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党员教育资源制作项目采购合同公告(绍兴市委组织部2024)
一、合同编号:11N00257502720241401
二、合同名称: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资源制作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HX2024-2-21
四、项目名称: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资源制作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绍兴市委组织部(本级)
地 址:洋江西路589号
联系方式:0575-85133270
供应商(乙方):绍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东路508号
联系方式:0575-8572610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资源制作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49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149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协议.pdf
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资源制作项目合作协议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绍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4月甲方: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乙方:绍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接甲方的《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资源制作项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制作内容1.制拍党员教育新媒体课件10部或32.5分钟,报送省级及以上媒体平台。乙方根据甲方的主题要求和宣传重点,创作整体思路,形成制片方案,撰写拍摄文稿,并组织专业团队拍摄制作相关视频。2.制拍党员教育电视片2部或33.5分钟,参加全省党员教育电视片展播。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素材线索,组织专业团队对线索深度挖掘,运用多种表现形式和手法,拍摄制作相关视频,并按要求多版本剪辑。3.在绍兴新闻综合频道开设《绍兴党建》电视栏目,每周播出一期,每期10分钟。第二条工作要求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组建不少于10人的专业团队。2.乙方在本项目中AB岗运作,确保非工作日的应急拍摄服务(30分钟内响应)。每组成员至少5人及以上,包括各个岗位技能人才,文案策划、拍摄、剪合同专用意辑、设计、活动策划等。3.乙方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负责人保证按甲方的要求,出席甲方组织的例会,不得无故请假。公4.党员教育新媒体课件和党员教育电视片服务时间为:2024年12月15日前;《绍兴党建》电视栏目服务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2025年5月24日。第三条费用及支付方式1.费用总计:人民币(小写)¥1490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玖万元整)。甲方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40%,即人民币(小写)¥596000.00元,(大写:伍拾玖万陆仟元整)。项目启动6个月且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支付合同款项的40%,即人民币(小写)¥596000.00元,(大写:伍拾玖万陆仟元整);项目验收结束,乙方出具第三方审计报告后,甲方于2024年12月2支付剩余合同款项。2.乙方应先行开具等额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配合乙方为视频拍摄制作提供拍摄对象落实、人员组织等相关帮助。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制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3.甲方应依约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就其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分别收取约定的费用。2.乙方应按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方案,并对整个方案的合法性负责。3.乙方应保证视频中的内容或展示、引用的任何宣传资料等一切内容不存在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及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所有活动成果,相关视频等活动成果刻录成盘。5.本协议下的所有项目著作权归甲乙双方所有。第六条保证与免责1.法人地位乙方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合法经营并具有良好信誉的公司,具有合法的权利能力签署和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2.利益冲突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文件将不会与乙方的章程或其他晋兴适用于乙方的法律法规或判决相冲突。3.乙方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乙方授予甲方的许可权不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约束或限制,甲方也不承担任何约束或限制性义务。第七条保密义务除订立与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之需要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或许可第三方擅自使用、复制对方提供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以及在履行本合同中所知晓的有关对方的任何商业资料及信息均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在未获得对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将此类资料、信息直接或问接透露给任何第三方知悉。3第八条通知1.为享有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及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或有关违约交涉而需通知另一方时,通知方应采取书面形式,以挂号信件或以专人快递送达方式送达被通知方,送达生效。2.通知地址甲方:绍兴市洋江西路589号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乙方:绍兴市延安东路628号绍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如一方欲改变通知地址,应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第九条其他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诉讼费用除仲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4.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定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甲方(盖章):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时间:20244月2年4月2日2日乙方(盖章然绍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米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签订时间:2024年42日万2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党员教育资源制作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