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强制免疫疫苗 重组禽流感病毒三价灭活疫苗采购合同公告(安丘市畜牧业发展中心2024)
一、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安丘市2024年动物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AQ-2024-0022 合同编号:zfcg-2024-016
三、中标单位:山东信得动物疫苗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贾悦镇驻地
联 系 人:董经理 联系电话:17865660522
四、合同金额:384000.00元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丘市畜牧业发展中心 地 址:安丘市外食街9号
联系人:杨敬迪 联系方式:0536-4262974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新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丘市青云国际城55号楼414室
联系人:李汉 联系方式:0536-4213158
发布人:山东新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8日
合同编号:zfcg-2024-016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安丘市2024年动物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FCG-AQ-2024-0022采购人:安丘市畜牧业发展中心供应商:山东信得动物疫苗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山东新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同条款甲方(采购人):安丘市畜牧业发展中心乙方(供应商):山东信得动物疫苗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安丘市2024年动物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且采购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一、合同文本构成(一)本合同条款;(二)中标(成交)通知书;(三)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五)招标(采购)文件;(六)技术规格和要求;(七)本合同附件。二、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及数量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信得山东潍坊诸城(细胞源,H5N6H5-Re13株+H5N8H5-Re14株|疫苗有+H7N9H7-Re4株)山东信得动物限公司128万毫升毫升0.3元/384000.100元序号名称品牌产地规格型号制造厂家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三、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384000.00元。大写:叁拾捌万肆仟元整。四、货款支付本项目无预付款,供货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一次付清。(货物验收通过且收到供货单位提供等额税务发票后申请财政支付)五、交货期、服务期及交货地点(一)交货期分春、秋两次供货,收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0日内供货完成,并通过验收。(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风险负担货物毁损、火灾等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前由乙方承担。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货物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农业农村部标准,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的货物应按法定质量标准检验合格,并附有疫苗使用说明书和合格证。2、售后服务: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询标、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内容:1、质保期:参数中列明有效期限的,按参数中列明的执行。没有列明的有效期为122个月。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服务,质保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产品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有延长有效期承诺的,执行新的质保期。2、在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须免费负责更换。3、疫苗应按时送达指定地点,提前或延期到货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因疫苗属于特殊商品,中标供应商晚于调拨单所规定的到货日期10天以上供货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4、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本产品质量标准的疫苗。产品配送到位后,若发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派人或委托单位到现场核实,一经核实无条件更换一切存在质量问题的疫苗,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运费、杂费及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如不按07时派人到场的视为认可其产品有质量问题3、因疫苗反应造成动物发病、死亡或经济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及时派人调查或由供需双方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进行调查,确认是因疫苗反应引起的损失,成交供应商负责无条件给予赔偿,如存在争议,由相关权威部门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处理。5、如因免疫失败,发生疫情,供需双方应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查清原因,确认是由产品质量原因造成,成交供应商应承担扑疫经费,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6、在疫情发生、疫苗紧张等特殊情况下,成交供应商应优先保证采购人疫苗使用需求。7、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疫苗生产、运输和贮藏。经省级以上权威部门认定为因疫苗质量问题导致重大事故发生,或在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情况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8、供应商应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人标准,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产品销售必须遵守《产品质量法》。9、提供的产品应按法定质量标准检验合格,并附有疫苗使用说明书和合格证。3七、验收1、验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制品生产规程》、疫苗的质量标准及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2、中标供应商配送疫苗时,要一并提供《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发货单》一式三联。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要求或质量不合格的疫苗,疫苗接收单位应予以拒收,并及时通知中标供应商,做好相关记录。中标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补货,直至验收合格。3、项目供货完毕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当场扣留,中标供应商应以新材料代替(三天内),否则视为放弃合同执行并列入政府采购不诚信黑名单;如需检验,检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产品出现以下情况视为产品质量不合格:(1)产品无标签,没有标明产品名称、批准文号、批号、注册商标、规格、用法与用量、贮藏与有效期、企业名称等。(2)包装箱(盒)无粘贴标签及未附使用说明书,或标签未注明产品名称、批号、规格、主要成分、作用与用途、用法与用量、注意事项;无运输和保管过程中注意事项,如防晒、防冻、防破碎等标志;包装破损;不同批次疫苗混装。(3)产品品种、批次、标签、使用说明书等与提供的本批次产品生产与检验报告(批签发)不一致的。(4)外观检查,产品容器有破漏,内有异物,破乳分层,摇不散的凝块、絮状物、霉团、变色、变质等。(5)兽药监察机构按《规程》进行安检或效检不符合《规程》标准的。(6)不按照疫苗运输温度条件要求运输的5、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性能和规格的要求。6、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或其它同等资料。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部分及《技术偏离表》相一致,同时,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相4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7、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若货物、服务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服务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允许提供进口产品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8、乙方提供的货物抵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的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应依据乙方提供的开箱要求和环境要求进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验货通知后到现场参加开箱清点及初步0477检验,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均应派员参加。9、甲方对合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的检验,应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10、若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双方应签署书面形式证明,乙方应根据该证明及时补足或更换。11、本合同各相关条款中凡与乙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乙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货物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所发生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服务、维修、调试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应当由乙方承担。八、包装货物包装、标签须符合国家规定;产品标签,要清晰标明产品名称、批准文号、批号、注册商标、规格、用法与用量、贮藏与有效期、企业名称等,内容要完整;包装箱(盒)粘贴标签,每个包装内附使用说明书,运输和保管过程中注意事项,如防晒、防冻、防破碎等标志;不同批次疫苗不能混装,产品品种、批次、标签、使用说明书等与提供的本批次产品批签发报告一致。5九、运输要求及方式乙方负责运输,运输费、杂费、保险费等包括在合同单价内;疫苗运输要求:要在最短的时间内用疫苗专用冷链运输车按农业农村部各疫苗品种冷藏运输规定执行,并根据用户需要将产品送达交货地点。运输过程中严防日光曝晒,每隔4小时检查并记录温度,交货时向甲方提供运输过程温度记录;没有用冷藏车按要求冷藏运输或没有按规定进行温度记录或没有提供温度记录的,疫苗接收单位拒绝验收。十、其他要求1.采购人有权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对拟中标人所提供产品的全部或部分可测试指标进行测评。若检测结果与拟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不符,将取消其拟中标人资格,已供产品将予以退回,并以所供产品两倍投标价进行处罚,测试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应接受业主的协调和管理,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及其发生的一切费用。十一、违约(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因甲方责任造成货物供应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二)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进行交货,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三)交付货物的规格和技术参数、质量达不到合同及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货物并重新发货,其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乙方承担逾期交付违约责任。(四)乙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或只履行部分合同条款,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五)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十二、不可抗力6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0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三、争议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项目所在地提起诉讼。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代理机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动物疫甲方:(公章)17山11口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立.m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7078210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204+年4月77日签订地点:安丘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动物强制免疫疫苗 重组禽流感病毒三价灭活疫苗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