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警平台维保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财政局2024)
预警平台维保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1057741X920243801
二、合同名称:预警平台维保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分2024-01-18
四、项目名称:预警平台维保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财政局
地 址:阿克苏市文化路28号
联系方式:13899528886
供应商(乙方):新疆联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473号卫星大厦13楼1312室
联系方式:1519910167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预警平台维保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6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提供联信云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使用权限,部署监测预警、公众举报、案件上报、内部邮箱、视频会议、协同处置等功能模块;为阿克苏地区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联信云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提供系统运营、增值扩展等系统运维服务,保证系统各项功能正常运行,提供约定的系统服务及系统运行故障的修复;提供有关系统技术问题的咨询、解答服务,包括业务和技术人员对系统使用有关问题的咨询。服务要求:按照自治区关于平台建设的要求,在保障平台安全稳定运行的情况下,在自治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平台功能优化升级,做好技术支持和准备工作,提升平台性能。服务时间:1年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6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联信云非法集资监测预警系统项目服务合同.pdf
联信云非法集资监测预警系统项目服务合同2024年1月-2024年12月联信云非法集资监测预警系统项目服务合同甲方阿克苏地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阿克苏市文化路28号联系人/电话:吕光明13899528886乙方新疆联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MA776T4K7G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开发区卫星路473号卫星大厦13楼1312室联系人/电话:范洋羊151991016721860991788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联信云非法集资监测预警系统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总则(一)甲、乙双方均为独立主体,双方在合作期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乙方及其员工不是甲方员工,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3026(二)鉴于全国非法集资事件频发的现实,甲方为尽快实现对辖区内企业经营信息的了解,尽早发现辖区内金融风险隐患,甲、乙双方基于“联信云非法集资监测预警系统”展开合作第二条定义除非本合同的条款或者内容中另有规定,下列名词具有如下意义:(一)“甲方”:指“阿克苏地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乙方”:指“新疆联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三)“系统”:指“联信云非法集资监测预警系统”。(四)“支持、维护”:指合同或附件中签订的由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如系统培训、现场培训、技术支持和其他形式的服务。(五)“文档”:指甲乙双方所完成的技术文档(包括需求文档、技术方案、项目开发文档和非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客户化应用软件源程序、代码等)。(六)独立运营:指独立合法的主体经营者,自行发展客户,推广自己品牌产品。(七)知识产权:指依据中国有关法律和国际条约规定权利人所享有的专利权、版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信誉和商业秘密权。(八)合同附件:指主体合同的补救条款或从合同、附件等,与主体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第三条合作内容(一)主要内容:乙方通过“联信云非法集资监测预警系统”向甲方呈现有关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方面的所需信息。同时乙方提供该系统运营、增值扩展等系统运维服务。(二)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限为壹年,本合作合同服务期为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享有续约优先权。(三)合同价款:合同服务费为人民币600000元/年,大写(陆拾万元整)(四)付款方式:分期支付,即于2024年5月、8月、11月分别支付乙方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合同总价人民币:600000元/年大写(陆拾万元整)甲方账户信息:开户户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财政局银行账号:6500169040005000036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北大街支行行号:105891000097地址、电话:阿克苏市文化路28号0997-2136211税号:1165290001057741X9乙方账户信息:户名:新疆联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卫星路支行行号:402881000269账号:802030612010102302028(五)合同任何一方需要终止本合作合同,应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第四条技术支持与服务(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范围:1、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提供约定的系统服务及系统运行故障的修复;2、有关系统技术问题的咨询、解答,包括甲方业务和技术人员对系统使用有关问题的咨询;(二)维护期内,乙方保证7天×24小时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对乙方所提供系统发生的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12小时内予以解决。因客观原因,乙方在12小时内无法解决的,经甲方确认后可适当予以延长。乙方不予提供修复故障服务或拖延故障修复服务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三)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系统相应培训服务,培训地点由甲方另行安排。主要培训内容为联信云非法集资监测预警系统使用、日常维护。培训需要达到甲方指定人员能够正常操作、维护联信云非法集资监测预警系统的标准,乙方培训不到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培训,直至甲方指定人员能够正常操作、维护系统。第五条履约验收服务期届满前1个月,甲方对乙方的履约情况开展审查并填制验收单,经责任科室3人以上确认通过并签字后视为验收合格;对验收不合格的事项,供应商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重新申请验收。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在合同期限内甲方享有“联信云非法集资监测预警系统的使用权。(二)乙方享有“联信云非法集资监测预警系统”的所有权以及软件著作权。(三)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为甲方人员对于系统操作进行相关的培训和问题咨询;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人员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咨询。(四)乙方须按照每季度、半年和年节点向甲方提供本辖区内非法集资分析报告。报告数据风险分析及非集指数风险分析。(五)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有义务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处非联(2020年-2022年三年规划)中所提到的整合地**务数据等大数据资源,发挥网格管理优势,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完成系统运行所需相关数据对接的相关事宜。(六)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有义务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以及故障及时修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七)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有义务将阿克苏地区平台使用过程中沉淀的非涉密数据共享至甲方大数据中心。第七条知识产权(一)双方同意本系统使用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电脑程序、附件、升级、补丁、工具、文档、相关程序、附属材料和代码以及应甲方要求对其之调整、升级、安装补丁等任何修改,其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完全归属于乙方。(二)乙方承诺本系统开发过程中所使用的程序、方法、素材、工具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若因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因侵权导致需甲方赔偿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承担甲方因行使追偿权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占用期间的银行贷款利息损失、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差旅费、律JL师代理费等费用。第八条保密条款(一)除依据法律规定外,甲乙双方对于本合同内容以及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以及相关的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泄漏或其他任何变相形式告知任何非本合同甲乙双方的第三方。凡因此引发另一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送达费、邮寄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等,须由责任方全部承担。(二)甲乙双方在正常职责范围内接触本合同或参与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职员应被告知承担保密责任,凡前述提及的任何一方如有职员泄密的,其责任须由泄漏方承担。(三)合同期内及合同期满后10年内享有保密责任。(四)如双方在履行义务中发生任何争议,可依据《技术监管服务系统信息安全保密协议》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内容,任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标的额10%违约金,此条款在无其他条款约定具体违约责任时适用。(二)乙方服务期间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泄漏、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标的额20%违约金。(三)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将按照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逾期完成服务及逾期交付使用期由乙方承担逾期违约金,具体逾期违约金标准为每逾期1日支付买方合同总价款1%的逾期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30%。(四)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完成服务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第十条合同解除合同履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经甲方提出后仍不履约的。(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泄漏、使用第三方商业秘密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三)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十日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准许的任何延长履行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服务内容。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四)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并且乙方全额退款不影响乙方违约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的承担。第十一条免责条款(一)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法律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直接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正常履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合理期间内尽快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相关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二)鉴于网络的特殊属性,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何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情形,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如下义务的,该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责:1、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2、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瘫疾或无法正常使用而导致信息或纪录的丢失,乙方不能提供本合同项下之服务;3、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4、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5、其它非因甲、乙双方造成的原因,如运营商原因等。(三)上述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将该事件立即书面通知对方,于十五个工作日内通告事件详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说明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四)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在不可抗力消失后,除非双方已经达成其它协议,否则受到了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合同效力(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解决争议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合同后,本合同正式生效。(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合同的形式明确,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四)《联信云非法集资监测预警系统功能及其划分》作为本合同附件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附件1:联信云非法集资监测预警系统功能及其划分甲方(盖章):阿克苏地区处置非法乙方(盖章):新疆联信网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期:年月日期:年月日日期:日附件1联信云非法集资监测预警系统功能及其划分联信云非法集资监测预警系统兼具监测预警与业务处置功能,是支持自治区、地州、市县各级系统联动的综合性平台,主要功能如下:1.大屏监控大屏监控系统包括“监测预警大屏监控系统”和“案件上报大屏监控系统”两套,可对本辖区的监测预警数据和案件数据进行实时动态可视化监控,并可以将可视化监控画面投放到各种大屏之上。2.监测预警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整合政务、监管、互联网公开数据等海量数据,并结合非法集资的潜在特点建立大数据风险监测预警模型,实时监测数据中潜藏的业务偏离、关联风险、宣传诱导、司法风险、经营风险、负面典情等潜在非法集资风险;并对风险点进行综合量化评估,当综合风险指数达到一定阀值时进行预警。3.公众举报通过微信小程序非法集资公众举报平台,便捷群众尤其是当事人受害者及时报送风险线索;同时为了对邮件、信访、电话等其他渠道的举报进行集中管理,系统开发了便捷的举报录入系统,在接收到举报信息后,系统可对举报信息进行受理核查、举报处置、举报奖励等相关处置。4.风险线索与案件上报风险上报属于各级处非办协同联动的主要功能,主要是下级部门发现风险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发现风险时及时指派下级。包括预警风险上报、行政案件上报、刑事案件上报,上报内容严格按照国家接口规范,包括风险点、非法集资信息、案件信息、企业基本信息等。105.数据上报数据上报是对处非办传统数据报表报送方式的信息化升级,涉及案件上报的7张表和举报信息的2张表,如新发案件月报、案件处置季报、案件分布半年报、结案情况半年报、陈案情况年报等。同时支持报表的审阅、驳回、补录、汇总等。6.协同处置支持预警、举报、风险线索、行政案件、刑事案件不同状态不同流程的信息化处置;同时为跨级跨部门的协同核查、协同处置提供相应的系统支持,如协同邀约、系统通知、催办、备注、协同日志等。7.动态跟踪日对与“我”有关联的举报、风险线索、案件信息进行集中管理和实时动态跟踪,包括:受理的举报、处置的举报、奖励的举报、关注的举报、负责的线索与案件、判定的风险线索与案件、关注的风险线索与案件。8.内部邮件支持各级部门之间发送内部邮件,邮件支持加密、签收反馈等。9.虚拟专网部署为保障数据安全,从网络访问角度限制,将系统部署到虚拟专网F上,只有通过vpn网关才能访问系统。y10.国家平台共享风险平台已与国家平台完成对接,实现了向国家平台上报共享本辖区的风险信息,同时获取国家平台下发共享的全国风险信息。共享上报由自治区处非办集中负责,但地区和县市级系统都能查看到国家下发共享的全国风险信息。1.账户管理支持对本辖区内的账户账号体系进行集中管理,包括创建本级和11下级各单位用户账户、设置权限;对已创建的账号禁用、重置密码、修改信息与权限等。12.日志管理对本辖区的所有账户账号的操作行为进行全面监控和记录,保证系统操作的规范性,相关操作都能查找到对应的操作人和责任人。13.视频会议进入视频会议页面,在页面右上方点击“新增”按钮跳转至“新增会议”页面。在“新增会议”页面可设定会议主题、会议开启与结束时间、会议主持人、会议议题、会议文件、参会人员。14.联信典情通全网信息7×24小时实时监测海量媒体信息,洞察典情。包括账号详情、信息总量、来源占比、预警信息、热门方案、敏感信息走势、敏感信息、热门视频、热门信息九个子模块。协同处置上传下达、任务指派、督办上传下达、任务指派、督办风险档案汇总、监督、数据维护更新汇总、监督、数据维护更新数据上报审核、汇总、向自治区上报审核、汇总、向地区上报风险与案件上报汇总、监督、风险上报、风险跟进、风险处置汇总、监督、风险上报、风险跟进、风险处置公众举报汇总、督办、受理核查、处置判定、奖励判定汇总、督办、受理核查、处置判定、奖励判定监测预警汇总、督办、数据挖掘、监测预警、核查处置汇总、督办、数据挖掘、监测预警、核查处置监控大屏风险预警监控大屏案件上报监控大屏风险预警监控大屏案件上报监控大屏核心功能与服务地区处非办各县市处非办联信典情通相同相同视频会议相同相同日志监控地区成员单位账户监控县市成员单位账户监控账户管理地区成员单位账户管理县市成员单位账户管理国家平台共享风险相同相同虚拟专网相同相同内部邮件相同相同动态跟踪相同相同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预警平台维保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