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清理 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人民政府2024)


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人民政府清城区飞来峡镇固体废物清理项目的合同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人民政府清城区飞来峡镇固体废物清理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4-04-16 17:27:45
采购计划编号:441802-2023-00465 预算金额:3000000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441802-2023-00465

二、合同名称

清城区飞来峡镇固体废物清理项目

三、项目编号

441802-2023-00465

四、项目名称

清城区飞来峡镇固体废物清理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763-3840912
供应商(乙方): 清远绿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东坑村
联系方式:0763-311806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清城区飞来峡镇固体废物清理项目
1(项)
3,000,000.00
3,000,000.00

合同金额: 3,000,000.00元,大写金额:叁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4月12日至2023年05月11日
履约地点:清远市清城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4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人民政府
2024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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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1802-2023-00465项目编号:441802-2023-00465项目名称:清城区飞来峡镇固体废物清理项目甲方: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人民政府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大道北与人民路口西北侧电话:0763-3840912传真:0763-3840912乙方:清远绿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东坑村电话:0763-3118601传真:0763-3118061根据清城区飞来峡镇固体废物清理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标的和数量1其他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清城区飞来峡镇固体废物清理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00序号品目名称标的数量单价(元)金额(元)最高单价限价装卸、运输分拣、填埋、综合利用处置费455.4元/吨装卸、清运、运输中转2.475元/吨/公里两种项目价格独立结算,两者结算价之和不得超过合同金额。处置项目名称单价备注二、合同金额合同暂定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万元(33000000元)。三、项目概况清城区飞来峡镇辖区域内现有的非法倾倒外来工业固废污泥,工程量以甲方、监理签证为准。根据有关规定,工业固废污泥处置应遵循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处置原则,从现有外来非法倾倒的工业固废污泥堆放处全部转移清运至合法、有效的处理处置场所进行处置,使之符合环保要求。四、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固体废弃物清挖施工、运输、处置等。五、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乙方须具有固定的、合法的固废及污泥处置终端场所、处理固体废物技术及工艺且符合环保标准要求。确保固废及污泥处置达到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要求。(2)乙方须具有有效的、经济的、便捷的应急处理措施和监管方案,以便于甲方对固废及污泥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3)乙方所在地若为清远市行政区域外的,须提供固废及污泥处理处置地地市级人民政府污泥主管部门同意将本项目固废及污泥跨市转移的证明文件(或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取得固废及污泥处理处置地地市级人民政府污泥主管部门同意将本项目固废及污泥路市转移的证明文件),并制定固废污泥跨市转移计划(包括转移时间、运输路线、接收单位基本情况、固废及污泥处理处置方案等)。(4)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须与甲方确认工业固废及污泥堆放点情况,如乙方对工业固废及污泥对堆放特性有异议,由双方协商确定,聘请第三方资质公司进行属性鉴定,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聘请费用由乙方承担。(5)乙方选择的处置工艺设备和生产工艺符合相关要求,污染防治能力满足生产需求,保证在服务期内排污许可证持续有效。(6)乙方须确保其固定的、合法的固废及污泥处置场所剩余处置能力满足本项目的需求。(7)乙方应配备项目负责人,负责固废及污泥处置协调管理工作。(8)乙方的运输车辆须符合相关道路运输要求,并采取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措施,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如造成二次污染,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运输司机须具有运营资格,取得合法牌照,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固废及污泥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运输队伍应了解并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的安全、运输、环保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章制度,保障运输安全。(9)乙方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其有关部门随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运输和处理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10)乙方负责固废及污泥装卸、过磅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和符合环境保护要求。(11)乙方负责清理运输工具上跌落、泄漏在公路上的固废污泥,由此造成各种行政责任及经济损失,或导致任何第三方对甲方提起索赔,其责任、风险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2)乙方有责任及时报告在运输和处理处置过程中所发生的事件,任何可能造成各方行政责任及经济损失、任何第三方的投诉和索赔的所有事件。(1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法违规操作行为,特别是偷倒、乱倒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14)乙方须配合甲方做好固废及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理处置量及其去向等资料,应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向甲方递交相关资料,并由甲方确认后方视为有效,双方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15)乙方实际处置量产生的处理费超过合同暂定的金额人民币叁佰万元,乙方可停止服务。六、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根据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积极配合。2.监督乙方依法完成项目。3.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时支付相关报酬。4.本合同甲方的具体负责人:邓少波联系电话:13926612255(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根据甲方的合理要求和竞争性碳商响应文件的承诺提供合格的服务。2.接受甲方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3.向甲方收取提供的服务的相关报酬。4.乙方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及监督。5.乙方应当安全处理处置固体废弃物,保证处理处置后的固体废弃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乙方应建立完备的检测、记录、存档和报告制度,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弃物。6.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国家相关职业卫生标准和规范,保证从业人员的卫生健康;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防止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发生。7.乙方必须建立固废管理台账,对固废的处理处置进行登记,详细记录固废接收量,运输车牌信息,司机身份信息,处置方式和处置等情况。乙方需随时配合甲方检查和对账。8.乙方按照一车一磅单和一车一联单的要求,认真填写固废转移联单。9.本合同乙方的具体负责人:宋建贤,联系电话:15914345038七、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1.服务期为30个日历天,起始时间以监理出具的开工令为准。八、项目验收1、如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2、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有本地行业主管部门鉴用定。九、付款方式1.本合同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最终结算金额=合同单价×实际处置量。2.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费结算公式:服务费=固废处理处置量*固体废弃物单价(含税);合同服务期内不予调整。3.固体废弃物运输中转费用结算公式:服务费=中转运输量*固体废弃物运输中转单价(含税);合同服务期内不予调整。4.项目验收时限为30个日历天,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100%服务费。注:1.工程量以甲方、监理签证为准。2.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暂定金额。十、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的违约金。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十一、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三、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四、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碳商文件、响应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五、合同生效1.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1日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3.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而代表签定地点:清远市清城区签期期:202年43年4月12日日签定日期:2023开户名称:清远绿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户帐号:579000014675785开户行:东莞银行清远东城支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固体废物清理 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