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政务信息化线路租赁费采购合同公告(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2024)



 

 

 

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2024年市级政务信息化线路(互联网类)租赁费项目一01包项目采购合同书

 

发布时间: 2024-04-18

一、合同编号:SJZZWXXHYW20240116 二、合同名称: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2024年市级政务信息化线路(互联网类)租赁费项目一01包项目采购合同书 三、项目编码:HB2024023020030021-01 四、项目名称:2024年市级政务信息化线路(互联网类)租赁费项目一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 联系方式:曹雷 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21号 联系方式:李叶丛0311-6910006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2024年市级政务信息化线路(互联网类)租赁费项目一01包项目 规格型号:按合同约定实施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427280 合同金额:442728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按合同约定实施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4-04-16 八、合同公告2024-04-18 九、其他补充事宜:

 

2024年市级政务信息化线路(互联网类)租赁费项目一01包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4-18      采购人:
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

合同编号:SJZZWXXHYW20240116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2024年市级政务信息化线路(互联网类)租赁费项目一01包项目采购合同书采购人: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采购人(甲方):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供应商(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及《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招标编号SJZGK20240200),甲、乙双方就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2024年市级政务信息化线路(互联网类)租赁费项目-01包项目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一)采购需求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2024年市级政务信息化线路(互联网类)租赁费项目-01包项目具体维护内容及标准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中维护内容及标准高于招标文件的,以投标文件为准。(二)服务要求1.售后服务基本要求投标人提供免费售后服务期限;售后服务机构及服务团队构成;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维护承诺等方案。2.培训要求(培训费报价包含在总报价中)中标人须对使用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使之能具有正常使用、简单维护、一般故障处理的能力。提供完整的系统培训方案。3.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包括整体实施方案实施步骤,项目测试方案,项目实施重点、难点分析,项目管理组织,安全及质量保证措施等。4.根据甲方对财政预算的管理要求,本合同有效期内,因工作需要甲方及使用部门新增所列类型、带宽的组网专线,若新增专线数量不超过线路清单中专线总数10%的,不再增加费用。5.本合同有效期内,因工作需要甲方及使用部门需临时提升部分线路带宽,提升不超过原线路带宽100%的,不再增加费用。第二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3月31日。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一)合同价款总额为人民币4427280元(大写:肆佰肆拾贰万柒仟贰佰捌拾元整)。(二)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且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首付1款支付:1329000元(大写:壹佰叁拾贰万玖仟元整);第二次支付: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2214600元(大写:贰佰贰拾壹万肆仟陆佰元整);尾款支付:本项目终验合格并出具终验报告后,甲方支付剩余合同价款(金额按照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出具的决算报告为准)。1.甲方按照约定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价款,乙方如在合同期间变更收款账户信息,乙方需提前书面通知甲方。2.开票期限: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在付款期限前10日内开具等额发票。3.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的5%,人民币221364元(大写:贰拾贰万壹仟叁佰陆拾肆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签订采购合同时提交,待乙方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备注:如需开具保函,截止日期开至2026年6月30日。4.开票信息。甲方开票信息: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联系电话0311-86687898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石家庄裕华支行银行账号13050161520808000033发票单位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税务登记号12130100MB05598081乙方账户信息: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税号:91130113718369616N单位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21号电话:0311-69100064开户银行:工行石家庄裕华支行银行账户:9558850402000215530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了解掌握服务项目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2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并负责协调乙方与使用单位工作对接。3.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现场技术指导、处理故障及其他服务。(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支付合同金额。2.乙方指派的技术服务人员必须胜任使用单位的工作需求和技术要求。3.乙方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服务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服务内容,配合甲方进行绩效考核,根据甲方提出的意见进行改进。4.乙方须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标准向使用单位提供相关资源和服务。5.乙方应协助甲方建立健全信息系统管理配套制度,包括:运维制度、应急预案、安全保障制度、运行监管办法等。6.乙方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各系统不被人为损坏,若乙方操作不当造成系统故障的,乙方应承担给使用单位造成的损失。7.乙方应配合制定信息系统应急预案,并配合开展信息系统应急演练工作,做好日常应急响应工作。8.乙方接到故障报告后,应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的登记工作,并进行故障排查。乙方应定时向甲方和使用单位反馈检查进度及结果,故障排除后,乙方应将结果及时反馈甲方和使用单位并做好书面报告和故障记录。9.乙方应负责本单位人员的安全培训、技术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符合岗位要求,其相关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10.乙方在运维期间须保证系统、网络、数据等相关信息安全。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及《石家庄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专业档案归档标准》等相关文件要求,乙方做好信息化项目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第五条服务标准乙方同意按以下级别对运维服务中出现的故障进行定级,并根据不同等级开展不同的服务响应。(一)用户的一般服务要求、技术支持要求和不影响系统运行的故障,3定为四级故障。乙方承诺立即响应并在1小时内解决。(二)对信息系统部分功能不能正常使用或数据错误,但主要业务系统仍可正常工作的故障,定为三级故障。乙方承诺2小时内解决问题,复系统正常运行。(三)对系统停止运行或导致信息系统运行性能下降,无法保证使用部门使用的重大故障,定为二级故障。乙方承诺4小时内解决问题,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四)发生重大岩机事件或业务系统发生重大故障需重新部署系统的,定为一级故障。乙方承诺24小时内解决问题,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对需要重新部署系统的,乙方承诺24小时内重新完成系统部署并调整至部署前状态,恢复相关数据,恢复系统正常运行。(五)在业务系统发生任何故障时,乙方保证使用部门业务系统数据不丢失、不被算改,保证日常数据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第六条服务要求(一)响应要求对每一次故障,乙方应在石家庄市政务信息化项目运维管理服务平台上完善故障发生时间、地点、故障现象、处理措施、处理结果和解决时间等服务内容,且完成的服务内容需经使用部门相关负责人认可。四级故障如超时未解决,乙方同意每次扣除运维费用总额的1%。三级故障如超时未解决,乙方同意每次扣除运维费用总额的3%。二级故障如超时未解决,乙方同意每次扣除运维费用总额的5%。一级故障如超时未解决,乙方同意每次扣除运维费用总额的10%。因乙方原因造成使用部门业务系统瘫疾且48小时内未恢复正常或因乙方原因造成使用部门业务数据丢失、损毁等情况且48小时内未完全恢复的,乙方应承担其给使用部门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相关法律权利。(二)服务文档要求乙方通过石家庄市政务信息化项目运维管理服务平台完善运维服务日志,以不超过1个月的周期向甲方和使用部门提交“运维服务报告”,详细描述和统计分析各系统的运行情况、技术支持和使用指导情况、故障产生和处理情况及其它服务内容等。乙方除向甲方和使用部门提供运维服务月报外,还应提供季度、年度服务总结报告,上述各类报告应于每月度工作、季度工作、年度工作结束5个工作日内提交,其报告中包括系统故障分析、季度、年度服务总结、优化建议、服务效果评估等内容(根据招标文件需求提供)。每缺少1份月度运维报告,乙方同意扣除运维费用总额的1%;每缺少1份季度运维报告,乙方同意扣除运维费用总额的3%;每缺少1份年度运维报告,乙方同意扣除运维费用总额的5%。(三)驻场人员要求1.驻场人员应服从使用部门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日常运维工作,保障网络、业务系统、基础服务等高效、稳定、安全运行,并通过石家庄市政务信息化项目运维管理服务平台完成日常考勤打卡。2.驻场运维人员须按照使用部门要求工作时间在指定地点工作,做到7*24小时响应。特殊情况下,运维人员需按照使用部门要求时间工作。要求7*24小时值守的运维岗位,必须做到24小时有人值守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四)培训要求1.乙方按照使用部门需求提供相关培训服务。2.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维护系统的功能、基本操作、常见故障及其处理方法等。3.培训报告:乙方应做好每次培训的记录,并向甲方和使用部门提交培训报告,以作为服务质量评价和服务费用结算的依据。第五条验收和要求服务期结束后,甲乙双方共同按照招投标文件、合同及《石家庄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方案》(修订版)内相关规定组织项目履约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要求,对乙方各项义务履行情况进行验收确认。未约定相关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和行业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甲方提出整改意见的,乙方应当及时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由于乙方原因导致验收无法通过所产生的额外费用自行承担。第六条知识产权和保密义务(一)知识产权5甲方保证,对本项目中选用的甲方原有软件拥有相应的使用、升级的权利,严格遵守知识产权及软件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本合同所约定的范围内使用本信息系统,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保证,对于其提供的软件系统拥有知识产权或已获得权利人的授权,本项目使用乙方提供的软件不会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应当负责处理索赔或涉诉等各项事宜,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甲方拥有的使用权、升级权的具体内容。甲方应当依约定使用,不得超出约定范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将被许可使用的软件再许可第三方使用。根据客户需求客户化开发部分软件产品涉及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提供的成品商用软件应保证为正版软件,并在交付时提供必要的产品安装介质及产品授权证明(或序列号)等。(二)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5年内。在保密期限内,甲乙双方除对本合同项目(内容)保密外还有为对方保密的义务。甲乙双方保证,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仅用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只为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人员所知悉。任何一方的相关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由该人员所属一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均应当按照对方要求,处理所获得的对方有关资料信息或电子文档。第七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向对方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数额的,按实际损失赔偿。第八条合同的解除、终止和变更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各自履行完毕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终止。第九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6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证明。因不可抗力因素涉及后期合同履行事宜,根据当时情况议定。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一)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其他条款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四份,乙方两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相互之间不一致,乙方承诺高于甲方招标要求的标准时,以乙方承诺为准。附件1:项目团队人员表附件2:服务内容及报价清单附件3:信息系统运维公司保密承诺书7采购人: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爱光项目联系人:曹雷电话:0311-86687378日期:2020年月16日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21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联系人:李叶丛电话:13633311088日期:2020年月168附件1:项目团队人员表5实施小组人员栾俊廷具备PMP(项目管理师)证书负责对技术服务期间的重大事故的技术咨询、建议工作;负责对项目中网络安全设备的调试工作:负贵与客户技术管理人员对技术服务期间中的技术沟通、讨论与确认工作;4实施小组人员刘保升具备PMP(项日管理师)证书负责对技术服务期间的重大事故的技术咨询、建议工作;负责对项日中网络安全设备的调试工作;负责与客户技术管理人员对技术服务期间中的技术沟通、讨论与确认工作;3实施小组人员马保山具备PMP(项日管理师)证书负责对技术服务期间的重大事故的技术咨询、建议工作;负责对项目中网络安全设备的调试工作;负责与客户技术管理人员对技术服务期间中的技术沟通、讨论与确认工作;2项日经理张兵具备通信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负责集中响应项日所有技术服务需求工作;负责对技术服务工程师的组织、调派与日常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协调与管理技术服务期间我公司相关的后勤、财务、文档等工作;负责用户提出的其他问题的响应与解决;1项日负责人**溢通信工程高级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负责项日整体统筹管理,总体把控项日实施进度及完成质量;序号岗位分工姓名专业素养岗位职责11实施小组人员邵剑伟具备信息通信工程高级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负责对技术服务期间的重大事故的技术咨询、建议工作:负责对项目中网络安全设备的调试工作;负责与客户技术管理人员对技术服务期间中的技术沟通、讨论与确认工作;10实施小组人员许国峰具备通信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负责对技术服务期间的重大事故的技术咨询、建议工作;负责对项日中网络安全设备的调试工作;负责与客户技术管理人员对技术服务期间中的技术沟通、讨论与确认工作;9实施小组人员张建星具备PMP(项日管理师)证书负责对技术服务期间的重大事故的技术咨询、建议工作;负责对项日中网络安全设备的调试工作;负责与客户技术管理人员对技术服务期间中的技术沟通、讨论与确认工作;8线路调度实施组姚磊具备PMP(项日管理师)证书负责本项日各接入点线路施工安排、资源配置、资源调度等相关工作。实施小组人员徐增祥具备PMP(项日管理师)证书负责对技术服务期间的重大事故的技术咨询、建议工作;负责对项日中网络安全设备的调试工作;负责与客户技术管理人员对技术服务期间中的技术沟通、讨论与确认工作;6实施小组人员孙丽娅具备PMP(项目管理师)证书负责对技术服务期间的重大事故的技术咨询、建议工作:负责对项日中网络安全设备的调试工作;负责与客户技术管理人员对技术服务期间中的技术沟通、讨论与确认工作;17运维小组人员张洪丽具备信息通信工程高级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负责项日期间各种资料保管工作负责项日期间维护工作。16实施小组人员刘勇具备信息通信工程高级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负责对技术服务期间的重大事故的技术咨询、建议工作;负责对项目中网络安全设备的调试工作;负责与客户技术管理人员对技术服务期间中的技术沟通、讨论与确认工作;15实施小组人员王永胜具备通信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负责对技术服务期间的重大事故的技术咨询、建议工作;负责对项日中网络安全设备的调试工作;负责与客户技术管理人员对技术服务期间中的技术沟通、讨论与确认工作;14实施小组人员王如宏具备通信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负责对技术服务期间的重大事故的技术咨询、建议工作;负责对项日中网络安全设备的调试工作;负责与客户技术管理人员对技术服务期间中的技术沟通、讨论与确认工作;13实施小组人员赵世震具备通信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负责对技术服务期间的重大事故的技术咨询、建议工作;负责对项日中网络安全设备的调试工作:负责与客户技术管理人员对技术服务期间中的技术沟通、讨论与确认工作;12实施小组人员杨浩波具备通信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负责对技术服务期间的重大事故的技术咨询、建议工作:负责对项目中网络安全设备的调试工作;负责与客户技术管理人员对技术服务期间中的技术沟通、讨论与确认工作;23实施小组人员李军具备PMP(项目管理师)证书负责对技术服务期间的重大事故的技术咨询、建议工作;负责对项日中网络安全设备的调试工作;负责与客户技术管理人员对技术服务期间中的技术沟通、讨论与确认工作;22实施小组人员张恒具备通信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负责对技术服务期间的重大事故的技术咨询、建议工作;负责对项日中网络安全设备的调试工作;负责与客户技术管理人员对技术服务期间中的技术沟通、讨论与确认工作;21实施小组人员刘扬具备信息通信工程高级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负责对技术服务期间的重大事故的技术咨询、建议工作;负责对项目中网络安全设备的调试工作;负责与客户技术管理人员对技术服务期间中的技术沟通、讨论与确认工作;20实施小组人员晋晶晶具备信息通信工程高级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负责对技术服务期间的重大事故的技术咨询、建议工作;负责对项日中网络安全设备的调试工作;负责与客户技术管理人员对技术服务期间中的技术沟通、讨论与确认工作;19实施小组人员郭静具备通信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负责对技术服务期间的重大事故的技术咨询、建议工作;负责对项日中网络安全设备的调试工作;负责与客户技术管理人员对技术服务期间中的技术沟通、讨论与确认工作;18运维小组人员赵磊具备信息通信工程高级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负责项日期间各种资料保管工作;负责项日期间维护工作。12附件2:服务内容及报价清单单位:元12700M条监察局互联网专线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局3024504000111条机关互联网专线A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3024360000101条燃气中心互联网专线石家庄市燃气中心30243600009500M1条数字环卫互联网专线石家庄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302436000082条金保互联网专线A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244320007300M1条便民中心互联网专线石家庄市城市管理便民服务中心302421600062条排管中心互联网专线石家庄市排水管护中心322415360051条办公互联网专线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协会32247680041条城管通互联网专线石家庄市市容管理考评中心3224768003100M1条城水视监应用出口石家庄市排水管护中心322476800250M1条金财互联网专线石家庄市财政局3524420001互联网专线20M1条考评VPN备链路石家庄市市容管理考评中心422420160类型带宽序号链路类别及说明链路类别及说明数量单位需求名称使用单位月单价服务期限(月)总价合计金额(元)合计金额(元)合计金额(元)合计金额(元)合计金额(元)合计金额(元)合计金额(元)44272804427280442728014政企宽带100M3896条村村通工程线路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0.1524140256013物联网卡70M1444张照明监控物联网卡石家庄市城市照明管护中心102434656014附件3:信息系统运维公司保密承诺书为保证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不受侵害,作为使用单位项目运维的供应商,我公司自愿签订本承诺书,接受本承诺书的约束。一、我公司承诺在参与项目维护过程中及维护工作完毕后,未经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或使用部门书面许可,我公司不会将应用系统或该系统的任何“专有信息”及相关数据带出允许范围之外,并不会在允许范围外任何场合运行该系统或使用该系统的任何“专有信息”及相关数据。二、我公司承诺对“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2024年市级政务信息化线路(互联网类)租赁费项目—01包”的相关专有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或使用单位书面许可,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专有信息或由专有信息衍生的信息。三、我公司承诺自本保密承诺书签订之日起,至“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2024年市级政务信息化线路(互联网类)租赁费项目—01包”的专有信息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我公司对专有信息始终负有保密责任。并有对参与系统维护的员工进行教育、宣传的责任。员工违反保密义务的,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四、我公司承诺遵守宪法和法律中的保密规定,在企业营业活动中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相关要求,如出现未经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书面允许擅自将相关数据、信息泄露给第三人的和我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或工作人员因泄密被国家安全机关处罚或通报,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我公司对本承诺书中约定的保密责任的任何违反将构成违约,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弥补石家庄市电子15政务中心和使用单位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还应向石家庄市电子政务中心支付合同总价款25%的违约金。五、名词解释本承诺书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使用单位所有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产品相关的其他情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六、本承诺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专有信息成为公众信息之日起失效。乙方(盖章):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期:日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政务信息化线路租赁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石家庄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