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民服务热线一号响应综合运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2024)
2024年上半年房山区市民服务热线一号响应综合运营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11011124210200013314-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2024年上半年房山区市民服务热线一号响应综合运营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11124210200013314-XM001
四、项目名称: 2024年上半年房山区市民服务热线一号响应综合运营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本级
地 址: 北京市房山区昊天北大街38号
联系方式: 89316117
供应商(乙方): 北京智燕徵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2024年上半年房山区市民服务热线一号响应综合运营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209.940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3-2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4-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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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房山区接诉即办一号响应综合运营服务合同.pdf
2024年上半年房山区市民服务热线一号响应综合运营服务项目服务合同甲方: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武玉章联系电话:010-89316117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昊天北大街38号楼A座乙方:北京智燕徽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人代表:张丽梅联系电话:18610258683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辰光东路26号院1号楼7层A263(集群注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服务甲方关于_房山区市民服务热线一号响应综合运营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地点、服务期限1.1服务地点:房山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1.2服务期限:2024年度上半年。第二条服务及服务目标2.1在甲方指导下开展如下服务2.1.1提供市民热线案件督办服务:落实诉求办理“三办”机制,做好群众诉求实施2小时、24小时、7天和15天的案件办理和督促工作,督促各承办单位7天内有效办结,督促挂账案件每月汇报进展。2.1.2提供市民热线考核审核服务:负责审核各单位考核材料,报送市中心,组织和协调全区、区直部门及属地有效完成市民服务热线考核工作,配合市中心完成回访、不纳入考核案件、考核前中后期工作提示及问题分析、各项考评成绩测算等考核工作。2.1.3提供市民热线及网格化数据分析服务:围绕市民服务热线群众诉求的诉求内容、办理情况、考核数据(“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等)、诉求趋势变化等维度进行数据分析,编制各类日报、周报、月报等数据分析报告;围绕网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数据分析,形成年度体检报告及专项分析报告。为区的四套班子、各镇街和行业部门及时提供诉求案件热点难点及趋势变化。按期对重点、高发、突出问题进行分析,对未解决、不满意案件进行梳理,对案件问题进行预判预警,为相关行业科室、镇街提供决策参考。2.1.4提供市民热线及网格工作典型案件宣传推广服务:挖掘和组织相关部门市民服务热线工作及网格中的典型案件、经验和任务,撰写相关报道。2.1.5提供市民服务热线专业指导培训工作:针对市、区对市民服务热线考核新政策调整内容进行研究和解决,挖掘政府市民诉求处置中心、职能科室和村居在应对市民服务热线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与建议。同时,面向职能科室、村居工作人员等提供指导与培训。2.2服务目标2.2.1以市民服务热线为牵引打造房山区为民服务新形象。依托于高素质及高服务质量团队,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健全完善全区“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市民服务热线工作体系,化解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不断提高群众诉求派单准确率和办理效率,打造房山区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新形象。2.2.2以市民服务热线为线索推进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依托市民服务热线反映问题的办理、解决和群众反馈,检验机构改革、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吹哨报到机制应用的实际效果,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做到数上见事、事中8寻律、律下出序、序中成善,破解超大城市治理难题。2.2.3以市民服务热线为重点营造房山政府良好群众口碑。依托市民服务热线反映问题办理的质量、效率和群众意见,不断优化各级政府治理的方式方法,以做好群众工作为核心,引导区、乡镇、街道入户上门服务群众,办理群众诉求要响应、要解决、要得到群众认可和肯定,让群众成为改革的监督者、评判者、推动者。第三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3.1本项目服务费共计人民币2,099,400元(大写:贰佰零玖万玖仟肆佰元整)。3.2本合同费用总额的具体付款方式和时间如下:3.2.1首付款: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区财政拨款,且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服务费的50%,计人民币:1049,700元(大写:壹佰零肆万玖仟柒佰元整)。3.2.2尾款:本项目服务到期,甲方收到区财政拨款,并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剩余服务费用,计人民币:1049,700元(大写:壹佰零肆万玖仟柒佰元整)。3.3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全面、妥善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要的人力成本、差旅费、材料设备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办公费用及其他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支付乙方其他任何费用。3.4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和联系人信息如下:开户名:北京智燕徽通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大兴欣荣大街支行账号:344174425192乙方应保证上述账号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否则由此导致的错付、误付等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4.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和效率进行工作指导和监督。4.2根据房山区12345市民热线考核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考核制度和工作服务标准进行调整。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进或完善12345市民热线工作相关标准或要求,并接受乙方对工作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4.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工作人员,并对工作提出整改或调整意见。乙方应当于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十日内响应并完成,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全部服务费用。4.5乙方的工作行为导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和政府形象受到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当班值守时,由于失职、渎职造成事故或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甲方先行赔付,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要求乙方采取适当措施挽回政府形象等。如乙方工作涉及法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乙方失职、渎职造成的损失不限于经济损失。4.6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配备电脑、打印机等,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等,具体配备时间及数量等由甲方决定。4.7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付款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4.8甲方不承担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一致可签订补充合同。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5.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服务费用。5.2乙方有权拒绝履行合同外甲方提出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服务的要求。5.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参加月工作例会,对例会中提出的问题予以整改。5.4乙方需进行岗前培训并承担培训费用,包括思想教育、日常管理、行政管理制度以及业务中应当完成的标准动作等相关培训。5.5乙方积极配合甲方与政府相关科室的工作,并保持良好关系。5.6乙方需遵守甲方各项规章管理制度。5.7乙方需向甲方派驻项目负责人,接受甲方业务领导,并管理乙方日常工作。5.8乙方需遵守如下规定:5.8.1勤务管理:禁止出现离岗、空岗等情况,有事需提前向乙方项目负责人请示报告。5.8.2队伍管理:按照政府着装要求,并保持着装整洁,不穿暴露服装、不着奇装异服、男士不留长发,不染奇异颜色。5.83工作态度:禁止庚懒散,工作态度不积极主动,消极急工,不服从甲方管理。5.8.4工作纪律:禁止打架斗欧、禁止酒后上岗、禁止一切违法行为。5.8.5工作工具:对所配发工作工具(电脑、打印机等)需爱惜养护,因人为因素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5.9.1乙方在服务期间所雇佣的人员与乙方形成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所聘用的工作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等均由乙方支付,与甲方无任何关系。5.9.2乙方在服务期间所雇佣的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或因第三方原因引发的事故均由乙方处理,与甲方无任何关系。第六条合同变更及违约责任6.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变更本合同,变更内容应以补充协议方式呈现。6.2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出终止合同的,须按照全额服务费30%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赔偿金。6.3因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仍未履行或改正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6.4甲方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工作需要向乙方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后,乙方未按甲方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或甲方指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6.5甲方因决策发生变化或职能发生变更,可提前6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6.6乙方应当按法律规定为工作人员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如甲方发现乙方未按劳动法规缴纳社会保险,则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外还应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第七条不可抗力7.1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遭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或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互不承担违约责任。7.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合同相对方收到通知后,应尽可能采取适当措施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第八条争议解决8.1若发生纠纷,产生的司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违约方承担。8.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合同续签与服务增加9.1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甲、乙双方可续签合同。如双方未及时续签合同,但甲方继续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则双方继续按本合同约定(服务期限条款除外)执行有关项目的一切事宜。9.2在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如甲方增加其他服务内容的,则乙方有权就新的服务内容与原服务内容一并测算成本,并将测算报告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若甲方在收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则表示甲方接受测算金额。第十条附则10.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10.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另行协商后,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增加,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0.4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文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城市公A区京市房山国甲方(盖章):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法定代表人10392488中或经办人(签字):日期:2024乙方(盖章):北京智燕徽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字):日期:2024年3025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民服务热线一号响应综合运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