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法律服务定点服务 其他法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2024)
公告内容: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T-2024-03197957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4-1095445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石沙路289号石门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89676320
供应商(乙方): 广东径文律师事务所
地址:天河区冼村街道
联系方式:1812277154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法律服务
1(项)
300,000.00
300,000.00
合同金额: 300,000.00元,大写金额:叁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3月13日至2025年03月12日
履约地点:白云区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3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2.合同变更.pdf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
2024年04月17日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4-03197957甲方: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乙方:广东径文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300000.00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一)法律顾问服务团队将随时保持与甲方就日常法律事宜进行密切交流,随时接受法律咨询,及时把握最新的政府工作动向。(二)在甲方遇疑难、复杂、重大法律事务时,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经集体讨论后再提出相关法律建议,争取为甲方在处理相关法律事务上提供准确高质的法律服务。(三)当甲方在面对紧急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时,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派出律师列席会议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以及到达现场协助处理各项法律事务。(四)为甲方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对涉及法律、法规、规章等适用事宜提出准确的法律意见。从执法程序、法律依据、文书处理等环节,为甲方综合执法提供综合咨询服务,对管理执法过程中遇到法律疑难点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五)协助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审查工作,并提供法律意见,以及参与综合执法的法律宣传培训事项,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提高综合执法质量。(六)应邀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依法治街的法治意识。(八)参与以甲方、甲方的下属各部门及事业单位名义洽谈、签约的重大经济项目和重要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以及协助起草、审查、修改规范性文件、合同及重要法律文书,提出相关审查意见,降低法律文书的各种风险。(九)参与甲方信访事项的处理工作,审核信访案件回复材料,为来访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来访人员依法、理性反映诉求。参与处理甲方的涉诉信访问题和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切实做好各项维稳工作。(十)协助甲方及其下属部门主持调解事宜,调处诉求人与争议相对人之间的纠纷,务求做好各项调解工作,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效率,争取做到化解矛盾、案结事了。(十一)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行政管理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为信息公开等行政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十二)协助甲方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参与甲方及司法所组织的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十三)参与处理甲方组织的相关协调会,进行现场法律答疑并提供法律意见。(十四)根据甲方的要求,免费代理参与甲方在2024年度产生的30件(阶段)行政(或民事)应诉案件(行政复议、一审诉讼、二审诉讼、再审诉讼)。乙方代理参与超过30件(阶段)以外的行政(或民事)应诉案件,按以下标准收取法律服务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民事诉讼(甲方为第三人)案件按照每阶段5000元。其余民事诉讼案件,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十五)涉及甲方的大型公用事业、基础建设项目或使用财政大额投资建设项目的涉法事务,以及甲方重大招商民生改造等项目,由甲方另行委托,法律服务费用优惠计收。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C23019900其他法律服务无1项300,000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3月1日人员要求:3¥300,000合计¥300,000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法律服务期内,甲方分三期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其中甲方于2024年3月31日前向乙方支付第一期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于2024年7月31日前向乙方支付第二期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于2025年1月31日前向乙方支付第三期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2024年3月13日起至2025年3月12日止服务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统一收集管理。(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第2页-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十。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十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十。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4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第3页-甲方(盖章):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甲方联系人:苏勇坚联系电话:89676321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03-13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5-03-12乙方(盖章):广东径文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星汇园支行银行账号:3602176419100234726乙方联系人:蔡金旺联系电话:13535358125合同签订日期:-第4页-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4-03197957甲方: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乙方:广东径文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300000.00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一)法律顾问服务团队将随时保持与甲方就日常法律事宜进行密切交流,随时接受法律咨询,及时把握最新的政府工作动向。(二)在甲方遇疑难、复杂、重大法律事务时,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经集体讨论后再提出相关法律建议,争取为甲方在处理相关法律事务上提供准确高质的法律服务。(三)当甲方在面对紧急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时,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派出律师列席会议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以及到达现场协助处理各项法律事务。(四)为甲方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对涉及法律、法规、规章等适用事宜提出准确的法律意见。从执法程序、法律依据、文书处理等环节,为甲方综合执法提供综合咨询服务,对管理执法过程中遇到法律疑难点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五)协助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审查工作,并提供法律意见,以及参与综合执法的法律宣传培训事项,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提高综合执法质量。(六)应邀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依法治街的法治意识。(八)参与以甲方、甲方的下属各部门及事业单位名义洽谈、签约的重大经济项目和重要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以及协助起草、审查、修改规范性文件、合同及重要法律文书,提出相关审查意见,降低法律文书的各种风险。(九)参与甲方信访事项的处理工作,审核信访案件回复材料,为来访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来访人员依法、理性反映诉求。参与处理甲方的涉诉信访问题和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切实做好各项维稳工作。(十)协助甲方及其下属部门主持调解事宜,调处诉求人与争议相对人之间的纠纷,务求做好各项调解工作,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效率,争取做到化解矛盾、案结事了。(十一)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行政管理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为信息公开等行政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十二)协助甲方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参与甲方及司法所组织的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十三)参与处理甲方组织的相关协调会,进行现场法律答疑并提供法律意见。(十四)根据甲方的要求,免费代理参与甲方在2024年度产生的30件(阶段)行政(或民事)应诉案件(行政复议、一审诉讼、二审诉讼、再审诉讼)。乙方代理参与超过30件(阶段)以外的行政(或民事)应诉案件,按以下标准收取法律服务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民事诉讼(甲方为第三人)案件按照每阶段5000元。其余民事诉讼案件,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十五)涉及甲方的大型公用事业、基础建设项目或使用财政大额投资建设项目的涉法事务,以及甲方重大招商民生改造等项目,由甲方另行委托,法律服务费用优惠计收。采计品目名称需求描述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购数量量单位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3月13日C23019900无1项300,000¥300,000其他法律服务人员要求:3合计¥300,000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法律服务期内,甲方分三期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其中甲方于2024年4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第一期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于2024年8月31日前向乙方支付第二期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于2025年2月28日前甲方向乙方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并完成财政审批流程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三期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2024年3月13日起至2025年3月12日止服务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统一收集管理。(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计购数量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C23019900无1项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3月13日300,000¥300,000其他法律服务人员要求:3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十。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十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十。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4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甲方联系人:苏勇坚联系电话:89676321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03-13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5-03-12乙方(盖章):广东径文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星汇园支行银行账号:3602176419100234726乙方联系人:蔡金旺联系电话:13535358125合同签订日期-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服务定点服务 其他法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