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送戏下乡惠民工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昔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153602620241
二、合同名称:昔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免费送戏下乡惠民工程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7242024CCS00005
四、项目名称:昔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免费送戏下乡惠民工程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昔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昔阳县政府西楼
联系方式:13403663497
供应商(乙方):昔阳县梅子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大寨旅游路东侧、原大寨中心卫生院旧址(福湾沿街商铺A段2号二层)
联系方式:1399459234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昔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免费送戏下乡惠民工程服务项目 数量:90.00 单价(元):4498.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昔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免费送戏下乡惠民工程服务项目,县城18个村、每村5场、共计90场。服务要求:合格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之前完成服务标准:合格
2.合同金额(元):40482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pdf
昔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免费送戏下乡惠民工程服务项目合同(11NMB153602620241).pdf
免费送戏下乡惠民工程服务项目合同甲方:昔阳县文化和旅游局乙方:昔阳县梅子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根据《昔阳县2024年免费送戏下乡惠民工程实施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择优采购市场运作,免费送戏下乡于2024年3月25日组织的昔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免费送戏下乡惠民工程服务项且招投标中,经碳商性谈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昔阳县梅子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服务内容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昔阳县2024年免费送戏下乡惠民工程实施方案》(昔文旅字[2024]5号)要求,完成免费送戏下乡惠民工程演出任务。二、演出范围及场次演出范围为全县本次活动所定行政村、社区,演出场次按照《昔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免费送戏下乡场次安排》进行。三、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万零肆仟佰贰拾元整(小写):¥404820元四、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30%的预付款,完成任1务达到70%以上再付40%的进度款,乙方按照合同履行完一切相关服务后,甲方负责进行验收检查,在合格的基础上出具验收报告,填写结算书,甲方根据乙方任务完成情况将剩余款项一次性给乙方付清费用。五、服务期限工期:2024年4月开始--2024年10月底结束场次:90场六、甲乙方责任1、甲方责任为乙方提供演出场地和业务开展的必要条件;对工作进行安排并协调乡、村;检查指导并考核验收项目服务质量;负责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如增加或减少场次,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乙方责任2.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合同的规定组织开展,确保服务质量。即: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100分钟。戏曲专场演出整本大戏。2.2每月要向县文旅局和“送戏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演出计划进行初审(平台和纸质资料中体现的时间、地点、演出内容、照片、视频等内容需一致),对初审不通过的演出场次,不得纳入免费送戏下乡进村任务范围。2.3演出结束后登录“送戏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上传演出资料,演出资料包括:1.演出现场舞台照片1张(需包含演出单位名称和免费送戏下乡字样的条幅);2.现场观众观演照片1张;3.现场演出2和观众观演的整体照片1张;4.15-20秒视频2段(开场、结尾各1段);5.纸质演出资料和平台上传资料中体现的时间、地点、演出内容、照片、视频等内容要一致。演出完报局,由局传市平台审核。2.4乙方要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演出。若随意压缩演出阵容、演出剧目粗制滥造、演出内容不健康的,演出剧目少于规定时间的,违反纪律乱收费及其他有损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演出服务声誉的,经群众举报查证问题属实的,将扣减演出经费直至取消承接演出任务资格。2.5乙方因为天气等原因无法按时演出的报甲方同意后,日期顺延。2.6乙方要做好演出全过程的安全工作。七、验收和质保1、甲方负责项目验收。2、所供货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技术要求。八、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乙方所供服务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赔付。九、争议的解决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双方约定向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争议正在诉讼程序时,除争议事项,双方3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本合同的其他义务。十、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昔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一份,昔阳县财政局备案一份。乙方(签章):甲方:昔阳县文化和旅游局(签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2024年4月2日4免费送戏下乡惠民工程服务项目合同甲方:昔阳县文化和旅游局乙方:昔阳县梅子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根据《昔阳县2024年免费送戏下乡惠民工程实施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择优采购市场运作,免费送戏下乡于2024年3月25日组织的昔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免费送戏下乡惠民工程服务项目招投标中,经磋商性谈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昔阳县梅子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服务内容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昔阳县2024年免费送戏下乡惠民工程实施方案》(昔文旅字[2024]5号)要求,完成免费送戏下乡惠民工程演出任务。二、演出范围及场次演出范围为全县本次活动所定行政村、社区,演出场次按照《昔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免费送戏下乡场次安排》进行。三、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万零肆仟捌佰贰拾元整(小写):Y404820元四、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30%的预付款,完成任务达到70%以上再付40%的进度款,乙方按照合同履行完一切相关服务后,甲方负责进行验收检查,在合格的基础上出具验收报告,填写结算书,甲方根据乙方任务完成情况将剩余款项一次性给乙方付清费用。五、服务期限工期:2024年4月开始--2024年10月底结束场次:90场六、甲乙方责任1、甲方责任为乙方提供演出场地和业务开展的必要条件;对工作进行安排并协调乡、村;检查指导并考核验收项目服务质量;负责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如增加或减少场次,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乙方责任2.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合同的规定组织开展,确保服务质量。即: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100分钟。戏曲专场演出整本大戏。2.2每月要向县文旅局和“送戏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演出计划进行初审(平台和纸质资料中体现的时间、地点、演出内容、照片、视频等内容需一致),对初审不通过的演出场次,不得纳入免费送戏下乡进村任务范围。2.3演出结束后登录“送戏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上传演出资料,演出资料包括:1.演出现场舞台照片1张(需包含演出单位名称和免费送戏下乡字样的条幅);2.现场观众观演照片1张;3.现场演出和观众观演的整体照片1张;4.15-20秒视频2段(开场、结尾各1段);5.纸质演出资料和平台上传资料中体现的时间、地点、演出内容、照片、视频等内容要一致。演出完报局,由局传市平台审核。2.4乙方要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演出。若随意压缩演出阵容、演出剧目粗制滥造、演出内容不健康的,演出剧目少于规定时间的,违反纪律乱收费及其他有损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演出服务声誉的,经群众举报查证问题属实的,将扣减演出经费直至取消承接演出任务资格。2.5乙方因为天气等原因无法按时演出的报甲方同意后,日期顺延。2.6乙方要做好演出全过程的安全工作。七、验收和质保1、甲方负责项目验收。2、所供货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技术要求。八、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乙方所供服务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赔付。九、争议的解决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双方约定向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争议正在诉讼程序时,除争议事项,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本合同的其他义务。十、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昔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一份,昔阳县财政局备案一份。甲方:昔阳县文化和旅游局(签章)乙方(签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2024年4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免费送戏下乡惠民工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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