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交通驾驶模拟仿真教学实验平台采购合同公告(吉林建筑大学2024)
吉林建筑大学交通驾驶模拟仿真教学实验平台(二期)-1合同公告
长春中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吉林建筑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建筑大学交通驾驶模拟仿真教学实验平台(二期)-1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建筑大学交通驾驶模拟仿真教学实验平台(二期)-1
项目编号:2640-2240CCZSC08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楠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8680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建筑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段淼0431-845660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中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楠0431-8186801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湖大路南湖假日23楼2303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供应商名称:赢富仪器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619号356幢AB08室
中标金额:¥264,500.00
吉林建筑大学交通驾驶模拟仿真教学实验平台(二期)-1合同公告,详见附件。
二、开标时间:2022年08月31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8.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吉林建筑大学交通驾驶模拟仿真教学实验平台(二期)-1
品目
货物/设备/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数字、模拟仪表及功率计/其他数字、模拟仪表及功率计
采购单位
吉林建筑大学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13:20
开标时间
2022年08月31日 10:00
预算金额
¥5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楠
项目联系电话
0431-81868016
采购单位
吉林建筑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段淼0431-84566058
代理机构名称
长春中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湖大路南湖假日23楼23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孙楠0431-81868016
附件:
附件1
2022147-1-双-销-【赢富SH】吉林建筑大学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VTD+Gface+内贸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JLJZDXJTJSMNFZJXSYPT2-20220920甲方:吉林建筑大学乙方:赢富仪器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以及吉林建筑大学交通驾驶模拟仿真教学实验平台(二期)-1(项目编号:2640-2240CCZSC081)采购文件的要求和采购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相关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一、合同设备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下表中所列设备及负责安装调试。价格合计价格合计价格合计小写:264500元大写:贰拾陆万肆仟伍佰元整小写:264500元大写:贰拾陆万肆仟伍佰元整小写:264500元大写:贰拾陆万肆仟伍佰元整小写:264500元大写:贰拾陆万肆仟伍佰元整2驾驶人面部表情追踪系统G-faceGazeTechInc11道路交通场景模拟软件模块VTDMSC.SoftwareCorporation1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设备单价(元)小计(元)乙方所提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及甲方招投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参数的要求,并由乙方提供设备的检测报告。二、合同总价合同设备总价为¥264500元(大写:贰拾陆万肆仟伍佰元整)。双方确认货物单价已包含购买货物及售后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外贸代理服务费、包装费、仓储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费用以及设备质保期间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含特殊设备安装时的清理费用、环境恢复费用等)。本合同履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1三、合同服务(一)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将设备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二)乙方负责本合同下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安装调试中所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的乙方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三)乙方应派足够、技术熟练且具备相应资质的至少1名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现场工作期间,乙方应对安装现场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安装场地或安装场地内其他设备、设施损坏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四)乙方在安装调试期间,应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履约进度计划(如有)或双方的约定配合完成工作。(五)乙方需在本合同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后为甲方的相关操作人员免费提供设备操作、维护培训,以确保甲方相关操作人员能够正确、熟练掌握产品的设备操作方法、日常维护知识及简单的故障排除。培训的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修理、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在培训期间所发生的乙方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六)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弃物等的清理费用,由乙方按照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置,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损害,如因此造成环境污染、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害等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四、合同验收(一)本合同验收由实物验收和调试验收两部分组成。(二)实物验收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将合同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设备实物的验收。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设备的包装完整,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等防护措施,对包装及防护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应满足相应要求且在设备外包装的显眼处明确标注。乙方所提供设备包装或防护不良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若乙方未能在3个工作日内更换符合包装及防护要求的设备,将视同乙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于3天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2本合同下相应设备的款项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3.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就设备的数量、规格型号等是否与本合同约定相符进行验收,并由双方签章确认实物验收完成。若乙方所提供的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若乙方未能在3个工作日内更换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设备,将视同乙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于7天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本合同下相应设备的款项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4.验收与使用:在学院现有的场地、配置等条件下,供应商/厂家要保证设备、系统调试至采购人在实际工作中正常使用,符合使用科室要求,符合行业标准,符合采购人整体运行的要求,并且通过验收。(三)调试验收1.乙方应保证在设备的实物验收合格后_10天内设备需全部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2.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_2日历天内进行调试验收。乙方应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对甲方相关操作人员进行设备操作、维护培训以使其能正常操作设备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调试验收,调试验收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共同参加,乙方应保证本合同下全部设备经安装调试后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符合厂家的出厂标准、达到招投标文件所述特殊要求同时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如有),并能正常、无妨碍地使用,验收合格后由双方签章确认。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本合同下设备(整机)质保期为_三年,自验收合格并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计算。(二)甲乙双方应签订《售后服务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就本合同下设备的售后服务相关事项进行详细约定。(三)质保期内:需要提供本土化技术支持,供应商在售后一年服务期内向我方提供免费技术支持服务,供应商提供热线电话、EMAIL支持服务,实时回答我方有关设备运行、维护等各种技术问题,并在2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当设备运行时出现故障或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供应商将第一时间安排技术人员48小时内到达现场,协助我方进行故障排除,确保设备可以正常运行。供应商应每三个月或半年定期通过电话回访的形式,对设备运3营情况进行了解,对一些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排查解决。软硬件设备运行中出现的突发情况,供应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确保故障影响范围最小化。故障处理后,供应商将对遇到的问题整理出相关的诱因及解决方式,并对所有项目进行告知,预防发生其他类似事件。(四)质保期结束后:在质保期结束后,如果因设备硬件或软件的固有缺陷和瑕疯出现紧急故障或事故,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我方通知后立即提供支持,并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迅速排除设备故障。在合同质保期结束后,供应商继续为我方提供设备的维修服务,服务费用不高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的费用。(五)供应的软件为正版、最新版本的软件,3年内免费升级。(六)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数量等要求。(七)供方在接到需方的通知后,应在约定的响应时间内,免费更换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八)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需方可自行采取必要补救措施,其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供方负担。六、合同履约保证金(一)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合同总价的5%计算缴纳,即:¥13225元,(大写:人民币_壹万叁仟贰佰贰拾伍元整),甲方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履约保证金收款凭据。若乙方未按期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从本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合同总价中扣除相应金额的款项。(二)本合同“四、合同验收”中约定的验收内容全部通过甲方验收后(是否通过验收以甲方书面文件为准;乙方不配合验收而甲方书面催告5日后可自行使用,该情况视为未验收合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即:¥13225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叁仟贰佰贰拾伍元整)。七、合同款项支付(一)本项目约定的每笔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二)设备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凭以下文件向采购人申请付款:1.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本合同及附件2.采购人收货证明43.实物验收及调试验收书面确认书4.相应金额的请款书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三)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申请文件6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0%,即:¥2645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肆仟伍佰元整)。(四)除本合同第二条中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总价外,甲方没有责任向乙方另行支付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工作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用等,本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八、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收货、验收,同时按时、足额支付约定款项。2.向乙方提供安全可行的设备安装工作环境,根据乙方相关技术人员的要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如有必要),并尽力配合乙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3.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保质、保量提供设备,并保证所提供设备为全新且包装完整,同时保证设备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相关要求。2.乙方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自觉遵守甲方安装现场的出入检查、现场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3.按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并确保设备安装完成后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并能正常、无妨碍地使用。4.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及设备所装载的软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如有第三方对设备提出权利请求的,甲方不涉入任何此等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具体模式为:当甲方收到有关29第三方追责的通知(传票、仲裁通知、第三方通知)时,乙方同意甲方直接追加乙方为被告、被申请人或告知第三方,且乙方同意无须甲方追偿即可由乙方直接面对追责方独自负担甲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5.如有关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本合同下设备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以下措施之一:(1)7天内使甲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设备的权利。5(2)7天内免费更换与原设备相同或可替代的设备。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乙方仍应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6.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九、违约责任(一)不可抗力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及其它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且经双方认定的客观事项或情况。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约定的履行时,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事实、原因等通知另一方,并应同时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3.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按时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同时双方应就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进行协商,并约定自提交不可抗力书面证明文件起15天内本合同下所有约定应履行完毕。4.确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5.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在不可抗力消除后,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二)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拒付设备款项的,视同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3%作为违约金。2.甲方应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付款条件全部满足情况下,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申请文件后60天足额向乙方支付设备款项。(三)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提供设备或按时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的,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3%。作为违约金;逾期时间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另向第三方进行采购,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后7天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备不符合本合同下的相关规定,甲方要求更换后仍不符合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3%作为违约金,乙方违约责任所要支付的违约金累计不超6过本合同总价的3%。3.乙方应保证本合同下全部设备经安装调试后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符合厂家的出厂标准、达到招投标文件所述特殊要求同时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如有),并能正常、无妨碍地使用,否则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后7天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4.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设备操作、维护培训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3%作为违约金。5.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下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相关条款以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中的部分或全部约定,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6.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证明文件合法、真实、有效,否则,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因此造成合同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还应当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后7天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四)若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应按本合同约定条款履行。(五)本合同下的所有违约金以及损失赔偿款等,甲方均有权从本合同总价和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同时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六)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和保证的,按本合同约定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七)本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如不足以偿付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负责偿付守约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财产保全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等(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下所指损失均作此解释)。十、合同终止与解除(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1.本合同下所有约定已履行完毕的;2.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并在收到另一方的书面违约通知书后30天内仍未改正的;73.一方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且已无履约能力的4.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l.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2.本合同履行期间,一方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约定;3.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经催告在双方约定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因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5.相关法律规定及本合同前述约定的其他情形。(三)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本合同约定中未完事项的履行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十一、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事项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和分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十二、其他(一)乙方指定赵俊_作为乙方授权代表和本合同履行期间的联系人(职务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17321126176,电子邮箱:_john@infoinstruments.cn),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全权负责与甲方的接洽事务,该授权代表(联系人)的行为、意思表示及对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诺、通知等均对乙方具有直接约束力;甲方通知送达该联系人(授权代表)时,即视为通知送达乙方。(二)乙方的指定联系人、授权代表的任何信息发生变化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相关送达的不利后果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三)如无特殊说明,本合同中所指天数为自然日。(四)本合同所涉项目下所有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澄清等以及本合同附件(如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上述文件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五)本合同正本一式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4份,乙方执2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书面补充协议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存在与本合同相冲突的条款,以甲、乙双方的最新约定8为准。甲方:吉林建筑大学乙方:赢富仪器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日期:2022年签约日期:2022年91月20日地址: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619号城市概念1号楼A208室电话:0431-84566058电话:021-65057069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吉林省分行营业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长阳支行部账号:221000603011905210330账号:121925645710303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驾驶模拟仿真教学实验平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