二、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乙方应对在执行审核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及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保密。本项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权利义务终止而解除,在履行协议期间和审核项目结束后,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协议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如遇其人员泄密的,乙方应承担一切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十三、协议生效及其他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协议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协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4店有限公(此页无正文)评晋估房福供应商方)江苏苏地行土地房产征集人(甲方):南京市江宁区住房保障与房产局(盖章)评估有限公司(盖章)SUT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南京市建业区乐山路/190号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25-8773286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奥南支行账号:账号:127908259210501日期:2023年7月6日日期:2023年7月6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票安置涉及评估机构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