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图书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静安区图书馆2024)



一、合同编号:11N42503748220244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上海市静安区图书馆图书购置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06000240124154365-06077021
四、项目名称:2024年上海市静安区图书馆图书购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静安区图书馆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702号
联系方式:62173015
供应商(乙方):上海联诚图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青江(女)
地址:
联系方式:1592100215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普通图书(一)社会科学类
数量:1.00
单价(元):8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投标文件规格型号:折扣率76%

2.合同金额(元):
8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2024年上海市静安区图书馆图书购置项目的合同(11N4250374822024401).pdf

2024年上海市静安区图书馆图书购置项目的合同合同统一编号:11N4250374822024401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上海市静安区图书馆,乙方:上海联诚图书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702号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1315电话:62173015,电话:15921002157传真:,传真:联系人:周老师,联系人:罗雯桃法人姓名:杜青江女经过2024年上海市静安区图书馆图书购置项目招标采购,确定乙方为甲方中文纸质图书采购供应商,乙方在保证图书质量的前提下,以优惠的价格、良好的服务及时为甲方供货。合同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合同如下:甲方:上海市静安区图书馆乙方:上海联诚图书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702号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1315电话:62173015电话:15921002157传真:传真:联系人:周老师联系人:罗雯桃法人姓名:杜青江女1、乙方所提供的图书品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出版发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达到国家质量标准,严格把关所供图书品质,确保图书无残页、无缺页、无污渍、无盗版。2、乙方需按照甲方认可的采购计划完成合同约定的图书采购任务,保证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1月30日前全部图书每月匀数供书到馆;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最后一批图书的全套数据加工,完成收尾工作。3、图书加工由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场所进行,加工速度应满足甲方的时限要求。乙方保证由其为甲方采购的图书送达甲方指定位置(场所)的一个月内,按《上海市文献联合编目中心编目细则》书目数据进行编目加工。严格按照《2024年上海市静安区图书馆图书加工细则》的要求完成盖馆藏章、贴芯片、书标与条形码的打印与粘贴、贴覆膜、CNMARC数据著录、分类、馆藏数据的录入等加工工作,保证图书能直接上架流通。4、乙方完成的机读数据必须符合CNMARC规范要求(参见《中国机读目录使用手册》、《CALIS联机合作编制手册》),完全符合甲方图书集成管理系统的格式及运行要求,能在甲方系统无障碍的使用,分类、著录等。乙方进行图书全加工所需的设备(计算机、打印机等)由乙方自备,所需耗材(条码、书标、覆膜、芯片)由乙方自备,如因质量问题导致图书重新加工或残损,由乙方承担责任(包括且不限于修补、更换、弥补损失的等)。5、乙方按照中国机读目录格式对采购图书完成书目数据的编制和全套加工,实现HORIZON系统全市“一卡通”功能或在馆方技术协助下实现HORIZON系统全市“一卡通”功能,本馆不提供加工场地。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图书均为正版图书,如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图书如有破损、缺页、倒装、错发等,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无条件更换或退货,更换或退货活动应在甲方提出该要求后的15日内完成。不能更换、退货或逾期无响应者,甲方有权拒付该部分文献的费用。6、甲方指定图书采购员为甲方代表,通过双方认可的方式向乙方下达有效订单。7、乙方保证完全按照甲方订单中标明的品种、复本书提供图书,绝不主发甲方未订购的图书、不得随意搭配(以甲方指定的书号、书名、定价、出版社、出版年份为准)。8、乙方应对甲方提交的图书订单进行查重,包括同批次订单内查重、不同批次订单间的查重、本批次订单与甲方馆藏数据之间的查重。对于大码洋、大复本量、专业范围不符(如工、农、生、医等学科)、阅读范围不符(如中职、教辅、盲文)、规格异常(如异型书、小开本、特大开本、磁带、非正式装订的试题试卷等)、出版信息发生变更的图书订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进行二次确认,由于未进行二次确认而导致甲方拒收图书的后果由乙方承担。9、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图书零星采购,并应在甲方提出采购要求的一周内予以安排。逾期无响应者,甲方有权单方面削减双方的合同金额,且维持本合同约定的优惠比例。10、乙方应根据甲方采购要求,精心组织最新图书以供挑选,主要以现场采购为主,也可定期分类别向甲方提供图书出版预订目录,提供有固定供货关系的出版社的全部出版发行信息,包括电子数据。11、乙方应在零星采购、现场选购结束后一周内向甲方提供选(采)购图书的电子清单,且需包括CNMARC格式、EXCEL两种格式,以备图书馆再次确认订单。12、乙方承担甲方的部分采购成本,包括上海市内全部采购成本,以及不少于3人次的跨省市现场新书图书选购成本,向甲方提供全年现采安排方案。13、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参与甲方中文图书采购供应招标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承诺书(简称附件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与附件之间不符,以合同附件中的条款为准。如乙方不能满足附件一、附件二所述要求、或不能实现在附件三中的承诺,甲方有权随时中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4、付款结算甲方根据乙方2024年度图书购置项目中标包件总金额:800000元整(捌拾万元整)采购图书,乙方则按甲方实际所购图书的码洋价的中标折扣率折扣后的实洋价进行结算,即此处折扣率根据投标文件约定的数值%结算货款。乙方在完成图书加工所有工序、并经甲方相关人员检查、验收无误后,以图书实洋开具商业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图书实洋付款,以银行转帐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该批次图书的货款,不得以现金形式支付。分期付款15、采购活动须做到阳光采购,不得在暗中给予或收受任何回扣,若违反规定,将按有关规定处理。16、本合同及附件内容的任何变更必须经由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招投标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应遵守招标、投标文件中关于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17、本合同的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18、误期赔偿费除合同条款规定的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违约金不足以覆盖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及时补足或直接从合同款中扣除。因图书破损、缺页、倒装、错发等情形导致的延期焦货按前述规定处理。19、诉讼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诉讼应向上海市(静安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20、违约终止合同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21、转让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2024-04-11,日期:2024-04-11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图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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