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采购合同公告(云南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2024)
合同编号:
4530000HT2024045950101
合同名称:
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升级)项目合同
项目编号:
4530000JH202404595
项目名称:
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升级)项目
采购人(甲方):
云南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
供应商(乙方):
云南中天创为科技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省级
所属行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合同金额:
34950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4-04-18
合同公告日期:
2024-04-18
代理机构:
云南众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专家抽取记录:
4000142692
中标、成交公告:
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升级)项目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升级)项目合同.pdf
合同编号:4530000HT2024045950101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ZG-2024028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昆明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称:云南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地址:昆明市西山区西园南路27号邮编:6500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张希萌电话:0871-64114079签订日期:2024.4.18乙方(供应商单位章)名称:云南中天创为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龙翔道路乡菱花园A区5栋408室民西2南邮编:650000云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椒之龙柳75593经办人:电话:158120119签订日期:2024x.8丙方(鉴证方单位章)名称:云南众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辰大道1号美立方商业广场B座16楼邮编:6500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0871-67357686签订日期:2024、4.18甲乙双方根据招标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项目编号为ZG-2024028的“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升级)项目”的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1.项目名称: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升级)项目2.项目建设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2《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升级)项目建设内容》。3.系统软件模块:若由于产品停产,且无法提供替代产品的,由乙方书面提出变更申请,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二、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合同总金额为¥349,5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玖仟伍佰元整)。2.合同生效后,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即¥34,95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肆仟玖佰伍拾元整)汇入甲方指定账户。3.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后,甲方将合同金额的80%即¥279,6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柒万玖仟陆佰元整)支付给乙方,乙方开具相应发票给甲方。甲方开户银行账户及发票开票信息如下:名称:云南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纳税人识别号:125300004312080730地址、电话:昆明市西园南路27号,0871-64109753开户银行:建行昆明西园南路支行开户账号:530016156370503091504.项目初验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即¥69,9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玖仟玖佰元整),方向甲方开具相应发票。5.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34,95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肆仟玖佰伍拾元整)(不计利息)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乙方户名:云南中天创为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账号:2502024109200021560-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西站支行三、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为:自项目开工之日起一年。其中7个月内完成合同中所要求的所有升级开发任务和试运行工作,其中6个月完成所有的开发任务,1个月试运行,试运行过程中对使用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达到验收标准,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并发时间的,乙方应提供相关证明,并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完成系统功能升级开发与实施工作期间,须保障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出于实际业务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项目升级开发和试运行期限由协商文件中的9个月变更为7个月。)项目服务地点:由甲方指定。四、服务要求1.乙方应保持开发人员的稳定性,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团队人员,如有变动,必须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征求甲方意见,对服务质量不合格的服务人员甲方有权要求更换。2.除专职服务外,乙方还应针对甲方的项目要求设立专门的项目组,提供技术支撑,制定应急预案和提供应急保障队伍,对平台在运行过程中突发性故障和系统服务中断等情况立即启动响应机制,及时排除故障并恢复平台的运行。3.乙方提供7*24小时的服务响应,提供电话、E-mail、QQ等多种技术支持方式,出现一般故障2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24小时内解决。故障排除后和软件维护完成后,乙方人员应在48小时内向甲方提交一份由用户签字的详细故障处理报告和软件维护报告,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确认,以此作为故障处理结果的确认依据。4.在特殊时期和敏感时期提供应急服务,重要节点保障按甲方要求进行响应。5.服务期间提供与平台运行等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五、安装及调试乙方对系统升级的功能进行安装调试,并保证在服务期间内系统正常运行且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六、培训-2-按甲方要求对用户进行专业培训,使用户能熟练地使用平台。乙方对本项目应有详细合理的培训计划和方案,免费提供培训课程、培训材料及授课讲师,甲方负责提供培训所需的场所、设施及受训人员协调。七、验收1.项目初验:乙方于7个月内完成系统功能升级开发与实施工作,满足初验条件后提出初验申请,乙方负责将项目相关文档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云南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乙方按照监理和合同规范要求完成交付,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乙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项目初验验收报告》。(出于实际业务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项目初验期限由协商文件中的9个月变更为7个月。)2.项目终验:项目完成后,由乙方在满足验收条件后提出项目终期验收申请,乙方负责将完整的项目及各阶段相关文档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云南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乙方按照监理和合同规范要求完成交付,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乙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项目验收报告》。3.在验收过程中,因乙方原因,设计未能达到技术要求及甲方需求时,乙方无条件负责整改直到达到原定技术要求及甲方需求,整改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且工期不予顺延。4.项目验收应以本合同技术指标、参数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约定的内容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为依据,并遵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24)27号)》关于信息化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5.本合同项目验收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以下费用(如:维护费、人工费、差旅费、材料费)。除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另行承担其它费用。八、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提供给乙方或乙方从甲方处知悉的政务数据、个人信息,不属于乙方的资产。九、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防范政务数据安全风险,防止国家数据资产流失,切实保障个人信息安全。2.甲方应负责合同生效后的项目实施的协调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结,现场安装调试时配备人员进行监管控制)。-313.甲方应负责提供设备和项目安装调试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4.甲方应负责及时组织项目验收,但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责任。5.甲方有权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其他权利和权益。6.甲方有权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要求乙方更换项目经理或其他人员。(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合同任务建立相对独立的管理技术团队、政务信息平台,指定一名高管作为网络安全负责人。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分包合同任务。3.政务数据与其他数据分开存储处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用途、用法,不得公开、转让或向第三方提供;合同终止时按照甲方的要求处理政务数据。涉及个人信息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标准执行。4.发现网络安全漏洞、缺陷或其他严重网络安全风险,及时通过甲方,或直接向同级网信部门、***门报告。未经网信部门或***门同意,不得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5.处理政务的应用系统应当优先采用安全可信的硬件和软件产品,涉及密码的应符合国家密码管理规定。6.可能影响政务网络安全的重大事项,包括负责人及重要工作人员变更、业务转型、合并重组、投资并购等,应提前向甲方报告。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文件明确的其他要求。8.乙方应保证本合同工程的实施质量合格,确保一次性通过甲方及有关单位的验收;若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或甲方需求,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整改,直至满足为止。9.保证开发的软件产品符合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的规定,乙方对其产品、设备等的知识产权合法性提供保障,保证不会有第三方向甲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权益的主张或诉讼,若有第三方提出主张或诉讼,无论是否成立,如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由于乙方侵权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合法地使用产品、设备,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当退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价款并承担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10.乙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11.乙方应参与甲方组织的本合同工程的验收。12.乙方应遵守并服从本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与监督,并按要求提交相关工程文档和记录。13.乙方应遵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与调度。14.在项目完成验收交付使用前,所有系统、设备、产品等均有乙方负责保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十、保密和安全1.甲乙双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2.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业务数据等文件资料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社会公众或第三方通过任何途径出示、泄露,不得许可使用,不得传播、销售。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无效、终止、解除、撤销而失去效力;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述任何资料或数据:在未违反本条的情况下属于或成为公共资料的资料或数据;一方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的资料或数据;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或有权行政部门的要求而必须披露的资料。3.乙方在验收合格后的项目资料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移交给甲方。乙方保存的专属于甲方所有的项目资料的备份仅限用于本项目的运行维护服务。4.乙方若违反上述任何一个条款的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价款总额的30%作为赔偿,若前述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5.其他事项详见《《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升级)项目合同>安全保密协议》十一、知识产权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给甲方的软件、可执行代码及其技术文档等全部研究开发成果所有权及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十二、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无法抗拒并不能克服的意外事故,如地震、台风、海啸、战争等等。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甲乙双方应按以下条款执行:2.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的一方应在2日内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同时应提供一份有权机构出具的证明函。-5-3.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4.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取得上级有关部门的证明,并在理应取得证明的两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给另一方。5.不可抗力发生后,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6.若不可抗力持续作用超过30天(含30天),未受影响的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十三、税费:乙方独自承担我国有权机构根据国家税收法律和法规征收的所有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税费。十四、违约责任:乙方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没有按约定全部或部分完成本合同约定系统工程的产品采购、开发、安装和调试,没有按约承担保修及技术支持等义务,没有按约承担培训义务等的,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全额归甲方独自所有,不再返还,且: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在乙方按甲方的要求纠正违约行为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前,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款项2.甲方也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价款总额的30%作为赔偿,若前述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同时,乙方还应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3.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工期要求履行本合同义务。如果本合同履行迟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二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计算。如果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逾期超过1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的,乙方除承担以上违约责任外还应全额退还甲方支付的费用,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4.乙方在提供技术支持时,若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第3款规定及时解决问题,每出现一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款项总额1%的违约金,由乙方责任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6-5.本合同工程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凡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6.本合同工程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凡因乙方施工造成施工现场任何设施破坏和损毁的,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7.乙方逾期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补足。8.甲方可以直接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减应由乙方承担或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十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十七、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叁份,送云南省财政厅采购管理处壹份备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九、本合同附件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协议均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的解释顺序即为本合同附件的序号顺序。二十、合同附件1.《成交通知书》2.《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升级)项目建设内容》3.《安全保密协议》(本页以下无条文)-7-附件1《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编号:ZG-2024028云南中天创为科技有限公司:贵单位于2024年3月18日为“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升级)项目”(招标编号:ZG-2024028)递交的响应文件已被协商小组接受。经协商小组评审后,现确定贵单位为本次采购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名称:云南中天创为科技有限公司。成交金额:¥349,5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玖仟伍佰元整)。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开工之日起一年。项目负责人:柳云龙请贵单位收到此成交通知书后速与云南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洽谈具体事项并签订合同。采购人:云南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公章)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众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发日期:2024年3月日2918-附件2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升级)项目建设内容、采购的具体内容:8区县工作质量回头看问题清工作成果为区县工作质量回头看问题清单,应自动与企业、州市、省级的问题清单合并,但7区县隐惠排查工作质量回头看区县选择重点单位后,建立区县隐患排查工作质量回头看检查表单,指导从哪些方面进行检查,明确检查要求。6区县回头看工作详情区县选择重点单位后,融合查询该企业回头看的数据。包括重点单位、省市县、省级技术单位共5级的工作质量问题清单、隐患整改问题清单等信息。5区县回头看工作任务清单根据省厅发布的《工作实施总体计划表》安排,自动列出本行政区划内所有重点监管单位的名录,按年度升序排列,同时显示任务完成情况。4区县环境部门回头看区县回头看工作看板图表形式直观分析本行政区划内,所有重点监管单位回头看工作的全方面情况。包括按年度计划情况、执行情况、工作质量问题数量、隐惠整改问题数量、整改进度等。并按年度列出回头看工作完成清单、未完成清单。尽量支持各州市不同的管理模式,具体支持州市自行完成或委托第三方完成、或安排区县完成相关工作的情况。以下区县、州市、省厅的所有功能均如此。3隐患排查工作质量回头看建立企业隐患排查工作质量回头看检查表单,指导企业从哪些方面进行检查2工作质量回头看问题清单工作成果为企业工作质量回头看问题清单及问题详情。问题详情实现融合查询该企业回头看的数据,包括重点单位、省市县、省级技术单位共5级的问题详情等信息。1监管业务提升重点单位回头看回头看工作任务根据省厅发布的《工作实施总体计划表》安排,自动为重点监管单位建立回头看工作任务。同时建立任务预警,未经省市认可的均为未完成工作任务,预警信息一直存在。序号主线建设要点功能需求说明-9117省级技术单位复核隐患排查选择重点单位后,建立隐患排查工作质量回头看检查表单,指导从哪些方面进行检查,明确16省级技术单位回头看工作详情选择重点单位后,融合查询该企业回头看的数据。包括重点单位、省市县共四级的工作质量问题清单、隐患整改问题清单、整改情况等信息。关联查询2021年有毒有害物质清单、重点场所及重点设施设备、隐患排查台账等相关数据。并通过地图直观展示相关数据。15省级技术单位回头看工作任务清单根据省厅发布的《工作实施总体计划表》安排,自动列出本行政区划内所有重点监管单位的名录,按年度升序排列,同时显示任务完成情况。省级技术单位需要选择复核的重点单位。14省级技术单位回头看省级技术单位回头看工作看板图表形式直观分析本行政区划内,所有重点监管单位回头看工作的全方面情况。包括按年度计划情况、执行情况、工作质量问题数量、隐患整改问题数量、整改进度等。并按年度列出回头看工作完成清单、未完成清单。13州市抽查工作质量回头看问题清单工作成果为州市工作质量回头看问题清单,应自动与企业、区县、省级的问题清单合并,但必须标注为州市成果。12州市抽查隐患排查工作质量回头看区县选择重点单位后,建立州市隐患排查工作质量回头看检查表单,指导从哪些方面进行检查,明确检查要求。11州市回头看工作详情区县选择重点单位后,融合查询该企业回头看的数据。包括重点单位、省市县共四级的工作质量问题清单、隐患整改问题清单、整改情况等信息。10州市回头看工作任务清单根据省厅发布的《工作实施总体计划表》安排,自动列出本行政区划内所有重点监管单位的名录,按年度升序排列,同时显示任务完成情况。州市需要选择抽查的重点单位。9州市环境部门回头看州市回头看工作看板图表形式直观分析本行政区划内,所有重点监管单位回头看工作的全方面情况。包括按年度计划情况、执行情况、工作质量问题数量、隐惠整改问题数量、整改进度等。并按年度列出回头看工作完成清单、未完成清单。尽量支持各州市不同的管理模式,具体支持州市自行完成或委托第三方完成、或安排区县完成相关工作的情况。单必须标注为县级成果。序号主线建设要点功能需求说明-10-27省级技术单位问题反馈应与“回头看”板块无缝衔接。问题来源、问题类型与回头看工作,自动提取企业、省市县三级的问题清单,自动生成相关数据。26州市管理部门问题反馈应与“回头看”板块无缝衔接。问题来源、问题类型与回头看工作,自动提取企业、省市县三级的问题清单,自动生成相关数据。25区县管理部门问题反馈应与“回头看”板块无缝衔接。问题来源、问题类型与回头看工作,自动提取企业、省市县三级的问题清单,自动生成相关数据。24问题反馈重点单位问题反馈应与“回头看”板块无缝衔接,功能需求实现具体形式不限。问题来源、问题类型与回头看工作,自动提取企业、省市县三级、省级技术单位的问题清单,自动生成相关数据。23省厅复核工作质量回头看问题清单工作成果为省厅工作质量回头看问题清单,应自动与企业、区县、州市的问题清单合并,但必须标注为省厅成果。22省厅复核隐患排查工作质量回头看选择重点单位后,建立隐患排查工作质量回头看检查表单,指导从哪些方面进行检查,明确检查要求。21省厅回头看工作详情选择重点单位后,融合查询该企业回头看的数据。包括重点单位、省市县共四级的工作质量问题清单、隐惠整改问题清单、整改情况等信息。20省厅回头看工作任务清单根据省厅发布的《工作实施总体计划表》安排,自动列出本行政区划内所有重点监管单位的名录,按年度升序排列,同时显示任务完成情况。省厅需要选择复核的重点单位。19省厅回头看省厅回头看工作看板图表形式直观分析本行政区划内,所有重点监管单位回头看工作的全方面情况。包括按年度计划情况、执行情况、工作质量问题数量、隐患整改问题数量、整改进度等。并按年度列出回头看工作完成清单、未完成清单。18省级技术单位复核工作质量回头看问题清单工作成果为省级技术单位工作质量回头看问题清单,应自动与企业、区县、州市的问题清单合并,但必须标注为省厅成果。关联查询2021年整改方案制定情况、隐患整改台账、提标改造等相关数据。工作质量回头看检查要求。序号主线建设要点功能需求说明-1133重点单位入口新增手工坐标采集新增手工输入坐标点采集功能。32重点单位中心点新增手工坐标采集新增手工输入坐标点采集功能。31重点设施设备新增手工坐标采集对坐标类型为点的重点设施设备新增手工输入坐标点采集功能。30自行监测点位新增手工坐标采集新增手工输入坐标点采集功能。29信息安全数据共享完善系统完善有毒有害物质增补梳理国家有毒有害物质名单变化情况,增补有毒有害物质28省厅问题反馈应与“回头看”板块无缝衔接。问题来源、问题类型与回头看工作,自动提取企业、省市县三级的问题清单,自动生成相关数据。序号主线建设要点功能需求说明二、其他要求:(一)基于既有的“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升级改造,各级管理部门、重点监管单位、用户信息、土污染防治信息等需与原平台保持一致;(二)“回头看”工作需基于重点监管单位上报的隐患排查数据,应做到与原平台数据的无缝集成。-12-附件3《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升级)项目合同》安全保密协议甲方:云南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乙方:云南中天创为科技有限公司基于保密、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及个人信息安全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本协议涉及保密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包括:(一)《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升级)项目合同》中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以及有关会议文件和决定。(二)甲、乙双方之间工作往来的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三)合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四)合同实施过程中各有关当事人拥有的知识产权,已经公开的知识产权信息除外。(五)经甲、乙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提供给乙方或乙方从甲方处知悉的政务数据、个人信息,不属于乙方的资产。三、甲方的责任及义务(一)防范政务数据安全风险,防止国家数据资产流失,切实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二)甲方应根据《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升级)项目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三)甲方在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传真、光盘等)向乙方-13-提供技术信息时,可以进行登记或备案。(四)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注明保密的技术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给无关的任何第三方。四、乙方的责任及义务(一)乙方应仅将甲方披露的保密信息只用于对甲方的合同实施工作中。(二)乙方对从甲方获得的涉及合同实施工作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委托顾问方、接受咨询方。(三)乙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对其复制、仿造等。(四)乙方应对项目有关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签订个人保密协议,以确保本协议的履行;(五)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乙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六)根据合同任务建立相对独立的管理技术团队、政务信息平台,指定一名高管作为网络安全负责人。(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分包合同任务。(八)政务数据与其他数据分开存储处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用途、用法,不得公开、转让或向第三方提供;合同终止时按照甲方的要求处理政务数据。涉及个人信息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标准执行。(九)发现网络安全漏洞、缺陷或其他严重网络安全风险,及时通过甲方,或直接向同级网信部门、***门报告。未经网信部门或***门同意,不得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十)处理政务的应用系统应当优先采用安全可信的硬件和软件产品,涉及密码的应符合国家密码管理规定。(十一)可能影响政务网络安全的重大事项,包括负责人及重要工作人员变更、业务转型、合并重组、投资并购等,应提前向甲方报告。-14-(十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文件明确的其他要求。五、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及事项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继续有效。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环境意信鱼水渗章)云南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经办人!张希菊签订日期:2028.4.18乙方(公章)云南中天创为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装了云龙云种经办人:签订日期:2448台-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