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广播网络传输运维服务项目 广播电视传输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莘县融媒体中心2024)



莘县融媒体中心莘县融媒体中心应急广播网络传输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522000202402000018A_001
二、合同名称:莘县融媒体中心应急广播网络传输运维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522000202402000018
四、采购项目名称:莘县融媒体中心应急广播网络传输运维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莘县融媒体中心
地    址:莘县新华路41号
联系方式:0635-7110707
供应商(乙方):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
地    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兴华西路139号
联系方式:181063559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万元)
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      1      67.99      67.99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4-1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4-18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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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莘县融媒体中心应急广播网络传输运维服务项目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莘县融媒体中心应急广播网络传输运维服务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522000202402000018A_001计划编号:37152200013500020240001采购人:莘县融媒体中心供应商: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四月一十八日甲方:莘县融媒体中心乙方: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莘县融媒体中心应急广播网络传输运维服务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经单一来源采购小组确定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2、乙方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4、乙方在单一来源评审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最终报价、澄清或承诺二、服务名称莘县融媒体中心应急广播网络传输运维服务。三、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人民币陆拾柒万玖仟玖佰元整(大写)人民币679900.00元(小写)四、1、付款方式: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2、服务期:12个月。3、服务地点:按甲方要求五、服务要求莘县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已在全县24个乡镇1154个行政村范围内完成了莘县应急广播“村村响”系统建设,实现了县、乡镇(街道办事处)、村三级互通互联,全县24个乡镇应急广播“村村响”系统设施全覆盖。本次采购范围是全县村、镇、县应急广播三级互通互联传输运维服务,主要服务内容为:1、全县村庄至各镇街中心机房网络传输专线传输运维服务;2、24镇街至县中心机房网络传输专线传输运维服务;3、县中心机房至融媒体中心应急广播管理平台网络传输专线传输运维服务;以达到为全县村庄提供更及时、便捷的应急广播服务的目的。六、质量服务的质量应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单一来源评审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七、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设备或设备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八、甲方权利义务1、对双方提出有保密要求的资料和文件负有保密义务。2、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3、在乙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时,对乙方提出具体要求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如乙方未予以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责任、赔偿损失。九、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要求开展工作,在服务过程中响应甲方的有关要求。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其他工作任务。十、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单一来源评审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2、其他售后服务承诺:无。十一、违约条款1、乙方延迟交付,每延迟1日,应按合同总额3%支付违约金(双方另有约定从其约定);2、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10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同意后,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如一方违约,应按合同总额3%支付违约金(双方另有约定从其约定);4、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5、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6、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30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十二、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聊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采用第2种方式予以解决。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五、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采购代理机构贰份。甲方名称:莘县融媒体中心乙方名称: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电话:电话: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应急广播网络传输运维服务项目 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