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务监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00247637920241010
二、合同名称:上海市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务监理服务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18000240223167611-18075930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务监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
联系方式:021-59732204
供应商(乙方):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舒新烈(男)
地址:
联系方式:1539718505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务监理服务项目22
数量:1.00
单价(元):138467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需求”。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需求”。服务时间:按照2024年至2026 年青浦区政府性投资计划新开项目所需财务监理服务时间为准。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需求”。
2.合同金额(元):
138467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上海市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务监理服务的合同(11N00247637920241010).pdf
上海市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务监理服务的合同合同统一编号:11N00247637920241010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乙方: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舒新烈(男)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10000电话:021-59732204,电话:15397185056传真:,传真:联系人:吴老师,联系人:陈颖通过公开采购方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本协议。双方就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务监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1.公开招标记录及相关服务承诺;2.《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务监理服务合同》;上述文件若在表述上如有冲突,以顺序列前的文件的表述为准;上述文件在,1表述上如与本协议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二、甲方授予乙方本次招标范围内项目的财务监理服务资格。乙方保证按照《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务监理服务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合格服务。乙方应严格遵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监理依据,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财务监理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监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遵循合法性、公正性、客观性的原则开展财务监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和法律责任。三、全过程财务监理服务费根据投标文件所报折扣率进行计算,结算审价财务监理费用执行《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务监理委托管理办法》(青财建【2023】134号)相关规定。预估合同价为:1384670壹佰叁拾捌万肆仟陆佰柒拾元整。四、在服务期限内,招标人委托给中标人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务监理服务业务时,具体操作程序如下:步骤1.委托人在收到项目单位的财务监理申请(告知)书后,按照招标结果与财务监理服务机构签订《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务监理服务合同》。步骤2.合同的履行合同签订后,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事项提供相关服务,委托人也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步骤3.结算委托人和财务监理服务机构双方按照所订立的《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务监理服务合同》办理相应的结算手续。五、协议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甲方根据政府部门要求解除协议的除外。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六、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现乙方有以下违约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甲方有,2权终止本协议并取消乙方的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务监理服务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责任:1、甲方认为乙方不能按合同完成大部分财务监理服务的,或由于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乙方与第三方串通的,提供虚假信息(如过于偏袒对方和提供虚假资质资料等)、误导或欺骗委托单位,以谋取非法利益的;2.财务监理机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3.甲方对乙方审核报告复审时,如发现存在审核报告内容不符合要求、工程重大问题没有反映或定性不准确的,与审计结果相差±3%以上的;4、拒绝接受甲方及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的;5、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生产经营危机甚至破产、倒闭,无法继续履行合同;6、采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构成恶劣影响。七、乙方对执行本协议第七条有异议的,可在甲方作出决定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复核。八、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在效率、质量等方面与承诺不符,或其他乙方的原因对甲方及委托人或相关用户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必须予以赔偿。九、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协商开始后30天争端仍未得到解决,且经有关部门调解不成的,双方可向青浦区人民法院起诉。十、协议期限(一)本协议有效期与《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务监理服务合同》有效期,3一致。按照2024年至2026年青浦区政府性投资计划新开项目所需财务监理服务时间为准。(二)本协议未尽之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三)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乙方(受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合同中心-补充条款列表],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务监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