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告(肥西县民政局2024)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2包

 

一、合同编号: 2023AEEFZ00099-2-001
二、合同名称: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2包
三、项目编号: 2023AEEFZ00099-2
四、项目名称: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2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肥西县民政局
合同甲方编号: 11340123003008083X
地址: 合肥市肥西县三河路30号
联系方式: 18856261578
供应商(乙方): 合肥市蜀山区阳光公益服务中心
合同乙方编号: 52340104336753866A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半岛路9号
联系方式: 1520560474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依据服务对象的健康、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法定应尽赡养义务人员)特征,合理设置服务对象类别;结合我县居家养老服务实情,以市场价值为标准,设计助餐、家政等服务方案并提供相关服务。设计不少于3项具体服务方案:(1)助餐服务:代订餐、送餐、做餐服务方案;(2) 居家养老家政服务:提供理发、居所保洁、居所安检等不少于5项具体内容服务方案;(3) 巡访关爱服务方案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30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服务期限:731(日历天) 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 2 包:三河镇、丰乐镇、桃花镇、严店镇、新港工业园、柏堰科技园、肥西经开区片区; 3.服务方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5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5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1天0小时46分38秒

市场主体提交

提交节点:

2023-05-23

中标人签章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5-2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7分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5-2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5分

附件: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2包.pdf
中标通知书第2包.pdf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3包

 

一、合同编号: 2023AEEFZ00099-3-001
二、合同名称: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3包
三、项目编号: 2023AEEFZ00099-3
四、项目名称: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3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肥西县民政局
合同甲方编号: 11340123003008083X
地址: 合肥市肥西县三河路30号
联系方式: 18856261578
供应商(乙方): 江苏安康通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201007388927036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太平北路106号三楼
联系方式: 177300309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依据服务对象的健康、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法定应尽赡养义务人员)特征,合理设置服务对象类别;结合我县居家养老服务实情,以市场价值为标准,设计助餐、家政等服务方案并提供相关服务。设计不少于3项具体服务方案:(1)助餐服务:代订餐、送餐、做餐服务方案;(2) 居家养老家政服务:提供理发、居所保洁、居所安检等不少于5项具体内容服务方案;(3) 巡访关爱服务方案 ;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30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服务期限:731(日历天) 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 3 包:花岗镇、山南镇、柿树岗乡片区; 3.服务方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5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5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1天1小时39分29秒

市场主体提交

提交节点:

2023-05-23

中标人签章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5-2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0分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5-2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附件: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3包.pdf
中标通知书第3包.pdf.pdf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4包

 

一、合同编号: 2023AEEFZ00099-4-001
二、合同名称: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4包
三、项目编号: 2023AEEFZ00099-4
四、项目名称: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4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肥西县民政局
合同甲方编号: 11340123003008083X
地址: 合肥市肥西县三河路30号
联系方式: 18856261578
供应商(乙方): 杭州市遐龄荟为老服务中心
合同乙方编号: 52330106580280693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竞舟瑞泽商务中心2号楼竞舟北路97号
联系方式: 1385807547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依据服务对象的健康、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法定应尽赡养义务人员)特征,合理设置服务对象类别;结合我县居家养老服务实情,以市场价值为标准,设计助餐、家政等服务方案并提供相关服务。设计不少于3项具体服务方案:(1)助餐服务:代订餐、送餐、做餐服务方案;(2) 居家养老家政服务:提供理发、居所保洁、居所安检等不少于5项具体内容服务方案;(3) 巡访关爱服务方案 。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30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服务期限:731(日历天) 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 4 包:官亭镇、铭传乡、高店镇片区。 3.服务方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5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5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1天7小时7分21秒

市场主体提交

提交节点:

2023-05-23

中标人签章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5-2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0分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5-2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9分

附件: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4包.pdf
合同鉴证.pdf
中标通知书第4包.pdf.pdf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1包

 

一、合同编号: 2023AEEFZ00099-1-001
二、合同名称: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1包
三、项目编号: 2023AEEFZ00099-1
四、项目名称: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肥西县民政局
合同甲方编号: 11340123003008083X
地址: 合肥市肥西县三河路30号
联系方式: 18856261578
供应商(乙方): 合肥市蜀山区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合同乙方编号: 52340104MJA582853Y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商业街荷花西路10幢206室
联系方式: 1815603738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依据服务对象的健康、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法定应尽赡养义务人员)特征,合理设置服务对象类别;结合我县居家养老服务实情,以市场价值为标准,设计助餐、家政等服务方案并提供相关服务。设计不少于3项具体服务方案:(1)助餐服务:代订餐、送餐、做餐服务方案;(2) 居家养老家政服务:提供理发、居所保洁、居所安检等不少于5项具体内容服务方案;(3) 巡访关爱服务方案 ;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50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服务期限:731(日历天) 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 1 包:上派镇、紫蓬镇、紫蓬山管委会片区; 3.服务方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5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5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1天2小时6分43秒

市场主体提交

提交节点:

2023-05-23

中标人签章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5-2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1分

市场主体提交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5-2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中标人签章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5-2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分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5-2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9分

附件: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1包.pdf
中标通知书第1包.pdf

履约信息详情第1次

主体代码:
52340104MJA582853Y
主体名称:
合肥市蜀山区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主体类型:
其他
主体角色:
供应商

交易项目编号:
2023AEEFZ00099
交易项目名称: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
2023AEEFZ00099-1
标段名称: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1包

合同金额(元):
5000000.0
合同结算金额(元):
5000000.0

合同工期(天):
731
实际工期(天):
731

合同签署时间:
2023-05-23 10:05:56
履约信息递交时间:
2023-07-03 17:59:22

安全达标情况:
合格
环保达标情况:
合格

质量达标情况:
合格
发布部门:
肥西县民政局

附件:

履约信息详情第1次

主体代码:
52340104336753866A
主体名称:
合肥市蜀山区阳光公益服务中心

主体类型:
其他
主体角色:
供应商

交易项目编号:
2023AEEFZ00099
交易项目名称: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
2023AEEFZ00099-2
标段名称: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2包

合同金额(元):
3000000.0
合同结算金额(元):
3000000.0

合同工期(天):
731
实际工期(天):
731

合同签署时间:
2023-05-23 16:42:51
履约信息递交时间:
2023-07-03 18:02:03

安全达标情况:
合格
环保达标情况:
合格

质量达标情况:
合格
发布部门:
肥西县民政局

附件:

履约信息详情第1次

主体代码:
523301065802806932
主体名称:
杭州市遐龄荟为老服务中心

主体类型:
其他
主体角色:
供应商

交易项目编号:
2023AEEFZ00099
交易项目名称: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
2023AEEFZ00099-4
标段名称: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4包

合同金额(元):
3000000.0
合同结算金额(元):
3000000.0

合同工期(天):
731
实际工期(天):
731

合同签署时间:
2023-05-23 10:12:26
履约信息递交时间:
2023-07-11 14:55:29

安全达标情况:
合格
环保达标情况:
合格

质量达标情况:
合格
发布部门:
肥西县民政局

附件:

履约信息详情第1次

主体代码:
913201007388927036
主体名称:
江苏安康通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主体类型:
其他
主体角色:
供应商

交易项目编号:
2023AEEFZ00099
交易项目名称: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
2023AEEFZ00099-3
标段名称: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3包

合同金额(元):
3000000.0
合同结算金额(元):
3000000.0

合同工期(天):
731
实际工期(天):
731

合同签署时间:
2023-05-23 14:57:58
履约信息递交时间:
2023-07-11 14:54:32

安全达标情况:
合格
环保达标情况:
合格

质量达标情况:
合格
发布部门:
肥西县民政局

附件:

履约信息详情第2次

主体代码:
52340104MJA582853Y
主体名称:
合肥市蜀山区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主体类型:
法人
主体角色:
供应商

交易项目编号:
2023AEEFZ00099
交易项目名称: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
2023AEEFZ00099-1
标段名称: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1包

合同金额(元):
5000000.0
合同结算金额(元):
5000000.0

合同工期(天):
731
实际工期(天):
731

合同签署时间:
2023-05-23 17:59:28
履约信息递交时间:
2024-04-16 09:49:32

安全达标情况:
合格
环保达标情况:
合格

质量达标情况:
合格
发布部门:
肥西县民政局

附件:

履约信息详情第2次

主体代码:
52340104336753866A
主体名称:
合肥市蜀山区阳光公益服务中心

主体类型:
法人
主体角色:
供应商

交易项目编号:
2023AEEFZ00099
交易项目名称: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
2023AEEFZ00099-2
标段名称: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2包

合同金额(元):
3000000.0
合同结算金额(元):
3000000.0

合同工期(天):
731
实际工期(天):
731

合同签署时间:
2023-05-23 18:02:27
履约信息递交时间:
2024-04-16 10:26:10

安全达标情况:
合格
环保达标情况:
合格

质量达标情况:
合格
发布部门:
肥西县民政局

附件:

履约信息详情第2次

主体代码:
913201007388927036
主体名称:
江苏安康通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主体类型:
法人
主体角色:
供应商

交易项目编号:
2023AEEFZ00099
交易项目名称: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
2023AEEFZ00099-3
标段名称: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3包

合同金额(元):
3000000.0
合同结算金额(元):
3000000.0

合同工期(天):
731
实际工期(天):
731

合同签署时间:
2023-05-23 18:05:00
履约信息递交时间:
2024-04-16 10:26:58

安全达标情况:
合格
环保达标情况:
合格

质量达标情况:
合格
发布部门:
肥西县民政局

附件:

履约信息详情第2次

主体代码:
523301065802806932
主体名称:
杭州市遐龄荟为老服务中心

主体类型:
法人
主体角色:
供应商

交易项目编号:
2023AEEFZ00099
交易项目名称: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
2023AEEFZ00099-4
标段名称:
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4包

合同金额(元):
3000000.0
合同结算金额(元):
3000000.0

合同工期(天):
731
实际工期(天):
731

合同签署时间:
2023-05-23 18:07:48
履约信息递交时间:
2024-04-16 10:27:48

安全达标情况:
合格
环保达标情况:
合格

质量达标情况:
合格
发布部门:
肥西县民政局

附件:

杭州市遇龄荟为老服务中心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4包于2023年05月23日在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备案。2023年05月25日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肥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2包项目编号:2023AEEFZ00099-2甲方(采购人):肥西县民政局乙方(中标人):合肥市蜀山区阳光公益服务中心签订地:肥西县民政局肥西县民政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合肥市蜀山区阳光公益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1.2.2服务内容:依据服务对象的健康、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法定应尽赡养义务人员)特征,合理设置服务对象类别;结合我县居家养老服务实情,以市场价值为标准,设计助餐、家政等服务方案并提供相关服务。设计不少于3项具体服务方案:(1)助餐服务:代订餐、送餐、做餐服务方案;(2)居家养老家政服务:提供理发、居所保洁、居所安检等不少于5项具体内容服务方案;(3)巡访关爱服务方案;1.2.3服务质量:详见招标文件规定。1.3价款本合同单价为按照半失能老人不超过400元/人/月,全失能老人不超过600元/人/月标准执行;原上派镇享受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经济困难且经评估达到半失能的按照不超过400元/人/月、全失能的不超过600元/人/月标准执行,达不到失能半失能标准的,按照原标准不超过200元/人/月执行。。分项价格:详见附件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按月度结算。;1.4.2发票开具方式: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日历天):731;1.5.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2包:三河镇、丰乐镇、桃花镇、严店镇、新港工业园、柏堰科技园、肥西经开区片区;;1.5.3服务方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1.5.4续签条款:¨是否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陈德华或授权代表(签字):王淑玲乙方账户信息户名:合肥市蜀山区阳光公益服务中心账号:12086201040021249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天柱路支行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2.1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9违规处罚违规情况处置:每月结算前由第三方监督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服务全程通过合肥市养老服务平台监管。1、甲方依据政策文件设定预警规则,平台中产生的预警订单将不予结算;2、对于已经不再符合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条件的对象开展服务,当月该对象产生的订单全部扣除;3、一经核实发现乙方有利用财政资金开展规定范围以外服务的情况(例如配送油、米等物资),或核实发现乙方未在服务范围内按照服务对象意愿开展服务的,第一次扣除当月乙方产生的所有的服务费用并予以警告,第二次将直接解除合同,对于该乙方所有产生费用不予结算并拉入黑名单;4、服务对象或其亲属拨打12345,或向村(社区)、乡镇、县民政局等政府部门有效投诉的(有效投诉指查实,确属乙方过错造成的投诉的),一个月累计达到2条则当月乙方所有费用不予结算;5、一票否决项(1)因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产生负面消息被市级及以上媒体通报,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的,直接解除合同,对于乙方所有产生费用不予结算并拉入黑名单;(2)乙方在服务以外收取服务对象结算码,一经查证,直接解除合同,对于乙方所有产生费用不予结算并拉入黑名单;(3)其他情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严重结果的,直接解除合同。必要时,移送司法部门进行处理。2.20项目服务周期项目周期为2年(2023年5月1日-2025年4月30日)第四部分合同相关附件附件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考核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服务机构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受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督查考核对象为依法依规确定的我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单位。第三条考核原则:(一)通过制定科学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规范绩效考核工作流程与方法,有序开展考核工作。(二)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确保绩效考核的真实有效。(三)简化考核程序,突出重点内容,抓住关键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考核结果客观、真实、准确。(四)充分发挥考核作用,促进服务机构持续改进,提高质量与效果,保证服务对象受益。第四条肥西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全程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估考核。第五条考核方式为百分制,内容分为:(1)服务能力建设37分;(2)服务过程管理33分;(3)服务对象满意度15分;(4)投诉处理8分;(5)操作规范7分;(6)加分项10分。第六条考核具体采取随机督查与半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现场查看、资料查阅、现场访谈与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考核。第七条本考核办法由县民政局、财政局负责解释。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考核评分细则有专门的员工技能培训场所(1分)有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服务管理指挥中心(1分)服务机构有与服务功能相适应且足够的服务场所及设施设备(1分)有满足现有服务需求的专属的配餐中心及设施设备(1分)有及时完成配送的专业队伍(1分)办公桌椅、文档柜、电脑、电话等办公通讯设备(1分)区域内服务对象覆盖率达100%(1分)3.服务网络3分有完整有效的服务网络组织体系(1分)3.服务网络3分按服务对象人数合理配备服务人员(1分)能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保证服务人员基本福利待遇,包括工资、意外保险等(1分)4.人力资源管理及员工发展制度3分有行政管理制度及组织架构(1分)4.人力资源管理及员工发展制度3分有员工定期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有培训记录(1分)一、服务能力建设(37分)1.服务基础设施7分服务机构有与服务功能相适应的办公场所(1分)有台账,详细登记服务经费使用情况并有相应的票据(5分)5.财务管理制度10分有财务管理制度(2分)5.财务管理制度10分能做到工作资金专款专用(2分)5.财务管理制度10分配备专职财务管理人员,并有相应的社保记录(1分)6.服务管理制度2分有服务管理制度(1分)6.服务管理制度2分工作人员执行和遵守服务管理相关制度情况(1分)7.团队构成7分服务团队有15人以上的全职员工,每少1人扣1分(7分)制作有居家养老服务宣传资料并发放至每个服务对象(1分)8.对外宣传5分按要求完成宣传报道任务,达不到要求的,按比例扣分,因服务机构原因引发的媒体负面报道1次扣3分(3分)8.对外宣传5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老人及家属有了解服务信息的公开途径(如在社区宣传栏张贴宣传单张)(1分)制作有《居家养老服务内容项目收费清单》供公众及服务对象查阅(1分)对新增服务对象,服务管理者能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签署服务协议并开展服务(1分)与服务对象间服务协议签署率100%,明确告知服务对象及其赡养人享受的服务金额、服务内容、权利与义务、投诉途径等信息(1分)二、服务过程管理(33分)9.服务内容协定及服务开启4分制作有《居家养老服务协议》范本供公众及服务对象查阅(1分)10.服务内容多样性2分能按照《居家养老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及服务收费参考意见》规定的内容开展服务(1分)10.服务内容多样性2分能及时完成服务对象跨区域居住时的交接服务(1分)11.派单4分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进行即时和预约派单,并形成派单记录(2分)11.派单4分派单信息能发给个服务人员,并确保服务人员即时响应服务需求(1分)无克扣服务时数及无故更改服务内容的违约行为(1分)12.服务执行4分服务内容能按照书面或口头协议内容开展(1分)12.服务执行4分每次服务结束后,服务人员汇总服务情况登记表提交机构形成服务记录(2分)回访信息有清晰的记录存档(1分)13.回访4分每周至少1次对服务对象随机回访(1分)13.回访4分对于回访反馈的建议、要求,能立即解决的即时解决,无法立即解决的能在一周内给予积极回复(1分)13.回访4分回访满意度在90%以上(1分)能监督服务员服务数量,每月提交服务统计表(1分)能监督服务员服务内容、质量,并做好相应的服务小结(1分)14.管理者对服务质量的监督5分有质量监督组织架构和专职监督管理人员(1分)能积极适应老人需求的改变,增加服务内容及改良服务方式与方法(1分)若临时性更换服务人员的,能通过短信与电话方式告知服务对象,并做好解释工作(1分)14.管理者对服务质量的监督5分能通过面谈、督导、会议等方式对服务员进行指正,不断改善服务人员素质(1分)15.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的监督3分能清晰告知、公示服务对象投诉与监督服务的联系方式(1分)15.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的监督3分对于服务的投诉应在1周内给予答复(1分)15.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的监督3分每半年能召开1次服务对象座谈会征求其意见与建议(1分)有专人负责档案建立与归档(1分)16.服务对象档案管理7分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户籍、居委、紧急联系人、对象类别、联系电话、有无常见病史、服务内容简述、备注等(1分)16.服务对象档案管理7分100%以上服务对象已建立完整的信息档案(1分)16.服务对象档案管理7分有当担保密制度且已执行(1分)16.服务对象档案管理7分档案存档能实现电子化(1分)17.服务对象信息更新与服务变动7分能每月更新1次服务对象花名册,动态反映新增或退出服务对象信息(1分)17.服务对象信息更新与服务变动对于服务内容的临时更改,如增加服务次数、改变服务内容等,能在当月的服务记录中反映出来(1分)7分三、服务对象满意度(15分)18.服务对象对服务评价15分第三方机构随机组织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养老服务平台随机组织回访,满意度在85分以下,每少一分扣一分(8分)四、投诉处理(8分)19.服务对象的投诉处理8分服务对象或服务对象亲属拨打12345,或向村(社区)、乡镇、县民政局等政府部门有效投诉的(有效投诉指查实,确属服务机构过错造成的投诉的),一次扣2分(8分)五、操作规范(7分)20.服务单位操作规范7分违规操作,服务金兑换现金、服务金购买实物(配餐除外)接受非服务对象使用服务金(服务对象亲属补助服务对象购买服务除外)违规操作发现一次扣7分六、加分项(10分)21.服务机构在项目实施期间受到政府部门表彰10分县级政府部门表彰每次加5分,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每次加10分(10分)附件黏贴区域黏贴区域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HFZTB-CG-2023-021603同的组成部分;合肥市蜀山区阳光公益服务中心:2、中标人不得转让、出卖《中标通知书》;你单位于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项目编3、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须登录系统中上传电子版合同至号:2023AEEFZ00099)招投标中,经评定,被确定为第2包中标人。中标单价:按照半失能老人不超过400元/人/月,全失能老人不超过600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办理合同鉴证并备案,咨询电话元/人/月标准执行;原上派镇享受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经济0551-68825073。困难且经评估达到半失能的按照不超过400元/人/月、全失能的不超过4、办理合同备案时须携带以下资料:600元/人/月标准执行,达不到失能半失能标准的,按照原标准不超过口合同原件(一式八份)口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口招标文件(原200元/人/月执行。件)口产权转让公告(原件)口出租公告(原件)口招标文件或公告要请你单位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求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等各种担保(原件、复印件)口签订合同。无故逾期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合同印花税完税证明;口公司地税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工程项目);口外地建安企业中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需要由母公司和子公司共同与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同时须提供子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2023年5月19日子公司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子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重要提示:2023年05月19日证明等。1、中标人应当按照本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5、本项目需交纳如下费用:口履药保证金国中标服务费口交易服务费口其他(元)2、中标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备注:以上选项按实际需要进行勾选。的中标人,将被追究违约责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将对其违约行为进行记录并予以披露。附则:1、《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签订的法律依据。此内容不得变更应作为合合肥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3包项目编号:2023AEEFZ00099-3甲方(采购人):肥西县民政局乙方(中标人):江苏安康通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地:肥西县民政局肥西县民政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江苏安康通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1.2.2服务内容:依据服务对象的健康、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法定应尽赡养义务人员)特征,合理设置服务对象类别;结合我县居家养老服务实情,以市场价值为标准,设计助餐、家政等服务方案并提供相关服务。设计不少于3项具体服务方案:(1)助餐服务:代订餐、送餐、做餐服务方案;(2)居家养老家政服务:提供理发、居所保洁、居所安检等不少于5项具体内容服务方案;(3)巡访关爱服务方案;;1.2.3服务质量:详见招标文件规定。1.3价款本合同单价为按照半失能老人不超过400元/人/月,全失能老人不超过600元/人/月标准执行;原上派镇享受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经济困难且经评估达到半失能的按照不超过400元/人/月、全失能的不超过600元/人/月标准执行,达不到失能半失能标准的,按照原标准不超过200元/人/月执行。。分项价格:详见附件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按月度结算。;1.4.2发票开具方式: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日历天):731;1.5.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3包:花岗镇、山南镇、柿树岗乡片区;;1.5.3服务方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1.5.4续签条款:¨是否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陈德华或授权代表(签字):张轩乙方账户信息户名:江苏安康通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账号:4301016509100290112开户银行:工行南京分行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2.1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9违规处罚违规情况处置:每月结算前由第三方监督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服务全程通过合肥市养老服务平台监管。1、甲方依据政策文件设定预警规则,平台中产生的预警订单将不予结算;2、对于已经不再符合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条件的对象开展服务,当月该对象产生的订单全部扣除;3、一经核实发现乙方有利用财政资金开展规定范围以外服务的情况(例如配送油、米等物资),或核实发现乙方未在服务范围内按照服务对象意愿开展服务的,第一次扣除当月乙方产生的所有的服务费用并予以警告,第二次将直接解除合同,对于该乙方所有产生费用不予结算并拉入黑名单;4、服务对象或其亲属拨打12345,或向村(社区)、乡镇、县民政局等政府部门有效投诉的(有效投诉指查实,确属乙方过错造成的投诉的),一个月累计达到2条则当月乙方所有费用不予结算;5、一票否决项(1)因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产生负面消息被市级及以上媒体通报,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的,直接解除合同,对于乙方所有产生费用不予结算并拉入黑名单;(2)乙方在服务以外收取服务对象结算码,一经查证,直接解除合同,对于乙方所有产生费用不予结算并拉入黑名单;(3)其他情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严重结果的,直接解除合同。必要时,移送司法部门进行处理。2.20项目服务周期项目周期为2年(2023年5月1日-2025年4月30日)第四部分合同相关附件附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考核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服务机构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受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督查考核对象为依法依规确定的我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单位。第三条考核原则:(一)通过制定科学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规范绩效考核工作流程与方法,有序开展考核工作。(二)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确保绩效考核的真实有效。(三)简化考核程序,突出重点内容,抓住关键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考核结果客观、真实、准确。(四)充分发挥考核作用,促进服务机构持续改进,提高质量与效果,保证服务对象受益。第四条肥西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全程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估考核。第五条考核方式为百分制,内容分为:(1)服务能力建设37分;(2)服务过程管理33分;(3)服务对象满意度15分;(4)投诉处理8分;(5)操作规范7分;(6)加分项10分。第六条考核具体采取随机督查与半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现场查看、资料查阅、现场访谈与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考核。第七条本考核办法由县民政局、财政局负责解释。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考核评分细则有专门的员工技能培训场所(1分)有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服务管理指挥中心(1分)服务机构有与服务功能相适应且足够的服务场所及设施设备(1分)有满足现有服务需求的专属的配餐中心及设施设备(1分)有及时完成配送的专业队伍(1分)办公桌椅、文档柜、电脑、电话等办公通讯设备(1分)区域内服务对象覆盖率达100%(1分)3.服务网络3分有完整有效的服务网络组织体系(1分)3.服务网络3分按服务对象人数合理配备服务人员(1分)能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保证服务人员基本福利待遇,包括工资、意外保险等(1分)4.人力资源管理及员工发展制度3分有行政管理制度及组织架构(1分)4.人力资源管理及员工发展制度3分有员工定期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有培训记录(1分)一、服务能力建设(37分)1.服务基础设施7分服务机构有与服务功能相适应的办公场所(1分)有台账,详细登记服务经费使用情况并有相应的票据(5分)5.财务管理制度10分有财务管理制度(2分)5.财务管理制度10分能做到工作资金专款专用(2分)5.财务管理制度10分配备专职财务管理人员,并有相应的社保记录(1分)6.服务管理制度2分有服务管理制度(1分)6.服务管理制度2分工作人员执行和遵守服务管理相关制度情况(1分)7.团队构成7分服务团队有15人以上的全职员工,每少1人扣1分(7分)制作有居家养老服务宣传资料并发放至每个服务对象(1分)8.对外宣传5分按要求完成宣传报道任务,达不到要求的,按比例扣分,因服务机构原因引发的媒体负面报道1次扣3分(3分)8.对外宣传5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老人及家属有了解服务信息的公开途径(如在社区宣传栏张贴宣传单张)(1分)制作有《居家养老服务内容项目收费清单》供公众及服务对象查阅(1分)对新增服务对象,服务管理者能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签署服务协议并开展服务(1分)与服务对象间服务协议签署率100%,明确告知服务对象及其赡养人享受的服务金额、服务内容、权利与义务、投诉途径等信息(1分)二、服务过程管理(33分)9.服务内容协定及服务开启4分制作有《居家养老服务协议》范本供公众及服务对象查阅(1分)10.服务内容多样性2分能按照《居家养老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及服务收费参考意见》规定的内容开展服务(1分)10.服务内容多样性2分能及时完成服务对象跨区域居住时的交接服务(1分)11.派单4分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进行即时和预约派单,并形成派单记录(2分)11.派单4分派单信息能发给个服务人员,并确保服务人员即时响应服务需求(1分)无克扣服务时数及无故更改服务内容的违约行为(1分)12.服务执行4分服务内容能按照书面或口头协议内容开展(1分)12.服务执行4分每次服务结束后,服务人员汇总服务情况登记表提交机构形成服务记录(2分)回访信息有清晰的记录存档(1分)13.回访4分每周至少1次对服务对象随机回访(1分)13.回访4分对于回访反馈的建议、要求,能立即解决的即时解决,无法立即解决的能在一周内给予积极回复(1分)13.回访4分回访满意度在90%以上(1分)能监督服务员服务数量,每月提交服务统计表(1分)能监督服务员服务内容、质量,并做好相应的服务小结(1分)14.管理者对服务质量的监督5分有质量监督组织架构和专职监督管理人员(1分)能积极适应老人需求的改变,增加服务内容及改良服务方式与方法(1分)若临时性更换服务人员的,能通过短信与电话方式告知服务对象,并做好解释工作(1分)14.管理者对服务质量的监督5分能通过面谈、督导、会议等方式对服务员进行指正,不断改善服务人员素质(1分)15.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的监督3分能清晰告知、公示服务对象投诉与监督服务的联系方式(1分)15.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的监督3分对于服务的投诉应在1周内给予答复(1分)15.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的监督3分每半年能召开1次服务对象座谈会征求其意见与建议(1分)有专人负责档案建立与归档(1分)16.服务对象档案管理7分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户籍、居委、紧急联系人、对象类别、联系电话、有无常见病史、服务内容简述、备注等(1分)16.服务对象档案管理7分100%以上服务对象已建立完整的信息档案(1分)16.服务对象档案管理7分有当担保密制度且已执行(1分)16.服务对象档案管理7分档案存档能实现电子化(1分)17.服务对象信息更新与服务变动7分能每月更新1次服务对象花名册,动态反映新增或退出服务对象信息(1分)17.服务对象信息更新与服务变动对于服务内容的临时更改,如增加服务次数、改变服务内容等,能在当月的服务记录中反映出来(1分)7分三、服务对象满意度(15分)18.服务对象对服务评价15分第三方机构随机组织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养老服务平台随机组织回访,满意度在85分以下,每少一分扣一分(8分)四、投诉处理(8分)19.服务对象的投诉处理8分服务对象或服务对象亲属拨打12345,或向村(社区)、乡镇、县民政局等政府部门有效投诉的(有效投诉指查实,确属服务机构过错造成的投诉的),一次扣2分(8分)五、操作规范(7分)20.服务单位操作规范7分违规操作,服务金兑换现金、服务金购买实物(配餐除外)接受非服务对象使用服务金(服务对象亲属补助服务对象购买服务除外)违规操作发现一次扣7分六、加分项(10分)21.服务机构在项目实施期间受到政府部门表彰10分县级政府部门表彰每次加5分,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每次加10分(10分)件黏贴区域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HFZTB-CG-2023-021604同的组成部分;江苏安康通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中标人不得转让、出卖《中标通知书》;你单位于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项目编3、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须登录系统中上传电子版合同至号:2023AEEFZ00099)招投标中,经评定,被确定为第3包中标人。中标单价:按照半失能老人不超过400元/人/月,全失能老人不超过600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办理合同鉴证并备案,咨询电话元/人/月标准执行;原上派镇享受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经济0551-68825073。困难且经评估达到半失能的按照不超过400元/人/月、全失能的不超过4、办理合同备案时须携带以下资料:600元/人/月标准执行,达不到失能半失能标准的,按照原标准不超过口合同原件(一式八份)口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口招标文件(原200元/人/月执行。件)口产权转让公告(原件)口出租公告(原件)口招标文件或公告要请你单位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求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等各种担保(原件、复印件)口签订合同。无故逾期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合同印花税完税证明:口公司地税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工程项目);口外地建安企业中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需要由母公司和子公司共同与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同时须提供子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2023年5月19日子公司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子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重要提示:2023年05月19日证明等。5、本项目需交纳如下费用:1、中标人应当按照本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口履约保证金国中标服务费口交易服务费口其他(元)2、中标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备注:以上选项按实际需要进行勾选。的中标人,将被追究违约责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将对其违约行为进行记录并予以披露。附则:1、《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签订的法律依据。此内容不得变更应作为合合肥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4包项目编号:2023AEEFZ00099-4甲方(采购人):肥西县民政局乙方(中标人):杭州市遐龄荟为老服务中心签订地:肥西县民政局肥西县民政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杭州市遐龄荟为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1.2.2服务内容:依据服务对象的健康、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法定应尽赡养义务人员)特征,合理设置服务对象类别;结合我县居家养老服务实情,以市场价值为标准,设计助餐、家政等服务方案并提供相关服务。设计不少于3项具体服务方案:(1)助餐服务:代订餐、送餐、做餐服务方案;(2)居家养老家政服务:提供理发、居所保洁、居所安检等不少于5项具体内容服务方案;(3)巡访关爱服务方案。;1.2.3服务质量:详见招标文件规定。1.3价款本合同单价为按照半失能老人不超过400元/人/月,全失能老人不超过600元/人/月标准执行;原上派镇享受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经济困难且经评估达到半失能的按照不超过400元/人/月、全失能的不超过600元/人/月标准执行,达不到失能半失能标准的,按照原标准不超过200元/人/月执行。。分项价格:详见附件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按月度结算。;1.4.2发票开具方式: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日历天):731;1.5.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4包:官亭镇、铭传乡、高店镇片区。;1.5.3服务方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1.5.4续签条款:¨是否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陈德华或授权代表(签字):郭昱辰乙方账户信息户名:杭州市遐龄荟为老服务中心账号:78118100158427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城西支行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2.1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9违规处罚违规情况处置:每月结算前由第三方监督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服务全程通过合肥市养老服务平台监管。1、甲方依据政策文件设定预警规则,平台中产生的预警订单将不予结算;2、对于已经不再符合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条件的对象开展服务,当月该对象产生的订单全部扣除;3、一经核实发现乙方有利用财政资金开展规定范围以外服务的情况(例如配送油、米等物资),或核实发现乙方未在服务范围内按照服务对象意愿开展服务的,第一次扣除当月乙方产生的所有的服务费用并予以警告,第二次将直接解除合同,对于该乙方所有产生费用不予结算并拉入黑名单;4、服务对象或其亲属拨打12345,或向村(社区)、乡镇、县民政局等政府部门有效投诉的(有效投诉指查实,确属乙方过错造成的投诉的),一个月累计达到2条则当月乙方所有费用不予结算;5、一票否决项(1)因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产生负面消息被市级及以上媒体通报,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的,直接解除合同,对于乙方所有产生费用不予结算并拉入黑名单;(2)乙方在服务以外收取服务对象结算码,一经查证,直接解除合同,对于乙方所有产生费用不予结算并拉入黑名单;(3)其他情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严重结果的,直接解除合同。必要时,移送司法部门进行处理。2.20项目服务周期项目周期为2年(2023年5月1日-2025年4月30日)第四部分合同相关附件附件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考核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服务机构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受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督查考核对象为依法依规确定的我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单位。第三条考核原则:(一)通过制定科学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规范绩效考核工作流程与方法,有序开展考核工作。(二)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确保绩效考核的真实有效。(三)简化考核程序,突出重点内容,抓住关键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考核结果客观、真实、准确。(四)充分发挥考核作用,促进服务机构持续改进,提高质量与效果,保证服务对象受益。第四条肥西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全程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估考核。第五条考核方式为百分制,内容分为:(1)服务能力建设37分;(2)服务过程管理33分;(3)服务对象满意度15分;(4)投诉处理8分;(5)操作规范7分;(6)加分项10分。第六条考核具体采取随机督查与半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现场查看、资料查阅、现场访谈与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考核。第七条本考核办法由县民政局、财政局负责解释。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考核评分细则有专门的员工技能培训场所(1分)有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服务管理指挥中心(1分)服务机构有与服务功能相适应且足够的服务场所及设施设备(1分)有满足现有服务需求的专属的配餐中心及设施设备(1分)有及时完成配送的专业队伍(1分)办公桌椅、文档柜、电脑、电话等办公通讯设备(1分)区域内服务对象覆盖率达100%(1分)3.服务网络3分有完整有效的服务网络组织体系(1分)3.服务网络3分按服务对象人数合理配备服务人员(1分)能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保证服务人员基本福利待遇,包括工资、意外保险等(1分)4.人力资源管理及员工发展制度3分有行政管理制度及组织架构(1分)4.人力资源管理及员工发展制度3分有员工定期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有培训记录(1分)一、服务能力建设(37分)1.服务基础设施7分服务机构有与服务功能相适应的办公场所(1分)有台账,详细登记服务经费使用情况并有相应的票据(5分)5.财务管理制度10分有财务管理制度(2分)5.财务管理制度10分能做到工作资金专款专用(2分)5.财务管理制度10分配备专职财务管理人员,并有相应的社保记录(1分)6.服务管理制度2分有服务管理制度(1分)6.服务管理制度2分工作人员执行和遵守服务管理相关制度情况(1分)7.团队构成7分服务团队有15人以上的全职员工,每少1人扣1分(7分)制作有居家养老服务宣传资料并发放至每个服务对象(1分)8.对外宣传5分按要求完成宣传报道任务,达不到要求的,按比例扣分,因服务机构原因引发的媒体负面报道1次扣3分(3分)8.对外宣传5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老人及家属有了解服务信息的公开途径(如在社区宣传栏张贴宣传单张)(1分)制作有《居家养老服务内容项目收费清单》供公众及服务对象查阅(1分)对新增服务对象,服务管理者能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签署服务协议并开展服务(1分)与服务对象间服务协议签署率100%,明确告知服务对象及其赡养人享受的服务金额、服务内容、权利与义务、投诉途径等信息(1分)二、服务过程管理(33分)9.服务内容协定及服务开启4分制作有《居家养老服务协议》范本供公众及服务对象查阅(1分)10.服务内容多样性2分能按照《居家养老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及服务收费参考意见》规定的内容开展服务(1分)10.服务内容多样性2分能及时完成服务对象跨区域居住时的交接服务(1分)11.派单4分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进行即时和预约派单,并形成派单记录(2分)11.派单4分派单信息能发给个服务人员,并确保服务人员即时响应服务需求(1分)无克扣服务时数及无故更改服务内容的违约行为(1分)12.服务执行4分服务内容能按照书面或口头协议内容开展(1分)12.服务执行4分每次服务结束后,服务人员汇总服务情况登记表提交机构形成服务记录(2分)回访信息有清晰的记录存档(1分)13.回访4分每周至少1次对服务对象随机回访(1分)13.回访4分对于回访反馈的建议、要求,能立即解决的即时解决,无法立即解决的能在一周内给予积极回复(1分)13.回访4分回访满意度在90%以上(1分)能监督服务员服务数量,每月提交服务统计表(1分)能监督服务员服务内容、质量,并做好相应的服务小结(1分)14.管理者对服务质量的监督5分有质量监督组织架构和专职监督管理人员(1分)能积极适应老人需求的改变,增加服务内容及改良服务方式与方法(1分)若临时性更换服务人员的,能通过短信与电话方式告知服务对象,并做好解释工作(1分)14.管理者对服务质量的监督5分能通过面谈、督导、会议等方式对服务员进行指正,不断改善服务人员素质(1分)15.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的监督3分能清晰告知、公示服务对象投诉与监督服务的联系方式(1分)15.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的监督3分对于服务的投诉应在1周内给予答复(1分)15.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的监督3分每半年能召开1次服务对象座谈会征求其意见与建议(1分)有专人负责档案建立与归档(1分)16.服务对象档案管理7分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户籍、居委、紧急联系人、对象类别、联系电话、有无常见病史、服务内容简述、备注等(1分)16.服务对象档案管理7分100%以上服务对象已建立完整的信息档案(1分)16.服务对象档案管理7分有当担保密制度且已执行(1分)16.服务对象档案管理7分档案存档能实现电子化(1分)17.服务对象信息更新与服务变动7分能每月更新1次服务对象花名册,动态反映新增或退出服务对象信息(1分)17.服务对象信息更新与服务变动对于服务内容的临时更改,如增加服务次数、改变服务内容等,能在当月的服务记录中反映出来(1分)7分三、服务对象满意度(15分)18.服务对象对服务评价15分第三方机构随机组织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养老服务平台随机组织回访,满意度在85分以下,每少一分扣一分(8分)四、投诉处理(8分)19.服务对象的投诉处理8分服务对象或服务对象亲属拨打12345,或向村(社区)、乡镇、县民政局等政府部门有效投诉的(有效投诉指查实,确属服务机构过错造成的投诉的),一次扣2分(8分)五、操作规范(7分)20.服务单位操作规范7分违规操作,服务金兑换现金、服务金购买实物(配餐除外)接受非服务对象使用服务金(服务对象亲属补助服务对象购买服务除外)违规操作发现一次扣7分六、加分项(10分)21.服务机构在项目实施期间受到政府部门表彰10分县级政府部门表彰每次加5分,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每次加10分(10分)附件黏贴区域黏贴区域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HFZTB-CG-2023-021605同的组成部分;杭州市過龄荟为老服务中心:2、中标人不得转让、出卖《中标通知书》;你单位于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项目编3、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须登录系统中上传电子版合同至号:2023AEEFZ00099)招投标中,经评定,被确定为第4包中标人。中标单价:按照半失能老人不超过400元/人/月,全失能老人不超过600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办理合同鉴证并备案,咨询电话元/人/月标准执行;原上派镇享受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经济0551-68825073。困难且经评估达到半失能的按照不超过400元/人/月、全失能的不超过4、办理合同备案时须携带以下资料:600元/人/月标准执行,达不到失能半失能标准的,按照原标准不超过口合同原件(一式八份)口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口招标文件(原200元/人/月执行。件)口产权转让公告(原件)口出租公告(原件)口招标文件或公告要请你单位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求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等各种担保(原件、复印件)口签订合同。无故逾期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合同印花税完税证明:口公司地税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工程项目);口外地建安企业中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需要由母公司和子公司共同与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同时须提供子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2023年5月19日子公司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子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重要提示:2023年05月19日证明等。5、本项目需交纳如下费用:1、中标人应当按照本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口履约保证金国中标服务费口交易服务费口其他(元)2、中标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备注:以上选项按实际需要进行勾选。的中标人,将被追究违约责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将对其违约行为进行记录并予以披露。附则:1、《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签订的法律依据。此内容不得变更应作为合合肥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第1包项目编号:2023AEEFZ00099-1甲方(采购人):肥西县民政局乙方(中标人):合肥市蜀山区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地:肥西县民政局肥西县民政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合肥市蜀山区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1.2.2服务内容:依据服务对象的健康、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法定应尽赡养义务人员)特征,合理设置服务对象类别;结合我县居家养老服务实情,以市场价值为标准,设计助餐、家政等服务方案并提供相关服务。设计不少于3项具体服务方案:(1)助餐服务:代订餐、送餐、做餐服务方案;(2)居家养老家政服务:提供理发、居所保洁、居所安检等不少于5项具体内容服务方案;(3)巡访关爱服务方案;;1.2.3服务质量:详见招标文件规定。1.3价款本合同单价为按照半失能老人不超过400元/人/月,全失能老人不超过600元/人/月标准执行;原上派镇享受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经济困难且经评估达到半失能的按照不超过400元/人/月、全失能的不超过600元/人/月标准执行,达不到失能半失能标准的,按照原标准不超过200元/人/月执行。。分项价格:详见附件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按月度结算。;1.4.2发票开具方式: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日历天):731;1.5.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1包:上派镇、紫蓬镇、紫蓬山管委会片区;;1.5.3服务方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1.5.4续签条款:¨是否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陈德华或授权代表(签字):偶俊霞乙方账户信息户名:合肥市蜀山区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账号:12-08610104001708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井岗支行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2.1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9违规处罚违规情况处置:每月结算前由第三方监督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服务全程通过合肥市养老服务平台监管。1、甲方依据政策文件设定预警规则,平台中产生的预警订单将不予结算;2、对于已经不再符合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条件的对象开展服务,当月该对象产生的订单全部扣除;3、一经核实发现乙方有利用财政资金开展规定范围以外服务的情况(例如配送油、米等物资),或核实发现乙方未在服务范围内按照服务对象意愿开展服务的,第一次扣除当月乙方产生的所有的服务费用并予以警告,第二次将直接解除合同,对于该乙方所有产生费用不予结算并拉入黑名单;4、服务对象或其亲属拨打12345,或向村(社区)、乡镇、县民政局等政府部门有效投诉的(有效投诉指查实,确属乙方过错造成的投诉的),一个月累计达到2条则当月乙方所有费用不予结算;5、一票否决项(1)因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产生负面消息被市级及以上媒体通报,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的,直接解除合同,对于乙方所有产生费用不予结算并拉入黑名单;(2)乙方在服务以外收取服务对象结算码,一经查证,直接解除合同,对于乙方所有产生费用不予结算并拉入黑名单;(3)其他情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严重结果的,直接解除合同。必要时,移送司法部门进行处理。2.20项目服务周期项目周期为2年(2023年5月1日-2025年4月30日)第四部分合同相关附件附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考核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服务机构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受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督查考核对象为依法依规确定的我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单位。第三条考核原则:(一)通过制定科学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规范绩效考核工作流程与方法,有序开展考核工作。(二)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确保绩效考核的真实有效。(三)简化考核程序,突出重点内容,抓住关键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考核结果客观、真实、准确。(四)充分发挥考核作用,促进服务机构持续改进,提高质量与效果,保证服务对象受益。第四条肥西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全程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估考核。第五条考核方式为百分制,内容分为:(1)服务能力建设37分;(2)服务过程管理33分;(3)服务对象满意度15分;(4)投诉处理8分;(5)操作规范7分;(6)加分项10分。第六条考核具体采取随机督查与半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现场查看、资料查阅、现场访谈与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考核。第七条本考核办法由县民政局、财政局负责解释。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考核评分细则有专门的员工技能培训场所(1分)有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服务管理指挥中心(1分)服务机构有与服务功能相适应且足够的服务场所及设施设备(1分)有满足现有服务需求的专属的配餐中心及设施设备(1分)有及时完成配送的专业队伍(1分)办公桌椅、文档柜、电脑、电话等办公通讯设备(1分)区域内服务对象覆盖率达100%(1分)3.服务网络3分有完整有效的服务网络组织体系(1分)3.服务网络3分按服务对象人数合理配备服务人员(1分)能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保证服务人员基本福利待遇,包括工资、意外保险等(1分)4.人力资源管理及员工发展制度3分有行政管理制度及组织架构(1分)4.人力资源管理及员工发展制度3分有员工定期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有培训记录(1分)一、服务能力建设(37分)1.服务基础设施7分服务机构有与服务功能相适应的办公场所(1分)有台账,详细登记服务经费使用情况并有相应的票据(5分)5.财务管理制度10分有财务管理制度(2分)5.财务管理制度10分能做到工作资金专款专用(2分)5.财务管理制度10分配备专职财务管理人员,并有相应的社保记录(1分)6.服务管理制度2分有服务管理制度(1分)6.服务管理制度2分工作人员执行和遵守服务管理相关制度情况(1分)7.团队构成7分服务团队有15人以上的全职员工,每少1人扣1分(7分)制作有居家养老服务宣传资料并发放至每个服务对象(1分)8.对外宣传5分按要求完成宣传报道任务,达不到要求的,按比例扣分,因服务机构原因引发的媒体负面报道1次扣3分(3分)8.对外宣传5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老人及家属有了解服务信息的公开途径(如在社区宣传栏张贴宣传单张)(1分)制作有《居家养老服务内容项目收费清单》供公众及服务对象查阅(1分)对新增服务对象,服务管理者能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签署服务协议并开展服务(1分)与服务对象间服务协议签署率100%,明确告知服务对象及其赡养人享受的服务金额、服务内容、权利与义务、投诉途径等信息(1分)二、服务过程管理(33分)9.服务内容协定及服务开启4分制作有《居家养老服务协议》范本供公众及服务对象查阅(1分)10.服务内容多样性2分能按照《居家养老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及服务收费参考意见》规定的内容开展服务(1分)10.服务内容多样性2分能及时完成服务对象跨区域居住时的交接服务(1分)11.派单4分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进行即时和预约派单,并形成派单记录(2分)11.派单4分派单信息能发给个服务人员,并确保服务人员即时响应服务需求(1分)无克扣服务时数及无故更改服务内容的违约行为(1分)12.服务执行4分服务内容能按照书面或口头协议内容开展(1分)12.服务执行4分每次服务结束后,服务人员汇总服务情况登记表提交机构形成服务记录(2分)回访信息有清晰的记录存档(1分)13.回访4分每周至少1次对服务对象随机回访(1分)13.回访4分对于回访反馈的建议、要求,能立即解决的即时解决,无法立即解决的能在一周内给予积极回复(1分)13.回访4分回访满意度在90%以上(1分)能监督服务员服务数量,每月提交服务统计表(1分)能监督服务员服务内容、质量,并做好相应的服务小结(1分)14.管理者对服务质量的监督5分有质量监督组织架构和专职监督管理人员(1分)能积极适应老人需求的改变,增加服务内容及改良服务方式与方法(1分)若临时性更换服务人员的,能通过短信与电话方式告知服务对象,并做好解释工作(1分)14.管理者对服务质量的监督5分能通过面谈、督导、会议等方式对服务员进行指正,不断改善服务人员素质(1分)15.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的监督3分能清晰告知、公示服务对象投诉与监督服务的联系方式(1分)15.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的监督3分对于服务的投诉应在1周内给予答复(1分)15.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的监督3分每半年能召开1次服务对象座谈会征求其意见与建议(1分)有专人负责档案建立与归档(1分)16.服务对象档案管理7分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户籍、居委、紧急联系人、对象类别、联系电话、有无常见病史、服务内容简述、备注等(1分)16.服务对象档案管理7分100%以上服务对象已建立完整的信息档案(1分)16.服务对象档案管理7分有当担保密制度且已执行(1分)16.服务对象档案管理7分档案存档能实现电子化(1分)17.服务对象信息更新与服务变动7分能每月更新1次服务对象花名册,动态反映新增或退出服务对象信息(1分)17.服务对象信息更新与服务变动对于服务内容的临时更改,如增加服务次数、改变服务内容等,能在当月的服务记录中反映出来(1分)7分三、服务对象满意度(15分)18.服务对象对服务评价15分第三方机构随机组织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养老服务平台随机组织回访,满意度在85分以下,每少一分扣一分(8分)四、投诉处理(8分)19.服务对象的投诉处理8分服务对象或服务对象亲属拨打12345,或向村(社区)、乡镇、县民政局等政府部门有效投诉的(有效投诉指查实,确属服务机构过错造成的投诉的),一次扣2分(8分)五、操作规范(7分)20.服务单位操作规范7分违规操作,服务金兑换现金、服务金购买实物(配餐除外)接受非服务对象使用服务金(服务对象亲属补助服务对象购买服务除外)违规操作发现一次扣7分六、加分项(10分)21.服务机构在项目实施期间受到政府部门表彰10分县级政府部门表彰每次加5分,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每次加10分(10分)附件黏贴区域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HFZTB-CG-2023-021602同的组成部分;合肥市蜀山区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中标人不得转让、出卖《中标通知书》;你单位于2023-2024年肥西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项目编3、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须登录系统中上传电子版合同至号:2023AEEFZ00099)招投标中,经评定,被确定为第1包中标人。中标中标单价:按照半失能老人不超过400元/人/月,全失能老人不超过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办理合同鉴证并备案,咨询电话600元/人/月标准执行;原上派镇享受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人员,0551-68825073。经济困难且经评估达到半失能的按照不超过400元/人/月、全失能的不4、办理合同备案时须携带以下资料:超过600元/人/月标准执行,达不到失能半失能标准的,按照原标准不口合同原件(一式八份)口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口招标文件(原超过200元/人/月执行。件)口产权转让公告(原件)口出租公告(原件)口招标文件或公告要请你单位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求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等各种担保(原件、复印件)口签订合同。无故逾期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合同印花税完税证明;口公司地税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工程项目);口外地建安企业中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需要由母公司和子公司共同与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同时须提供子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2023年5月19日子公司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子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重要提示:2023年05月19日证明等。1、中标人应当按照本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5、本项目需交纳如下费用:口履药保证金国中标服务费口交易服务费口其他(元)2、中标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备注:以上选项按实际需要进行勾选。的中标人,将被追究违约责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将对其违约行为进行记录并予以披露。附则:1、《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签订的法律依据。此内容不得变更应作为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