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保险 财产保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哈密市伊州区二堡镇第二小学2024)



一、采购人名称:哈密市伊州区二堡镇第二小学
二、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哈密市伊州区二堡镇第二小学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11101000011259487
五、合同编号:11N45772987020243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机动车辆保险
详见附件

1.0
3997.14
3997.14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哈密市伊州区二堡镇第二小学
联系人:阿卜杜萨拉穆·热苏力
联系电话:13289081798
传真:/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二堡镇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车辆保险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772987020243601).pdf

合同编号:11N45772987020243601采购单位(甲方):哈密市伊州区二堡镇第二小学服务单位(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伊州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机动车保险服务”迁入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机动车保险服务”迁入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机动车保险服务”迁入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2024]1063号机动车辆保险---1项3997.143997.14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3997.143997.143997.143997.143997.143997.143997.143997.14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叁仟玖佰玖拾柒元壹角肆分叁仟玖佰玖拾柒元壹角肆分叁仟玖佰玖拾柒元壹角肆分叁仟玖佰玖拾柒元壹角肆分叁仟玖佰玖拾柒元壹角肆分叁仟玖佰玖拾柒元壹角肆分叁仟玖佰玖拾柒元壹角肆分叁仟玖佰玖拾柒元壹角肆分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4]1063号财产保险服务13997.14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授权支付三、服务条款三、服务条款车辆保险服务内容一、服务内容1、乙方对甲方投保的保险负责建立完整的、真实的承保、理赔档案,并根据甲方的需要向甲方提供;乙方定期到甲方进行回访,做好回访记录,并接受甲方的监督。2、乙方到甲方单位解释保险条款、费率和险种,告知承保和理赔程序。协作甲方填写投保单,并上门送达保单、保险发票等相关保险凭证。1/33、乙方为甲方提供防灾防损、安全检查、安全培训等风险防范方面的服务,乙方向投保单位和车辆驾驶人员提供交通法规、交通信息管理、交通安全知识等各类实用信息服务。4、保险到期前的20天,乙方向甲方提供提醒服务。投保车辆出险后,乙方负责向甲方告知案件处理进展和结案情况,并及时提供理赔帮助和索赔提醒服务。5、乙方设立24小时全天候服务专线,受理承保车辆的事故和理赔报案;提供365天无休假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车辆事故方面的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保险车辆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如甲方提出需求时,乙方应派人协助方进行交通事故的处理。6、甲方在乙方公司办理保险的车辆,出险后赔款必须全部打入甲方指定账户。7、甲方车辆出险后,乙方协助甲方将索赔单证内容(相关车辆信息)填写完整,后由甲方加盖公章进行理赔。8、道路救援:①事故救援:发生交通事故需要车辆救援的,请第一时间直接拨打报案电话95518。②非事故救援:未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无法行驶需拖车救援的,救援人员按照客户意向拖带到客户指定地点。③送油:未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燃油耗尽无法行驶需要送油的,可提供送油服务(油费需要客户自理),或帮助拖到就近加油站。④充电、轮胎充气:未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无法行驶需要充电、轮胎充气的,可提供充电、轮胎充气服务。⑤更换轮胎:未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无法行驶,在车上有备胎的情况下,可提供更换轮胎服务或按照客户意向拖带到客户指定地点。(换胎过程中产生的配件材料费用客户自理)。⑥免费搭电:电瓶没电,无法启动的,提供免费搭电服务。二、赔付时限承诺:1、对于车辆单方事故、保险责任明确、不涉及人伤的案件,索赔手续齐备,损失金额在20000元以下,1/2当日赔付。2、不涉及人伤、物损且车辆损失1万元(含)以下的车险赔案,材料齐全,1小时通知赔付。3、经我公司理赔人员现场查勘,并确认不涉及人伤、物损且责任明确的单方或双方事故的案件,不再要求提供事故证明。4、其他损失赔案赔付时限按照《保险法》规定执行。5、乙方对投保事故车辆维修所用的零部件,均为车辆原产厂家的产品和价格,保证修理质量。三、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甲方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经乙方核定,由乙方承担;乙方可根据甲方的需求协助甲方联系施救机械。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广场北路支行账号:,账号:3011000529200012715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广场北路支行账号:账号:3011000529200012715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动车辆保险 财产保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