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不动产系统管理 可视化地图服务 档案资料 资产入库审核 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采购合同公告(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B1F53458F20242401

二、合同名称:临平区财政局不动产系统管理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HZZR-F240226N
四、项目名称:临平区财政局不动产系统管理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财税大楼
联系方式:13588328055
供应商(乙方):杭州临平大数据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东湖中路236号14楼1408-1409室
联系方式:05718922857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临平区财政局不动产系统管理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96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及其指定地点服务要求:按照“清底、确权、盘活”的工作思路,构建一个数字化资产分析应用平台,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方案和数字化应用平台开发方案。理清资产填报、权属确认、方案匹配、部门批复等流程环节和所涉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资料清单,形成字段表单和驾驶舱界面。服务时间:项目周期为6个月,包括需求分析,项目规划,设计,开发,测试完善,实施部署等阶段;试运行1个月。服务标准:1.本次采购的产品所涉及的产品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2.中国国家标准及其它被普遍认可的标准,由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国家的其他权威标准;原有规范若已被废弃,则以相应的新规范为准。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相关技术要求。

2.合同金额(元):196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财政局不动产系统项目合同.pdf

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临平区财政局不动产系统管理项目】项目合同甲方: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乙方:杭州临平大数据经营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杭州市临平区签约时间:202年×月8日甲方:负责人:戚梦蝶联系人:陆之宇联系电话:13588328055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平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财税大楼乙方:法定代表人:邵悦初联系人:杜菲雅联系电话:0571-89228577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东湖中路236号14楼甲、乙双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临平区财政局不动产系统管理项目】项目(招标编号:【HZZR-F240226N】)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第一条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2第二条定义2.1“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签署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合同条款、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22“合同总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完全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2.3“服务”系指本合同第二条及附件中所约定的所有服务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应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2.4“服务人员”、“人员”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服务的人员。2.5“设备工具”:系指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需自带的相关软件、硬件等设备。2.6“交付成果”指服务清单所描述的交付内容,即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所形成的可交付的成果。2.7“甲方”指【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2.8“乙方”指【杭州临平大数据经营有限公司】。2.9“项目名称”指【临平区财政局不动产系统管理项目】项目。2.10“最终使用客户”指【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第三条服务内容服务的内容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清底、确权、考核、系统后台管理、驾驶舱、外部系统对接、运维、资产评估方案、辅助数据采集】服务内容,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服务清单》。第四条服务要求4.1服务地点:【杭州市临平区】4.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系统建设并进行项目初验;初验通过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满30天后,进行项目终验,终验通过后进入运维服务3期,期限3年】。4.3服务方式:【技术支持】。4.4若乙方自带的设备工具在使用期间造成甲方系统、设备损坏的,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予以全额赔偿。4.5乙方提供产品和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及《浙江省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安全管理规范》要求。4.6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对于不满足服务要求的需扣除考核服务费,考核服务费上限金额(以下称:考核服务费)为合同总价的5%。考核分安全和服务两部分进行,原则上关于安全部分不超过考核服务费的40%,服务部分不超过考核服务费的60%。安全部分:(1)受到国家级安全问题通报的,出现1次,每次扣除合同金额的1%,每次金额不超过10万。(2)受到省级安全问题通报的,出现1次,每次扣除合同金额的0.5%,每次金额不超过5万。(3)受到市级安全问题通报的,出现1次,每次扣除合同金额的0.25%,每次金额不超过2.5万。每次通报后,乙方需及时解决并递交书面整改报告,服务期内累计超过2次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安全部分考核服务费,总计考核服务费的40%。服务部分:(1)同类故障重复出现,故障排查不仔细,修复不彻底。出现1次,每次扣除考核服务费的5%。(2)涉及服务被社会媒体曝光、收到多方投诉情况,出现1次,每次扣除考核服务费的10%。(3)根据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文档资料、工作台账、领导交办的文档资料等,乙方应按时完成。如未完成的,出现1次,每次扣除考核服务费的10%。(4)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擅自将服务系统的操作管理权限、账号、视频影像资料、数据及分析应用成果、电脑截图或照片等泄露外传。出现1次,每次扣除考核服务费的20%。服务部分服务期内累计扣款超过5次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服务部分考核服务费,总计考核服务费的60%。第五条服务人员5.1双方商定,乙方将为本次服务安排如下人员进行支持,并保证下列人员具备提供服务所需的相应资格或资质:2张云柯项目部办事员0571-892285921郑明项目部副经理0571-89228592序号姓名职位联系方式备注5.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服务人员在认为必要时可将相关服务内容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人员协助完成,但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过甲方书面同意。5.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指派的服务人员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服务人员接替。第六条报酬和支付方式6.1本合同总金额(人民币)为:¥【196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陆万】元整,含税),该等价款已包含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人工、设备工具、测试与调试、维保、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6.2甲方应按照以下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付清合同金额:第一阶段:本合同签订且具备支付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计人民币为:¥【98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捌万】元整)。第二阶段:项目通过初验且具备支付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5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计人民币为:¥【784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捌万肆仟】元整)。第三阶段:项目进入试运行阶段,正常试运行一个月后由甲方组织终验,项目通过终验且具备支付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计人民币为:¥【196000】元(大写人民币:【拾玖万陆仟】元整)。6.3乙方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杭州临平大数据经营有限公司税号:91330113MA7F1PE9XR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东湖街道东湖中路236号14楼1408-1409室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临平支行190501010400287436.4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原因为由延迟付款。支付时间以财政下达资金为前提,如有达到支付条件但财政资金未到位的情形,则支付时间顺延,顺延时间至多不超过【1】个月。第七条发票7.1本合同项下的发票类型为【普票】,开票内容为【技术服务费】,税率为【6%】。7.2本合同约定的总金额为含税价格,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国家税率的调整而调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增值税税款进行相应调整,但是合同的总金额不进行调整,甲方不得以此要求降低合同总金额。7.3甲方开票信息如下:开户名: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单位零余额账户税号:11330113MB1F53458F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账号:1202083129999000239地址:杭州市临平区东湖中路236号6电话:0571-895322797.4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开具正规等额发票。迟延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时间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八条甲方义务8.1甲方应及时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金额。8.2甲方承认,乙方提供服务的能力有赖于与甲方之间全面、及时的合作,以及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和数据的准确性、全面性。为此,甲方应:按照乙方的合理要求提供相关信息、数据、资料、设施、工作空间和办公室服务等。8.3甲方应指派一名代表,该名代表应与乙方进行专业、及时的联络,拥有必需的专业和甲方授权,并按双方商定的时间,定期与乙方代表举行会议。甲方认可该代表人的行为及表示为甲方真实意思,其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及责任由甲方作为实际责任人承担。8.4甲方项目代表人为【陆之宇】,联系方式【0571-89532279】,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平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财税大楼】。8.5对甲方导致的或因甲方未履行其义务而拖延服务进度的,甲方应承担责任,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乙方所遭受的直接损失。8.6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的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益,若因此导致甲方涉及诉讼或仲裁的,应当由乙方处理,若最终经判决、裁决认定存在侵犯第三方合法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和赔偿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第九条乙方职责9.1乙方应当于本协议有效期内持续具备提供前述服务的相应合法资质。9.2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后,应及时安排服务人员提供相应的服务支持。如因甲方逾期付款导致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完成服务义务的,乙方不承担任7何违约责任。9.3乙方应根据工作清单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提供服务。对乙方导致的或因乙方未履行其义务而拖延服务进度的,乙方应承担责任。9.4如甲方希望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之外的额外服务,乙方提供额外服务的条件、范围及性质可由甲方提出,但需要协商一致并经合同各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后方可执行。9.5在与甲方充分协商的前提下,乙方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合理安排工作次序和时间,同时有权对各类服务的时间分配作适当调整,以便保证在甲方的最佳利益下进行有效的工作。9.6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的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益,若因此导致甲方涉及诉讼或仲裁的,应当由乙方处理并赔偿甲方损失。9.7乙方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允许利用甲方系统或计算机进行任何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发布虚假信息、传播计算机病毒)。9.8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如收集、获取重要数据、敏感信息的,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9.9乙方须承担关于本项目的网络与数据安全责任,与甲方签订涉及网络、数据安全相关的服务保密协议,项目组成员须签署安全服务承诺书。详见附件二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单位网络安全承诺书与附件三信息技术服务人员网络安全承诺书。9.10乙方应指派一名代表监督、协调服务的执行情况。经书面通知并由甲方同意后可更换其代表。乙方认可该代表人的行为及表示为乙方真实意思,其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及责任由乙方作为实际责任人承担。9.11乙方项目代表人为【郑明】,联系方式【0571-89228592】,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东湖街道东湖中路236号14楼】。8第十条验收10.1甲方根据服务清单中规定的服务内容或交付内容对乙方的工作进行验收。乙方应在验收后合理期限内修正验收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不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10.2乙方应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修正、验收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不符,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相应的损失。10.3在下列情况下,视为乙方工作已经验收合格:(1)因甲方的原因拖延验收或者终验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乙方工作验收合格。(2)甲方验收不通过但未明确说明理由或原因。(3)甲方已经实际使用乙方的工作成果的部分或全部30日以上。10.4本项目软硬件运行环境可运行于符合信创要求的标准环境,在芯片、操作系统等各个层面都能满足国产化适配,实现国产化终端业务访问的需求。10.5维保期内,中标单位应当完全履行维保义务,中标单位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软件国产化的适应性改版,需提供一切能够保障系统顺利运行的设施设备及人力服务等支持,并确保维保期内无其他任何费用。第十一条知识产权11.1除非另有约定,任何一方均不因本合同的签订取得另一方已经拥有的数据、信息、方案、版权、专利、商业秘密、商标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已存在的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应属拥有该等权利的一方所有。11.2如为乙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必须,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免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已有的版权作品或其他知识产权,使乙方得以使用、复制、制作衍生产品、分派、展示、演示和传送。11.3乙方拥有其为本合同之目的而进行的所有工作(包括计算机程序,可交付产品9和软件可交付物)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版权、专利、商业秘密、商标及其他知识产权、所有权和权益,这些权利和权益并不因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而转让给甲方。如果在执行有关服务时需要向甲方披露这些资料,甲方仅限于为完成本合同的目的方可使用这些资料,并且在本合同终止后,未经乙方事先书面批准,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这些资料。第十二条保密12.1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泄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信息,应为保守该信息而采取必要且充分的措施。任何一方应使其雇员保守本条规定的信息,并对其行为负责。12.2本条项下任何一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后仍将继续有效。由于一方或其雇员违反本条项下保密义务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损失无法界定的,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12.3本条项下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所了解到的另一方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或其他信息等,但通过外界能够合法公开获取的除外。第十三条税款缴纳13.1与本合同有关的税项,合同各方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税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法承担并向有权机关按时足额缴纳,并对其未依法履行上述纳税义务的行为各自承担的相应的责任。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4.1合同将保持其有效直至甲方、乙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甲方、乙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14.2本合同一经签署,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本合同所列的附件及需求说明书、系统设计书、检测标准等,经双方签字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10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第十八条争议解决18.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本合同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18.2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应向甲方所在地【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九条其他19.1如本合同附件中的条款或本合同签署之前所签署的任何文件与本合同的条款相冲突或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19.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19.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第二十条合同附件附件一:服务清单附件二: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单位网络安全承诺书附件三:信息技术服务人员网络安全承诺书(以下无正文,为签署盖章页)13甲方:【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盖章)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经营乙方:【杭州临平大数据经营有限公司】茶平(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康330113100(签字或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14附件一:服务清单17资产单位统计1项16资产统计区域分布统计1项15资产空间分布统计1项14地图空间查询1项13测量工具1项12地图工具1项11可视化地图服务1项10资产地图资产定位显示1项9版本管理1项8档案资料1项7现场照片1项6资产详情查看1项5资产清单资产查询1项4资金流管理1项3资产变更1项2资产入库审核1项1清底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资产基础数据录入1项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软件开发序号场景模块需求点数量38系统全局管理首页1项37流程待办1项36消息通知1项35考核消息管理文件公告1项34其他基本信息变更提醒1项33面积变更提醒1项32资产变更预警权属变更提醒1项31土地一房屋用途不一致1项30权利人不一致1项29确权权属预警权属缺失1项28收款管理1项27合同查询1项26变更合同1项25资产合同管理上传合同1项24租赁预警1项23租赁竞价1项22租赁历史管理1项21资产租赁管理租赁合同生成1项20土地使用权类型统计1项19房屋用途统计1项18土地用途统计1项1656发起国资不动产出租拍卖1项55阿里(淘宝)发起国资不动产转让拍卖1项54发起国资不动产变更业务1项53外部系统对接不动产登记部门获取国资不动产信息,进行权属信息监1项52确权数据展示权属预警1项51闲置预警资产空置率、闲置房屋1项50租赁预警资产出租面积、租赁合同、租金总计1项49权属预警资产权属、面积1项48资产统计土地、建筑面积1项47资产概况展示各乡镇/街道资产数量等1项46驾驶舱资产规模数据展示数量,总值等1项45采集任务管理1项44业务管理资产清单管理1项43成员管理1项42用户管理单位管理1项41角色管理1项40行政区域1项39后台管理系统配置数据字典1项1770数据采集成果整合1项69数据采集成果复核1项68数据采集成果指导1项67数据采集成果反馈1项66数据采集成果分析1项65数据采集成果归集数据采集成果收集1项64数据采集培训1项63辅助数据采集数据采集培训制定数据采集标准1项62资产盘活方案提出临平区国有资产盘活方案1项61价格更新方案提出临平区国有资产价格更新方案1项60价值体系方案提出临平区国有资产价值体系和评估建设方案1项59资产评估方案数据标准方案提出临平区国有资产数据标准化方案1项58运维系统3年系统维护1项57省财政厅同步接入“资产云”资产清单1项71数据采集成果导入平台1项19附件二:【临平区财政局不动产系统管理项目】应用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单位网络安全承诺书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为确保我单位开发/运维的【临平区财政局不动产系统管理项目】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我单位郑重承诺认真落实_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_部署的各项网络安全工作任务,采取包括增加人员和经费投入在内的一切必要手段,确保系统安全运行,确保不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我单位明确:【郑明】为我单位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信息系统管理和网络安全工作,派出骨干技术力量负责项目的开发、运维和保障工作。我单位将把应用系统安全运行情况纳入对上述人员的奖惩考核范围,并就应用系统安全维护工作的运行充分征求贵单位意见。我单位已与上述人员签署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的条款中应明确相关信息安全的要求及处罚要求。我单位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强网络安全技术防护,确保自身和相关供应链的网络安全,积极配合贵单位和国家涉网监管部门组织的检查、检测等工作。与贵单位官方网络安全服务合作伙伴做好技术对接,确保重要网络安全态势信息互联互通。按照最小化原则管理相关权限、信息和数据,对重要信息系统原则上采用双因子认证进行身份认证和授权访问。做好日常监测、技术巡检等工作,及时修复高危漏洞、关闭高危端口,配备防范页面算20改、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系统故障、数据泄露等情况的技术力量,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当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应于24小时内向贵单位书面反馈突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事件处置情况。留存系统日志、应用日志和行为审计日志等直至项目结束,确保网络访问行为可记录、可追潮。系统运行结束后按照贵单位的要求处置相关数据,确保系统安全关停。我单位确认:已对该项目暴露在互联网上的系统测试账号、配置文件、系统数据、测试环境、试运行环境、密码记录、源代码(包括github、gitlab等)、弱口令、技术方案等与项目安全运行无关的信息进行了清理。后续也将对上述信息进行有效管理。如我单位承建信息系统发生任何网络安全事件引发任何损失我单位将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配合贵单位积极开展处置,承担相应损失,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单位名称(章):杭州临平大数据经营有限公司年月日21附件三:【临平区财政局不动产系统管理项目】应用信息技术服务人员网络安全承诺书杭州临平大数据经营有限公司: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将持续学习《浙江省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等网络安全管理规程和政策流程文件。本人对个人掌握的信息系统权限负责,不向他人泄露或共享本人所有的系统权限。提升安全意识、注重用网安全,确保本人管理的权限、账号以及计算机终端安全。如工作岗位发生调整,本人将及时做好必要的交接程序。本人承诺:遵守《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保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遵守项目组和单位的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技术服务和保障工作,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及时向项目组报告信息系统的重大变更、重要操作、运行态势等重要信息,积极配合各类网络安全检查、检测和演练工作,确保不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本人同意:把【临平区财政局不动产系统管理项目】应用安全运行情况纳入本单位对本人的奖惩考核范围。如我单位承建信息系统发生任何网络安全事件引发任何损失,本人将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积极开展处置。阿丹木霞乐香、承诺人(签字):年月8日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不动产系统管理 可视化地图服务 档案资料 资产入库审核 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