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办公用房 办公设备采购合同公告(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2024)
国道G105线城桂路跨线桥(中山岸)调头位置改造
采购项目名称:
国道G105线城桂路跨线桥(中山岸)调头位置改造
采购项目编码:
4420004572656072403220403
项目业主:
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
服务机构:
合肥市泰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名称:
国道G105线城桂路跨线桥(中山岸)调头位置改造
合同编号:
4420004572656072403220403
合同总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4月09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国道G105线城桂路跨线桥(中山岸)调头位置改造项目,将原桥底花基及泥土清除后浇筑22cm厚水泥混凝土,加铺10cm厚沥青混凝土面层,面积230平方米;增设限高龙门架1个,尺寸长16.1米高2.2米。服务内容:项目工程监理
合同附件
国道G105线城桂路跨线桥(中山岸)调头位置改造.pdf
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 2024-04-18
2024-014102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工程名称:国道G105线城桂路跨线桥(中山岸)调头位置改造合同编号:ZS2403290818委托人:中山市三乡公路养护所监理人:合肥市泰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月9F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中山市三乡公路养护所监理人(全称):合肥市泰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国道G105线城桂路跨线桥(中山岸)调头位置改造:2.工程地点:国道G105线城桂路跨线桥:3.工程规模:投资额约¥298807.39元;4.工程预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预算金额为298807.39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中选通知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胡善兵,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15918235160,监理资格证号:JGJ1438302。1五、合同价格与费用支付1.合同价格暂定为:人民币捌仟陆佰柒拾柒元叁角柒分(¥8677.37元)2.监理服务费:为施工监理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总费用,最终以中介预算审核价×20%监理下浮率【即(16.5/500)×80%=2.64%】×专业调整系数(桥梁取1.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1.0)×高程调整系数(取1.0),298807.39×2.64%×1.1×1.0X1.0=8677.37元。3.费用支付:本工程无监理费预付款、进度款,监理服务费在项目交工验收后60天内支付至监理价款的90%;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的10%监理价款。六、期限1.监理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工程保修期满后结束。自年月日始,至月日止。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_月_日始,至年__月_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_日始,至_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_日始,至_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_日始,至年月_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本工程监理单位需委派经验丰富的现场监理,以较强的责任心、专业性的意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切实跟进工程进度,确保施工质量,严防工程延期和变更、如因监理工作失责,造成工程施工进度延误,建设单位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监理单位责任,并从监理费用中扣除相关损失。九、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4年2.订立地点:中山市3.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三份,监理人三份。公路各类路养护所委托人:中山市三监理人:合肥市泰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市(盖公章)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其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飞龙地址:路南习友路东福禄47幢306号电话:00551-6899402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开户银行州技术开发区支行山账号:121890010400121312024年月9日月9日2024年3委托人:中山市三路养护所市监理人:合肥市泰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其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飞龙地址:路南习友路东福禄47幢306号电话:00551-6899402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开户银行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12189001040012131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1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癌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多W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A(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6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7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8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4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7.争议解决7.1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77.2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_1、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委托人_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2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3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4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执行通用条款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执行通用条款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5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9.特别条款1)监理酬金支付方式:按工程施工进度支付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交)工验收通过且移交完整监理资料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的100%。152)如属委托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长或缩短,监理工期相应延长或缩短,但监理费不予调整。3)经委托人要求,监理人应当定期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报告。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即使委托人未能依照合同约定对监理人的书面报告及请求做出回复,监理人不得终止履行合同义务。5监理人知悉本工程工程量变更应当符合有关合同的规定,未经特别授权,不得在有关合同的期限后对变更工程量作事后确认,该部分变更工程签证均视为无效。6)监理人知悉本工程造价变更及结算应符合市财政局的结算审核要求,未经特别授权,不得对工程造价予以确认。16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勘察阶段:A-2设计阶段:A-3保修阶段: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17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3.其他人员//2.辅助工作人员1//1.工程技术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4.样品用房/1/3.试验用房/2.生活用房/1.办公用房/1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6.其他文件//5.施工许可文件///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1开工前3日内/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1开工前3日内2.工程勘察文件/1.工程立项文件//1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4.检测和试验设备113.交通工具//2.办公设备/1.通讯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8附件一:计费标准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单位:万元16100000010390.1158000008658.4146000006835.6134000004882.6122000002712.5111000001507.010800001255.8960000991.4840000708.2720000393.4610000218.658000181.045000120.83300078.12100030.1150016.5序号计费额收费基价e主A注:本表为施工监理收费基价,监理费按内插法计算,如工程造价为6000万元工程监理费计算方法如下:120.8+(181.0-120.8)/(8000-5000)×(6000-5000)=140.87万元19附件: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ZS2403290818合肥市泰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委托,国道G105线城桂路跨线桥(中山岸)调头位置改造(采购项目编码:4420004572656072403220403),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一选一随机抽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为(暂不做评估与测算)。服务时限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提交成果报告结束。省网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接治,在15个工作日内与中山市公路事务中心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03月29日20附件三:营业执照页码、1/1{W)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88886542W(1-1名称合肥市泰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飞龙路商习友路东福绿路47306号住法定代表人尹亚峰注册资本贰佰万圆整成立日期2012年01月09日营业期限2012年01月09日至2042年12月23日经营范围工程咨询:公路工程、市致工程、房建工程监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试验检测:工程设计造价及招投标代理。(以上项目涉及资质的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商行政商登记机关H2018年12月2皖A61531380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填报年度报告1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aheredit.sov.cn中华人民共和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http://10.12.105.106:9080/Taplcis/CertTaoPrinl.do2018-12-2821廉洁协议书工程名称:国道G105线城桂路跨线桥(中山岸)调头位置改造甲方:中山市三乡公路养护所乙方:合肥市泰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保障甲方和乙方在业务往来中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党风建设、廉洁从业,预防商业赔赔和不正当竞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廉洁从业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协议效力及于乙方与甲方的所有业务往来关系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投标、商务谈判等采购环节及合同签订、履行环节等。第一条甲乙双方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行风建设的纪律和规定。(二)严格执行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约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从业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和纠正对方。(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严重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对方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举报。第二条甲方应遵守下列条款(一)甲方、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以暗示或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或收受回扣、提成、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财物。(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娱乐活动、高档消费;不得接受乙方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其在度假、出国(出境)旅游、婚丧嫁娶、住房装修、配偶子女等亲属工作安排等方面提供方便。(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五)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个人借用(包含甲方借给乙方或乙方借给甲方)等名义与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发生现金、房屋、交通工具和贵重物品往来。22(六)如果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第三条第(一)至(五)款所指的内容,甲方工作人员应拒绝对方;对于无法拒绝的,应及时向甲方纪检部门举报。第三条乙方应遵守下列条款(一)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财物。(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有可能影响业务活动的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三)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在度假、出国(出境)旅游、婚丧嫁娶、住房装修、配偶子女等亲属工作安排等方面提供方便。(四)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五)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借用(包含甲方借给乙方或乙方借给甲方)等名义与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发生现金、房屋、交通工具和贵重物品往来。(六)甲方工作人员主动向乙方索要或要求乙方安排和提供第三条(一)至(五)款所指的内容,乙方应予以拒绝,并向甲方纪检部门及时举报。第四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如违反本协议,按照工作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对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如甲乙双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的其他行为,参照本协议约定执行。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经办人:京农经办人: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a24:2024年4月c2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用房 办公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中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