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选择鉴定机构采购合同公告(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2024)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关于选择鉴定机构的公告

2024-04-16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关于选择鉴定机构的公告
(2024)湘0203法鉴字60号
根据《湖南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本院拟定于2024年4月22日15:30时选择湖南金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的鉴定机构。可于2024年4月19日16:00时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网上报名”指引的路径进行报名申请。
公开选择鉴定机构的具体要求如下:1、入围《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2023年度入围的专业机构名册》,且符合资质要求的鉴定机构(在报名截止日前将相关资质提交至本院411办公室,未提交的不予通过资质审核)。2、跨市域接受委托的鉴定机构,所确定的技术人员需在该机构执业满2年,中签后需将相关资料提交至本院411办公室。3、接受委托后于10个工作日内出具《征求意见稿》(该时间从勘验的次日起计算)。4、熟悉《湖南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5、能认真并及时完成委托工作。
提示:1、按照《湖南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的要求确定机构选择方式。2、摇号过程、结果可在“鉴定摇号结果公告”中重播与查询。3、报名时请看清公告类别,重复报名、报错类别,取消一次摇号资格。4、未按时完成委托工作的取消一次摇号资格。5、被选定机构在接到摇号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来本院411办公室审查材料,办理委托手续。如材料不齐,被选定机构应向本院出具书面的补充材料清单。
芦淞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电话:28519256 联系人:饶天平。
芦淞区人民法院监察室监督电话:28518393
标的概况

案号
承办法院
财产名称
财产所在地
其他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审计
对淞北市场涉案项目进行审计。(以鉴定申请书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选择鉴定机构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株洲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