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影响论证 红炉井煤矿采购合同公告(威远县应急管理局2024)
一、合同编号:N5110242024000024-1
二、合同名称:威远县煤矿开采对威远县穹窿地貌生态环境影响论证
三、项目编号:N5110242024000024
四、项目名称:威远县煤矿开采对威远县穹窿地貌生态环境影响论证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威远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威远县严陵镇桂花北路389号
联系方式:0832-8221106
供应商(乙方):四川恒昌安全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88号1栋14层2号
联系方式:152230305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威远县煤矿开采对威远县穹窿地貌生态环境影响论证》
1(项)
¥396,200.00
¥396,200.00
★(一)服务内容及范围 1.项目背景 根据《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威远县煤炭矿区涉及向家寨井田、黑堰塘井田和沙湾井田,面积约108.2111km2。威远县煤炭矿区设置有9个采矿权,分别为向家寨煤矿、太和煤矿、侨生煤矿、红炉井煤矿、三强煤矿、兴鹏煤矿、铸铜煤矿、新场镇煤矿和工农煤矿,保有资源储量为97.4280Mt,规划生产能力为270万t/a。 威远县煤炭矿区范围内涉及威远穹窿地貌自然遗产地。威远穹窿在地质科学上呈穹窿状背斜构造,对于研究沉积盆地内的褶皱变形和构造演化,具有典型意义和重要价值,是中国早期地质矿产研究的经典地区。2013年12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川建遗产发〔2013〕588号”文批复了四川省第二批自然遗产、自然和文化遗产名录,其中内江市威远县穹窿地貌为省级自然遗产。 为准确评估威远县煤炭矿区规划实施对穹窿地貌自然遗产地中穹窿地质构造的影响,采购人拟委托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编制《威远县煤矿开采对威远县穹窿地貌生态环境影响论证》。 2.论证目的 (1)通过对矿区规划实施对自然遗产地内穹窿地貌现状及矿区采空区内生产、生活、生态有无影响、影响程度进行调查,从而对矿区规划实施现状影响进行评估。 (2)科学预测矿区规划后续实施对自然遗产地穹窿地貌的影响。 (3)为行政主管部门对威远县煤炭矿区规划的科学实施提供技术依据。 3.论证工作依据包括不限于: (1)法律法规 1)国家法律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年修正);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改,2009.8.27);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2019.8.26)。 2)国务院颁布的规定 ①《风景名胜区条例(2016年修订)》(2016.2.6); ②《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2011.3.5); 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2004.3.1); ④《******* ******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2019.11.01)。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规定 《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建城〔2015〕190号,2015.11.26)。 (2)地方性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2018.07.20); 2)《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川府发〔2020〕9号); 3)《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2002.4.1)。 (3)其他编制依据 1)《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22.1); 2)威远县煤炭矿区9个煤矿采矿许可证(向家寨煤矿、太和煤矿、侨生煤矿、红炉井煤矿、三强煤矿、兴鹏煤矿、铸铜煤矿、新场镇煤矿、工农煤矿)。 ★(二)服务标准及要求 本次论证工作由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资料收集 收集威远县穹窿地貌自然遗产地情况、威远县煤炭矿区总体情况、威远县所属现有煤矿情况、矿区地质情况及矿区水文地质情况。 2.工作策划 (1)根据国家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对矿区规划在穹窿地貌自然遗产地内的开发合理性进行分析。 (2)通过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评估威远县煤炭矿区开发对自然遗产地穹窿地貌现状的影响。 (3)通过沉陷预测软件MSPS对规划后期实施各煤矿开采地表变形进行预测,以反映规划后期实施对自然遗产地穹窿地貌的影响。 3.论证报告编制 (1)全面评估威远县煤炭矿区开采现状对自然遗产地穹窿地貌的影响,包括:地形地貌、植被、地质灾害等的现状调查;煤炭开采对自然遗产地穹窿地貌的影响现状评估。 (2)预测威远县煤炭矿区规划实施对自然遗产地穹窿地貌影响,包括:地表沉陷和导水裂隙带高度等的预测;地表沉陷对自然遗产地穹窿地貌的影响。 (3)提出预防和减轻对穹窿地貌影响的对策措施,包括:穹窿地貌影响预防措施、地表沉陷区生态环境补救措施、排矸场生态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措施。 (4)提出结论和建议。 4.报告内审及归档 由服务机构组织报告内审并形成内审意见,对报告内容及质量负责。经威远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后,备案归档。归档报告含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在纸质文档中,附件编入文字部分并装订成册。 5.服务机构监督管理 在规划工作中,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威远县应急管理局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专业服务机构要组织好项目组,做好资料收集及规划工作策划、报告编制、报告内审工作,对报告质量负责。
合同金额: 396,2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陆仟贰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5月20日
履约地点:威远县应急管理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pdf
合同文件.pdf
威远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04月16日
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10242024000024-1履约地点:内江市威远县签订日期:2024年4月10日签订地点:内江市威远县采购人(甲方):威远县应急管理局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桂花北路389号供应商(乙方):四川恒昌安全评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88号1栋14层2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威远县煤矿开采对威远县弯隆地貌生态环境影响论证采购项目的《碳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1.标的名称:威远县煤矿开采对威远县穹隆地貌生态环境影响论证。2.数量:1.00。3.标的金额(元):400,000.00。4.计量单位:项。5.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是否核心产品:查。7.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查。8.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查。9.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查。二、服务要求(一)服务内容及范围1.项目背景根据《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威远县煤炭矿区涉及向家寨井田,黑堰塘井田和沙湾井田,面积约108.2111km。威远县煤炭矿区设置有9个采矿权,分别为向家寨煤矿、太和煤矿、侨生煤矿、红炉井煤矿、三强煤矿、兴鹏煤矿、铸铜煤矿、新场镇煤矿和工农煤矿,保有资源储量为97.4280Mt,规划生产能力为270万t/a。威远县煤炭矿区范围内涉及威远弯隆地貌自然遗产地。威远弯隆在地质科学上呈弯隆状背斜构造,对于研究沉积盆地内的禮皱变形和构造演化,具有典型意义和重要价值,是中国早期地质矿产研究的经典地区。2013年12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川建遗产发(2013)588号”文批复了四川省第二批自然遗产、自然和文化遗产名录,其中内江市威远县弯隆地貌为省级自然遗产。为准确评估威远县煤炭矿区规划实施对弯隆地貌自然遗产地中穹隆地质构造的影响,采购人拟委托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编制《威远县煤矿开采对威远县穹隆地貌生态环境影响论证》。2.论证目的2(1)通过对矿区规划实施对自然遗产地内弯隆地貌现状及矿区采空区内生产、生活、生态有无影响、影响程度进行调查,从而对矿区规划实施现状影响进行评估。(2)科学预测矿区规划后续实施对自然遗产地弯隆地貌的影响。(3)为行政主管部门对威远县煤炭矿区规划的科学实施提供技术依据。3.论证工作依据包括不限于:(1)法律法规1)国家法律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年修正);③《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改,2009.8.27);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2019.8.26)。2)国务院颁布的规定①《风景名胜区条例(2016年修订)》(2016.2.6);②《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2011.3.5);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2004.3.1);④《*************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2019.11.01)。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规定《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建城(2015)190号,2015.11.26)。3(2)地方性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2018.07.20);2)《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川府发【2020)9号);3)《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2002.4.1)。(3)其他编制依据1)《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22.1);2)威远县煤炭矿区9个煤矿采矿许可证(向家寨煤矿、太和煤矿、侨生煤矿、红炉井煤矿、三强煤矿、兴鹏煤矿、铸铜煤矿、新场镇煤矿、工农煤矿)。(二)服务标准及要求本次论证工作由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资料收集收集威远县弯隆地貌自然遗产地情况、威远县煤炭矿区总体情况、威远县所属现有煤矿情况、矿区地质情况及矿区水文地质情况。2.工作策划(1)根据国家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对矿区规划在弯隆地貌自然遗产地内的开发合理性进行分析。(2)通过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评估威远县煤炭矿区开发对自然遗产地弯隆地貌现状的影响。4(3)通过沉陷预测软件MSPS对规划后期实施各煤矿开采地表变形进行预测,以反映规划后期实施对自然遗产地弯隆地貌的影响。3.论证报告编制(1)全面评估威远县煤炭矿区开采现状对自然遗产地弯隆地貌的影响,包括:地形地貌、植被、地质灾害等的现状调查;煤炭开采对自然遗产地弯隆地貌的影响现状评估。(2)预测威远县煤炭矿区规划实施对自然遗产地弯隆地貌影响,包括:地表沉陷和导水裂隙带高度等的预测;地表沉陷对自然遗产地弯隆地貌的影响。(3)提出预防和减轻对弯隆地貌影响的对策措施,包括:弯隆地貌影响预防措施、地表沉陷区生态环境补救措施、排研场生态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措施。(4)提出结论和建议。4.报告内审及归档由服务机构组织报告内审并形成内审意见,对报告内容及质量负责。经威远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后,备案归档。归档报告含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在纸质文档中,附件编入文字部分并装订成册。5.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在规划工作中,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威远县应急管理局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专业服务机构要组织好项目组,做好资料收集及规划工作策划、报告编制、报告内审工作,对报告质量负责。5(三)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1)主体:威远县应急管理局。(2)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3)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4)程序:一次性验收。(5)技术履约验收内容: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开展项目验收工作,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条款。(6)商务履约验收内容: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开展项目验收工作,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商务要求、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条款。(7)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和承诺内容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人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6(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其余未尽事宜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符合国家、四川省地方强制标准规定。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支付约定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支付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付款条件说明:项目实施完毕并验收合格通过评审并备案归档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支付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1)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①因采购人原因造成合同变更、中止:采购人擅自解除、中止或变更合同导致成交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成交供应商所受全部损失。②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用,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因采购人原因延期付款的,供应商有权停止合同的履行,采购人除应及时支付外,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1%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供应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采购人按7照合同总金额的5%o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所受损失。③如出现非甲方原因导致的逾期付款,如威远县财政局资金拨付时间规定等非采购人原因等情形,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甲方应积极协调解决并及时向乙方付款。2)乙方违约责任:①供应商擅自解除、中止或变更合同导致采购人权益受到损害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所受全部损失。②如因成交供应商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③采购人有权监督供应商服务过程,发现未按要求、标准提供服务等违约情形,采购人将下达整改通知书,供应商应在限期内整改。供应商拒绝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未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返还收取的费用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④供应商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约完成的,每逾期1日,供应商应承担合同总价的0.1%o作为违约金,若供应商逾期时间超过15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若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直接或间接转包或分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注:违约方就其违约行为造成对方的损失应予以全部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对方直接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及因解决争议所致的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全部费用。供应商违约应当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采购人有权于未付款项中予以扣除。(2)解决争议的办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7.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建立良好的项目实施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以及环境管理体系,保障项目实施质量以及相关人员健康安全和实施环境安全。(2)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项目实施相关人员,采购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完成项目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碳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相关内容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并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进行处理。(3)供应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自供货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4)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编制项目服务方案:应包括①工作思路和技术方法;②工作部署;③工作进度保障措施;④技术保障措施;后续服务能力;应急方案;①人员培训计划;后续突发事件处理。(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四)人员配置要求9供应商拟委派本项目人员中至少1名项目总负责人、1名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及4名技术人员,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提供驻场服务。二、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定价方式(1)合同价格应是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和碳商文件规定的全部费用。(2)合同金额:人民币396,200.00元(大写:叁拾玖万陆仟贰佰圆整)。2.支付方式分期付清。3.付款进度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支付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项目实施完毕并验收合格通过评审并备案归档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支付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四、履约保证金不缴纳。五、验收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符合国家、四川省地方强制标准规定。10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5.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八、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货物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1%o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3.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11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3.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壹份,乙方持有贰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2024年4月咨询有乙方盖章)1法定授权)代表Bs家地址:成都市金制区一环路北十段88号1栋14层2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成都羊犀支行账号:288581804610001签订日期:21年4月1。日13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10242024000024-1履约地点:威远县应急管理局签订日期:2024年04月10日签订地点:威远县应急管理局采购人(甲方):威远县应急管理局地址:威远县严陵镇桂花北路389号供应商(乙方):四川恒昌安全评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88号1栋14层2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威远县煤矿开采对威远县穹窿地貌生态环境影响论证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单价(元):396,200.00数量:1.00单位:项,总金额(元):¥396,200.00品目编码C07019900品目名称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采购标的《威远县煤矿开采对威远县穹窿地貌生态环境影响论证》服务范围按磋商文件要求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陆仟贰佰元整(¥396,200.00)二、服务要求本次论证工作由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资料收集收集威远县穹窿地貌自然遗产地情况、威远县煤炭矿区总体情况、威远县所属现有煤矿情况、矿区地质情况及矿区水文地质情况。2.工作策划(1)根据国家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对矿区规划在穹窿地貌自然遗产地内的开发合理性进行分析。(2)通过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评估威远县煤炭矿区开发对自然遗产地穹窿地貌现状的影响。(3)通过沉陷预测软件MSPS对规划后期实施各煤矿开采地表变形进行预测,以反映规划后期实施对自然遗产地穹窿地貌的影响。3.论证报告编制-第1页-(1)全面评估威远县煤炭矿区开采现状对自然遗产地穹窿地貌的影响,包括:地形地貌、植被、地质灾害等的现状调查;煤炭开采对自然遗产地穹窿地貌的影响现状评估。(2)预测威远县煤炭矿区规划实施对自然遗产地穹窿地貌影响,包括:地表沉陷和导水裂隙带高度等的预测;地表沉陷对自然遗产地穹窿地貌的影响。(3)提出预防和减轻对穹窿地貌影响的对策措施,包括:穹窿地貌影响预防措施、地表沉陷区生态环境补救措施、排矸场生态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措施。(4)提出结论和建议。4.报告内审及归档由服务机构组织报告内审并形成内审意见,对报告内容及质量负责。经威远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后,备案归档。归档报告含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在纸质文档中,附件编入文字部分并装订成册。5.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在规划工作中,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威远县应急管理局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专业服务机构要组织好项目组,做好资料收集及规划工作策划、报告编制、报告内审工作,对报告质量负责。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118,860.002024-04-20四川恒昌安全评价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支付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2277,340.002024-05-30四川恒昌安全评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完毕并验收合格通过评审并备案归档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支付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四、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五、验收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符合国家、四川省地方强制标准规定。-第2页-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5.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八、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货物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3.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第3页-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壹份,乙方持有贰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威远县应急管理局(盖章),乙方:四川恒昌安全评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梁老师,法定(授权)代表人:马雪峰地址:威远县严陵镇桂花北路389号,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88号1栋14层2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远支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成都羊犀支行账号:51001687508058030821,账号:288581804610001签订日期:2024年04月10日,签订日期:2024年04月10日-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环境影响论证 红炉井煤矿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