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有机肥 粉状生石灰采购合同公告(陇川县农业局2024)
一、合同编号:4533124HT2024002060101
二、合同名称:云上良品玉米种植基地土壤改良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DHZC2024-C1-00067-ZKBH-0019
四、项目名称:云上良品玉米种植基地土壤改良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陇川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章凤镇三象北路108号
联系方式:13759228777
供应商(乙方):陇川禾诚农资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章凤镇新城社区居民委员会卫国南路以东
联系方式:1363884001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生物有机肥、粉状生石灰 数量:1.00 单价(元):885883.5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生物有机肥40㎏/袋、559.8吨;粉状生石灰25Kg/袋,93.3吨
2.合同金额(元):885883.5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由采购人指定地点,15日历天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采购合同.pdf
合同编号:LNC2024-=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项目编号:DHZC2024-C1-00067-ZKBH-0019云上良品玉米种植基地土壤改良项目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陇川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日期:2024年4月15甲方:陇川县农业农村局乙方:陇川禾诚农资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云南省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按政采云(采购编号:DHZC2024-C1-00067-ZKBH-0019)下达的竞争性碰商采购结果,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合同标的及要求(一)合同标的:生物有机肥(有效活菌数(cfu)/(亿/g)W0.20有机质(以干基计)/%W40.0水分(H20)/%≤30.0PH5.5-8.5粪大肠菌群数/(个/g)≤100蚂虫卵死亡率/%W95总神(As)(以于基计)/(mg/kg)≤15总镐(Cd)(以于基计)/(mg/kg)≤3总铅(Pb)(以于基计)/(mg/kg)≤50总铬(Cr)(以于基计)/(mg/kg)≤150总汞(Hg)(以于基计)/(mg/kg)≤2)559.8吨、粉状生石灰(颜色:白色,氧化钙含量≥80%)93.3吨。(二)供货要求1.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生物有机肥北京中农富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农富源1.有效活菌数(cfu)/(亿/g)W0.312.有机质(以干基计)/%W46.13.水分(H20)/%%≤25.74.PH6.15.粪大肠菌群数/(个/g)<36.蚁虫卵死亡率/%≥1007.总神(As(以千基计)/(mg/kg)≤38.总镐(Cd(以干基吨559.81095.00612981.00序号物资名称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合计(元):合计(元):捌拾捌万伍仟捌佰捌拾叁元伍角捌拾捌万伍仟捌佰捌拾叁元伍角捌拾捌万伍仟捌佰捌拾叁元伍角捌拾捌万伍仟捌佰捌拾叁元伍角捌拾捌万伍仟捌佰捌拾叁元伍角885883.52粉状生石灰盈江升盈石灰有限公司/盈江升盈颜色:白,氧化钙含量≥97.1%吨93.32925.00272902.5计)/(mg/kg)<0.19.总铅(Pb)(以干基计)/(mg/kg)≤4810.总铬(Cr(以干基计)/(mg/kg)<0.111.总汞(Hg)(以干基计)/(mg/kg)≤0.06序号物资名称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2.以上提供的货物具体技术参数和指标需与本项目招标文件里关于货物具体技术参数和指标一致。3.交货及项目实施进度要求:乙方按甲方或甲方用户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及项目实施进度要求履行。4.提供的货物若涉及进口,须按进口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乙方委托外贸代理企业,并报甲方备案登记,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委托,以甲方名义与该外贸代理企业签订外贸委托代理协议,由外贸代理企业代乙方实施货物交付。二、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885883.5元大写:捌拾捌万伍仟捌佰捌拾叁元伍角以上价格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代理费、杂费(含海关报关及验收等费用)、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应提交的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费用,也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以及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并不得再有其他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货物及项目实施服务的权利。如提供的货物为进口产品,乙方委托甲方与乙方选定的货物进口外贸代理企业订立本合同中所列货物的进口代理协议。甲方用户单位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及项目实施服2务进行监督。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货物及项目实施服务所必需的场地和环境。3.甲方负责组织成立验收组对乙方提供的本合同货物及项目实施服务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享有向甲方收取货款的权利。2.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合法的货物及项目实施服务,若涉及设备系统集成的,还应免费提供集成服务,并接受甲方及甲方用户单位的监督。3.乙方应严格遵守投标、技术澄清、谈判、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共同进行货物和项目实施服务的验收,并提供相关资料;本合同终止时,应将全部档案资料移交给甲方。5.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货物及项目实施服务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若因此而引起的纠纷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若甲方及甲方使用单位因此而遭受损失,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四、售后服务标准及要求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移交后满1年,接到采购人通知,15分钟以内到指定地点提供现场免费服务。“采购需求”中明确质保期的产品质保期以“采购需求”为准。2.乙方本项目售后服务联系人:苏艳,联系电话:13388825498。3.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本合同或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所约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五、包装要求及验收标准(一)包装要求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等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二)项目验收1.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以及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及责任,由乙方承担。2.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33.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六、合同价款结算本合同价款的支付办法1.合同生效后乙方根据甲方通知在规定时限内发货到指定地点;2.所提供货物验收合格,方提供合法的发票后甲方在财政资金到位后及时支付乙方货款。七、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相关的变更程序加以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八、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接收货物、支付货款外,还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带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的(含本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货款3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3.若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货物的,则视为违约。若乙方能及时提出符合参数和性能要求的替代品方案,并经甲方同意,甲乙双方就替代品方案签订补充协议;若乙方不能及时提出符合参数和性能要求的替代品方案或甲乙双方不能就替代品方案协商一致,则甲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4.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除应继续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外,还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6.质保期内若乙方未能实现售后服务承诺,甲方除追究其法律责任外,还可以将相关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7.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还有其他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应赔偿守约一方的损失。九、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不合理条件。十、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本合同中的相关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当地招标采购主管部门反映或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含用于结算支付的一份),乙方一份。有限十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皖A农资十六、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十七、合同签计地意:俄川县农业农村局甲方:公寿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至沙波法定代表(签字项目负责人:苏艳项目负责人:地址:陇川县章凤镇新城社区居民地址:陇川县三象北路108号委员会卫国南路以东邮政编码:658700邮政编码:6658700电话:13388825498电话:0692-7177826开户银行:云南陇川农村商业银行股开户银行:陇川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份有限公司同心路支行账长号:5600021464045012账号:5600001916111012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物有机肥 粉状生石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