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消防审验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市浦口区城乡建设局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0111-NJJC-C2024-0017002
二、合同名称:浦口区2024-2025年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技术服务项目浦口区2024-2025年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技术服务项目二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111-NJJC-C2024-0017
四、项目名称:浦口区2024-2025年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技术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京市浦口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江路1号

联系方式:13951884569
供应商(乙方):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86号
联系方式:1377054972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浦口区2024-2025年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技术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浦口区2024-2025年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技术服务项目
联系方式:13770549721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09000.00元
合同金额:30.9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cgfs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3-21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4-17 09:45:05
九、其他补充事宜:

省建筑院合同.pdf

浦口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书项目名称:浦口区2024-2025年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技术服务项目甲方:南京市浦口区城乡建设局乙方: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0078873扫描全能王创建扫描全能王创建供应商:(乙方)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采购人:(甲方)南京市浦口区城乡建设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住所地: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江路1号南京市建业区创意路86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第一条项目概况提供2024—2025年南京市浦口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消防审查和验收技术服务。服务标准及要求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政策规定。第二条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第三条合同金额本项目采取固定总价合同,合同金额为:叁拾万零玖仟元(大写)人民币,(小写:309000元)。本合同价款是承担本项目一切责任和义务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保险、交通费、税金、利润、资料收集、文件编制印刷、技术评审、专家咨询、设备采购、人员培训等一切费用),1扫描全能王即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第四条服务内容根据现行消防相关规范、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提供消防审验服务及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业务培训,开展建设阶段性服务、图纸及资料核查服务、现场评定及消防设施检测服务、整改监督服务及业务咨询等服务工作;按要求出具意见或报告并对出具的意见或报告负责。主要内容如下:1、图纸技术服务。依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如住建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江苏省住建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函【2019]52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试行)》(苏建函消防【2020】456号)等,按需开展图纸分析工作,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2、消防验收。对应进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特殊建设工程,依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如住建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江苏省住建厅《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指南(试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情况报告(试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现场查验记录表(试行)》及南京市建委《南京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标准化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现场查验及综合评定工作,提出明确的消防验收综合评定结论。根据甲方需求开展验收项目的前服务工作。2创建3、备案抽查(复查)。对确定为现场检查对象的项目,对应进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特殊建设工程,依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如住建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江苏省住建厅《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指南(试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情况报告(试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现场查验记录表(试行)》及南京市建委《南京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标准化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现场查验及综合评定工作,提出明确的消防验收综合评定结论,评定不合格的项目,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开展复查工作。4、现场技术服务工作。(1)协助甲方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工程质量检查。(2)协助甲方组织对消防审验技术难题开展专家技术论证工作,确保项目申报、审批工作的正常进行。(3)对于特殊建设工程(如化工类特殊厂房、仓库等),乙方需聘请经甲方同意的业内专家参与会商、评审、评定的,费用由乙方自行协商支付。(4)承担甲方委派的其他技术服务工作。(5)及时、准确的反馈甲方咨询的相关技术问题。(6)根据甲方需求开展业务培训工作。第五条权利保证1、甲方应及时为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相关资料。2、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3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力的起诉,一且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质量保证1、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必须全部达到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政策规定的要求,并对结果负责。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1、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程资料及相关信息。2、为乙方查看业务现场提供相关支持。3、根据现场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派人员,并由乙方承担增派人员产生的相关费用。4、如乙方人员不能胜任项目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相应人员,调换人员资格不得低于原人员资格,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5、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意见、报告等相关资料所有权属于甲方,相关研究成果为双方共有。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乙方在业务执行过程中获悉的有关信息、资料应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通过展示、复印、扫描、传递等方式给第4三方,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有关信息和资料。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在合同目的外对本合同项目下的成果进行商业用途。3、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时间及质量出具反馈意见、报告或其他相关资料。4、乙方安排供符合甲方要求的专业人员参与现场验收。(1)乙方需提供固定的验收小组负责人、各专业验收人员及联络人为本项目服务,小组负责人和各专业验收人员需提供专业、职称、相关工作经验等方面的资料报甲方同意。(2)每次验收前,如参与此次的验收人员与此前报送小组人员不一致的,需在验收前报送替换人员名单、专业、职称、相关工作经验等方面的资料,并报甲方同意后方可替换。(3)验收负责人临时不能参加验收的,需安排相同专业、同等或以上职称、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等方面的人员作为临时负责人参加验收,并报甲方同意后方可替换。(4)如验收负责人离职或长期不能参加验收的,确需调换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研究同意并出具书面通知后方可调换。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经甲方同意不予终止合同的,按每人每天5000元扣减合同价款。5、乙方自备完成本项目需要的车辆、检测工具及仪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供技术服务。5第九条考评和验收1、甲方有权对乙方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相关技术服务进行考评。2、甲方有权组成验收小组对乙方服务工作及履约情况进行验收,考评情况将作为验收时的组成部分。验收结束后由甲方出具验收书并送达乙方。验收结果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将按本合同“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相关条款处理。3、甲方可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服务机构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工作。第十条资金支付1、本合同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剩余部分由乙方提交申请,经甲方审核并认可后支付剩余款项。3、甲方支付款项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及相关材料,否则甲方有权暂缓付款。第十一条合同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因项目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合同条款需要变更,任何一方可提出合同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正式补充协议后则变更成立,原合同中的变更条款以补充协议为准。63、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4、合同到期且合同规定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时,合同自然终止。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而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带纳金,但累计带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2、乙方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政策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因乙方原因未发现项目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政策规定的有关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追责权利;造成严重后果或严重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有违法违规行为,将由有关部门处理。3、乙方未按期提交应提交给甲方的反馈意见、报告或其他成果性资料,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金额的5%带纳金。如乙方逾期提交累计达10天或3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向甲方偿付10000元违约金。4、乙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责,甲方将对乙方处以合同金额5%的罚款;如乙方出现三次或以上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责,甲方有权解单方面除合同,如乙方有违法违规行为,将由有关部门处理。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在双方协定期限内达到甲方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的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6、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7、乙方虚假承诺,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向甲方偿付10000元违约金。8、乙方擅自转让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偿付10000元违约金。9、其他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十四条协商及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请国家认可的部门或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83、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五条不可抗力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10日内提供相应证明,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十六条廉洁自律1、乙方应诚实信用,不向甲方进行赔略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2、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廉洁自律,不得谋取私利;不得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得参加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的任何宴请和娱乐活动,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一经发现,甲方扣罚乙方服务费十万元,并有权解单方面除合同。3、乙方应自觉执行国家规定的各种回避制度。乙方单位或个人与参建单位或相关管理人员有利益关系、近亲属关系等可能影响服务公正性的,应主动申请回避。4、严守现场验收流程,按规定流程进行现场验收工作。每个项目第一次现场验收时需在甲方检查人员宣读完廉政承诺书后,共同签字确认,如后续检查时乙方人员有变动,应补签署廉政承诺书。第十七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贰正肆副),甲方叁份,乙方叁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江苏省建发乙方(公章):江苏省建筑设计科究院甲方(公章):有限公司LO.X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地址:南京市建业区创意路86号3201..1道珠江路1号经办人:经办人:电话:025-58154502电话:13770549721账号:7329110182600028969开户行:中信银行南京王府支行~月21日年月日2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