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长安镇投资促进中心2024)
东莞市长安镇新民同荣路地块一,地块二围蔽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名称:
东莞市长安镇新民同荣路地块一,地块二围蔽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编码:
4419001197499884362311100696
项目业主:
东莞市长安镇投资促进中心
服务机构:
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东莞市长安镇新民同荣路地块一,地块二围蔽工程监理
合同编号:
4419001197499884362311100696
合同总金额:
¥8,235.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11月06日
履约人员:
3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11月06日至2023年12月05日
服务内容:
东莞市长安镇新民同荣路地块一,地块二围蔽工程监理
合同附件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pdf
东莞市长安镇投资促进中心 2024-04-15
第一部分协议书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已包含在监理酬金中,(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已包含在监理酬金中。委托人:东莞市长安镇投资促进中心(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已包含在监理酬金虫。监理人: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已包含在监理酬金中六、期限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1.监理期限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自2023年1月6日始,至2023年(2月5日止(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的一、工程概况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为初验合格日期)。1.工程名称:东莞市长安镇新民同荣路地块一、地块二围蔽工程监理项目:2.相关服务期限:2.工程地点:东莞市长安镇(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一年月_日始,至年1月日3.工程规模:止。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77408元(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_日始,至年__月_日二、词语限定止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效工验收合格起至保修期满(具体时间以施工保修期限为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准确定)1.协议书;(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止。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七、双方承诺4专用条件: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5.通用条件: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遗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6附录,即: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八、合同订立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1.订立时间:2023年月日。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2.订立地点:东莞市长安镇。四、总监理工程师3.本合同一式陆份,委托人执叁份,监理人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罗江,身份证号码:******************,注册号:44019083五、签约酬金监理酬金人民币仟贰佰叁拾伍元整(¥8235.00)。包括:1.监理酬金:人民币捌仟贰佰叁拾伍元整(¥8235.00)2.相关服务酬金:已包含在监理酬金中元)。委托人:东莞市长安镇投资促进中心监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第二部分通用条件(盖章)《盖章)住所:广州市番蜀区洛浦行迎宾路140-214号A住所:1.定义与解释5003、15005房1.1定义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11400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人。开户名称: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东莞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维承人。开户名称:沙田分公司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虫国工商银行东莞沙田支行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账号:账号:2010026909200279923设计文件及台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电话:电话:020-38811775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传真:传真:020-38812097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电子邮箱: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电子邮箱: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5委托人:东莞市长安镇投资促进中心监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盖章)(盖章)住所:广州市番蜀区洛浦行迎宾路140-214号A住所:5003、15005房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11400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东莞沙田分公司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虫国工商银行东莞沙田支行账号:账号:2010026909200279923电话:电话:020-38811775传真:传真:020-38812097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明、癌疫、水灾、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人审核、批准;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验收标准;()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签署的为准。(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监理人的义务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2.1监理依据包括: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专题会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监理工作正常进行。(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3.1告知(1)严重过失行为的: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涉嫌犯罪的;3.2提供资料(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3.3提供工作条件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2.4履行职责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用。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部条件决,3.4委托人代表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求承包人予以调换。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2.5提交报告3.7支付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2.6文件资料4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协商确定。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3.委托人的义务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天。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进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4.3除外责任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6.3暂停与解除害。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5.支付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5.1支付货币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5.2支付申请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5.3支付酬金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子以补偿。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款约定的责任。6.1生效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人在协议书上签字井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6.2变更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贵任。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定的责任。101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8.7通知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8.8著作权6.4终止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外出考察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2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5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6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8.7通知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8.8著作权6.4终止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外出考察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2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5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6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5)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理、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1.定义与解释(16)签发中间交工证书:1.2解释(17)对设计变更工程费用调整、工期减短或顺延,工程量的签证等事项必须与委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托人共同签署相关书面文件: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本合同协议书: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置(18)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中标通知书:本合同专用条件:本合同通用条件:本项目监理招标文上报有关部门:件:本项目监理投标文件:本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其他文件(19)发布停工令,并如实书面报告委托人:2.监理人义务(20)对已完工并经检验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签认中期支付凭证2.1.1监理范围包括:东莞市长安镇新民同荣路地块一、地块二围蔽工程监理项目(22)评估变更令:对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范围主要包括对本标段项目内容施工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保、合同、文明施(23)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工等的监理,(24)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监理服务各阶段内的具体监理工作,按照相关监理规(25)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范中规定的监理内容,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包括:(26)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1)编制监理规划或计划(27)签发交工证书:(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28)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委托人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3)组织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和施工图设计:(29)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30)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保修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调查已交工(5)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常规工地会议;工程中出现缺陷、病害的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6)发布开(复)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31)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7)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现场的主要技术、管(32)签发最终支付证书;理人员的资质:(33)配合委托人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8)验收承包人的工地实验室,审核其人员资质(34)按委托人要求完成与本项目工程有关的各项测量工作;(9)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规定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35)监理人需会同发包人代表共同签署才有效的文件:O设计变更:2费用调整作;③工程量签证:工期减短或顺延:其他:按发包人与监理单位所签署监理合同,非发(10)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对标包人明确授权的事项,须监理人、发包人代表共同签认方为有效。准试验必须进行复验和审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11)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2.2.1监理依据包括:(12)审批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1)国家、地方现行建设法律法规(13)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或半成品件的质量:(2)正式的工程项目施工图纸、说明及施工规范等:(1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承(3)委托人与承包人签定的正式合同或协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包人的修正计划1415(4)国家、地方现行相关监理规范;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5)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1)国家、地方现行建设法律法规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2)正式的工程项目施工图纸、说明及施工规范等;5.支付(3)委托人与承包人签定的正式合同或协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5.1支付货币(4)国家、地方现行相关监理规范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5)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5.3支付酬金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5.3.2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元)1工程竣工验收完成。100%8235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能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的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具体涉及施工承包合同的重大变更或工程延期或合同价款变更的事项必须报委托人批准,相关指令在委托人审批同意后发出。在涉及工程延期L天内和(或)金额L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有关项目负责人的调换要求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须报委托人审批同意后发出6.1生效2.5提交报告本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6.2变更份数: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人进场后十天内各1份;监理月报,次月5号前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提交上月月报1份:质量评估报告1份,竣工验收前提交。长时,监理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相应延长施工监理期,继续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履行监理责任。对延长施工监理期所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7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包括但不限于第5.3.1条第(2)款所列费用)均不作补方式为:合同终止后七天,移交方式为现场移交3.委托人义务偿。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3.4委托人代表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委托人代表为:相关服务期限(天)3.6答复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已包含在监理费用中委托人同意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4.违约责任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1617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A-1勘察阶段: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A-2设计阶段: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A-3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相关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执行国6.2.7本工程合同为暂定价合同,最终合同价款以本项目的财审审定结算价为计费家、行业有关规范、规定。额。A-4共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委托人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7.争议解决的协调,为监理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办理外部关系的协调工作。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2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与实施工程有关的所提供或形成的资料未向公众公开的信息、资料均属保密事项,保密期限至前述信息资料公开为止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有需要提供保密信息时制定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有需要提供保密信息时制定。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需征得委托人同意,涉及应保密事项的,不得出版。819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1.工程技术人员2.辅助工作人员3其他人员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1.工程技术人员2.辅助工作人员3其他人员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1.工程技术人员2.辅助工作人员3其他人员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1.工程技术人员2.辅助工作人员3其他人员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1.工程技术人员2.辅助工作人员3其他人员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1.工程技术人员2.辅助工作人员3其他人员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1.工程技术人员2.辅助工作人员3其他人员提供时间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1.办公用房2.生活用房3、试验用房4.样品用房数量面积数量面积数量面积数量面积数量面积数量面积提供时间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名称份数份数提供时间提供时间备注备注1.工程立项文件1.工程立项文件11合同签订后3天内合同签订后3天内2.工程勘察文件2.工程勘察文件11合同签订后3天内合同签订后3天内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22合同签订后3天内合同签订后3天内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11工程开工前3天工程开工前3天5.施工许可文件5.施工许可文件工程开工前3天工程开工前3天6其他文件6其他文件11需要时需要时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与工程有关的资料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名称名称名称数量数量型号与规格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通讯设备1.通讯设备1.通讯设备2.办公设备2.办公设备2.办公设备3.交通工具3.交通工具3.交通工具4.检测和试验设备4.检测和试验设备4.检测和试验设备督管理出营关80V80:机登所住理)3田保品名类2021授权书东莞市长安镇投资促进中心:兹有我司监理的工程“东莞市长安镇新民同荣路地块一、地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块二围蔽工程监理”,因本项目的基本工作由我司下属东莞沙田证书编号:E244011304分公司实施,现授权委托下属东莞沙田分公司的账户为合同签署账户,并委托该分公司开具税票、收取本工程所有监理款项。由企业名称: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231120907W此引起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均由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法定代表人:肖强公司承担。册地址:广州市器局区洛浦140-214号A栋5003.50055特此授权有效期:至2024年08月27日资质等级:监理款项请汇入如下帐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沙田支行开户名称: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东莞沙田分公司发证机关:帐东省住房号:2010026909200279923发证日期:22年0委托单位(盖章):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2023年11月6日222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