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运行管理技术服务 专项工作培训活动 编制月度监理报告采购合同公告(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0025715012024401

二、合同名称:长兴县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运行管理技术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JJWCG-2024-002
四、项目名称:长兴县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运行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地 址:长兴县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2号楼
联系方式:18267216628
供应商(乙方):绍兴绿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树下王路36号(科研综合楼二)5楼504室
联系方式:1375757998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长兴县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运行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78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本项目主要工作是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日常运行管理进行巡检分析和监控预警,对污染源监测监控站点设备的建设和运行维护情况进行现场监理、评估,配合相关管理部门推进实施建设、监督管理、执法检查等有关工作,同时承担其他相关协助性工作。服务要求:包括监控中心管理要求、考核管理要求、现场端监理要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质量综合评价工作要求、组织技术培训要求、其他要求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二年服务标准: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采购人的要求。

2.合同金额(元):78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长兴县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运行管理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合同.pdf

长兴县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运行管理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合同甲方: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乙方:绍兴绿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四年四月合同主要条款项目名称:长兴县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运行管理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JWCG-2024-002甲方: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乙方:绍兴绿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兴县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运行管理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碳商成交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及要求本项目主要工作是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日常运行管理进行巡检分析和监控预警,对污染源监测监控站点设备的建设和运行维护情况进行现场监理、评估,配合相关管理部门推进实施建设、监督管理、执法检查等有关工作,同时承担其他相关协助性工作。具体详见合同附件。二、合同金额项目合同金额为(大写):柒拾捌万元整(¥780000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竞争性碳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服务期及地点1.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二年。每年年底前经甲方考核后,如履约情况、服务质量等达不到合同和碳商文件规定要求的,甲方可终止采购合同。2.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八、付款条件1.乙方同意无需预付款2、服务费分三期支付。第一期服务费在2024年年底前绩效考核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第二期服务费在2025年年底前绩效考核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第三期服务费在本项目服务期满绩效考核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根据甲方制订的考核办法乙方当期考核出现扣款的,在当期应付款项中予以扣除后支付。甲方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乙方账户(具体支付时间以政府财政实际支付为准,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付款违约责任。)。注:如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当期服务费的计算按照实际服务期限进行折算,扣款在此基础上进行计算,扣款完为当期应得服务费。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竞争性碳商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如在服务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3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响应时有其它服务承诺的,一并履行。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十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2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其他按照考核结果奖惩办法约定执行。4.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的情进行合同扣款。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以长兴县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运行管理技术服务项目(编号:ZJJWCG-2024-002)碳商文件及其补充、修改文件为准,上述文件和乙方针对本项目的碳商响应文件及承诺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附件与主合同的规定不一致时,以主合同为准。5.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合同附件附件1:技术需求附件2:考核办法天乙方:绍兴绿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甲方: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盖章)(盖章)a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树下王路36号2号楼504室地址:邮编:邮编:312000电话:13757579985电话:传真:传真:十月/b日签约时间签约地点2附件1技术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针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点源分布广、数据量大、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特点,通过购买技术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的途径,强化生态环境部门的管理力量,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履行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督职责,提升污染源现场端、运维单位、监控平台等多层次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本项目主要工作是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日常运行管理进行巡检分析和监控预警,对污染源监测监控站点设备的建设和运行维护情况进行现场监理、评估,配合相关管理部门推进实施建设、监督管理、执法检查等有关工作,同时承担其他相关协助性工作。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包括企业现场端的自动监控设备及生态环境部门管理端的各类在线监控平台。截止2024年2月底,长兴县已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企业共119家,点位共175个;此外,有105家企业在排污口、监控站房、固废仓库等点位安装了视频监控,累计接入视频监控点465个。在线监测监控点位、管理平台如在监理服务期内有调整的,按实际调整点位、管理要求无条件接受监理覆盖工作。(二)服务内容及要求1.监理工作内容(1)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以下简称“长兴分局”)环境监控中心日常运行管理:根据国家、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管理要求及工作技术规范,对各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平台进行管理并开展网络巡检,及时发现数据异常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并做好各类自动监控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配合长兴分局做好监控中心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技术培训、考核考评等各项工作机制。(2)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技术服务:根据国家、省、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管理要求及工作技术规范,对全县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并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3)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质量综合评价和考核:根据相关要求,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综合评价和考核,规范运维单位和企业对自动监控设备的运维行为,提高自动监测数据质量。(4)根据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协助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开展自动监控建设和运行管理技术培训工作,完成交办的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其他有关工作。2.监理技术规范及要求(1)监控中心管理要求根据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工作文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等要求及相应工作技术规范,对采购人部署使用的各类自动监测、监控、信息公开类系统平台进行巡检。监测监控类系统主要有: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以下简称国发平台)、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湖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市平台)、生态环境监测平台(以下简称视频监控平台)、浙江省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等。需对各类监测监控系统开展巡检和复查,及时发现数据异常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做好异常情况的网络、短信或电话等预警报警工作;对全县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分析,督促相关企业及时提供基本信息资料(含变更资料)、运行资料等。1)平台管理要求①结合日常平台巡检,对各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平台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向长兴分局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平台运营商报告,并做好记录。②根据长兴分局要求做好各平台的巡检工作。2)网络巡检要求按照国家、省、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监管有关文件要求,对全县污染源自动监控站点数据和所有管理平台进行实时巡检和复查。每个工作日对国发平台、省平台、市平台进行一次巡检;每周对视频监3控平台进行一次巡检;每季度对平台上企业基础信息进行一次巡检,并根据要求开展信息维护。对网络巡检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填写巡查表,统计汇总,并及时通知企业和长兴分局,督促相关企业及时落实整改,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①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国发平台)。重点巡查各站点数据传输有效率,对数据出现异常引发督办或引起传输有效率异常降低的情况及时通知长兴分局,并督促企业对数据进行正确标记。②浙江省/湖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省平台、市平台)。重点巡查平台上数据异常、数据超标、脱机等情况,监督审核运维单位和企业在平台上的运维记录,督促运维单位和企业规范运维,汇总异常情况,及时上报长兴分局,跟踪记录形成闭环。③视频监控平台。重点巡检脱机、视频显示等情况,及时通知企业和电信运营商,提醒其及时进行修复,对视频脱机、故障等情况,每周详细巡检一次并汇总成台账,提醒督促相关企业及时落实整改,并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记录。4浙江省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重点巡查企业自行监测开展及公开情况,对公开不到位、不及时的要制作下发工作联系单,并跟踪企业整改落实情况。湖州市重点监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自行公开平台。每月巡检各企业填报情况(企业基本情况、排污信息等)。根据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对企业信息公开率进行统计并报告;每月巡检各企业平台数据完成率,对于公开不及时的及时通知信息公开企事业单位及时补录数据,并跟踪整改工作。3)日常管理要求①做好省、市督办单、交办单的跟踪办理工作,及时查找问题的原因,协助长兴分局对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和跟踪督查,并及时反馈。日常工作中,应通过网络巡检或现场核查等多种措施,提前发现问题,提前解决问题。②配合长兴分局跟踪企业新增自动监测设备、视频监控和门禁系统的建设进度,指导企业做好与各级监控平台的联网工作;配合推进自动监控设备计量检定工作。(2)考核管理①配合长兴分局环境执法队开展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超标督办现场检查以及超标督办单的反馈工作,并做好汇总统计和整改跟踪工作。②协助汇总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验收备案情况、超标监测信息等;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严格落实台帐管理,建立规范化台帐管理制度,确保每次检查情况都可追洲。③自动监控数据分析。通过科学的方法和大量的数据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能够对可疑数据进行分析,梳理出可疑企业及超标严重预警企业名单,为重点稽查对象决策和环境执法服提供数据支撑。④按时完成所有省、市级交办工作联系单的受理、分发和回复反馈工作,及时查找问题的原因,汇总运维单位上报情况,协助长兴分局对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和跟踪督查,并及时反馈。日常工作中,应通过网络巡检或现场核查等多种措施,提前发现问题,提前解决问题。对于难以解决或者比较重大的问题第一时间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5根据要求完成各类工作报表。按照要求,对在长兴县开展在线运维业务的运维单位每年现场监督检查至少1次,根据采购人要求对运维单位能力、运维资质、人员配置、车辆配置、实验室能力、备品备件、管理制度;现场运维质量等进行检查及考核。建立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运行管理考评管理档案。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对运维单位检查。(3)现场端监理要求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等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管理要求及工作技术规范,对长兴县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视频监控与门禁系统等现场端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对自动监控的安装、整改实施进行监督、评估;配合执法部门开展现场检查;按要求在重要环境保障时期进行污染源巡查;结合工作实际和管理要求,及时提交技术服务工作报告。41)例行检查①检查频次:对94家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站点每半年现场检查1次。其他污染源自动监控站点每年检查1次。②检查内容:现场技术服务内容包括《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中的要求,以及现场视频监控设施、监控点周围环境的情况。重点包括排污口检查,采样位置检查,运维校验、故障处理记录检查、数据准确性检查、设施运行参数检查、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与自动监控数据相关性检查等。开展质控样考核,根据现场安装的设备开展对应的质控考核。2)重点检查①检查频次:根据长兴分局要求不定期组织,部分时段安排夜间检查。境②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和弄虚作假等行为,并做好相关文字及影像资料的检查记录。3)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的各项专项检查、整改跟踪等工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我县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监督检查等工作。4)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巡检记录单等各类报告编制及通报工作,并建立现场技术服务档案。5)现场技术服务质量保证核查必须覆盖监控项目的因子范围和量程范围。使用的标准物质必须是有证或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提供或配制,在有效期内使用。(4)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质量综合评价工作要求对全县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进行审核,督促运维单位和企业及时对数据进行标记和补录,确保自动监测传输有效率、数据达标率等指标达到考核要求。①传输有效率审核:督促运维单位和企业及时填报运维信息、比对监测、质控校准、补传缺失数据等工作,确保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考核要求。②数据达标率:督促运维单位和企业及时做好数据标记工作,正确填报工况、故障等运维信息,确保自动监控数据达标率达到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考核要求。③按照管理的要求,协助管理部门对运维机构的运维能力和运维质量进行考评。(5)组织技术培训按照采购人要求,协助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业务培训,派遗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对采购人指派的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专项检查等现场工作的培训,以提升长兴分局在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监督管理和服务企业上的能力水平;不定期开展污染源企业相关人员及在线运维人员培训;具体培训内容、时间、地点与采购人共同确定。培训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含在商报价中。根据企业自动监控管理状况及需求,指导帮助企业实现管理提升和改进。(6)其他要求①严格落实台帐管理,建立规范化台帐管理制度,确保每次检查情况都能可追湖。②每月提交《长兴县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报告》,全年需开展技术服务工作总结。③协助长兴分局做好湖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工作月报的反馈,同时对湖州市下发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的问题进行跟踪并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汇总并形成整改报告,并提交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后上报。并按要求及时将各反馈意见经本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后上报上级部门。④如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出台新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或要求,应按新的规定和要求实施技术服务工作。根据长兴分局要求,完成交办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其他有关工作。3.监理工作保障要求(1)人员保障①技术服务项目组常驻长兴分局工作人员至少2名。同时,还须确保非常驻技术服务专家1名,应长5兴分局工作要求,随时保障到位。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须服从长兴分局的日常管理。②常驻工作人员中至少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负责网络巡检等工作的须为计算机、自动化、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毕业,并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从事现场端在线检查工作的人员须为环境检测、计算机、仪器分析、自动化、机电、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毕业,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人员培训合格证书(自动监控),现场人员都须有C1(含)以上驾照。成交供应商选派人员(含驻点工作人员)须具备适合本项目技术服务工作的自动监控运行技术培训合格证书等上岗资质证明,并具有一定时间的相似工作经验。③突发事故或应急状态下,须按长兴分局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含夜间和法定节假日等)赶赴现场。监理项目组人员须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状态。④常驻工作人员必须为成交供应商在职员工,经采购人审查及试用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在服务期内,常驻工作人员(包括现场核查人员)发生的任何人身及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全权负责,采购人将不负任何责任。成交供应商任何更换或调整常驻工作人员的行为应事先提前征求采购人意见,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调整。若采购人发现常驻工作人员不合格、不能胜任项目工作任务的,有权要求解聘或者调换工作人员,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的书面通知7个日历日内完成技术服务人员的更换。(2)装备保障项目组需至少配备以下装备保障工作需要:①须配备专用电脑(台式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各1台)及相应的软件分析系统用于网络巡检及各类报表的统计、分析、汇总、短信报警等。采购人仅提供办公场所、水、电、网络端口及在线监控平台相关设备。②须配备专车(1辆)用于现场核查,保障现场技术服务核查工作顺利开展,原则上在工作日期间车辆必须保障到位。③须配备现场技术服务核查用的全套检查和分析等仪器、器具和工具。(3)制度保障①工作期间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态度须文明礼貌、细致和葛。日常作息制度与长兴分局同步,并可按照长兴分局的要求做出相应调整。非工作日需安排人员值班,处理网络巡检和其他分局要求的事务,并处理临时和突然发生的事件和需要紧急处理的事务,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需保证手机通讯畅通。②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不能做与上班无关的事情,如炒股、游戏、听音乐、看视频等。③保持监控中心、办公室等工作场所卫生,不准在室内抽烟,做好个人卫生包干工作。④不得接受排污企业或运维单位等的礼物和宴请,对技术服务中发现的排污企业或运维单位的违规行为不得满报、缓报,不得串通或协助排污企业或运维单位规避生态环境部门监管。不得借工作便利向企业推销在线监控设备或开展与技术服务无关的业务。一经发现技术服务人员有违规违纪情况,将扣除合同价款的5%作为惩罚(发现一次扣一次),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解聘当事人。对系统相关技术和商业机密保守秘密,不得借双方合作的名义推销产品;未经业主同意,不得将系统数据和视频图像用于合同无关的用途。技术服务单位要制订工作管理制度、工作纪律,保障上述要求的落实。(4)其他保障①成交供应商须落实经费,用于保障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组用于日常办公、通讯费、差旅费、过路费、油费、餐费等均由技术服务单位自行负责落实到位。②项目组人员上岗前须由技术服务单位自行组织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③成交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本项目的管理成本,合理竞标。4.监理工作考核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长兴分局对技术服务工作的考核,详细考核办法主要由采购人确定,在成交供应商启动监理工作1个月后具体实施。6考核要点:采购人将根据监理项目的实际管理需要,主要对监理公司在日常管理、监控巡检、现场核查、考核指标、督办监理等五项工作上进行考核评定,以考核监理公司在日常工作保障能力、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等方面工作,同时结合工作行为、工作失误及影响、工作建议、突出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每次考核结果与合同扣款挂钩,扣款金额在当期付款时扣除。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按当期合同总金额支付项目费用;考核得分在80-90分(含80分)扣除当期合同总金额的5%;在70-80分(含70分)扣除当期合同总金额的10%;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扣除当期合同总金额的20%,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技术服务合同。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的情进行合同扣款。5.其他要求(1)本项目的技术服务结果或成果只归属于长兴分局,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另用。(2)如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长兴分局出台新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或要求,应按新的规定和要求实施相应的监理工作。(3)供应商当前在湖州地区内未承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运维项目,在湖州地区内无污染源在线监控分析设备生产或销售业务,与湖州市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控企业之间无控股关系、管理关系、代理代销关系、非同一法定代表人等直接利害关系,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成交资格或者终止合同。7附件2考核办法1.日常管理(共15分)(1)配备专业技术人员2名,技术服务专家1名,遵守甲方相关人员管理规定和工作纪律;提供现场检查保障车辆1辆,手续完备、保险齐全,保持安全技术性能完好;提供技术服务人员的办公设备及软件(需配备专用电脑(台式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各1台)及相应的软件分析系统用于网络巡检及各类报表的统计、分析、汇总、短信报警等。)。未按照要求配备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少一人扣1分,技术服务专家每少一人扣3分;车辆未配备扣1分;办公设备及软件未按照要求配备的,每缺一项扣0.5分。(2)遵守工作纪律和制度,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得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工作电脑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3)根据要求,积极、努力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事项。拒不执行或完成较差的,每次扣1分;泄露相关数据和信息的,每次扣1分,造成恶劣影响的扣5分。2.监控巡检(共20分)(1)污染源自动监控异常、故障单发出与反馈。及时发出督办单,针对省级交办问题,及时记录通报并交办跟踪,并做汇总统计和整改跟踪工作,对于各类故障时间超过24小时未恢复的,要督促整改并及时报告。反馈上级部门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未及时发督办单的,每家次扣0.5分。(2)每个工作日制作网络巡检督办单,根据网络巡检情况及时记录数据异常、数据超标等情况和预警信息发布情况,并做好汇总统计和整改跟踪工作。按时完成数据统计、监控预警等报表,每少一次扣0.5分;应预警未预警或误预警的,每次扣0.5分;故障修复超时未记录或报告的,每次扣0.5分。(3)制作统计报表。各类报告每延迟1天,扣0.5分;报告质量存在较大问题的每份扣2分。3.现场核查(共30分)(1)制作现场核查表单,每核查一个重点排污单位年度自动监控系统点位,须编制一个表单,内容应包括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关于在线运维的各项工作规定,并提供技术服务支撑。未按照现场核查时限完成核查任务的,每少一份扣2分,核查表单上填写信息不全或出现明显错误的,每份扣0.5分。(2)发现问题并及时报告,同时积极配合参与上级部门对我县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管理的各项检查等工作。因日常技术管理失误,相关问题应发现未发现或未报告的,每次扣1分;导致致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4.考核指标(共20分)(1)督促企业在自动监控数据生成后10日内在国发平台中完成数据补传,并认真审核,确保重点排污单位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生态环境部和省厅考核要求。未及时督促企业及时补传信息且并未报告的,每次扣0.5分。(2)平台信息更新管理,收集企业基础信息备案表等相关材料,督促企业及时将信息和资料上传监控管理平台和市平台。平台基础信息未及时督促属地管理部门按要求更新、上传管理平台的,每次扣0.5分。(3)做好国发平台数据传输有效率、重点源企业自动监控管理有效率相关工作,达到生态环境部和省厅及市局相关要求。8低于上级部门考核要求,日常工作未及时督办及提供记录造成考核未达标的,每家次扣0.5分。5.督办监理(共15分)(1)督促做好重点企业在线设施新建、改建和整改联网工作,推进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的,应当及时告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新建、改建或整改进度滞缓时未及时通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造成工作延误,或未及时督促完成备案基础信息录入的,每家次扣1分。(2)编制月度核查监理报告,每月编制监理报告,内容应包括监理工作发现的问题以及原因分析和对策建议等。次月15日前提交月度监理报告,每滞后1天扣1分,报告存在明显问题或不足的,每次扣1分。6.其他(1)协助开展长兴县专项工作培训活动的,每次加1分。(2)工作认真细致,积极发现重大办案线索。发现排污企业或运维单位造假并提供有力依据,经生态环境部门核实环境违法行为的,每次加3分。(3)确保月度国发平台传输有效率全省排名。省厅通报自动监控考核指标、国发平台月度传输有效率前三名的,每次加0.5分;后三名的,每次扣0.5分。(4)上级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2分。(5)年度专项工作考核排名。确保全市排名前三,每前进1名加2分,每后退1名扣2分。7.考核评分表(见下表)。8.考核结果应用每次考核结果与合同扣款挂钩,扣款金额在当期付款时扣除。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按当期合同总金额支付项目费用;考核得分在80-90分(含80分)扣除当期合同总金额的5%;在70-80分(含70分)扣除当期合同总金额的10%;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扣除当期合同总金额的20%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技术服务合同。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的情进行合同扣款。加分项合同期内均有效。g长兴县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运行管理技术服务项目考核评分表合计合计100年度专项工作考核排名确保全市排名前三,每前进1名加2分,每后退1名扣2分。上级部门通报表扬一—每次加2分。其他月度各项考核指标排名通报省厅通报自动监控考核指标、国发平台月度传输有效率前三名的,每次加0.5分;后三名的,每次扣0.5分。发现办案线索发现排污企业或运维单位造假并提供有力依据,经生态环境部门核实环境违法行为的,每次加3分。协助开展长兴县专项工作培训活动一每次加1分。编制月度监理报告10每月15日前提交,每滞后1天扣1分,报告存在较明显问题或不足的,每次扣1分。督办监理(15分)督促做好重点企业在线设施新建改建联网工作5新建、改建或整改进度滞缓时未及时通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造成工作延误,或未及时督促完成备案基础信息录入的,每家次扣1分。保障有效率等考核指标10低于上级部门考核要求,日常工作未及时督办及提供记录造成考核未达标的,每家次扣0.5分。督促平台信息更新5平台基础信息未及时督促属地管理部门按要求更新、上传管理平台的,每次扣0.5分。考核指标(20分)数据有效率管理5对安装改建进展较慢的企业未发函告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的,每次扣0.2分,未及时完成备案及基础信息录入的,每次扣0.2分。发现问题并及时报告,每月不少于4次10因日常技术管理失误,相关问题应发现未发现或未报告的,每次扣1分;导致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现场核查(30分)开展重点排污单位年度自动监控系统现场技术服务并编制表单20未按照现场核查时限完成核查任务的,每少一份扣2分,核查表单上填写信不全或出现明显错误的,每份扣0.5分。工作报表5各类报告每延迟1天,扣0.5分;报告质量存在较大问题的,每份扣2分。每个工作日网络巡检督办单10按时完成数据统计、监控预警等报表,每少一次扣0.5分;应预警未预警或误预警的,每次扣0.5分;故障修复超时未记录或报告的,每次扣0.5分。监控巡检(20分)监控系统异常、故障巡检、反馈汇总5反馈上级部门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未及时发督办单的,每家次扣0.5分。其他交办工作5拒不执行或完成较差的,每次扣1分;泄露相关数据和信息的,每次扣1分,造成恶劣影响的扣5分。人员工作纪律、监控中心卫生2遵守工作纪律和制度,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的情给分。日常管理(15分)人员、车辆及办公设备配备8配备专业技术人员2名,每少1人扣1分;配备技术服务专家1名,每少1人扣3分;车辆1辆,未配备扣1分;需配备专用电脑(台式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各1台)及相应的软件分析系统,每缺项扣0.5分。考核类目子科目分值得分说明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运行管理技术服务 专项工作培训活动 编制月度监理报告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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