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洛宁县烟叶生产发展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洛宁竞磋-2024-25-A
二、合同名称:洛宁县豫西特色农业示范区附属设施改造工程
三、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4-25
四、项目名称:洛宁县豫西特色农业示范区附属设施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洛宁县烟叶生产发展中心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兴宁路
联系人:张万朝
联系方式:18937933516
2.供应商(乙方):洛阳沅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自由贸易大厦5楼B区5-025号(集群注册)
联系人:王嘉辉
联系方式:152379652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9740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4月13日开工,2024 年5月13日竣工。履约地点:洛宁县。项目概况:洛宁县豫西特色农业示范区附属设施改造工程,主要包括:(1)室外道路;(2)管理房、仓库、锅炉房;(3)台阶、挡墙、花坛、展厅、厨房;(4)给排水、电气。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洛宁县豫西特色农业示范区附属设施改造工程
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0
周金文
豫 241131582564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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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工程名称:洛宁县豫西特色农业示范区附属设施改造工程中标价:974000.00元建设单位:洛宁县烟叶生产发展中心施工单位:洛阳远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24年4月12日施工合同工程名称:洛宁县豫西特色农业示范区附属设施改造工程建设单位:洛宁县烟叶生产发展中心施工单位:洛阳沉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洛宁县豫西特色农业示范区附属设施改造工程项目,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1、工程内容: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_。2、承包方式:工程建设采取包工、包料的形式。3、建设所需材料以甲方要求为准。4、工期:自4月_13日开工,5月13日竣工。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1)工程量增加。(2)甲方资金到位,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进度款。(3)如遇异常天气,工期顺延。二、工程造价及结算:1、工程量以实际施工完成的工程量,按洛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金额结算。2、工程造价为人民币974000.00元3、最终结算价按甲方验收部门认定的工程量结算。三、结算及付款方式:甲方资金到位付款方式:项目开工预付30%,工程完工后经业主单位及监理公司验收合格付至合同款的80%,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拨付工程款的尾款。四、承包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经理:周金文(注册编号:豫241131582564)技术负责人:杜建林五、甲方职责及义务:接到乙方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后,甲方应于七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交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手续。六、乙方职责及义务:1、乙方应按工程施工技术规程,编制施工组织计划,科学组织施工,认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2、乙方应遵守执行甲方及监理方制定的工程施工管理制度和要求,确保施工安全,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3、乙方应对工程进度采取措施,发现影响工程进度因素在24小时内报甲方。如因施工设计影响施工,乙方需及时向甲方报告。4、积极协助甲方处理周边邻里关系,做到文明施工,搞好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乙方管理好自己的施工人员,做到遵纪守法,出现违法乱纪事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5、对已完工程在甲方验收前,应做好保护工作。6、乙方如将工程分包转包,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留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和解或者要求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并结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行失效。九、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章)承包人:(章)杨绍子法人或委托人(签字)法人或委托入(签字)日期:2024年4月12日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纪要;4、投标书及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图纸、有关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9、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任何文件: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执行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照设计图纸中要求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提供图纸3套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保密: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及承担: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权、质量监督权、工程量签认权,进出场材料、设备检验及批准权,索赔裁决权等监理工程师的职权。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工程停工、复工;2、重大设计变更:3、工程款支付审批;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实施工程管理和工程签证手续的签证工作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7、项目经理姓名:周金文:职务:项目经理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前已完成(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和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合同签订前施工现场已有主道路(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合同签订前已提供(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按照有关规定办理:(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合同签订前已交验(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令发出后三日内L(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协助发包人办理有关手续: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3日内完成项目部组建计划、施工总进度计划以及监理单位要求的其他计划:(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照发包人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向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提供一间办公室,要求具备基本办公条件:(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方负责至竣工验收交付发包方,工程交付后由发包方负责。(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达到县级文明工地标准。发包人的要求为:1、钢筋制作、混凝土搅拌等主要工序不得露天作业;2、现场道路必须使用砂烁石碾压,施工车辆不得带泥出工地;3、主要施工机械“一机一闸一保护”,不得私拉乱接:(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成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向承包人提供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每月月末报下月施工进度计划,每周周末报下周施工进度计划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3日内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9、工程试车19.5试车费用的承担:五、安全施工承包人必须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施工,严格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及周围人员安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款采用以下第(1)种__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本工程施工工期较短,合同包含项目的造价,双方约定一次性不变。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无论涨降均不做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2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6日前:发包人工程师7日内现场确认是否达到施工进度计划要求;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工程所需原材料及设备均由承包人按照有关要求自行购买,所有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附有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承包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复试、实验,合格后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实行申报签证制度,材料规格及品牌都必须提前报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审查认定,但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定后并不免除承包人按本合同应负的任何义务。八、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必须经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确认,发包人盖章。九、竣工验收与结算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2、竣工验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及竣工资料各1套。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发生时另行协商;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国家规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国家规定执行: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按国家规定执行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见前款规定本合同通盘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国家规定执行;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37、争议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调解;(2)采取第(1)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仲栽委员会提请仲栽或向洛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本不允许分包、转包。分包施工单位为:39.不可抗力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国家规定执行40、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2)承包人投保内容:按国家规定执行: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L;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卜。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46、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定合同正副本份数:共捌份,正本贰份,副本陆份47、补充条款:承包人必须遵守发包人、监理方有关现场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的规定,不执行规定的发包方有权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