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辅助购买服务项目 辅助购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2024)



 

 

 

公共资源交易2024年辅助购买服务项目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4-18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公共资源交易2024年辅助购买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码:HB2024032030010005 四、项目名称:公共资源交易2024年辅助购买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白洋淀大道153号 联系方式:朱先生 供应商:京雄公共服务外包(雄安)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城关镇上坡村上坡街88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312-555500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公共资源交易2024年辅助购买服务 规格型号:公共资源交易2024年辅助购买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342500.00 合同金额:33425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服务期限:自2024年4月12日至2025年4月11日止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4-04-18 八、合同公告2024-04-18 九、其他补充事宜:

 

2024购买服务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4-18      采购人: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采购编号:公共资源交易2024年辅助购买服务合同理管2024年4月公共资源交易辅助购买服务合同甲方: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33100MB0754486M住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白洋淀大道153号乙方:京雄公共服务外包(雄安)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29MAOCGFWQ2Y住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城关镇上坡村上坡街88号根据甲方委托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河北省政府采购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文)等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乙方向甲方提供公共资源交易辅助服务。根据甲方的具体需求,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一(服务内容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的内容)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自2024年4月12日至2025年4月11日止。3、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2第二条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含税价)为人民币叁佰叁拾肆万贰仟伍佰元整(¥3342500.00)。第三条服务质量标准为服务质量标准为合格。第四条验收方及验收标准甲方按采购服务要求组织进行验收。第五条甲方评价标准及方法:1、甲方根据招、投标文件组织进行评价,合同履行期内,乙方的服务人员违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工作规章制度,违反所在岗位操作规范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7日内调换人员;调换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或者因乙方原因不能履约的,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履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损失的赔偿责任。2、乙方承诺按照附件一《业务外包服务要求》中服务需求完成本次工作。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服务项目提出具体的服务标准,乙方可对标准提出意见,甲方认为合理可以采纳。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服务人员遵守甲方有关安全、消防、卫生、着装等方面的各项规定,乙方服务人员违反该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替服务人员或支付违约金。3、服务人员如果发生意外、工伤等事项时,甲方应当积极救助,并及时通知乙方。34、甲方不对乙方服务人员承担任何人身伤害责任、工伤赔偿责任和费用。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具备从事约定服务所需的资质、营业范围、专业人员、专业技术等条件,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相应损失。2、乙方应对服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且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上岗培训、专业培训等),使服务人员能够提供附件《业务外包服务要求》所包含的服务,且能够按照甲方操作规程完成工作任务。3、乙方须与服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公积金,使服务人员知晓乙方为其用人单位。乙方应按时(每月10日之前完成上月工资支付)支付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及福利。本合同的任何约定均不得被解释为在甲方和乙方服务人员之间创设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4、乙方应当保障服务的连续性,出现服务人员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情况,乙方应当及时协调解决。5、乙方服务期间,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乙方应当签署附件二《廉洁承诺书》,切实做到廉洁奉公,如违反廉洁承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第八条付款方式由甲方以国库授权支付方式付款。服务费用分三期支付:第一笔: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5%,即¥1504125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万肆仟壹佰贰拾伍元整)。第二笔:2024年9月30日前支付合同价款的45%,即¥1504125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万肆仟壹佰贰拾伍元整)。第三笔:服务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价款。第九条支付安排1、甲方支付金额10日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法增值税普通发票。乙方未能出具相应发票的,甲方有权延迟付款时间且不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账户名称:京雄公共服务外包(雄安)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城支行银行账号:130501668508000009942.1乙方如需改变其账户信息,应在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前3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通知或确认信息而使甲乙双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2乙方有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责任的,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相应金额。3、关于增值税发票的约定3.1甲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纳税人识别号:11130000MB1036582P地址:河北省容城县奥威东路雄安市民服务中心电话:0312-5620926开户行:中国银行容城支行账号信息:1015416462693.2乙方应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日后5个工作日内交给甲方。第十条服务安排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服务内容要求的、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和资质的服务人员,乙方安排人员上岗之前由甲方进行面试,如不合格乙方应在7日内无条件更换服务人员。甲方应为乙方服务人员开展服务提供便利2、服务人员向甲方提供服务时,应遵守、执行甲方提出的要求和指令3、投诉及反馈:对于任何服务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项目负责人投诉,乙方项目负责人应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乙方未能如期作出书面答复的,每延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4、根据本合同约定,如甲方要求对乙方服务人员进行更替,乙方应在确保服务人数不变以及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于10个工作日内进行人员更替。乙方未能如期进行人员更替的,每延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5、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为完成外包项目所需的办公条件,包括电脑、场地、办公用品等。第十一条保密条款61、本合同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甲方有关的未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记录、领导发言、文件等相关信息。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和有关人员均不得将保密信息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3、有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依法向乙方调查,乙方依法配合调查机关工作,而披露的相关信息,不视为乙方泄密,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4、在任何情形下,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免除,乙方承担永久保密义务。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2、甲乙双方经过协商,需要变更服务内容,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另行签订协议。3、因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变化等因素需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的,需双方协商一致;因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解除。4、合同终止的其他适用情形:4.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4.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4.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办发(2013)96号、冀政办(2014)3号文件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十三条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四条不可抗力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受不可抗力影响不能按时、全部履行合同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1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有关该不可抗力的权威证明文件和书面说明,该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迟延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的说明。另一方接到通知后有权选择待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另一方同意待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继续履行的,不可抗力终止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尽快通知对方。本合同的履行期限可相应延长,延长的时间应相当于不可抗力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3、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30日的,双方应根据该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第十五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视为违约,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按守约方要求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可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8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直至解除合同,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3、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款0.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分包,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5、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偿付违约金。6、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7、本条所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维权而产生的律师费、交通费、保全担保保险费等相关费用。第十六条知识产权的归属因本合同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第十七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成立、签订、效力、解释、履行、变更、终止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迅速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则甲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诉请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处理。第十八条通知与送达本合同项下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采用挂号投邮、专人递送、传真或电子邮件任一方式按以下所示地址和号码发出,除非任何一方已书面通知另一方其变更后的地址和号码。通知以挂号信件方式发送,挂号信寄出或投邮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以专人递送方式递交的,交收件人签收即视为送达;以或传真方式发送,传真发出后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如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电子邮件发送到对方指定邮件地址即视为送达。任何一方更改通讯地址、电子邮箱或传真号码等联系方式的,须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另一方,双方确认送达的信息和地址为:甲方: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通讯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白洋淀大道153号邮编:071700收件人:电话:电子邮箱:乙方:京雄公共服务外包(雄安)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城关镇上坡村上坡街88号邮编:071700收件人:电话:电子邮箱:第十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102、本合同各条的标题只供了解该条的内容之用,对该标题下的内容不具有限制范围的作用。3、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4、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对本合同及附件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6、本合同未尽事宜将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表述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7、本合同以中文签署,壹式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分别向对方提供其授权有关人员签订本合同的授权文件,双方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对方存档。附件一:业务外包服务要求附件二:廉洁承诺书1(本页无正文,为本合同签署页)签订日期:20)4年4月1大甲方(盖章):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京雄公共服务外包(雄安)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12附件一业务外包服务要求一、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二、服务时间乙方确保工作时间内服务不间断,工作时间符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三、服务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服务内容要求的、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和资质的服务人员。根据甲方具体要求,本次业务外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一下服务内容:(一)交易受理服务。负责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等项目进场交易受理;负责市场主体系统账户及CA证书办理的相关业务;负责编制、完善和维护受理业务相关数据资料及制度;负责交易中心办事大厅现场业务咨询及日常事务管理,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二)交易组织服务。负责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出让等类型项目的交易时间、场地安排工作,负责各类公告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矿业权交易的全过程服务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三)交易评审服务。负责交易评审流程和规则的制定;专家抽取终端的操作;评审过程管理与服务;开评标资料的收取;整理、移交交易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文档、纸质资料等资料;开评标场所设备管理;报告在交易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协助处理;评标区域人员身份核实13及引领,协助进入评标区域人员储存通讯工具等其他物品的保管;维护交易场所秩序。(四)交易见证服务。通过电子监控手段记录开评标交易现场,辅助开评标工作,实时记录并协助处理开评标现场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好各项目交易全流程的纸质、电子文档等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负责现场配合相关部门处理违法违规等突发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五)交易综合管理服务。负责人事管理、公文管理、制度建设、机要保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中心政府采购、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会议保障、对外宣传工作,负责中心纪检检查、重点工作督办等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六)交易监督辅助服务。对雄安新区依法必招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发现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及时制止并上报分管领导;查验申请复议项目、申请不招标项目的合规性;工程建设项目异议备案;工程建设项目投诉举报事项受理、调查、处理;新区招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专家库管理;监察室管理与设施维护;对接上级部门与其他业务组公文往来;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七)交易技术管理服务。负责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及网络的规划;负责按照信息化规划设计指导、监督信息系统、IT设施、网络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安全保障;负责相关系统开发过程中的内、外部业务协调及沟通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为招投标活动提供技术支持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开评标现场保障、接听市场主体咨询电话等。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4附件二廉洁承诺书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廉洁奉公,本人在此郑重承诺: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国家法律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招投标的法规规章,维护国家利益。2.严格履职,热情服务。为招投标项目提供进场登记、场地安排、交易实施、投标保证金管理等现场交易服务;为评标活动提供专家抽取服务;对场内交易秩序、评标室评标等交易活动进行见证;妥善归档、保管交易活动中产生的纸质交易文件和监控摄录的音视频文件。3.遵守工作纪律,不私下接触投标人,不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它好处,不以任何形式,包括并不限于口头及书面形式,作为及不作为的方式,向投标人泄露招投标秘密。4.自觉抵制违法违规的招投标活动,协助、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5.自觉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特此承诺。承诺人签字:年月日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辅助购买服务项目 辅助购买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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