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填埋场集装箱式可移动渗滤液处理设备延续运维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37055357Y20241401
二、合同名称:乐清市第一生活(砺灰窑)垃圾填埋场集装箱式可移动渗滤液处理设备延续运维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ZY202403D02
四、项目名称:乐清市第一生活(砺灰窑)垃圾填埋场集装箱式可移动渗滤液处理设备延续运维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宁康西路60号
联系方式:0577-61887928
供应商(乙方):北京沁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望楚村四区106号
联系方式:1851978269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乐清市第一生活(砺灰窑)垃圾填埋场集装箱式可移动渗滤液处理设备延续运维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847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见采购文件服务标准: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8475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乐清市第一生活(砺灰窑)垃圾填埋场集装箱式可移动渗滤液处理设备延续运维服务.pdf
合同乐清市第一生活(砺灰窑)垃圾填埋场集装箱式可移动渗滤液处理设备延续运维服务.pdf
#idc error#采购编号:ZY202403D02采购人: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甲方)成交供应商:北京沁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所需的乐清市第一生活(砺灰窑)垃圾填埋场集装箱式可移动渗滤液处理设备延续运维服务(采购编号:ZY202403D02)由乐清市中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定标北京沁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价项目内容预计处理量单价(元/吨)总价(元)服务期运维服务费用15000吨56.58475005个月说明:以上渗滤液处理量为甲方暂定数量,结算时以实际处理量为准。2、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成交乙方合同总价20%的预付款。运维管理费用三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在成交乙方通过项目运营水质检测达标且提供正式发票后于第四个月15日前支付,最后一次服务费于项目全部完成后结清,具体支付时间根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而定,因财政资金拨付延期的甲方不承担逾期责任,甲方提交财政付款之日视为甲方付款完成。(2)运维服务费用=实际处理水量(保底处理水量为60吨/天)×成交运维服务费单价。(3)按流量计进行计量。说明: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对于满足合同支付约定条件的,甲方于收到成交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具体视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为准,由违约或考核引起的经济扣款,直接在服务费中扣除。3)本项目的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成交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项目规定的义务。如因财政资金拨付原因,预付款可能会延缓支付或不予支付,乙方报价时充分考虑,自行承担垫资风险。3、运维服务(1)本项目运维服务周期为5个月。第1页共5页(2)服务范围为:城区三街道及周边部分中转站(盐盆、翁烊、天成、石帆、南岳、蒲岐、南塘等镇街)的压滤液和渗滤液处理。(3)本项目运维工艺为:“预处理+深度处理”,在运营承包期内,经处理的垃圾渗滤液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规定限值达标排放。(4)项目运维管理主要包括:乙方按要求配置合格的运营操作人员,负责运行操作,设备维修和设备保养,提供运行所需药剂,保证渗滤液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运维期内质保期后设备维修单次维修费用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由乙方承担,金额超过10万元的经审核后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安装、维护。(5)乙方应做好渗滤液处理过程中使用的消耗件、消耗品的及时更换。如因以上原因导致了渗滤液处理效率与渗滤液处理质量降低,甲方在责成乙方更换有关配件后15天内未完成的,则甲方可委托第三方实施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6)乙方应如实填报各类运营台账,接受甲方及区、市、省等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对甲方或政府职能管理部门人员进场提出的问题,方如实讲解和回答,不得虚报实情。(7)在运行期间,乙方严格按渗滤液处理站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处理工艺流程进行操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机制,保障项目运行的稳定和安全,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人身、设备、社会治安、火灾等责任事故,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甲方无关。(8)甲方有权对乙方运营过程实施监管,包括服务质量,项目经营状况,设备维护保养,安全防范措施等,乙方无条件服从。(9)乙方保证本项目运行排放水达标排放。运维服务期间乙方须每月对渗滤液处理出水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乙方没有检测资质的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登记存档,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按本合同6.4条款处理。甲方不定期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渗滤液出水进行抽检,合格的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并按本合同6.4条款处理。如非乙方原因导致系统产水不达标的,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4、设备移交在5个月运维服务期满后,乙方提供设备连续稳定运营的出水检测报告。乙方无偿将全部设备、技术运营资料、档案等材料完好移交给甲方。第2页共5页5、其他5.1、本项目不能擅自转让或分包。若在项目实施中确需寻找合作单位,须经甲方认可。如发现擅自转让或分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2、乙方在投标时填报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人员等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更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因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人员,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向乙方提出索赔要求。乙方更换主要项目人员的违约责任:乙方确实需要更换人员的,更换的人员的职称、业绩、项目管理能力、技术水平必须不得低于更换的人员且必须经甲方同意,同时按更换人次进行扣款(从履约保证金或甲方应付合同款中扣除)。更换项目负责人按1万元/人次扣款,更换其他人员按0.5万元/人次扣款。乙方主要项目人员擅自离开项目实施地的违约责任:运维开始后,项目运维成员都应到岗就位。要求项目人员到岗率必须达到80%以上(即每月到位不得低于24天,且月份之间的到位天数不得借用,不得连续一周不到位),如达不到80%,项目负责人每缺勤1个日历天处以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其他人员每缺勤1天处以违约金人民币500元(从履约保证金或甲方应付合同款中扣除);项目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人员按不到岗处理。项目人员项目管理能力、技术水平若达不到项目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应积极配合,及时更换不合格人员,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5.3、如果甲方提出索赔乙方未能在15天内予以答复,则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采购方提出索赔通知的15天内或采购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6、甲方责任6.1、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6.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付款6.3、组织项目验收。6.4、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或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它责任。7、乙方责任7.1、进行现场踏勘,提交配套设施建设设计方案。第3页共5页7.2、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按规定的进度实施项目建设,提供运维服务。7.3、接受甲方对工作的监督。7.4、对出水水质负完全责任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8、乙方运行管理不到位扣款方式:①在运维过程中乙方检测或甲方抽检出水水质,如有指标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出水,并按下列指标进行扣罚:如表2中重要指标(色度、化学需氧量(CODcr)、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总氮、悬浮物、总磷、粪大肠菌群数)中有一项超标,扣款3万元/次。表2中其他指标中有一项超标,扣款1万元/次。除以上扣款外,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②臭气、噪声等其它指标超标:扣款1万元/次。③本项目采购的渗滤液处理设备需要达到清水回收率70%及以上,如达不到标准的,扣款1万元/次。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④乙方所处理后的水质出现不达标现象,除上述处罚外因此而引起的与周边单位或居民纠纷,所涉事件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系统处理能力下降导致渗沥液直接排放,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相关处罚,须尽快恢复处理能力乙方累计3次扣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以上由乙方原因需承担的扣款在当季费用结算时予以扣除。)9、争议的解决凡有关本合同产生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10、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1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应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开始生效。12、本合同正本一式七份,双方各执三份,同等生效。其中一份合同正本交乐清市中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备案。13、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4页共5页.合同b.合同洽谈纪要c.成交通知书d询标记录(如有)e响应文件f.采购文件甲方(盖章):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乙方(盖章):北京沁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望楚村四区106号电话:电话:010-63380186传真:传真:010-63380186-85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金街支行账号:账号:0200000709006597242本合同224年4月(/日于签第5页共5页#idc error#采购编号:ZY202403D02采购人: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甲方)成交供应商:北京沁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所需的乐清市第一生活(砺灰窑)垃圾填埋场集装箱式可移动渗滤液处理设备延续运维服务(采购编号:ZY202403D02)由乐清市中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定标北京沁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价项目内容预计处理量单价(元/吨)总价(元)服务期运维服务费用15000吨56.58475005个月说明:以上渗滤液处理量为甲方暂定数量,结算时以实际处理量为准。2、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成交乙方合同总价20%的预付款。运维管理费用三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在成交乙方通过项目运营水质检测达标且提供正式发票后于第四个月15日前支付,最后一次服务费于项目全部完成后结清,具体支付时间根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而定,因财政资金拨付延期的甲方不承担逾期责任,甲方提交财政付款之日视为甲方付款完成。(2)运维服务费用=实际处理水量(保底处理水量为60吨/天)×成交运维服务费单价。(3)按流量计进行计量。说明: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对于满足合同支付约定条件的,甲方于收到成交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具体视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为准,由违约或考核引起的经济扣款,直接在服务费中扣除。3)本项目的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成交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项目规定的义务。如因财政资金拨付原因,预付款可能会延缓支付或不予支付,乙方报价时充分考虑,自行承担垫资风险。3、运维服务(1)本项目运维服务周期为5个月。第1页共5页(2)服务范围为:城区三街道及周边部分中转站(盐盆、翁烊、天成、石帆、南岳、蒲岐、南塘等镇街)的压滤液和渗滤液处理。(3)本项目运维工艺为:“预处理+深度处理”,在运营承包期内,经处理的垃圾渗滤液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规定限值达标排放。(4)项目运维管理主要包括:乙方按要求配置合格的运营操作人员,负责运行操作,设备维修和设备保养,提供运行所需药剂,保证渗滤液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运维期内质保期后设备维修单次维修费用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由乙方承担,金额超过10万元的经审核后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安装、维护。(5)乙方应做好渗滤液处理过程中使用的消耗件、消耗品的及时更换。如因以上原因导致了渗滤液处理效率与渗滤液处理质量降低,甲方在责成乙方更换有关配件后15天内未完成的,则甲方可委托第三方实施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6)乙方应如实填报各类运营台账,接受甲方及区、市、省等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对甲方或政府职能管理部门人员进场提出的问题,方如实讲解和回答,不得虚报实情。(7)在运行期间,乙方严格按渗滤液处理站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处理工艺流程进行操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机制,保障项目运行的稳定和安全,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人身、设备、社会治安、火灾等责任事故,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甲方无关。(8)甲方有权对乙方运营过程实施监管,包括服务质量,项目经营状况,设备维护保养,安全防范措施等,乙方无条件服从。(9)乙方保证本项目运行排放水达标排放。运维服务期间乙方须每月对渗滤液处理出水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乙方没有检测资质的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登记存档,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按本合同6.4条款处理。甲方不定期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渗滤液出水进行抽检,合格的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并按本合同6.4条款处理。如非乙方原因导致系统产水不达标的,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4、设备移交在5个月运维服务期满后,乙方提供设备连续稳定运营的出水检测报告。乙方无偿将全部设备、技术运营资料、档案等材料完好移交给甲方。第2页共5页5、其他5.1、本项目不能擅自转让或分包。若在项目实施中确需寻找合作单位,须经甲方认可。如发现擅自转让或分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2、乙方在投标时填报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人员等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更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因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人员,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向乙方提出索赔要求。乙方更换主要项目人员的违约责任:乙方确实需要更换人员的,更换的人员的职称、业绩、项目管理能力、技术水平必须不得低于更换的人员且必须经甲方同意,同时按更换人次进行扣款(从履约保证金或甲方应付合同款中扣除)。更换项目负责人按1万元/人次扣款,更换其他人员按0.5万元/人次扣款。乙方主要项目人员擅自离开项目实施地的违约责任:运维开始后,项目运维成员都应到岗就位。要求项目人员到岗率必须达到80%以上(即每月到位不得低于24天,且月份之间的到位天数不得借用,不得连续一周不到位),如达不到80%,项目负责人每缺勤1个日历天处以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其他人员每缺勤1天处以违约金人民币500元(从履约保证金或甲方应付合同款中扣除);项目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人员按不到岗处理。项目人员项目管理能力、技术水平若达不到项目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应积极配合,及时更换不合格人员,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5.3、如果甲方提出索赔乙方未能在15天内予以答复,则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采购方提出索赔通知的15天内或采购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6、甲方责任6.1、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6.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付款6.3、组织项目验收。6.4、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或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它责任。7、乙方责任7.1、进行现场踏勘,提交配套设施建设设计方案。第3页共5页7.2、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按规定的进度实施项目建设,提供运维服务。7.3、接受甲方对工作的监督。7.4、对出水水质负完全责任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8、乙方运行管理不到位扣款方式:①在运维过程中乙方检测或甲方抽检出水水质,如有指标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出水,并按下列指标进行扣罚:如表2中重要指标(色度、化学需氧量(CODcr)、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总氮、悬浮物、总磷、粪大肠菌群数)中有一项超标,扣款3万元/次。表2中其他指标中有一项超标,扣款1万元/次。除以上扣款外,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②臭气、噪声等其它指标超标:扣款1万元/次。③本项目采购的渗滤液处理设备需要达到清水回收率70%及以上,如达不到标准的,扣款1万元/次。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④乙方所处理后的水质出现不达标现象,除上述处罚外因此而引起的与周边单位或居民纠纷,所涉事件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系统处理能力下降导致渗沥液直接排放,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相关处罚,须尽快恢复处理能力乙方累计3次扣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以上由乙方原因需承担的扣款在当季费用结算时予以扣除。)9、争议的解决凡有关本合同产生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10、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1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应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开始生效。12、本合同正本一式七份,双方各执三份,同等生效。其中一份合同正本交乐清市中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备案。13、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4页共5页.合同b.合同洽谈纪要c.成交通知书d询标记录(如有)e响应文件f.采购文件甲方(盖章):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乙方(盖章):北京沁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望楚村四区106号电话:电话:010-63380186传真:传真:010-63380186-85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金街支行账号:账号:0200000709006597242本合同224年4月(/日于签第5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填埋场集装箱式可移动渗滤液处理设备延续运维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